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完善机制

义乌市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运行以来,本着“立足本地实际,务求发展创新”的原则,按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遣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的工作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强化考核,不断完善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显著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1)管理组织实行“两轴垂直、高位监督”。专门设立数字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数字办”),对业务流程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强化并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数字办下面设立数字城市管理中心(简称“数管中心”),主要负责上报案件的指挥派遣和督办处置。双轴垂直的管理模式坚持“双轴制”监管分离原则,同时符合义乌市的行政管理体制,有效避免了机构重复设置,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同时,数字办在监督手段上不断创新,推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首先是实时监督。将数字城市信息管理系统与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实时链接,对超期不办案件及时跟进并督促处理,并按时梳理相关案件,给予通报。同时,根据重复举报次数,定时定人实时跟进并催单督办。其次是法纪监督。数字办注重从群众来电中总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问题,及时用专报形式供领导决策参考。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可以通过相关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渎职贪污行为,及时介入查处。最后是媒体监督。与义乌商报、电视台合作,开设“商报服务站”“96150专栏”,借助社会舆论来督促疑难案件的解决。仅2012年,就通过义乌商报发表专题报道34篇。

(2)问题处置实行“职能分工、逐级负责”。以数管中心为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中枢,通过业务受理、派遣、处理、反馈、回访五个环节,数字城市的工作形成了一个回型网络流程。数管中心一头连接全市 200 多万市民,一头连接 78家协同责任单位。各协同责任单位由数管中心统一协调指挥,自觉接受派遣的任务和督导,及时完成处置任务,并向数管中心反馈。咨询与求助类问题在收到后2 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和举报类问题在收到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议类问题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义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义乌市数字城市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事部件的处置标准,明确了《各责任单位事部件分类、处置时限及结案条件表》,细化了城市事件、部件问题的类别,强化了职能部门的处置时间,提高了政府城市管理水平。

(3)协同单位实行“分层构筑、协同联动”。在数管中心和各协同责任单位之间搭建了一套数字化城管网络系统,通过网络平台和各级终端的工作触角,真正建立起“群众来电受理与执行分离”的城市管理长效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为保证城市管理问题的妥善解决,义乌市数字城市还形成了具有义乌特色的管理体系:一是成立了一支精干的联络员队伍,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联络机制。现在每个责任单位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使得每个派发到责任部门的案件都随时有人处置。每年都会组织联络员召开两次以上的会议,通报案件处置整体情况。二是按期召开主要部门联席会议,形成疑难问题处置制度化。对于日常工作中比较棘手的案件,数字城市进行分类整理,提交联席会议解决。三是不定时组织协同责任单位领导召开协调会。协调会既是对联席会议的补充,也是及时解决突发事件的必要。并形成分析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参考决策。四是建立与市信访局的周对接制度。每周汇总重复举报信息,与市信访局对接,有效减少多头受理、重复处置的情况。五是完善与110应急指挥中心的联动。将事件在应急系统和非应急系统之间相互移交,保证了系统顺畅,处置高效。

(4)绩效评价实行“双轨并行、内外结合”。数字城市绩效评价系统数据是电脑软件自动生成,较好地屏蔽了人为因素。为此,利用数字城市绩效评价系统数据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可以使考核考评工作更科学、更客观。数管中心以数字城市问题处理率为绩效评价基本依据,定期编发《数字城市业务处置分析月报》,对协同责任单位工作绩效进行数据分析,排列名次,实行内部绩效评价。分析数据便于领导及时掌握部件、事件的高发问题,为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同时,市政府印发了《义乌市数字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义乌市数字城市联合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各专业责任部门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操作规范,并将各部门受理解决问题情况,作为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考核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实行外部绩效考核。内部评价目的在于督促各部门及时把工作落实解决,外部考核目的在于促进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