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建议

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建议,即针对某一个具体的项目,建议用特许经营的方式予以实施。在该步骤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三个关键内容:

第一,可以由谁提出?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有三类主体可以提出某具体项目建议用特许经营的方式予以实施。第一类主体是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第二类是政府授权部门,第三类是前两类之外的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此三类主体均可以建议将某一项目按照特许经营的方式予以实施。

第二,由哪一层级的政府提出?乡镇人民政府有无权力提出项目建议?区县人民政府呢?对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方可提出项目建议。乡镇级人民政府没有权力提出项目建议。

第三,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哪些要求?前文所述的三类主体,提出项目建议书的时候,并非随意提出,而必须考虑项目的一些基本要求。这些要求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中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即“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等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并且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因此,项目建议提出机关或单位需根据项目是否符合前述众多规划而综合考虑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