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IP化方法论:“四维模型”与“四步法则”

品牌的IP化塑造并不能奢望品牌真正成为文娱领域通常所指的“大IP”,比如漫威超级英雄、哆啦A梦。那些所谓头部IP的形成,无不有着极其苛刻的硬性和软性条件,且往往经过了足够时间的沉淀,甚至带有强烈的偶然性,可遇不可求。我们不能苛求所有品牌商都真的变成内容商。但是这并不妨碍各领域企业以IP化的思维来理解和塑造品牌,或者对已有品牌进行IP化的再造与升华。从有效触达用户情志、构建品牌与用户间的高黏性关系的目的出发,一切有助于触发目标对象精神共鸣、有助于持续输出高品质内容、有助于构建传播势能的品牌举动,都可以视作品牌的IP化努力,都有着确切的现实意义。

用IP化逻辑与方法实施再造与升华,每个品牌都值得重做一遍。

品牌的IP化是一个动态进化的过程,是在万物互联的时代持续赋予品牌灵性与灵魂的过程,IP化品牌源于品牌并且高于品牌,在持续的发育中成长为人格化的魅力生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