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秦汉时期

一、秦统一后的地方行政建置和机构

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废除了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36郡。后又陆续增设达四十余郡。郡下设县,实行两级管理。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为郡级职官,其分工大体如下:

郡守是一郡之长,权力很大。下属职官除各县县令由朝廷任命外,其他属吏均由郡守从本郡人士中辟举。郡守之下设有郡丞为郡守助理。边郡以郡丞为长史或另设长史,掌管兵马。郡守之下还设有主簿、卒史等属吏为办事人员。

郡尉也叫都尉,辅佐郡守管理一郡的武职、甲卒,主捕盗贼。尉下设有丞。但郡尉不是郡守的属官,直接受命于朝廷。

监御史又称郡监,掌监察郡治,隶于中央,为御史中丞下属,是朝廷监临地方的职官。

郡守、郡尉、监御史虽然共治一郡,工作上有密切联系,但在官制上却不相隶属,均各自直接对朝廷负责。

县设长、令,县民万户以上的县置令。万户以下者置长。令、长均由朝廷直接任命。令、长之下设丞,为令、长助理。又置县尉统兵卒,捕盗贼。县的属吏有主吏、狱掾、令史、仓吏、狱吏等。

县以下设乡,乡以下置里。里以下为什、伍。大抵10里一乡,里为居民点。乡、里并非国家行政机构,所设置的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亭长等均由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士充任,负责维持地方秩序和征收赋税等事务。

二、燕地蓟城的行政建置

秦在原燕都蓟城附近置广阳郡。郡治在蓟城,管辖蓟县、良乡等属县。蓟县为郡治,辖区大体上在今北京城区附近。

广阳郡以北,基本上沿袭原燕国旧址,即沿长城一线,自西而东,设置上谷(治沮阳,今河北怀来县大古城)、渔阳(治渔阳,今北京怀柔区梨园庄)、右北平(治无终,今天津蓟县)、辽西(治阳乐,今辽宁义县西)、辽东(治襄平,今辽宁辽阳)5郡。

三、西汉时期的地方行政建置和机构

西汉初年,在地方政区的设置上改变了秦代单一的郡县制,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在秦故地设郡。燕、赵、齐、楚等国故地置国,封同姓子弟、功臣为诸侯王镇守。诸侯王的封地称为王国。郡和王国之下再置县和侯国,实行郡、国并行制。

汉初曾承秦制,由中央向地方派遣御史监郡。汉武帝时停迢御史而在全国划分了13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部,设刺史12人分州部对所属郡、国的守、相等中高级官员进行监察。西汉末年改刺史为州牧,其职责由单纯监察而转变为主管地方行政事务。作为监察区的十三部州则演变成为地方行政机构。郡、县两级制逐渐演化为州、郡、县三级制。

西汉时郡置太守。太守的职责很广,概而言之,可曰“劝农桑、平狱讼、督赋税、选孝廉、典兵禁、备盗贼”,军政、民政、司法无所不包。

太守的属官郡丞、长史(设于边郡,相当于都尉)、尉等由朝廷任命。功曹、主簿等属吏由太守直接任免。

西汉时王国相当于郡。王国的行政长官称之为相,相当于太守,置长史相当于郡丞。相、长史均由朝廷任命。

县设令、长为首长,侯国亦设相为行政长官。

县令、长的属官有丞、尉。丞管文书、谷仓、监狱,尉治盗贼。令、长、丞、尉由朝廷任命,属吏曹、掾、属之设置。任免皆由令、长自专。

县下设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理事。其中三老掌教化,有秩、啬夫负责平诉讼之曲直,定徭役轻重先后,田税、口、市税之多少。游徼主巡察逐捕盗贼。

汉代还有亭的设置,亭的职责是禁盗贼、掌邮传驿道。由于亭设置在交通要道上,自成系统,不属于乡里组织,但和地方治安管理有密切的关系。

四、西汉在今北京地区的行政建置

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封卢绾为燕王,以蓟城为都。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改封皇子刘建为燕王,仍都于蓟城。刘建无后国除,改为燕郡。高后八年(公元180年),吕雉封基侄孙吕通为燕王。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琅琊王刘泽助诛诸吕有功徙封燕王,都蓟城。刘泽孙刘定于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因罪自杀,国除,复为燕郡。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武帝复置燕国,次年以皇子刘旦为燕王,仍都蓟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始置十三部州,燕国属幽州刺史统监。昭帝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燕王刘旦谋反,事败自杀,国除,改置广阳郡,治于蓟城。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宣帝改广阳郡为广阳国,以刘旦子刘建为广阳王,传三世于新朝始建元年(公元9年)为王莽所废,改广阳国为广阳郡。

