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通告消费者

法国的“通告消费者”制度,是消费者组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一柄杀手锏。

依照法律,通告消费者是一个合法的目的。对一个产品或一项服务的质量给予贬义的评价这一事实,因其追求的目的合法性而不构成错误。

经常有经营者告到法院,要起诉对他们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作出负面评价的消费者刊物领导人,起诉罪名一般为诽谤罪。但几乎所有的刑事法庭都肯定地说这种诉讼不能成立:批评消费品是针对产品,而不是针对生产者,经营者不能声称自己的名誉和尊严受到了伤害。

今天,在法国,没有一个经营者的活动领域能逃避开“通告消费者”制度。通告所评论的范围从产品扩大到服务(如洗染店、停车场、加油站),现在更是大大地超出了商业和工业、交通等领域,涉及到部级官员,直至国家本身提供的服务质量(邮电、通讯、从小学教育质量直到大学教育的水平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