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海内外,巴黎到上海,谁是你?梦中的女孩。”盼了很久,现在我到了巴黎。巴黎号称浪漫之都,我这辈子居然可以身临其境,这让我心情异常激动。作为访问学者,登陆戴高乐机场,我双脚踩在了法兰西的土地上。“我来,我看,我征服。”那么,我来巴黎要看点什么?当然是要看她的特色。要征服点什么呢?当然是要征服她的浪漫。所谓有愿才会有缘,如果你真想做什么的话,据说全宇宙的能量都会帮助你。我相信这个说法,因为如果我不相信的话,我就不应该遇见菊。仓央嘉措说:“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我说:如果不相见,怎么能相恋?我见到菊的时候,就想起这个。都说法国出美女,气质优雅。名不虚传,机场里就有不少气质出众的美女。但我都没太注意。我当时只注意到一个女子,是因为她的脸型实在太有立体美感了,皮肤又白,简直跟雕塑家精雕细琢出来一样,接近完美。作为一个精英人士,你不用怀疑我的眼光,这位女士绝对是万中选一的美女,即使是在美女如云的巴黎。说实话,第一眼看见她,我的目光就难以挪开。我知道象个花痴一样看别人不礼貌,但我不能自已。我告诉自己,我必须马上认识她,机场里那么多人,很快就会走散找不到。我们都在等行李,我走过去问她需不需要帮忙提行李,她说不需要。我说我一看见你,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杜拉斯的小说。她笑了,显然她读过,杜拉斯在法国是很有名的。我说我不知道这次见面后,下次见面是多少年后。她说留下联系方式,只要你还在法国随时可见。其实我不是一个见面熟,更不是一个花花公子。我甚至有点社恐。但有的人,你一见到就觉得似曾相识,潜意识通知你必须抢抓机遇立即取得联系,否则就会后悔一辈子。说实话,我以前遇到过类似情况,那是在武汉的一个火车站,人潮人海中我偶然看到过一个绝色女子,太美了,美得我都不敢冲上去给她讲杜拉斯的小说,在我犹豫之时,她已经消失在人海,事后我感觉我真蠢。我一个高层次的黄种大帅哥,我到底在害怕什么?!菊对我来讲,就是这种人。所以,我不能再蠢了,不可避免的,我们认识了。她说她喜欢中国文化,我很高兴,我说你这就找对人了,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有点中国文化。我这话半真半假,说假吧,我对国学其实一知半解,说真吧,我通读过《史记》《汉书》《资治通鉴》直至二十四史。其实二十四史没读完全,但确实读了大部分。这应该算有点中国文化了吧。中国文化不仅是汉文化,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几乎每种文化都历史悠久,要搞懂弄通所有这些文化,一个人穷尽一生精力恐怕也做不到。除了汉文化,我对中国一些少数民族文化也有所了解,因为我本身也是一个少数民族。相对于一个法国妞来说,我说自己有点中国文化,已经相当谦虚了。
菊实际上也算半个中国人,她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法国人。所以我们不存在交流困难,她会说中国话,而且也有点中国文化。一般来说,混血儿都长得好,我就是例子。我父亲是彝族,母亲是汉族,所以我属于优良品种。以杂交水稻为例,通过袁隆平的努力,杂交水稻的产量比以前的品种高得多。这是有科学道理的,基因丰富,物种优良。以自己为例有点可疑,毕竟你也没见过我。那就以费翔为例,以波姬小丝为例,都是很有名的混血帅哥美女,应该很有说服力。我说这些的时候,菊很喜欢,她表示同意。她是那种很单纯的人,但原则性极强。我在巴黎大概要呆六个月,多数时候都没啥事,菊是自由职业者,就陪我玩。