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消费问题有关的国际机构,最主要有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CDE)、欧洲议会和欧洲共同体。
在部长会议(共同体的执行机关)和共同体的作用下,逐步产生了一个欧洲统一的消费权益。
自70年代后期以来,一些共同体机构担负起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责任,欧共体委员会在1979年6月25日向部长会议通报了第二个欧洲经济共同体行动纲要规划。这是一个消费者权利宪法(保护其健康和安全的权利——保护其经济利益的权利——要求赔偿权——新闻教育权——代表权)和实施的行动计划。
欧共体还设立一个“消费者咨询委员会”(CCCC)。该委员会有三个作用:表达欧洲消费者的心声;在欧洲范围内,为代表消费者的组织提供一个相遇的场所;鼓励他们在共同体范围内与经营机构交换意见。
这些国际消费者机构的活动,正演变为一种国际惯例。我们需要熟悉这些惯例,特别是面临进入WTO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