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证对应或汤方与“症候群”相对应是中医辨证论治的初级思维过程

方证对应理论来源于张仲景《伤寒论》第317条“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书中有“桂枝证”“柴胡证”等概念,开创了“方证”之先河。临床上只要见到使用方剂的适应证就可以不拘泥于任何疾病病名诊断和中医证型诊断投该方予以治疗,其实质是在重复张仲景当年的临证经验。而日本汉方医学虽也采用“方证对应”的形式作为诊疗的基本方法,但汉方医学“方证对应”的“证”可以认为是汤方的适应症状的组合,完全不包含中医病因、病位、病性、病机等内容,这与我们的汤方辨证形似而质不同,更不能相提并论。在中医的临床实践中,方证对应的思维模式固然重要,但临床应用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局限性。对于初学者往往不能把握其“证”的内涵,只重局部,忽略整体,只重“方证”,忽略病机。例如,柴胡七症有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口苦,咽干,目眩,而《伤寒论》又言“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临证时见到心烦呕吐证即用小柴胡汤显然不妥,必须是病机属少阳枢机不利才可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