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旧日恋情

有首歌是这样唱的:“谁没有一些刻骨铭心事,谁能预料后果?谁没有一些旧恨心魔,一点点无心错?”歌好听,词写得更好。谁没有?答案显然是相反的,意思是人人都有。宋玉的刻骨铭心事有一件,那时他还年轻,认识了一个美少女枫。很多人喜欢枫,因为她确实很美,她是一个游泳健将,体形相当优美,前面双峰高耸,后面圆润微翘,十分性感。穿上稍微紧一点的服装,简直要让人发疯。皮肤娇嫩微黑,看上去非常健康。面目秀美,吸人目精。性格外向,谈笑风生。这些特质汇聚到一个少女身上,自然迷人。毫无悬念,年轻的贵族就着了迷。宋玉怎么追求枫的,他没告诉我,但我想到他的为人,其应该是这样追的。他写了一封情书,向枫表达了哪个少男不钟情的意愿。枫既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于是他们开始了一段短暂的接触。之所以说短暂,是宋玉告诉我的,他说他是一个内心矛盾的少年,自尊心很强,既想追求枫,又怕被拒丢脸,更怕被别人笑话。结果心里念了千百遍,见面却一句动听的话也说不出来。这个不出众的少年,当然无法攻取美人心。再后来,他还做了一件蠢事,跑到枫家去想当面告诉她,他喜欢她,却因为她父母在家,自己因害羞,在接茶杯时竟然没接住把杯子掉地上打碎了。就因为这点小事,他再也没好意思找枫。他感到自尊心受到了很大伤害。其实他是觉得枫太优秀了,他有点自惭形秽。他那时很幼稚,尚不懂美女怕缠的道理。但他一直对枫难以忘怀,经常在枫经过的路口偷偷看她,看她的背影。阳光照着那青春的身影,异常美丽。后来枫不知何因不再走这个路口,他暗然神伤了好久。时不时还是不由自主地盯着那路口看,他说他怕一眨眼,就错过了。其实,我所追求的,也不过就是那一瞬。

我听到这些的时候,觉得这是一个纯情故事。但宋玉后来告诉我的事,又把这个故事变成了哲学故事。宋玉又告诉我,他后来终于又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枫,那是多年以后,他去游泳,在一条河边看到一个肥胖的妇人带着一个小女孩泡在水边,小女孩喊妈妈,那女人一转头,他一眼就认出是枫。他太熟悉这张脸了,不可能认错。但这张脸是原来的两倍大,不再引人注目。他一声没吭低头走了过去。他说,让他的枫永远鲜活在那个路口吧。命运已经够残酷了,何必在旧伤口上撒把盐。岁月从不败美人,那是说来宽慰新一代美人的。其实岁月是把杀猪刀,这把刀何曾饶过谁?我敢肯定,杜拉斯在七十岁的时候,一定不想再见到她少年时的情人。让他活在书里,永远年轻帅气,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我给宋玉这样讲的时候,他说我是一个哲学家。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宋玉在上海读研。可以假定为复旦或者交大,或者随便哪所大学,关键是必须查无此人。这是小说,不是纪录片,你一定要在学籍档案里查的话,就会是查无此人。说白了,就是为了设定一个背景,说一点有趣的故事而已,不用太认真。我所在的学校也是地处城郊,校园很大,风景不错。我的研究方向是文学,自然是在文学院读书。我住在二楼,有一天我从窗口望出去,夏日的午后,白云蓝天绿树,阳光透过树叶之间在地上画着印象画,无意间看到一位女士走进这画里,她穿着一条蓝色花格子的裙子,上身是一件浅灰色的披衫,正从对面一幢楼里走出来,有风吹过,她衣裙飘逸,很优雅、很好看。我下意识地想找相机,但身边没有。这让我想起梦露,虽然吹起梦露裙子的是从下面来的风。学校有好几千学生,偶尔看到一、两个心仪的,也很正常。周六晚上学校有舞会,好象是本科学生们主办的,挺受欢迎,我也去了。我跳舞不行,但特别喜欢音乐,也喜欢和年轻人呆在一起,所以舞会我基本都参加的。在我看来,文学与音乐是相通的,都是人舒发心意表达意念的产物,古代的很多文学作品都是配乐吟唱的就是证据。优秀的文学作品一定会有音乐感,优秀的音乐也一定会充满文采。这句是我的原创。说这些就象给自己找去跳舞的理由,老实说,这个周六去跳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去偶遇那格子裙女士。我想,气质那么优雅耐看的人,十有八九应该喜欢跳舞。要不然就太浪费了。现场是有乐队的,学生组成。这是一个大礼堂,除了开大会,平时也没啥用处,所以基本变成了跳舞厅。我进去之前,音乐早已响起,我进去之后,看到人很多,多数是学生,也有年轻教师。换音乐了,是钢琴独奏《加州旅馆》,这礼堂改成的跳舞厅,挺牛,上档次。弹琴的也是学生,音乐系的,一听就是高手。《加州旅馆》是老鹰乐队的成名曲,很早就已经风靡一时,我是其忠实粉丝。说实话,钢琴独奏的加州旅馆,我还是头一次听见。她们在夏日跳舞,香汗淋漓。这时,我看到了格子裙摆动,她跳到了我面前。当然,她是有舞伴的,一位高大的男士。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笑了一下,冲我。跳舞厅很大,她在跳舞池里跳,我在外面跟着走,我怕呆会儿找不到她。歌词唱得好:“你随时可以告别,但永远无法离开。”,我就怕她突然离开。当《加州旅馆》换成《献给爱丽丝》时,她已经在我怀抱。那天我俩跳舞跳了很久,一曲接一曲,我就没放开她的手,我们谈笑风生,我说了偷看她的事,也说了她让我想起梦露,还说了她象梦露一样走进我的画里。她先前的舞伴早已不见踪影。这事其实我做得不太礼貌,但我真的控制不了自己,这是我的无心错。舞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过了,我送她回寝室,她也是学生,学管理的,离我的宿舍也不远。她是北方人,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吐字圆润,很正宗很好听。她说,她叫梅。

