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真的就白干了?

现实困惑

小吴是一名刚刚大学毕业的应届生。为了能找到一份和专业对口的工作,他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总是在一次次的面试或复试中失败。毕业两个月后,才有一家软件公司决定聘用他。这家公司与小吴理想中的公司有一定差距,但是因为毕业两个多月了还没找到工作,所以小吴决定先到这家公司上班。他第一天来公司,老板给他简单介绍了工资待遇和一些工作要求,并没有接收他的档案、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在这工作了半个月之后,小吴收到另一家公司发来的录用通知,待遇比这家公司好很多,小吴决定马上辞去现在的工作。当小吴找到老板辞职时,老板同意他辞职,但拒绝支付小吴半个月的工资,老板说小吴提出辞职是违约行为,工资作为违约金被扣除。小吴听了很不满。在这半个月内,小吴刚刚给公司设计完一套新的单机游戏。按照当时的约定,公司应该给小吴游戏所创利润2%的提成。现在因为他要辞职,公司不仅不给提成,就连他的工资也不发了。小吴想去有关部门讨说法,但一想到自己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底气不足。难道没签订劳动合同就真的白干了么?

律师答疑

我国对企业招用员工的要求是: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此作为确立劳动关系,履行权利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同时,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由此可知,我国法律是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因此,虽然小吴与某软件公司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双方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小吴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当小吴与某游戏软件开发公司因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工资发生争议时,小吴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假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虽然小吴没有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软件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只要能够提出其他证据(比如考勤表)证明他确实和某软件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小吴虽然未与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4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双方也没有约定试用期,因此不能按照《劳动法》第32条第(一)项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由于小吴和某软件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约定劳动期限,也不存在违约责任的约定,所以小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并不构成违约,更不用说什么违约金了,因此,某软件公司扣发小吴半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软件公司应当按月支付小吴半个月工资和2%的提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