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述与被表述

艺术是表述,大抵没有人反对。但表述是语境的和意愿的,当然也有被动和无意识的。然而,当我们将这样的判断回放远古的时候,如是说似乎又出了问题。法国人类史学家雷阿-古鲁安这样说:

从人的角出发,如果我们不考察那些与人类有意识的审美活动有关的因素,就只是三个方面可供我们以现代人的意识下一个美学定义:自然界里花朵和结晶体以及人体外形的完美和平衡;动物通过其外形所表现出的某种原始冲动,如鸟的漂亮羽毛、公牛的雄性野蛮、猫科动物的凶猛所表现出的美;在人类技术的某些创造中应用外形的完善,如:飞机流线学说和刀身细微的弧形变化。这些美学范畴确实是我们唯一能寄予希望来解决人们尚未有自觉审美表现之前的艺术问题。[19]

问题出现了:如果我们认为艺术是人类具有意愿的表述行为和表现活动的话,原始人类的许多所谓的“原始艺术”范畴和类型都值得商榷。因为,许多动物也有对此的“表述”,比如野兽、鸟类时常在打理它们的皮毛和羽毛,求偶时会做出各种“跳舞”姿态和动作,发出各种“唱歌”的声音。这是“表述”吗?其动机是“意愿”还是生物本能很难说清楚。

表述与被表述存在着一个时间体制,时间常常将“自己”的表述“被表述化”。比如人类原始艺术,作为人类的祖先,原本就是我们自己历史的延续过程。可以说,在很长的历史阶段里,我们一方面将它们作为“童年”的自然时间序列来看待,另一方面又将它们视为“野蛮人”看待。所谓“野蛮人”,意味着“居住在森林里的人,即被赶到偏远地带的落后的人们”,“包含所有那些由于接触强壮的人们而产生的坏品质”。[20]这样的评价今天看起来显然不可接受,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否定了自己的“过去”。但是,在历史上,特别是“欧洲中心”的漫长历史中,这样的表述成为主旋律,而且一直回旋到今天。

这里需要澄清和批判两个悖论:1.“继承/断裂”。既然“原始人”是我们的祖先,我们是他们的子嗣,“抹黑”和“污名”自己的祖先比“弑父”更不可接受。毕竟“弒父”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氏族、部落的传承方式。[21]而以“欧洲中心”为“我者”对“野蛮人”为“他者”的区隔,本身就不道德。2.世系纽带。在艺术表述层面,人们把所认知的所谓“艺术”作为创造性的工作和创作性的劳动,无论观念、行为、形制还是作品。它们似乎可以作为独立的“结构”来加以表述。这其实是一个巨大的“虚拟表象”。任何“被认为”的艺术,都是世系,即世代的传承。氏族是这样,家族是这样,行业是这样,学科也是这样。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艺术是凭空生成的。有的只是表面上的事件和行为的“被误解”。否则,世界上就没有“艺术史”可言。

不言而喻,表述的意义复杂,方式也很多,类型不同,表述的方式亦不同。若以文学艺术的“小说”为例,我国古代在文类上有“小说”。“小说”之名起于汉。《西京赋》云:“小说九百,本自于虞初。”《汉书·艺文志》:“有虞、初周,说九百四十四篇。”至“宋之小说,则不以著述为事,而以讲演为事。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谓说话有四种:一小说,一说经,一说参请,一说史书。”[22]“说”必然有“讲述”之意。我国最有代表性的“论语”语体颇见特色。首先,“论语”语体的表述属中国文化史上的大事件。对此,太史公作如是说:

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

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23]

孔子的“论语”(《论语》)作为一种表述形式,在中国历史上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价值:1.口述首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记录和记忆能力,功能上它无法为文字所取代。在孔夫子那里它不仅未受歧视,反而成就了一种伟大的“论语”语体。孔子在表述形式上的成就体现在“口受”与“文传”并置,两翼齐飞。2.口述与文字的功效并不相同,它可以“人人异端”,也可以“百家争鸣”,建构出一个叙事、理解、诠释上的巨大空间。孔子深谙“口述/书写”的各自道理。而《左氏春秋》不过是“左氏”的理解和解释,亦“异端”也。3.口述在表述上同时表现出其独特的品质,诸如表演性、圆滑性、现场性、交流性和感召力,为“雄辩”提供了一个形式依据。也构成人类知识和智慧的一个有机部分。西方的“逻辑”与“辩术”密不可分便是一个例证。然而,随着文字获得了“合法性”,历史的叙述便出现了“厚文字而薄口述”,这成了我们今天反思的一面镜子。人们不禁要问:难道孔子时代真的有必要如此担心和惧怕“文字狱”吗?难道他真的对“口说无凭”的“非法性”做过现代思考?问题最终回到了一个基本的症结点上:文字为什么能够获得历史的合法“凭照”。

