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东巴叙事传统的演述禁忌

一、禁忌与民间信仰的关系

禁忌指为了避免受鬼神发怒或降罪受难而采取的防范性措施。禁忌也是一种信仰,它是着重于被动防御性质的民间信仰。巫术是通过主动行为去操纵、影响鬼神,告诉人们“怎么做”,而禁忌则是被动的集体知识,告知人们“不能这样做”。禁忌有消极的一面,所以有人称其为“消极巫术”。“禁忌”一词源于波利尼亚语“tabu”,原意为“不能接触的人和物”。精神分析学派的鼻祖西蒙·弗洛伊德认为禁忌代表了两个不同方面的含义:“首先,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弗洛伊德著,杨庸一译:《图腾与禁忌》,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32页。禁忌与信仰密切相关。禁忌规定哪些不能做是为了强调哪些可以做,由此强化了宗教信仰对个人和集体的约束力,从而型塑了宗教信仰的神圣性与权威性。金泽说:“宗教禁忌的约束性及其强制性的制裁,需要特定的宗教氛围尤其需要当事人(个人乃至整个群体)坚信不疑。所谓‘信则有,诚则灵’是也。这是宗教禁忌最重要的一个基本特征,即它是以神灵信仰、神秘交感信仰、对超自然世界怀着虔诚的敬畏之情为基础、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宗教信仰的基础,宗教禁忌就像泄了气的皮球瘫痪在地上。”金泽:《宗教禁忌》(第2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在调查中可以观察得到,在传统民间信仰保存较完整的村落,民间禁忌规定也比较多,且能够得到村民的集体遵守与维护,而在传统民间信仰淡化的村落,民间禁忌也逐渐被打破、瓦解。由此可见,民间禁忌通过神圣空间与世俗空间的划界,为民间信仰的传承提供了文化保障,民间禁忌本身构成了民间信仰的组成部分,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文化内核。丽江作为国内著名旅游景区,东巴文化作为文化旅游的重要元素引入到商业化的旅游展演中,仪式内容及仪式主持者并没有改变,而受众群体由信仰东巴教的村民置换为外来游客,文化隔阂及对仪式禁忌的一无所知导致了仪式演述语境的变异,仪式主旨也由娱神变成了娱人,信仰层面的文化表征荡然无存。

二、东巴叙事传统的演述禁忌

东巴叙事传统是在仪式中演述的,演述禁忌与仪式禁忌是属于同质的。东巴叙事传统的演述禁忌也主要集中在神圣性与不洁性两个方面。

(一)与神圣性相关的演述禁忌

纳西人自称为“祭天人”,自古有“纳西祭天为大”的说法。祭天仪式是东巴仪式中最为神圣的祭祀仪式,这种神圣性就是通过仪式禁忌得以维护与彰显的。举行仪式之前及仪式进行期间,参与者都不得作奸犯科,也不得有败坏品行道德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被禁止参加宗族祭天仪式,如果家长违规犯法,则意味着全家人都不能参加祭天仪式。另外,祭天是通过追溯祖先的丰功伟绩来提升族群自信,强化宗族内部认同意识,所以禁止宗族以外的人进入祭场,同时也禁止妇女进入,这说明宗族的血缘传承是以直系男性为主体的。举行祭天仪式时不得任意喧哗,严禁说脏话及其他民族语言。戈阿干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甘孜州的白松乡纳西族村落调查东巴文化,发现当地纳西族文化藏化趋势已经很明显,但仍顽强保持着传统的祭天仪式,在祭天仪式上只准说纳西话。戈阿干:《滇川藏纳西东巴文化及源流考察》,见《戈阿干纳西学论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祭天仪式中的语言禁忌还包括对一些事物及动作名称只能说暗语,如长头发指女人、翘尾巴为狗、脖长为马、拱嘴为猪、两脚为鸡、长角为牛、卷角为羊、拍脚板为逃跑等。

东巴叙事中的演述禁忌与神圣空间相关。东巴仪式祭祀场所大多是在母屋内举行的,而母屋内的火塘、素神柱、神龛构成了神圣空间,在举行仪式时,除了主人及主祭东巴外,其他人不能随意进入神圣空间范围。通过仪式禁忌,神圣空间与世俗空间得以区隔,只有东巴作为人神之媒出入于两个空间中。信仰东巴教的民众认为,这些神圣空间是神灵活动及居住的场所,外人一旦涉足其间就触犯了神灵,由此会导致仪式的不圆满,从而给家人及仪式参加者带来灾难。这种宗教观念给这些神圣空间设置了诸多禁忌:火塘上方有锅庄和祭台,正壁上供家神。火塘两边,右是主位,左是客位,不能混乱。忌用脚蹬踏火塘上的锅庄,忌从火塘上跨过。煮茶不能以水溅火塘,忌在火塘边吵架。三脚架的香灰不能踩踏,不能在灶上走动或跨过灶石。忌在火塘边谈论与性有关的问题。忌在火塘边使用火钳时发出碰击声。忌在火塘上一个人支锅,另一个人抬锅。忌在火塘上从两边加柴,只能从正下方一个方位进柴火。火塘上加柴忌先烧尖部,要先烧根部。忌将脚踏进火塘内。忌向火塘内抛污物、吐口痰。忌将带去的礼盒、酒瓶放在火塘下方,因为办丧事时才在这里搭灵台供祭品,礼物应放在火塘上方的灶神前。

