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消费者协会是附设在工商局下面的。另外王海式的打假公司也多少起到直接或间接为消费者维权的作用。
而法国全国性的消费者机构就有“国家消费秘书处”、“竞争与消费总局”(经济部)、“全国消费委员会”、“全国消费研究所”、“违法条款委员会”。
其中,全国消费委员会最具权威性,它由经济部长任主席,它是一个咨询机构,由人数相等的11个部的部际代表、计划总署代表和消费者组织代表组成。它对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或法规文本提出意见。
法国的全国消费研究所是一个消费问题的研究、情报和审查中心。研究所设一个管理委员会,由12名消费者组织代表(占绝对多数),6名主要经营活动代表(商业活动、广告和公关、海上渔业、农业、工业、新闻出版)和5名与研究活动有关的各行政部门代表组成。它是一个技术中心,进行比较试验,运用专业化实验室进行审查;是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进行司法研究并答复咨询;也是一个情报中心,出版两份刊物,面向公众的《五千万消费者》和主要面向消费问题专家的《消费者——新闻》,并制作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