有意思的是,我国的“表”即与之相吻:表,甲骨文为,象形字,像兽毛朝外的皮衣,像衣服()外部披着兽毛()。籀文(衣)为,鹿——动物毛皮,表示用鹿皮制作高级的“表”。由此可知,“表”的造字本义,即用动物毛皮制成的外衣。《说文解字》释:“表,上衣也。从衣,从毛。古者衣裘,以毛為表。”引申为外表,以及各种表奏等方式。因此,“表述”之“表”,可以语言表为主的各类“说”(小说)、“表”的身体表达也是一种重要的方式,“戏剧表演”无疑是最具有外在特色的一种表述形式,比如京剧脸谱就是一种非常独特的“表述”。

就我国的戏剧发生与发展的线索看,原始的巫术可以在宽泛的意义上被视为戏剧之祖。王国维在《宋元戏剧史》的第一章第一句这样说:“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24]不过他接着说:“巫觋之兴,虽在上皇之世,然俳优则远在其后。”[25]换言之,宽泛的“戏剧”渊源于巫术,而专门和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的戏剧——即王氏所述“俳优”,则远在巫术之后。“俳优”,指我国古代以乐舞谐戏杂耍为业的艺人。《说文解字》释:“俳,戏也。”“优,饶也。一曰倡也。”段玉裁注:“以其言戏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倡,亦谓之优;其实一物也。”表述上,“俳优侏儒”常连用,《韩非子·难三》:“俳优侏儒,固人主之所与燕也。”《荀子·正论》:“今俳优、侏儒、狎徒,詈侮而不鬭者,是岂钜知见侮之为不辱者!”如是说,“俳优”大体上是供人作乐逗笑的表演和表演者。

京剧脸谱

至于戏剧的真正形成始于何时,学术界见仁见智。周贻白认为:“中国戏剧的历史,从西汉时代的百戏中已有故事算起(前140-前24)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两千年左右了。其所经过的程途,在世界的戏剧史上,仅次于古希腊的戏剧。但因历史背景和社会生活的不同,中国戏剧上自具来源,而有其独特的民族风格。”[26]此说与王氏判断有谋合之处:“知我国戏剧,汉魏以来,与百戏合;至唐而分为歌舞戏及滑稽戏二种;宋时滑稽戏尤盛,又渐借歌舞以缘饰故事;于是向之歌舞戏、不以歌舞为主,而以故事为主。至元杂剧出而体制遂定。”[27]由此可知,尽管方家对“戏剧”的定义不同,但几乎都认可一个因素:故事性和表演性。

如果说“表述”主要呈现主体“言说”方式的话,那么,“被表述”就是人家对你的称说,包括“CHINA”(中国)的被表述。它与“瓷器”“茶”“丝绸”等存在密切关系。在绝大多数人们的认识里,CHINA的称谓来自西方对陶瓷(China)的别称、指代和转义,理由是陶瓷为中国的“原乡”——发明最早且最有代表性。其实此说并不周圆,感觉似是而非。如果我们键入搜索器查询,会发现CHINA(中国)的来源并非如此简单,方家诸说见仁见智,意见大不一致。大体来说,主要来源有三:经典诗文方面,有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说,古印度乔胝厘耶的《政事论》说,《旧约全书》说,等等;器、物名方面有:“瓷器说”“茶叶说”“丝绸说”等;国名与族语方面有:“秦说”“苗语说”等,不一而足。其中,“茶叶说”不啻为代表性的一种,实堪为中国之重要物化外交形象。

英国学者莫克塞姆写过一本《茶:嗜好、开拓与帝国》书,其中有这样的文字:

