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除颤和自动体外除颤器

一、除颤

除颤技术近数十年来有了很大进展,除颤技术的地位也有了明显变化,即过去仅为高级生命支持(advanced cardiac life support,ACLS)的技术,目前已成为基础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BLS)的技术。

1.早期除颤在心搏、呼吸骤停患者的复苏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类患者能存活的5个要素如下所述。

(1)早期识别求救:施救者发现患者突然倒地,快速检查患者是否无反应、无呼吸或无正常呼吸(叹息样呼吸),首先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大声求救,启动急救医疗服务(EMS)系统,要求取带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2)早期CPR:只有1名现场施救者时,先拨打急救电话后立即CPR,若有2名以上,则1人打电话求救,1人即开始CPR,首先做30次单纯CPR(无口对口人工呼吸),而后周而复始CPR(按压/通气比,30∶2,5组/2分钟),直至恢复自主循环(recover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ROSC)或复苏无效。

(3)早期电除颤:取来除颤器,立即分析心律,如需要电除颤,即给电击1次(双相波200J,单相波360J),随后做CPR2分钟,再评价除颤后心律,判断是否再行除颤。

(4)早期救治:尽快建立人工气道、液体通道、使用复苏及抗心律失常药物等高级生命支持方法。

(5)心搏骤停后救治:患者ROSC后只是心搏骤停后救治的开始,若能提高患者出院存活率和争取神经功能预后完好,还需要综合性救治,包括亚低温治疗和针对导致心搏骤停病因的治疗,这个环节相对需要较长的时间。

2.除颤必须尽早进行,这是因为以下原因。

(1)大部分(80%~90%)成人突然、非创伤性心搏骤停的最初心律失常为室颤,而儿童心搏骤停呈室颤者低于10%,老年人心搏骤停呈室颤者亦比年轻人为低,而多见无脉搏心电活动。

(2)除颤是对室颤最有效的治疗。

(3)随着时间的推移,除颤成功的机会迅速下降,每过1分钟下降7%~8%。

(4)室颤常在数分钟内转变为心停搏,则复苏成功的希望很小。

必须强调指出,无论在院外还是院内的心搏骤停患者,早期除颤才能获得成功。凡对院外心搏骤停患者,即使现场有AED,最初目击者亦应先施行CPR 2分钟,而后应用AED除颤。

二、自动体外除颤器

由于现在有了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因而使得早期除颤有可能实施。

AED有诸多优点,仪器轻巧,术者只需接受很简单的训练便能操作,使及早除颤现实可行。

1.除颤电极的位置 将一次性使用的二个除颤电极分别贴在患者胸廓的前一侧位。即前电极安放在右上胸锁骨下胸骨右缘,侧电极则安放在躯干的左下胸乳头左侧,电极的中心放在腋中线上。因为,对心搏骤停患者电极安放在前一侧位最为方便(图11-11)。

图11-11 电极位置

2.AED的操作 AED的仪器面板一般有3个按钮。①绿色:开关(ON/OFF)。②黄色:分析(analysis)。③红色:电击(shock)。操作时尚有语音和文字提示。步骤:连接电极,启动仪器,按压分析按钮,仪器迅即提示正在分析,并示知分析结果,如建议电击除颤,要求大家离开患者身体,按压电击键,即电击除颤。AED现多为双向波,故除颤可用较小的能量。对持续心室颤动和(或)室性心动过速患者,可做1次电击200J,继续做CPR2分钟,再次检查脉搏如无脉搏,再次进行持续CPR。AED不适用于8岁以下的儿童,因AED释放的电能量太高。

三、胸外自动按压器的应用

CPR指南强调连续、有效的胸外按压的重要性,必须有效地胸外按压,才可能产生适当的血流。然而,胸外按压很容易使急救人员产生疲劳,并影响到按压的正确性和质量,因此,要求每2分钟急救人员应相互轮换。