首先我们当然去了卢浮宫,第一眼看到的当然是玻璃金字塔,华人设计的。卢浮宫看上去很古老,玻璃金字塔看上去很前卫,摆在一起,有很强的对比度和包容性,让我印象深刻。这个设计理念让我对法国的未来颇有期待。进去后,带着高度敬畏之情,看了《蒙娜丽莎》,那鲜活在画框里永恒神秘的微笑,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也正常,在看到本尊之前,我已经看过其照片无数次了。况且那眼神,就象你正在看着我。我对菊说这话时,她笑得象一朵花。爱神《维纳斯》,女性肉体之美,在此表现得淋漓尽致无以复加。不知道玉臂正伸向何处?这个是千古之迷。我想,没有手臂或许更好些,这样,维纳斯还在人间。如果手臂长出来,那就太过完美了。完美不属于人,她属于神。《胜利女神》那振翅欲飞的姿态,傲视天际,仿佛下一秒就会刺破青天,飞向太阳。让我真切体会到最高境界的残缺美。古希腊能创造出这种杰作,号称西方文明的摇篮,确不为过。还有诸多艺术杰作,让人目不暇接、心动神摇、盛宴难再、流连忘返。数万件人类文明精品收藏,随便一件就可以迷住你,根本看不完,卢浮宫真是名不虚传。参观此宫,让你觉得生而为人,真是幸事。还有一个副作用,从此以后,你会原谅世间的一切不完美。见过最美的东西就会明白,正因为不完美,所以才最美。从实用性角度讲,艺术似乎可有可无,但在人类的成长过程中,艺术有着画龙点睛之妙用,无可替代。
说到艺术,我想起了三星堆。三星堆最近有点火。好象以前也火过,只是现在更火。在原始的古蜀人生活的地方,突然发掘出一大堆青铜器玉器黄金面具权杖神树,乱七八糟却精美无比,其青铜文明发展程度甚至超过了同时期的商周王朝,其起始时间按碳十四检测可能比商王朝更早。这看起来似乎有点匪夷所思,但我觉得其实也不难理解。人类历史上消失的文明也不是一个两个。只要它是在中国发现的,肯定就是中华文明的一部分。不可能古埃及人或者苏美尔人,不远万里跑来把其文明成果埋在中国的土地下,那真是有病,而且也无法操作,就当时的技术条件来看恐怕比修建金字塔和万里长城还难。估计外星人也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考古的事我不太懂,我想说的是,我看了三星堆出土的器物后,真的被古人创造艺术的能力征服了。三星堆的青铜人像,在我看来不太写实,因为如果人真长出那种千里眼,就太恐怖了,简直无法理解。但如果是想象力,那就可以理解了,虽然还是很惊人,四、五、六千年前的人就把哲学思想融入了艺术创造中,而且达到如此高端的水平。那时候的人,按说才脱离原始社会没多久,确实太神奇。想不通。这个三星堆必须好好研究一下,很可能改写人类历史教科书。还有青铜神树,做工之精巧,构思之奇特,想象之丰富,梦想之高远,人类的智慧,体现在艺术上,比体现在战争中,有意思得太多。从卢浮宫到三星堆,看似风马牛不相接,但如果从艺术的角度看,真是同源同宗。风格虽然迥异,年代也有先后,但内核却如此相近,都是人类文明的精华所在。我看着这些高超的艺术品,我可以想见古人的精神生活水平。我觉得并不比我们低,甚至很可能比我们高,这让我感到悲伤。这说明几千年来,人类在精神文明上进步不大。与物质文明相比较,人类在精神文明上应该加速赶上。一想到地球上一群野蛮人拿着原子弹乱扔的景象,我就心慌。热爱艺术吧,不要战争。这话是我说的。有时候我也觉得奇怪,我年少时那么好战,现在却如此反战,是什么原因?可能是我成功进化了。考虑到我曾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架王,既然我行,我想人人都行。把打架斗殴和打仗的热情用来健身,这个事情如果搞成了,我相信人类会迎来有史以来最大的全民健身高潮!所有兵工厂都会立即转产运动健身器材!一是人类再也不需要热兵器,会释放出大量产能必须转产;二是只有身体非常强健,才适合竞争日益激励的社会环境。而我宋玉,一定会流芳百世!名扬万古!当然,首先我会成为亿万富翁,因为我这本书肯定会成为世界第一畅销书。我估计我在世时至少可以卖出二十亿本,你算算,我能收入多少钱?我死后就算了,此书白送,不要钱。当然,工本费还是要收滴,不然没人印刷。古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此言不虚。