茶在中国成为普遍的饮料之后又过了许多世纪才被传到欧洲。据我们所知,在欧洲最早提到茶这种饮料是1559年在威尼斯出版的一本名叫《航海与旅行》(Navigatione et Viaggi)的书。该书的作者奇安姆巴提斯塔·拉缪西欧(Giambattista Ramusio)叙述一位波斯人告诉他的有关“Chai catai”(中国茶)的故事:他们拿出那种草本植物——它们有的是干的,有的是新鲜的——放在水中煮透。在空腹的时候喝一两杯这种汁水,能够立即消除伤寒、头疼、腰疼以及关节疼等毛病。这种东西在喝的时候越烫越好,以不超出你的承受能力为限。

在16世纪的后几十年中,其他几次对茶叶的简要提及出自从东方回来的欧洲人,其中多数是在东方从事贸易和传教的葡萄牙人。一位名叫扬·胡伊根·范林斯索顿(Jan Huygen van Linschoten)的荷兰人最早激发了人们将茶叶运输到欧洲的想法。他在1595年出版了《旅行杂谈》(Discourse of Voyages)一书,并在三年后出版了该书的英译本。在书中他描述了位于东方的一个辽阔的葡萄牙殖民地帝国,提供了详细的地图,并介绍了那里的各种使人惊叹的东西。荷兰人和其他国家的人也跟着葡萄牙人来到了东方。在范林斯索顿提到的物品中,有一种在中国和日本称为“朝那”(chaona)的东西:“他们饮用一种放在壶中用热水冲泡的饮料,不管在冬天还是夏天,他们都喝这种滚烫的饮料。”[28]

这显然又是诸多“中国”版本中的一版,“朝那”(chaona),可以加入语言佐证的例子。还有,在为数不多的中国事物西语音译的例证中,茶即为其中之一范。根据方言学家的观点,英文Tea,法语Thé,德语Tee等在读音上与闽南方言中茶(Dé)的读音相似,而福建闽南沿海,特别是泉州、漳州、厦门自宋、元以降就一直是中国对外开埠的重要口岸,也是“海上丝绸之路”一个重要的起点,在所殖货者中,瓷器和茶叶最具代表性。欧洲主要国家从闽南方言转译亦无妨聊备一说。

“中国”释名的“被表述”尽可多种多样,无论“朝那”“秦”“秦那”是否确指“中国”,恐皆成悬案。何况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永远处于所谓的“不稳定指涉”结构中,各自言说的情状仍将延续,并会在一些不了解“中国”本义的人群中形成“历史想象”更大的语义场,后续之解疑注疏或还将层出。茶叶在中国外交与物流史上的符号形象也将一直扮演下去。

在古代世界,中国被誉为“丝国”,在中世纪,中国被誉为“瓷国”。20世纪80年代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制订了一个十年规划,组织各国学者对“丝绸之路”(包括“陶瓷之路”)进行考察研究。17、18世纪海上陶瓷之路环球航行图就说明了这一点。[29]“丝国”之名迄以何时,已难以确凿,但其扬名于世的时代,大概始于汉代。中国古代称丝绸为“缯”。《说文解字·糸部》把所有的丝织品,统统都称为缯。马王堆出土的丝织也都称为缯。由此可知,“缯者,帛之总名也”[30]。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丝绸,不仅数量大,而且品种多。有锦、绣、素、纱、縠、帛、绮、罗、绡、鲜支、缣、纨、绨、缟等十多种,每一种又可细分。[31]可知丝绸在我国古代制作、分类和表述方面的发达与细密。西方人将中国称之为“丝国”,将我国与域外、海外交流与交换的线路称为“丝绸之路”亦名副其实。[3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2014年将其选入世界遗产名录[33],算是实至名归。

类型上,“丝绸之路”属于“线路遗产”(heritage route),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分类中的一个种类。“丝绸之路”起始于中国,是一条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古代商贸线路,分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东方与西方在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起初的作用主要是运输中国古代出产的丝绸、瓷器等商品。某种意义上说,“丝绸之路”也是“被表述”的产物,它由德国地理学家Ferdinand Freiherr von Richthofen最早在19世纪70年代将这条通道命名为“丝绸之路”。当今,“线路遗产”迅速成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有机部分,特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经济带战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