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必要性与有效性的实现
所谓“必要性”是指社会经济发展中各种资源要素、产业结构、利益关系、经济参数、生产和再生产条件的组合符合功能实现的结构要求。例如,我们为生产每个产品所耗费的每份资源是否必要,我们生产和消费的每个产品是否必要,我们为实现某种目标所采取的每项措施、每个行为是否必要。
所谓“有效性”是指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每个元素在既定的组合结构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功能要求。如在既定的收入结构中我们购买的每个商品对满足预期的需要是否有效,在既定的岗位设置中我们聘用的每个员工能否胜任其工作。
必要性是在资源约束条件下资源配置结构以及由此形成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消费结构、利益结构公正合理的结构要求,有效性是在一定的经济结构中产出最大、功效最强、满意度最高的功能要求,二者形成互为前提、相互检验的互动机制。
西方经济学将“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生产什么”讨论的是有限资源在使用方向上的产业和产品选择问题,“怎样生产”讨论的是生产方法、技术手段和组织管理方式的选择问题,“为谁生产”讨论的是产品种类、产品性能用来满足谁的需要的市场选择问题。这三个方面的选择问题,反映的都是社会经济发展各个环节上各种经济元素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如何实现的问题。
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实现问题贯穿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中。生产环节体现的主要是有限资源的配置机制。使人力、技术、知识、管理、信息等主体性要素与资本、机器、能源等客体性要素实现最佳配置,使单位资源进而整体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最高,是这个机制的主要功能。在这个机制中,每份资源的必要性是结构合理的关键,每份资源的有效性是功能实现的关键。
流通环节体现的主要是由价格、利率、汇率、股指等经济参数构成的市场机制。价格背后的因素是价值形成、产品供需和货币投放,利率背后的因素是产业结构、经济周期和货币供求,汇率背后的因素是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股指背后的因素是微观企业效益和宏观经济政策。要对市场机制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就必须采取一系列必要的结构性措施。
分配环节体现的主要是利益结构的形成机制。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工资、利润、税收等各项收入的分解,再分配中行政、国防、社会保障、财政转移支付等各项财政支出的分解,两次分配中都有一个各项收支是否必要、各种利益关系对调动利益主体的积极性是否有效的问题。
消费环节体现的主要是社会再生产条件的生成机制。劳动力(指广义的劳动力,包括各个行业中在业、失业、待业的各种人员以及未达到就业年龄的受教育者)的再生产、生产资料的再生产、社会事业(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各项事业)的再生产、公共产品(政府和各公职部门提供给社会的各种公共服务)的再生产,需要一系列的实现条件。这些实现条件能够满足到何种程度,一方面取决于对各种条件的必要性的科学认定,另一方面取决于对其有效性的实践检验。
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优质化、精细化、多元化、个性化,人们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政府的批评越来越严苛,而资源约束条件越来越严峻,环境维护难度越来越大,众口难调的政府苦衷越来越突出。这就需要我们更加重视社会经济发展中各个选项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如我们的产业结构是否合理,我们生产的每个产品是否必要,每个产品对满足我们的需要是否有效,我们投放的每元货币是否必要,我们征收的每元税款是否必要,政府机关设置的每个部门、招聘的每个人员是否必要,政府制定并实施的每项政策、采取的每项措施是否必要和有效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决定社会经济发展质量和制度功能的具体问题。
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短缺、过剩、失衡等问题,经济制度中产生的两极分化和经济危机问题,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无序、紊乱、失控等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实现条件无法满足所致。
之所以产生必要性和有效性的问题,是因为我们的资源条件是有限的,经济行为可选择的范围是有限的。在生产环节,可使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在流通环节,市场机制的调控手段是有限的;在分配环节,可分配的利益是有限的;在消费环节,社会再生产的条件是严格的。要使有限的资源能生产出较多较好的产品,有限的调控手段能使市场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有限的利益总量能形成公正合理的利益格局,严格的社会再生产条件能生成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我们就必须将资源配置、市场参数、利益格局、再生产条件限定在“必要”且“有效”的意义上。
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实现既是制度、体制问题,也是运行机制问题。前者形成制度框架的硬约束,后者形成行为主体互动的软约束。
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实现机制是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和发展效率的主要机制。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是两种不同的实现机制。
