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PE的私募属性

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PE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就是它与生俱来的私募属性(见图1-4)。

图1-4 PE的私募属性

(1)PE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可自行决定募集规模,隐蔽性较强,只要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都可以成为PE募资的对象。并且按有关规定,PE募集资金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主要依靠个人魅力或者通过社交网络招徕投资者,募集资金。

(2)在募集对象上,PE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如在美国,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义参加,家庭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若以机构名义参加,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PE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高收入阶层人士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3)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PE在这方面的要求要低得多,政府监管也比较宽松,加之投资方向主要为非上市股权,各项交易都可以在私下通过协商完成。因此PE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4)PE一般是封闭式的合伙基金,封闭期间不上市流通,合伙投资人不能随意抽资。且封闭期限较长,一般为5~10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PE的私募属性逐渐模糊,在实践中也存在通过公募方式筹集资本的基金。比如,英国最大PE机构3i实际上是一家上市基金,著名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黑石集团本身也是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