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回回人的手工业及建筑业

东来的回回等西域工匠基本服务于政府设置的各类手工业部门。他们主要集中于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所属的镔铁局,诸司局人匠总管府属下的上都、大都毡局,宣徽院所属的砂糖局,徽政院辖领的弘州、荨麻林那石失局,以及工部直属的撒答剌欺提举司、别失八里局、弘州人匠提举司、那石失毛缎二局、兴和路荨麻林人匠提举司等部门中,从事那石失、撒答剌欺、速夫等纺织品的织造,以及阿剌吉酒、舍儿别、葡萄酒的酿造和砂糖、镔铁器具的制作。此外,他们还多以庐帐匠、建筑匠、金银匠、玉匠、皮匠、染匠等,服务于元朝茶迭儿局总管府,织染局,牛皮局,金银器盒局,大都、上都软皮局等相关部门。

元时官营手工业中的回回工匠地位较以前有所提高,他们被编入户籍,在各类手工业局院中服役,成为隶属于官府的匠户,与一般民户享有同等的地位。但其职业必须子孙世袭,按规定,“诸匠户子女,使男习工,女习刺绣,其辄敢拘刷者禁之”(66)。这样的规定对于劳动者本身而言,其择业权被牢牢限制;但对于回族手工业甚至中国手工业而言,工匠精湛的手工技艺得以代代传承,丰富了手工业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