近些年来已有多种自动化的胸外按压器问世,一方面是各有其优缺点,另一方面则是必须强调最重要的、并可以在第一时间立即实施的,还应该是由最初目击者先做徒手的胸外按压。

四、心肺复苏有效指标和终止抢救的指征

1.心肺复苏有效的指标 心肺复苏术操作是否正确,主要靠平时严格训练,掌握正确的方法。而在急救中判断复苏是否有效,可以根据以下5个方面综合考虑。

(1)瞳孔:复苏有效时,可见瞳孔由大变小,如瞳孔由小变大、固定,则说明复苏无效。

(2)面色(口唇):复苏有效,可见面色由发绀转为红润;如若变为灰白,则说明复苏无效。

(3)颈动脉搏动:按压有效时,每一次按压可以摸到一次颈动脉(或股动脉)搏动,如停止按压,搏动亦消失,此时应继续进行胸外按压,如停止按压后脉搏仍然跳动,则说明患者心跳已恢复(按压有效时可测到血压在60/40mmHg左右)。

(4)神志:复苏有效,可见患者有眼球活动,睫脊反射与对光反射出现,甚至手脚开始活动。

(5)出现自主呼吸:自主呼吸出现,并不意味可以停止人工呼吸,如果自主呼吸微弱,仍应坚持人工呼吸。

2.终止心肺复苏的指征 现场心肺复苏应坚持连续进行,在现场抢救中不可武断地作出停止复苏的决定。

如有条件确定下列指征时,可考虑终止心肺复苏:

(1)脑死亡。表现为:①深度昏迷,对任何刺激无反应;②自主呼吸持续停止;③脑干反射全部或大部消失〔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吞咽反射、睫脊反射(脊髓反射除外)〕。

(2)无心跳及脉搏。有此两点条件,再加上已做心肺复苏30分钟以上,可以考虑患者真正死亡,可终止复苏。

现场抢救人员停止心肺复苏的条件:①自主呼吸及心跳已恢复良好;②有其他人接替抢救,或有医师到场承担了复苏工作;③有医师到场,确定患者已死亡。

五、心肺复苏的普及训练

现代心肺复苏术的确立,迄今已半个多世纪了。心肺复苏的重要意义,自不待言。而要获得实效,则必须有足够的人群掌握心肺复苏术,关键在于普及。

1.心搏、呼吸骤停的发病概况和复苏任务 多种心血管疾病、严重创伤、麻醉手术过程、触电、溺水、自缢、某些药物中毒等均可发生心搏、呼吸骤停。1981年美国心肌梗死的发生总数估计为150万人,死亡65万人,其中院外猝死占60%,故他们强调院外现场抢救复苏的重要性。Eisenberg提出婴儿需要复苏者每年为12.7/10万,18岁以上者每年为97/10万。

我国对心肺复苏术有巨大的需求,我国幅员辽阔,有960万平方千米国土,有13亿多人口,仅以急性心肌梗死和心源性猝死的发病率为例,根据17个省对3 531 522人的流行病学调查,这两者的年发病率分别为37.22/10万和39.82/10万,即全国约计近百万例。再加上其他方面的患者,我国每年需要心肺复苏的病例,数量是极其巨大的。随着社会的日渐老龄化,这一数量自然还会上升。若能及时地施以正确的心肺复苏术,则可望降低这类患者的病死率。

2.要取得CPR的成功,关键在于加强现场抢救心搏、呼吸骤停大多发生在意外场合,故重要的是现场抢救,这是复苏最后能否成功的基础。CPR能否成功还取决于最初目击者反应的速度和急救知识。Aono报道自1994年底起凡在驾驶学校以期获得驾驶证者,至少需要参加12小时的BLS训练,日本每年至少有250万人获得驾驶证,相当于日本总人口的2%。Rudolph报道,由于专科医师往往缺乏CPR操作的基本知识,故1993年在德国Saxony州医师代表会议决议,所有各专科医师均必须接受8小时CPR训练。

3.普及心肺复苏的概况

(1)许多国家CPR训练已普及到相当程度。既然CPR的成功关键在于现场抢救,这就要求大力进行复苏知识的普及工作,要使社会上尽可能多的人们了解和掌握复苏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便必要时及时进行复苏抢救。所以,初期CPR工作重要的应是非医务人员的群众性救护工作,在现场复苏的同时,一面呼救,一面创造条件转送到附近医院,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急诊医学是群众性的紧急救护,没有普及,便谈不上急诊医学。