据说天才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奇思妙想。我觉得我也是一个天才,经常有很多奇思妙想,但我又觉得自己有点胡思乱想。就算是这样,我也觉得自己没有错,比什么都不想有希望。你想,如果所有人都只是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做一下爱其它什么都不想,那人类的前途确实堪忧。总要有一些人想别人所未想,写别人所未写,做别人所未做,这个世界才有更多更好更美的可能。当我望向蓝天后面,我知道那里有无限的可能,我那无以伦比的想象力,可以把我带到光都不能到达的时空。人类进化出我这种人,真是幸运。如果没有这种人,人类最后就会活得象一大堆蛆虫,只会费尽心思竭尽全力地在粪坑里挣扎,你推我挤,只为争抢利益这坨屎!细想来,真恶心。生如夏花,要让自己的智慧绽放光芒!这样的人生才值得一过。否则人和猪有何区别?不过活得长点短点而已,最后全都会倒在时间的剑下,或者是屠夫的刀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大概还能活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我会证明我是一个有超级想象力的人,我要拿诺贝尔文学奖。这不是玩笑,我正在做这件事,我每天写作四小时,直到获奖为止,这是我与我聪明的女儿约定的。如果我的书在全球真卖出二十亿本,或者谦虚一点说,卖了两亿本。我觉得诺贝尔奖不颁给我,评委们都不好意思。有首歌叫《山鹰之歌》,秘鲁的,我特别喜欢那种意境。只有飞得足够高,你才能俯视世界。我想飞得更高。实际上,如你所知,作为人类的一员,我想飞出太阳系,飞出银河系,飞出黑洞,飞出所有未知。这是我理解的自由。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人的思想是无限的,在我思想的宇宙里,我会在飞翔中变成一团细沙甚至是无数粒子,象奇点爆炸一样扩散到虚无里,获得永生。据说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又有人说,一个细胞就是一个宇宙,我相信。反过来说,宇宙就是一个人,宇宙就是一个细胞,我也无法反驳。我们的进化程度还不够,最大有多大?最小有多小?人类现在还理解不了。游戏结束,今晚。
开机,游戏重启。现在镜头从宇宙转回到巴黎。人类有想象力,真了不起,我特自豪。天狼星我都敢去散步,还怕一个小小的巴黎?现在我和菊在塞纳河边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圣母院。在我看来,巴黎圣母院的造型有点像一条船,哥特式尖顶就像高高的船帆,神气地航行在塞纳河上,气宇不凡。这也是一个古建,已经有八百多年历史了。说到法国历史,我马上想起路易十五这个冷血皇帝,那句名言在耳边雄浑地响起:“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此人虽然自私到极点,但至少是一个敢说实话的皇帝。