梅是学校的兼职播音员,这样我每天都能听到她那美妙的声音,很舒服。都在一个大食堂吃饭,所以每天都能见到她,也很舒服。其实,我遇到梅的时候,还处在失恋的坏心情中,我因为被前女友狠心抛弃,当时连死的心都有。我来读研也是因为太难受,想换个新环境调整一下自己。遇到梅,简直就是救了我一命。这些事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但这是事实。你想,我就象一个快溺死的人看见一个救生圈,肯定一把抓住。当然,这样说也不全面。梅本来就非常优秀,值得我的爱。我对她展开了追求,结果是肯定的。我看过宋玉年轻时的照片,气宇不凡,他要追求谁的话,成功率应该很高。象牙塔里面的恋爱,风花雪月,浪漫无比,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爱情书,就这点事。至于做学问搞研究,那是一辈子的事,不着急。有一次我们去学校后面的小河游泳,水很干净,可以把水底的沙砾看得清清楚楚,夏日炎炎,四野无人,决定裸泳。我们头上有一条输水的石渠,石渠的缝隙中出人意料地长出一大丛极美丽的野百合,纯白的花朵竞相开放娇艳欲滴,在阳光下闪着丝丝银光,象梅带水的肌肤,天然之美。

时光如梭,转眼又到毕业的时候。梅来自一个大厂,那时正在大量下岗,她的父母都是老工人,也双双下岗,她回去根本就找不到工作,就算勉强找到了,她也不可能喜欢。以梅的优秀,这是难以接受的事。梅决定前往深圳闯闯,也邀我同往,我没同意,深圳太热,我还是比较喜欢上海。人生就是这样,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向和目的,虽然我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和梅终于还是走散了。后来我和梅还见过一次面,那是几年后的一个冬天,她来上海办事,打电话给我,我立即就去了。爱,仍然还在。第二天,我送梅去机场。我看着她的飞机飞上天空,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直到再也看不见。心里默默地祝福。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我送梅去机场,路上我们下了车,走到一片树林里,梅倚靠在一棵树下,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们马上就要天各一方,我心里很难受。我真想跟她一走了之,但又确实做不到。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为了我自己,我还有很多无法甩掉的责任和义务。我明白,我是一个被剪掉了翅膀的天使,我永远也无法飞上梅的天空。悲伤充满了我的心,我只能用欲望来驱赶它。我从背后抱住梅,深深地进入了她的身体,仿佛要用紧全力把她挽留下来,我悲伤的呻吟,惊起了林中的小鸟,满天乱飞的小鸟,目睹了我们破碎的爱情,天空中下起了冰雨,淋湿了我们全身。我是如此悲伤,以至于我从梦中哭醒,泪水浸湿了半个枕头。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春梦,如果算的话,那真是一场伤心的春梦,愁煞人。无论我怎样拚命挣扎反抗,最终都只能无力地承认:强悍的是命运。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了一首歌:《你莫走》。天作被,地当床,这种事我真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