美国目前已有5000万人次接受了CPR培训,实际受训人数为2500余万。这是普及CPR训练取得了重大成功的标志。我国香港地区已有1/10以上人口接受过CPR训练。

目前,国际上复苏成功率最高的城市是美国的Seattle,该市的现场复苏初步成功率达60%,送达医院后,其中一半即30%将在2~3周因基础疾病及各种并发症而死亡,另外30%可康复出院。其中5%患者留有某些神经系统方面的缺陷。因此,心肺复苏最后成功、患者康复出院而无任何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者,高达25%。

(2)我国普及CPR工作的起步和已取得的初步成效。近二十多年来,我国已开始重视CPR知识的普及,尤其是1983年9月中国红十字会和北京心肺血管中心吴英恺院士,在北京举办了首届全国CPR师资训练班,这是一个重要的起步,1986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又委托江苏举办了我国南方12省CPR师资训练班,这对我国的CPR工作,起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江苏省红十字会会同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厅、商业厅和卫生厅,曾于1986年8月14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群众性救护训练的通知》,其中CPR为主要训练内容。1987年2月20日,卫生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商业部、中国民航局、国家旅游局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的通知”(红总字[1987]第2号),接着,同年6月5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地质矿产部又联合发出了内容相同的通知(红总字[1987]第13号),接着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又发出了类似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现场CPR训练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并指出训练对象应首先是处于或能最先到达出事现场的人员,如公安系统的交通、治安、消防和派出所干警,铁路、交通系统的列车员、船员、司售人员,民航系统的机组人员,宾馆、饭店和商店的服务人员、营业员及旅游系统的导游、司机等。

4.普及心肺复苏的注意点 要真正普及CPR技术和使之不断提高,还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努力,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立和培养一支热心于CPR工作的师资队伍。

(2)举办多种类型的CPR师资训练班和学习班。最重要的是举办省的CPR师资训练班,除理论学习外,还必须有复苏模型的操作训练,然后要求各市、县及医院和基层举办相应的学习班。

(3)重视教材的基本建设:教材要有层次,要注意信息,内容应务求不断更新。

(4)心肺复苏训练应使用复苏模型进行操作。

(5)心肺复苏训练模型:单是文字材料,不能成为心肺复苏教程,必须由合格的教师作为指导,在心肺复苏模型上进行操作练习。

理想的心肺复苏模型应具备以下特性:①当颈部屈曲时呼吸道会阻塞。②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时其胸部阻力应与人体近似。③下颌可以张合。④有指示器显示人工呼吸呼气量、胸外按压部位及幅度。⑤有颈动脉搏动装置(图11-12)。

图11-12 心肺复苏训练模型

有条件时,可增加除颤训练模型和气管插管模型,此外还有婴幼儿复苏模型。

(6)关于我国建立由美国心脏学会AHA授权的BLS和ACLS培训中心:近两年来,在我国许多大城市的大医院和医学院校,已开始由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师资培训,有一定数量取得导师和主任导师的资质,然后经过核准,建立由(AHA)授权的BLS和ACLS培训中心。这些中心每年又必须举办一定数量的BLS或ACLS培训班,使用统一的CPR普及培训教材,并配备相应的少数管理人员和足够的各种训练模型。这一措施,无论对接受培训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均会有相当的保证和提高。

对我国CPR的展望,近年来,国内许多单位及领导对急诊医学和CPR已比较重视,部分地区取得了较快的进展,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尤其部队系统,对急诊医学和CPR工作一直比较重视,早在1986年6月《解放军医学杂志》编辑部委托总后卫生部麻醉与复苏专业组在南京举行“心肺脑复苏专题座谈会”,便是很好的证明,通过这一座谈会,起到了较大的促进推动作用。尤其是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学会于1988年1月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了复苏学专业组的成立会议,并每两年左右一次举办了多次全国性的CPR师资培训班。

笔者于1993年提出了“中国心肺复苏术普及培训工程”这一建议,并呼吁加紧予以实施。当时提出的目标是到20世纪末我国将有超过1000万人接受CPR的训练。事实上这一目标已提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