纵观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帝王能这样直舒心意,把帝王之心表达得如此彻底,他也算有才之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勇敢的哲学家。人类历史上大多数帝王将相都是些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角色,远不及路易十五爽快。当然,魏武帝说过一句话,可与之相提并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也挺牛逼,给中国的帝王们争了一口气。武帝毕竟是文学家,不像多数猪一样的帝王,其实曹操的原话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这句话的气势就差远了。就两句话的气势来看,路易十五的明显更强,我觉得,无耻得非常彻底。这又让我想起皇帝的新衣来,那个猪皇帝,差武帝和路易太远,不仅自私虚荣而且无比愚蠢。伟人说过,“******,卑贱者最聪明。”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回到船上,我看到了卡西莫多,如果让他当皇帝,估计那时的法国人民会好过很多。我觉得,如果来一场全民公决的话,拿破仑也不一定能赢卡西莫多。卡西莫多皇帝统治法兰西甚至统治全世界,我觉得是个好主意。这个主意是我刚提出来的,你觉得如何?菊笑得象一朵盛开的大菊花一样,她说她原则上同意。她说,她也认为卡西莫多人品不错,当皇帝绰绰有余,当个敲钟人,简直是大才小用。这就叫英雄所见略同。其实卡西莫多不适合当皇帝,他比较适合当情人,虽然人很丑,但那颗爱你的心真是百年不遇。这个菊不同意,她不爱卡西莫多,她爱我。雨果真是不善解人意,如果把卡西莫多写成一个大帅哥,那不就皆大欢喜了。看来作家也是一些任性的人,只管自己写,不管谁喜欢不喜欢。无论如何,我们能从巴黎圣母院中看到人类渴望的真善美,看到悲惨世界里高高钟楼上那颗温柔的心,还得感谢雨果先生。反正我看《巴黎圣母院》时被感动得死去活来,恨不能自己变成卡西莫多,与你永不分离。你说你不是艾斯米拉达,但我觉得你比她更美。在我看来,就算把蒙娜丽莎与维纳斯合体也比不过你。原来你,就是我要征服的巴黎。
写到这里,可以回酒店了,你懂的。昨天晚饭时,有朋友问我的小说是不是色情小说。这问题问得出乎意料,我想了一下,说有一点。本来我的小说是想写自己人生中的美和感动,这当然也包括一些情爱和欲望之类,我觉得这里面也有美和感动。但朋友这样问后,我还偏不写色情了,虽然我认为自己应该能写得不错。所以我们回到酒店后的事情,我在这里就不说了,麻烦读者自己去想象。前提是,我是大帅哥,身强力壮,菊是大美女,秀色可餐,我们本来是陌生人,却有缘偶遇并相爱在异国他乡浪漫的巴黎,烛光晚餐,雅歌在耳,满脑子都是艺术和爱,读者慢慢品。写到这里,想起两句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反过来写,宋玉和菊的诗是这样的:世界上最近的距离,是我进入你的身体。
在巴黎也不是天天都去名胜古迹打卡,今天我们去打网球。菊是高手,反正比我打得好。打网球蛮累人的,既要反应快又要跑得快还要很灵活,这三样我都不如菊,她堪称网球健将,我甘拜下风。跑停挥拍,反反复复,一通大汗出透,爽。这球场不大,周围是一圈高高的大树,非常安静,环境是真的一流。离我住的公寓也不远,于是我们经常在这打球。其实我以前都不会打网球,这东西在我国不太流行,玩的人不多,因为菊喜欢,所以我陪她,她把我教会了。网球是一种非常好的运动,张学良就很喜欢打网球,所以健康长寿,活了一百多岁。据说在被蒋介石软禁期间,张学良要打网球,蒋专门为他修建了网球场,也算尽了一点朋友之情。网球虽好,但我更喜欢游泳,特别是在公开水域游泳,塞纳河不能游泳,这点不如湄公河。