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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华简介
第一部分 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
恩格斯的法律思想
走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法制建设相结合道路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邓小平同志论民主和法制
论毛泽东法律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独创性的丰富和发展
毛泽东法律思想的理论贡献
坚持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道路
重要的是立场、观点、方法
简论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原理必须坚持
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几点看法
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再认识
董必武民主法制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十年的实践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的核心
权利本位能够代替阶级分析吗
以人为本与法学研究范式
论董必武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范式
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课题提纲)
第二部分 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社会主义法的概念
也谈法学的现代化与法的概念的科学表述 ——与吴世宦同志商榷
法不能从其本身来理解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简论法是自由与纪律的统一
论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苏联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之争
当代中国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之争(上)
当代中国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之争(中)
当代中国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之争(下)
再论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评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
三论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关于“法”与“法律”的区别的对话
法:“理”与“力”的有机结合
法是“理”与“力”的结合,“理”是基本的,“力”是必要的
第三部分 法的价值
论法的价值
论现代法的精神
公正理念论
法的价值研究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简论法的和谐价值
和谐社会呼唤“和”的法哲学
论法的和谐价值
再论法的和谐价值
法律
法与正义关系的再认识及其当代启示
法是一定社会正义的体现
公平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
法的正义逻辑
第四部分 法与政治
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试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论法的社会公共职能
再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法的阶级性与继承性
关于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问题的几点意见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
“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法律是党的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的提法错了吗?
依法治国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以政策与法律关系为中心的考察
关于党政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 ——兼论党要领导,但不能代替
第五部分 权利、权力、利益与法律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权力(power)与权利(right)是一对矛盾吗?
权利——被认为是正当的权力
习惯法与法的概念的泛化
论权力与权利的一般关系
论法与利益之关系
论法律上的利益选择
论法的本体——法律关系
《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机制研究》序言
关于法律解释的概念问题
公、私法的划分与法的内在结构
论法律调整方法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几点想法
第六部分 从法制到法治
论我国人民民主法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一定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要发展民主就必须加强法制
民主建设必须与法制建设相结合
对“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之我见 ——兼论改革与法制不矛盾
改革需要法制,法制促进改革
法制与法治不应混同
“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差别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法制建设的回顾与前瞻
第七部分 依法治国:治国方略的最佳选择
人权:走向自由的标尺
依法治国是改进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需要
依法治国及其优越性
依法治国:治国方略最佳选择
论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
人权与社会主义法治
法治与德治
“三个代表”与我国法制建设
爱国与守法
法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选择
小康社会民主和法治目标的实现
依法执政的几个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执政
“科学、民主、人权、法治”的中国之路探索与理论精髓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中国化六十年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治是一切治国手段的前提
法治与“三项重点工作”
“三个至上”缺一不可 ——我国法治理念的几点理解
论宪法法律至上
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研讨会上的致辞
厉行法治,从制度上遏制权力寻租
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学教育、构建法律文化
论“对立统一”规律与价值普世性问题
公平、正义何以如此珍贵
公平正义仿佛是治国理政的“牛鼻子”
对宪政和宪政观的新思考 ——兼论法治中国的“牛鼻子”
第八部分 迈向新世纪的法理学
我国法学基础理论的现状和前景
关于法学研究的新趋势
法理学研究十年
当前我国法理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我对法理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的看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中国法理学
俄罗斯20世纪90年代法学思潮述评
中国法理学知识谱系中的苏联因素
百年朝阳:历史的纪念与仰望 ——“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总序
编辑后记
更新时间:2019-09-29 1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