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疗保险扶贫政策减贫效应研究

相关文献肯定了医疗保险的减贫效应。Korenman等(2016)认为可通过公共医疗保险给付和保险补助降低贫困发生率;Asfaw(2007)认为可通过提高医疗服务利用率降低贫困发生率;Finkelstein等(2012)通过对俄勒冈医疗保险彩票实验进行分析,认为医疗保险能够显著降低家庭医疗费用支出;Gross等(2012)认为,美国26%家庭的致贫原因是灾难性医疗支出,医疗保险覆盖率每提高10%,因病致贫风险就下降8%。此外,武拉平等(2012)认为,通过统筹等保障性公共服务能有效降低农村家庭的脆弱性,减贫效果明显。

部分文献认为医疗保险的减贫效应不太乐观。Rosenzweig等(1993)认为,以效用和利润最大化为假设的保险理论无法解释医疗保险能给贫困户带来经济福利,原因是贫困户对于医疗保险的持有能力不足,在基本生活尚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很难对医疗保险产生有效需求;Radermacher等(2007)认为,对医疗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投保人对医疗保险的信任感、保费的支付方式、个人开支及家庭规模等是影响贫困户医疗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Knight等(1997)认为,要解决医疗保险需求问题,需利用保险精算技术为不同健康程度的贫困户确定合理的医疗保险费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黄薇(2017)认为,由于医疗保险出现偏差,贫困人口医疗实际支出仍然过高,这是影响医疗保险扶贫减贫效果的重要因素。

医疗保险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是当前健康扶贫研究的新领域,但相关文献较少。黄薇(2019)利用相关调查数据构建了两期模型和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保险扶贫政策在减贫实践中的作用。结果发现,以适当财政补贴个人缴费和提升报销比例为核心的“保险扶贫政策”能够显著激发贫困户的医疗保险需求,对其收入和支出等福利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从而达到积极的减贫效果。鲍震宇等(2018)基于2015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从基本医疗保险、多重医疗保障、不同给付水平及保险扶贫减贫机理4个方面考察了医疗保险扶贫政策的减贫效果。结果表明,新农合的门诊统筹保险不具有减贫作用;由于住院统筹保险可使住院自付支出减少57%,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降低11%,进而可在5%~7%的水平下显著降低贫困发生率;住院费用报销率每提高5%,可使农村人口贫困率降低7%;多重医疗保障虽然具有减贫效果,但结果尚不稳定。谢远涛等(2018)为考察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能在多大程度上助力“精准扶贫”,基于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1989—2011年的数据,分析了家庭贫困的影响机理。结果表明,推行医疗保险全覆盖及对贫困家庭实施医疗保险扶贫政策,对于抑制“因病致(返)贫”具有良好的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