原因主要是城市污染水质,这是全世界都头疼的问题。主要受害者就是我们这些喜欢野泳的人。我喜欢游泳已经到了上瘾的地步,每到一个地方,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可以野泳的地方。游泳池我不喜欢,实在找不到公开水域才会去。其实,塞纳河我也游了一次,那是在晚上,我知道水质不太好,警察也不让下水,但我实在忍不住,在离开巴黎前偷偷下水游了一次,留个念想。说真的,巴黎,我这一辈子可能只来这一次,一想到居然没有在塞纳河游过泳,我就难受。公开水域水质好的地方,我一次可以游泳几个小时,当然是在夏天。有一次在一个水库里,我连续游了四个多小时,因为太累中途上岸休息一下,亚热带的阳光令人困倦,我居然睡着了。先游回去的泳友左看右看都看不到我,以为我淹死了,打电话给我老婆,我老婆赶来,我刚好上岸。被大骂一顿,真是莫名其妙。还有一次在夏门,清晨,我老婆和女儿还在睡梦中,我就下海游泳去了。那天我也连续游了四、五个小时,但那一次我真的差点死了。事情是这样的,在夏门鼓浪屿,我清晨下水后就向着航道的方向游去,向这个方向游可以看到很多大船甚至万吨巨轮。我是山里人,喜欢看巨轮,物以稀为贵嘛。游了很久,我有点累了,于是往回游,很快我发现自己好象一直在原地游,根本没靠近岸边。我遇到一离岸流。这个东西很可怕,怎么形成的我不清楚,但如果你在海里游泳遇到离岸流,一定要先顺着它走,找机会再脱离出来。但当时我不懂,而且,就算懂我也不能那样做。因为顺着它走的话,我就会进入航道,这也非常危险,超级大船可以轻而易举地撞死我。所以我就拚命逆流而上想游回岸边,但这是不太可能的,我拚命游了几个小时也没能游到岸。我实在游不动了,说实话,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即将结束。我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我如此喜欢水,最后却死在水里。据说人多是死在自己的爱好上,有道理。突然间,海浪间竟然漂来一个塑料筒!天意啊!这个城市污染竟然救了我!我就紧紧抱着这只筒随波逐流,直到救生船发现了我,把我救起来。我清晨下水,中午才上岸,又被老婆大骂一顿。这次我认为骂得好,作为一个野泳爱好者,这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差点死在水里。第二天看本地新闻就看到有人在海里溺水身亡,而且就在我游泳的那个地方。我感到我真是天选之人,死神都要避开我。它留着我干吗呢?估计是要我写这本书。冬天游泳的话,我半小时内问题不大。超过也可以坚持,只是比较痛苦。我在巴黎的时候,秋高气爽,塞纳河沿岸风景很美,这个莫奈可以证明,河水流速也不太快,这个我可以证明,此河其实很适宜公开水域游泳,可惜水质较差,而且还不让游。现在听说在大力治理,世界名都,早该如此。希望我再去的时候,可以在塞纳河的清流里好好畅游几公里,了此夙愿。
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凡尔赛宫、爱丽舍宫、香榭丽舍大街、协和广场、蓬皮杜艺术中心,我们一处一处慢慢浏览细加观赏,历史就象波尔多葡萄酒一样饮用不尽,回味无穷,真是快乐似神仙。菊说我就象一匹不知疲倦的蒙古马,整天奔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她还说这匹马儿有着一双清晰纯净的眼睛,既爱艺术也爱她,象深潭一样把她和巴黎都吸了进去。这时候我想,一个巴黎就有如此之多的人类文明精华,如果任由我写的话,巴黎我就可以写一本书。全世界那么多有名的城市,其中藏有多少动人心弦的文明珍宝啊!又有多少感人至深的故事呢?真是数之不尽美不胜收。人类,真了不起。