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学前教育投入多样化与师资优化措施

近年来,美国颁布多部学前教育法案,确保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的多样化。美国国会颁布多部拨款法案,鼓励州政府进行学前教育和保育资源整合。2000年,美国国会颁布《早期学习机会法》,旨在提高父母教育的有效性,促进儿童的入学准备,该法批准联邦健康与人类服务部用于学前教育与保育的拨款,2001年、2002年财政年度分别为7.5亿美元、10亿美元,2003年、2004年和2005年三个财政年度均为15亿美元。2002年,《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规定,2002年财政年度拨款9亿美元用于“阅读优先”项目,帮助各州和学区在幼儿园至小学三年级发展各种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阅读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并实现教育公平,2003~2009年,联邦政府在“开端计划”上的财政经费投入一直呈稳步上升的趋势。2014年投入超过10亿美元经费用以支持学前教育改革项目,激励各州政府为全美儿童提供优质学前教育。联邦《2016年财政预算案》,为学前教育发展资助项目增加5亿美元投入。为确保资金投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奥巴马政府坚持学前教育经费单列,为确保资金发挥实效,建立健全了“经费申请—审核—拨付—执行—绩效评估—奖励—问责”的财政运行监督机制。

美国学前教育法规定,联邦政府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采用预算拨款和依托大型项目两种形式。《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确定了儿童保育与发展方面的预算拨款额度,多部《提前开端法案》规定了提前开端项目的预算额度,《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规定了“早期阅读优先”项目的预算额度。《提前开端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对提前开端项目的拨款为10.7亿美元”,2003年该法的修订案《入学准备法》中进一步增加该项目的专项拨款,规定“2004~2008年联邦政府在每个财政度要保证68.7亿美元的提前开端项目拨款”,在2007年对提前开端项目的再次授权中,明确规定“2008财政年度为提前开端项目提高资金至73亿美元,2009财政年度76亿美元,2010财政年度79亿美元。2011和2012财政年度拨款大致同上”。长期稳定的法规性拨款为美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除预算拨款外,美国学前教育立法规定,依托大型项目切实保障并持续增加学前教育投入额度。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通过了《提前开端法案》、《入学准备法》、《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等多部学前教育专门法,明确规定对提前开端项目的专项拨款,拨款数额从1965年的9640万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近69亿美元。2010年的预算更是超过了72亿美元。截至2009年,提前开端项目惠及儿童达2700万人,有效保障了美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特别是有效促进了美国弱势幼儿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在“提前开端”项目获得成功的推动下,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还举办了其他学前教育项目,例如“齐头开始”、“早早开始”和“聪明开始”等。大型学前教育项目已经成为美国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学前教育的公平和整体发展。

近年来,美国通过立法,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为提高儿童学习质量,2010年,美国联邦教育部制定《改革蓝图:对初等和中等教育法重新授权》。这是奥巴马政府对2002年《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进行的修订。《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一直推崇的“绩效问责制”备受争议,导致广大中小学教师陷入“为考试而教”的尴尬境地。《改革蓝图》旨在解决《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其目标是让所有儿童都享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在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同时,为儿童日后取得良好的学业成就做准备。

为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性,奥巴马政府推动国会通过《弱势群体教育法》,在不缩减普通教育支出的情况下,为弱势群体儿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2015年12月10日,奥巴马签署通过《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再次重申,基于学前教育发展资助项目,创造或扩大中低收入家庭学生进入高质量或州立幼儿园的机会。另外,通过项目拨款和设立奖金的方式,配置学前教育师资资源,鼓励优秀的幼儿园园长和学前教师到落后地区长期任教,优化学前教育师资结构,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发展。

为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提前开始法》对幼儿教师的资质要求做出详细规定。该法规定,全体幼儿教师应满足专业和学位两方面的资质要求。专业要求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专业学习的要求,制订计划并完成针对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专业学习;第二,环境创设的要求,创建和维护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第三,要能够帮助儿童社会性与情感的健康发展;第四,与儿童家庭沟通的能力要求,教师应鼓励儿童家人参与“提前开始”项目,并促进儿童与其家人之间和谐关系的发展。学位方面规定,2003年9月30日之前,全国拥有协士学位或早期儿童教育高级学位的幼儿教师至少达到50%。2003年,《提前开始法》修订案通过,进一步规定幼儿教师任职资格,要求从2011年9月30日起,幼儿教师要拥有儿童学前教育的协士、学士或更高学位。2005年颁布《为入学做好准备的提前开始促进法》,严格规范幼儿教职人员的资质标准。针对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规定:在2005~2006学年结束前,美国所有教授核心课程的幼儿教师,必须达到“高级资格”要求,终止使用所有教师临时证书,“高级资格”教师的必备条件是:必须拥有学士学位;持有州完全合格证书;在所教科目上具备应有能力;幼儿教师必须通过本州举办的课程领域考试,展现必备的能力。美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幼儿教师质量。2009年,美国通过《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在教育拨款项目中,奥巴马政府将教师薪酬待遇单列,设立联邦奖项,奖励全美学前教育“优秀教师”。此外,在《改革蓝图——对初等与中等教育法重新授权》中明确提出,提高学前教师的薪酬。据美国劳工部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学前教育教师的平均年薪为3868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