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多元化与个性化并重的评估机制

基于儿童发展水平、兴趣需求、学习风格,开展多元化与个性化并重的评估,以持续性评估为方式,从诊断性评估、形成性评估、终结性评估做出全面说明,帮助家长、教师了解儿童发展状况、理解儿童需求、调整保教方案等,同时展现学前教育实施成效。

《学前教育基础阶段标准框架》规定评估分两次进行,即2~3岁、5岁。在儿童2~3岁时,英国开展第一次评估,由幼儿教师、健康访视员评估幼儿发展状况,形成简易书面报告,以供家长、教师参考。报告须说明幼儿强项、需要额外协助方面、发展迟缓部分。如幼儿有特殊需求,学前教育机构制定行动方案、策略,教师应制定个性化发展方案,以协助幼儿未来发展。幼儿教师鼓励父母分享专家意见。若幼儿欲转学,家长须同教师转出时间达成共识。

为了解幼儿知识、能力,幼儿是否达成学习目标,在幼儿5岁时,教师于6月30日前开展第二次评估。评估依据教师观察、教育机构观察记录、家长同专家谈话记录,形成一份简易报告,并为每个儿童建立学前教育基础阶段档案。报告提供给每位小学一年级教师,以协助一年级教师规划儿童学习方案。报告副本由教育主管机关调阅参考。若家长觉得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内容违背个人哲学、宗教信仰,可向机关申请豁免,若幼儿就读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其理由,并同意豁免,幼儿可免修其课程,每次豁免期限最多为12个月,到期须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