我估计自己啥事也不做就专门去看看这些城市和它们的名胜古迹,大概这一辈子也看不完。更不用说都写成书了,那写出来估计得有上千本几吨重,让我背我都背不动。乱花渐欲迷人眼,人生苦短,要尽量多写一点好东西,我暗下决心。想到自己从年少时就开始准备写作,读千卷书行万里路,几十年来深藏不露地积累体验,不写出点好东西出来,我誓不罢休。厚积薄发,从人类文明的海洋里捞出几根针来,我应该可以。但我也不能光写作,总还得做点别的正经事吧。作家也要吃饭滴,万一我写的书卖不出去,我也不能把它吃了充饥。写作是辛苦的智力劳动,应该得到回报。所以我边写边想,怎么把这本书卖出去?这是个问题。
我和菊的感情日益升温,已经达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在这样浪漫的城市里,爱情容易象艺术一样疯狂生长。春天的时候,我们在埃菲尔铁塔下欣赏美丽的法国玉兰花。此花原产中国,据说印度也有,总之是来自东方,屈原就曾经在诗词里提到过它。我比较喜欢白玉兰,白玉之躯兰花香,花朵有着白玉一般的视觉感受,花香类似兰花但更浓郁。战神广场的玉兰花很多很美,都是高大的树花,红色的居多,如战士的血泼在地上,触目惊心。战神广场上空,和平鸽高高飞翔,随心所欲地把粪便撒在广场上。扩展来看,战神广场就象地球,鸽子屎就象战争,随处可见。可悲。站在战神广场上,让人无法不想到战争。提到法国的战争,首先就会想到拿破仑一世,这位“法国人的皇帝”几乎征服了整个欧洲,战功赫赫,千年少见。我认真看过有关拿破仑的一些书籍和电影,包括著名的滑铁卢战役,必须承认他很厉害。拿破仑翻越阿尔卑斯山的壮举仿佛就在眼前。油画作证,个子不大,但骑在战马上气势如虹,挥手之间,大军猛进,确实像一位战神。就战功来说,拿破仑就象埃菲尔铁塔一样,曾经雄视欧洲。历史上可以与之比肩的也没有几个。当然,这是指指挥作战的战绩。如果单挑的话,这位战神显然不是项羽的对手。但带兵打仗应该有一拚。战争发展到拿破仑时代,已经不需要将帅亲自冲锋陷阵了,大都是士兵站成排踏着正步去送死。但在项羽的时代有所不同,史载,项羽每战多是冲在最前面。当然,那时候还没有火枪火炮,如果有的话,勇猛如项羽恐怕也要三思而后行。排枪之下,每战必冲在前面,估计经常都要上演霸王别姬。照我看,战争发展到今天甚至连士兵都不需要见面了,把所有核弹全部打出,据说可以毁灭人类几十次,这样,大家就可以骄傲地挺起胸膛一起回老家见战神!见到战神后,大家都骄傲地说:“啊!伟大的战神!我们已经把世界上最勇武的敌人全部消灭!”战神说了四个字:“这帮傻逼!”
如果让我现在凭记忆说出法国领导人的名字,我一共可以说出路易十四、路易十五、路易十六、拿破仑、戴高乐、蓬皮杜、马克龙这七个人。“太阳王”是人类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国王,好记,路易十五已经说过,路易十六是被自己设计的断头台处决,好记。拿破仑也说过了,记得戴高乐是因为他抵抗德军的不屈意志,自由法国,他是偶像。马克龙这名字好记。记得蓬皮杜是因为蓬皮杜艺术中心。此中心号称文化工厂,据说是艺术的埃菲尔铁塔,又说是现代巴黎的象征。评价如此之高,这个必须要看一看、写一写,否则我就太土了。第一眼就亮瞎了我的眼睛,太出乎意料了。开始还以为是来错了地方,完全不象想象中的艺术博物馆,简直就象一个大工厂,仔细一看,又与一般的工厂不太一样。这么说吧,如果说它是一个人,那我最先看到的是它的肠肠肚肚,杂乱无章,里面才是这个人的面貌,华丽无比。收藏很多,我对毕加索的画、反战思想、电影等较有兴趣。有不少展品相当大胆前卫,对触发灵感很有帮助。其它的知之甚少,不好随便评价。此中心建于半个世纪之前,在我看来,今天也还是很先锋很前卫。这并不奇怪,人类的意识本来就远远超越人类的生存现实。前卫意识,是艺术的上帝,引领着人类的未来。这话是我原创,这是我参观蓬皮杜艺术中心的一点感想。巴黎有很多奢侈品,我觉得最大最昂贵的奢侈品应该是这个艺术中心。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人类的意识更奢侈?我不知道。