计划经济(指社会主义传统理论基础上已有的制度性实践)的实质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按说这个逻辑是合理的。问题是逻辑的前提条件和实现条件在我们的现实中无法满足,结果事与愿违。计划经济的逻辑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国民经济各部门形成了科学合理、有序运作的比例关系。但现实中的社会主义起点很低,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比较薄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国民经济各部门尚在初期发育中,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尚未全部显现,更不用说人们对它有全面系统的认识了。显然,这个前提条件是先天不足的。
计划经济的实现条件,一是计划者都是精通经济运行且无私心的专家,他们“看得见的手”能替代市场“看不见的手”;二是计划者能将不同阶层、不同类别的社会成员各个方面的需要精确地计算出来;三是计划者在资源配置结构、产品供需结构中能够建立起一种动态的平衡机制;四是计划者能够对各种复杂动态的经济信息全面掌握并适时调控;五是计划者都能将确定的计划付诸实施并保证目标实现。理论和实践都可证明,这些实现条件在现实中是无法满足的。之所以无法满足,是因为任何一个计划者的智慧和能力都不可能凌驾于全体社会成员之上,任何计划者或多或少都可能有照顾亲朋好友、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私心”,任何计划机构的作用都不能替代由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互动所形成的市场机制。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靠“长官意志”确定指标、靠“行政权力”推行计划、靠“将错就错”维持局面的计划机制,致使“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初衷演变成“比例日益失调,结构日益畸形,效率不断降低”的结果。计划经济的实践证明,国民经济结构中各种元素的必要性寓于各种经济元素构成的互动性的动态系统中,我们无法通过指令性的干预达到只有通过全员互动才能达到的必要性的要求(正如任何一种药品都不可能完全替代人体生理机制一样),如果强行干预,就会出现无效或者紊乱的后果。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多元主体自由竞争的互动性发展。在这个机制中,资源配置通行自由竞争的原则,其结构比例是通过行业之间的自由竞争、生产要素自动流向利润率较高的行业实现的,由此形成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是社会总供给的基础;流通领域通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价格、利率、汇率、股指等经济参数在交易双方互动博弈的过程中形成,由此形成的市场机制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分配领域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框架内,通行按资分配和按产权分配的原则,由此形成的各阶级、各团体、各类人员的收入是社会总需求的基础;消费领域通行的是自主支配收入和自主选择市场的原则,由此形成的消费结构和储蓄-投资倾向是决定社会再生产条件的基础。
抛开既定社会制度对市场经济的框架约束而论,市场是自主发展、自由竞争、自我组织、自我调节的互动机制。我们所说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是在这种自发性的互动机制中实现的。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萨伊所说的“供给创造需求”,都是讲这种机制的自动和互动效应。
市场这种自动和互动机制具有优胜劣汰、强者主导、强弱两极分化的自然趋势。资本主义社会早期,市场经济在经济自由、私有制和按资分配的制度框架内运行,积累并爆发了生产无限扩大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的基本矛盾,导致了生产过剩、再生产无法持续的经济危机。20世纪中期,为了走出危机,罗斯福在美国实行新的政策,在其制度框架内增加了国家干预的内容,试图通过国家财政支出和货币投放增加社会总需求进而解决总量失衡的矛盾。同时,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提出国家应从财政和金融两方面调控经济总量的主张。“罗斯福新政”和凯恩斯理论从制度框架上改变了资本主义社会早期市场经济运行的条件系统。由此产生了国家宏观干预中财政和金融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必要性和有效性问题,以及这些政策和措施对市场机制本身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产生何种影响的问题。在对这些问题的解析中我们可从正反两个方面探讨市场经济与社会制度相互适应的条件系统。
我们一方面要发展市场经济,另一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有一个社会主义为市场经济提供什么样的制度框架才能通过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目标的问题。我们所说的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实现既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问题,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要求问题,将二者统一起来,是中国改革开放走向成功的关键。
[1]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郭大力、王亚楠译,译林出版社,2011,译序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