不同的东巴仪式既有共同的禁忌,也有每一个仪式特有的禁忌。在祭署仪式前后以及仪式举行期间,严禁在仪式场内及周边砍伐树木,在河流、水潭、湖水、山神处吐口水,随地大小便。东巴教的神灵、鬼怪体系庞杂宏大,每个仪式都有相应的神灵、鬼怪,由此决定了诸多相关的鬼神禁忌。如夜间吹口哨认为会招引鬼怪进家门;在家中唱“时本”(情歌),谈论男女私情和殉情等事情,殉情鬼会找上门来;在非丧葬仪式场合唱丧调,会招引孤魂野鬼。

(二)与不洁性相关的演述禁忌

和神圣与世俗的对应关系相类似,崇高、洁净与不洁、肮脏相对应。不洁、肮脏与阴暗、传染疾病、阴谋诡计、灾难、邪恶、危险相关联。洁净与肮脏的分类并不是以卫生学及美学为标准来划分的。英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在《洁净与危险》一书中对此做了深入的探讨,她认为动物的洁净与肮脏与否,不在于它本身,而在于它是否符合宗教文化的分类系统。DOUGLASM.Purity and danger:an analysis of concepts of pollution and taboo.London,Bosten &Henley:ARK Paperbacks,1966:45-46.她指出“我认为一些污秽是用来表达一种社会秩序概观的对比”,并举例说明,“有一些观念认为一种性别与另一种性别接触是危险的,但是我们不应把这种危险理解为两性之间的实际关系,而应把这种危险理解为对两性之间对称或等级的一种社会表达”DOUGLASM.Purity and danger:an analysis of concepts of pollution and taboo.London,Bosten &Henley:ARK Paperbacks,1966:3.。洁净在特定的宗教观念中象征了一种有序的社会秩序,肮脏象征着非正常的、失序的混乱状况。如乱伦、卖淫、道德败坏、偷蒙拐骗等行为有着破坏社会秩序的危险性,属于“不洁”类别。在宗教禁忌中有诸多涉及妇女方面的内容,实质上通过这种禁忌分类反映了男权主导的社会等级制度。东巴仪式禁忌中也有此类规定,如祭天仪式禁止妇女进入祭天场,仪式期间禁房事,家人在场忌讲与两性有关的事,男子忌吃女人坐月子时吃剩的东西等。

有些仪式禁忌与仪式演述文本内容有关。丧葬仪式经书中有一本人死后用来查验死因及灵魂归宿的占卜经书——《死者亡灵占卜经》,因这本经书与亡灵相关,不能存放在家中,要放在家外的土墙内,上面还要用石头与荆棘压着,而使用时不能用手指头去翻阅,要用镰刀小心翼翼地翻阅。东巴经中的蛙、乌鸦、狗、猫、马对人类有功,从而带有神圣性,人们一旦吃这些动物则属于不洁行为,会受到神灵的惩罚。从这里可以看出,“不洁”的观念与违背宗教观念的行为相关。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宗教仪式对违犯了禁忌的行为在进行惩罚的同时,也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东巴仪式中有许多向鬼神偿还债务的仪式,就是因人类的不洁行为触犯了鬼神而进行的忏悔仪式。几乎每个东巴仪式之前都会举行的除秽仪式是对不洁行为及有人格污点进行“消毒”“预防”处理。笔者2006年在丽江塔城参加夏季祭天仪式时听到两则事例。一则是村中参加了祭天仪式的青年男子参军入伍后,没有受伤、死亡事故;另一则是有户村民参加祭天仪式后三年内主人疾病缠身,庄稼歉收,家畜病亡,事后有人披露说是当年参加祭天后带回去的福泽肉被猫吃了。这些民间流传的灵验传说使原先抽象的宗教禁忌观念得以具象化、灵验化,从而强化了村民的宗教信仰,维持了村落社会秩序。

在丽江旅游景区,经常可以看到有些“东巴”戴着五幅冠兜售神路图、东巴画的场景,其实这属于违犯东巴禁忌的行为。在东巴仪式中,只有镇压鬼怪时才能戴上五幅冠,这是因为五幅冠上面绘有五个威力无比的优麻战神。而神路图是在丧葬仪式中给亡灵送魂时才能打开,平时打开,也只能展现天堂、人间两部分内容,地狱部分内容严禁展现。东巴宗教观念中认为一旦打开了地狱内容,里面的妖魔鬼怪就会出来作祟,祸患无穷。按宗教禁忌观念理解,人们一旦犯了禁忌,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但现实中的假东巴们肆无忌惮地犯禁忌而毫发未损,甚至大发横财,这给仍保留了东巴教信仰的村落民众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因为他们看到的现实颠覆了原来的观念,从而动摇了信仰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