爱丽舍宫,就远远的看了一眼,无福消受这福地。这是总统官邸,不让进。可以理解。跳过,进入凡尔赛宫。这是路易十四修建的,规模巨大,城堡宏伟,花园壮观,水池舒展。镜厅给我的印象最深,它是此宫最著名的大厅。这是一个由镜子组成的长廊,高大宽畅,一面是面向花园的十多块巨大落地玻璃窗,另一面是数百块镜子组成的巨大镜面,十分震憾。拱形天花板是巨大的油画,气势磅礴的历史画卷。据说以前的家具和室内装饰都是纯银打造,常举办盛大的化妆舞会,路易十四、十五怀抱古法兰西金发美女一展英姿。只要想一想,在这种地方跳舞,真是美得不要不要的。法国皇家是真的会玩。路易十五能说出那句惊世名言,和这个地方肯定脱不了干系。法式花园与宫殿相辅相成,既庄严又浪漫,远看全景,充满了高贵的艺术感。皇家气派,尽显无余。说实话,这种东西也只有穷奢极欲的帝王家才想得出、才修得起、才配得上、才玩得转。“万里长城今犹在,可见当年秦始皇?”站在长廊中间,我想起这句诗,很有哲理很应景。站在这里,我还想起了一个皇帝,中国明朝的崇祯皇帝,他留给女儿的临别赠言是,愿汝生生世世勿生帝王家。公平的看,崇祯不算一个坏皇帝。他在位期间,一直在努力修正先皇们的荒淫无耻奢侈无度,但已经积重难返。路易十六也是如此,他显然比路易十五好得多,但同样已经来不及了。恶有恶报,在所不假。就算没有报应在自己身上,也会报应在子孙身上。你看看古今中外,秦皇汉武,威廉路易,历朝历代,没有例外,全都如此。在我看来,皇家的极度奢侈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集中力量为后世留下了众多艺术珍品。没有他们的无边欲望和不懈努力,我们这些小蚂蚁怎么能欣赏到凡尔赛宫、故宫这些人类艺术瑰宝呢?记得参观故宫的时候真是人山人海,我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小蚂蚁,人人都是小蚂蚁。
枫丹白露宫,是国王的行宫。听说里面有不少从圆明园抢来的旷世艺术珍品,所以必须看。机会难得,我又不是长驻巴黎,此次一别,不知相聚在何年何月。此地森林茂密,古迹优美,风景绝佳,是世界有名的旅游胜地。法式花园堪称平面艺术的典范。简约而不简单,有点象麦田怪圈。枫丹白露宫就稳坐在这典范的怪圈之上。有大片的人工水域,蓝得象一汪眼泪。整齐划一的树木,修剪得一丝不苟,如同正在站岗的法国陆军。当然,是拿破仑时代的陆军。修长笔直,是皇家的近卫军。此宫据说是法王的狩猎行宫,我幻想自己身披王袍,鲜衣怒马,猎犬狂吠,正狂奔飞走猎杀野兽。这又让我想起了乾隆皇帝射猎图。细想一下,各国的帝王们好象都挺喜欢狩猎,这是为什么呢?我觉得,一是骑马射猎,可以保持勇武精神。战时杀人杀习惯了,平时不好乱杀人,手痒,只好杀点野兽,过把瘾。二是野味确实很好吃,特别是烤来吃。我儿时打过不少斑鸠烤来吃,确实香极了,至今难忘。乾隆皇帝还狩猎过老虎,而且是用冷兵器,这在帝王狩猎界应该是顶尖高手。如果换成我,就算手握步枪猎枪冲锋枪,大群侍卫护驾,恐怕也不敢与虎谋皮。老虎我见过,动物园里,东北虎,那玩意儿可不是谁想狩就敢狩的!万幸老虎没能进化出人类这样的智力,要不然,估计所有帝王将相都是它的菜。你想,冷兵器时代,几千几万只读过兵法的东北虎大军给你来个十面埋伏,就算是项羽拿破仑联手,估计也会被秒杀。不用打,吓都给你吓出尿来。这在春秋时期就发生过,只是不是虎而是牛,著名的火牛阵嘛。我想,如果把牛换成虎的话,那简直是无法想象的恐怖!幸好恐龙智商也不高,要是被它们躲过了大灭绝,突然从哪个洞里冲出来摆个恐龙阵,我们就真的有灭顶之灾了。