总计西汉(包括王莽新朝和更始政权时期)一代231年中,蓟城曾四度为诸侯王国的都城达198年,四度为郡治首府达33年。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政区建置,今北京地区属幽州牧统监,分隶属于广阳国、涿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5个郡、国。

广阳国、都蓟,领4县,其中3县在今北京境内,为蓟县(县治在今北京市区西南部约广安门一带)、广阳县(县治在今房山区广阳村)、阴乡县(县治在今丰台区丰台镇南)。

涿郡,治涿(今河北省涿州市),领29县。其中两县在今北京境内,为良乡县(县治在今房山区窦店村)、西乡县(县治在今房山区长沟村东)。

西汉蓟城位置图

上谷郡,治沮阳(今河北省怀来县大古城村),领15县,其中4县在今北京境内,为军都县(故城在今昌平区西南旧县村)、居庸县(县治在今北京延庆县城东)、夷舆县(故城在今延庆县古城村)、昌平区(故城在今昌平区城东南20余公里处)。

渔阳郡,治渔阳(故城在怀柔区梨园庄东南),领12县,其中7县在今北京境内,为渔阳县(治所同郡治)、狐奴县(今顺义区北狐奴山)、潞县(故城在今通州区城东古城村)、平谷县(故城在今平谷县东北12公里处)、安乐县(故城在今顺义区古城村北)、傂奚县(故城在今密云县古北口)、犷平县(故城在今密云县石匣村)。

右北平郡,治平刚。领16县,仅无终县(县治在今天津蓟县)西部在今北京境内。

五、东汉时期的地方行政建置和机构

东汉时期实际形成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建置,州往往和部合称为十三州部。部设司隶校尉一人,领三辅、三河、弘农7郡(长安、洛阳地区),其职责是主察非法,但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不在其监察范围内。除司隶部之外设12州,东汉初年改州牧为刺史,东汉末年又改刺史为州牧。州牧的职责为巡察所属郡、国及录囚徒、课优劣,权位甚重。

郡设太守一人,丞一人,掌治民。又设都尉典兵禁,备盗贼,边郡增设长史一人,掌兵马。

国置相一人,职掌如郡太守。置长史一人,职掌如郡丞。置中尉一人,职掌如都尉。国如为皇子所封之郡,置傅一人,为王之辅导。此外,还有郎中令、治书等,均为王之近侍,和朝廷的光禄勋、尚书等相仿。

郡下为县,县下为乡,其建置机构同西汉。

六、东汉在今北京地区的行政建置

更始二年(24年),北京地区在行政建置上隶属于幽州,州牧驻蓟城。建武二年(26年),光武帝刘秀封其叔父刘良为广阳王,复广阳国,以蓟城为都。建武十三年(37年),广阳并入上谷郡。和帝永元八年(96年)九月复置广阳郡。幽州刺史与广阳郡守同治蓟城。献帝初平二年(191年),蓟城又成为公孙瓒受封的侯国之都。

据《后汉书·郡国志五》记载,幽州刺史统辖郡、国十一,县、邑、侯国90所,其中有5个郡、14个县在今北京境内,郡、县治所大体上同西汉。

广阳郡,治蓟,领5县,其中4县在今北京境内,为蓟县、广阳县、昌平区、军都县。

涿郡,治涿,领7县,仅良乡一县在今北京境内。

东汉时期北京地区行政区划图

上谷郡,治沮阳,领8县,仅居庸一县在北京境内。

渔阳郡,治渔阳,领9县,其中7县在今北京境内,为渔阳县、狐奴县、潞县(西汉路县今通州区)、平谷县、傂奚县(西汉厗奚县)、安乐县(故城在今顺义区古城村北)、犷平县。

右北平郡,治土垠。领4县,仅无终县部分在今北京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