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实证分析

根据历年《北京司法行政年鉴》和北京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的数据,本书统计了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民间法律援助机构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由于北京市目前施行法律援助指派制度和办案补贴制度,前述数据包含了政府主导的法律援助机构、非政府组织性质的法律类民办非企业以及高校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1.法律援助案件总量分析

在统计过程中,笔者分别统计了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由于统计口径原因,2001年和2002年未能包含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2001年至2015年北京市法律援助的总数量,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及变化详见图2。

由于《刑事诉讼法》首先确立了在刑事领域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律援助的制度,因此在法律援助实务中刑事类法律援助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数量。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法律援助制度从传统的刑事领域延展到民事、行政领域。从2005年开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超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成为法律援助最主要的案件类型,大约占到案件总量的八成。

图2 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年度变化(2001—2015年)[1]

就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而言,95%以上案件来源于法院指定,并且来自远郊区(县)案件占了多数。相关数据显示,北京市社会治安相对稳定,刑事案件发案率降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主要涉及的罪名有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

2.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分析

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主体,对其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对于把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总体情况具有重要意义。详见图3。

图3 北京市法律援助民事案件的年度变化(2007—2012年)

2007年以来,农民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量占民事案件总量的七成至八成。农民工案件主体主要集中于请求支付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2010年至2012年,北京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分别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1.94亿元和1.7亿元。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直接反映出了社会矛盾走向,如受金融危机影响工厂停产、工程停工、固定资产投资变化等。

3.法律援助机构数量分析

政府主导的北京市16个区(县)的法律援助主要以北京市市级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民间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即非政府组织)为依托,以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法律援助人员为主要实施主体,以专职的法律援助律师为核心。2011年至2015年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数量变化情况详见图4。

图4 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数量变化(2011—2015年)

从该图数据可以看出,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数量比较稳定。其中,2015年法律援助机构数量有所提升的主要原因在于2015年2月北京市司法局成立了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四家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这成为政府主导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2]

从各法律援助机构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数量来看,法援人员基本上均保持平均每家法律援助机构8~10人,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从2011年至2014年的法律援助律师数量来看,法援律师基本上保持稳定地增加。2014年12月23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为大力推进公职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北京市司法局自2015年开始将法律援助律师纳入公职律师的管理范畴。从统计口径上讲,传统意义上的公职律师(即为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专职服务的公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专事法律援助的律师)通称为公职律师。因此,自2015年开始,北京市司法局不再单独统计法律援助律师的数量。从图4中也可以看出,公职律师(含法律援助律师)的数量也是在稳步增加的。

4.法律援助主体的分析[3]

截至2012年年底,在北京市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中,62.5%(20个)的法律援助机构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在设备方面,23个法律援助机构设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占总数的71.88%;其中16个机构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公面积共2733平方米,办公设备齐全的20个,主要设备配备齐全的2个,基本设备配备齐全的6个。在人员方面,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数155人,实有人数为128人;法律专业人员106人,占实有人数的82.81%;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为43人,占实有人数的33.59%;在法律援助机构注册的律师数为54人,占实有人数的42.19%;本科以上学历者116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者18人),占实有人数的90.63%。整体上,北京市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和专业化程度是较高的。

表2 北京市各类律师数量变化(2011—2015年)

表3 北京市法律援助各类办案人员结案数量(2009—2011年)

从上述表2、表3可以得知:第一,法律援助案件总数总体呈上升趋势,一方面人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正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有效展开。第二,随着北京市律师队伍逐步壮大,包含法律援助律师在内的公职律师队伍也在不断壮大,从2011年的62人发展到2015年的111人。第三,2009年至2011年社会律师承担结案数量分别占结案总数的74.36%、62.14%、62.41%,远远超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的办案数量,说明社会律师仍然是办理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的主力军。

5.法律援助对象分析

从平等保护的角度出发,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于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更能彰显正义。

妇女与未成年人是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中非常重要的援助对象,也是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的重点关注人群,其中妇女的数量及其占总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比例基本呈现上升的趋势,并且已经稳定占到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三成。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占总案件数量的比例基本都在10%左右,近几年还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详见图5)。

图5 北京市法律援助对象的分析(2011—2015年)


注释

[1]该图2001年至2010年的数据来源于《北京司法行政年鉴》(2001—2010年),2011年至2015年的数据来源于北京市司法局网站“政务公开”的“业务数据”频道。[2015-10-18].http://www.bjsf.gov.cn/publish/portal0/tab83/.

[2]这四家新成立的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为:北京风雨同舟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北京东卫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国联老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荣德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司法局扶持成立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国司法,2015(9).

[3]本部分数据来自北京市司法局每年公布的司法行政统计数据及分析(http://www.bjsf.gov.cn/publish/portal0/tab83/,2015-10-18.);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主编《法律援助业务发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2009—2012);王隽.北京律师发展报告(2013).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