当然,我们有核武器,什么猛兽我们都不怕。我想,这是人类掌握了核武器的唯一好处。从行宫写到了核武器,我这想象力也太装逼了。扯得有点远,回到宫里,这里是中国馆,里面收藏着大量的中国历代名贵瓷器、名画、佛塔、金银宝石器物等等,多达数万件,很多是从圆明园抢来的珍品。毕竟是来自东方的皇家,有不少古董一看就感觉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价值连城。所有藏品都没有相应的文字介绍,这相当具有讽刺意味。你专门建馆收藏这些奇珍异宝那么多年,居然说不出它们的历史和价值,放在那里最多就是起一个炫耀的作用,而且是炫耀抢来的东西,真是既可笑又可悲还可怜。比如一个收藏家,你都不懂自己收藏的东西价值所在,那还有什么收藏的必要?不如全部还给它真正的主人。枫丹白露宫的中国馆,号称再现了圆明园,其实最多算是再现了圆明园一点残肢断臂,而且这种再现方式,毫无品位,简直是糟塌圣贤,一点也不光彩。写到这里,想起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雏人偶》,精致的雏人偶,是日本人心目中的珍贵艺术品,世代相传,却被西方小孩子当作一般玩具,随意丢弃在地板上。和此宫的情形就有点类似。
蒙马特高地还是要说一说的,因为我以前看过一个电影叫《红磨坊》,挺不错。红磨坊就在此地。我也现场领略了一下“康康舞”的热情似火,法兰西舞女的豪放不羁让人浮想联翩,虽然我的东方式小心脏有点受不了,但不能不承认,丰乳肥臀,雪白大腿,舞艺精湛,近乎狂野的性感表演确实有其独特的美。欣赏完光彩夺目的“康康舞”后,下一站是观赏著名的“爱墙”。墙上写着“爱情是没有条理的,让我们相爱吧。”说得很有道理,你只要真心爱过一个人,就会明白这是一个真理。爱情不是用大脑,而是用心,如果一定要把爱情梳理出条理来,估计已经不再是爱情了。所以繁体的“爱”字中间有一个心字,这和一见钟情是一个道理。爱,是一个纯粹感性的东西,由心而生,如果一定要经过大脑来谈爱,那干脆直接谈欲望和利害得了。人类在绝大多数事情上都是理性当先,唯独只有爱情是个例外。我觉得这是王子会爱上灰姑娘的根本原因。蒙马特高地的爱墙可以证明这一点。墙上用几百种语言文字写着“我爱你”,相当震憾人心。法国人对爱的浪漫主义真是深入人心,可以说俘获了全世界恋爱者的心。当我们必须离开这个复杂的世界时,无论三教九流高低贵贱,最不舍的大概就是爱字中间的那颗心。“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以为大致也是这个意思。
巴黎的事情,大体就是这样。一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离开了法国,也离开了菊。我们没有相约再会,因为如果她要来中国找我,她随时可以来。如果我要去法国找她,我也随时可以去。如果我们都没有这种冲动,相约再会又有何意义?尽管理性最终占据了上风,但巴黎的眼泪,仍然令我二十年无法释怀。事情是这样的,我临走的那天起得很早,天下着大雪,寒风萧萧,雪花飞舞,暗夜深沉。我拖着行李箱本来是要去机场,却不由自主地走到了菊的公寓楼前,我站在那幢楼前,静静地站了很久很久。我清楚地看到菊的脸紧紧地贴在玻璃上,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热泪从我的眼里奔涌而出,象决堤的海,无法阻挡。忽然,我随着满天的雪花开始狂舞,迪斯科霹雳舞街舞,我使出浑身解数,我把这最后一曲疯狂的舞蹈献给她。菊曾说,我的眼睛象马儿的眼睛,特别真诚,特别单纯,里面充满了爱。我辜负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