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翻译的标准

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马建忠也说:“……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然后心悟神解,振笔而书,译成之文适如所译而止,而曾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是则为善译也已。”(《拟设翻译书院议》)

用现在的话来说,衡量好的译文标准应该包括三个基本方面:忠实原文的意思和内容,语法通顺,使用与相关文体和语体一致的遣词造句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翻译是在原文基础上的一种再创造,译文对于读者来说还必须具有可接受性,它与原文的对等程度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最好的译文也不可能是唯一的译文。

1931年瞿秋白在《给鲁迅的信》中批评严复“译须信雅达,文必夏商周”,说:“他是用一个 ‘雅’字打消了 ‘信’和 ‘达’。”瞿秋白是一位伟大的革命家,也是有成就的翻译家,他提倡“把新的文化的语言介绍给大众”无疑是符合历史潮流的,但是他认为“中国的言语简直没有完全脱离所谓 ‘姿势语’的程度——普通的日常谈话几乎还离不开 ‘手势戏’”,显然是过激的言论,认为翻译必须“绝对的正确和绝对的中国白话文”也是不切合实际的主张。尽管100多年来中国翻译界在解释严复的定义时存在许多不同看法,但是多数人还是基本赞同他的观点的。“五四”运动之后一些翻译家对严复采取了批判的态度,他们所否定的主要是严复译文的骈文体和桐城体风格在新时代的应用价值问题。瞿秋白对严复的批判是一种超越历史时空界限的指责,他6对于翻译标准的见解长期影响着译论界的一些人。

1954年茅盾在谈到翻译标准时说:“对于一般翻译的最低限度要求,至少应该是用明白畅达的译文,忠实地传达原作的内容。但对于文学翻译,仅仅这样的要求是很不够的……”

1955年郭沫若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说:信达雅“三条件不仅缺一不可,而且是在信达之外,愈雅愈好”。

奈达曾从《圣经》翻译的角度提出了判断译文质量的最终标准:译文能否有助于读者理解原文信息;译文是否易读易懂;译文形式是否能吸引读者。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翻译服务市场迅速扩大,小至出国留学文书,驾驶执照,结婚证书,大至工程技术引进资料、商务谈判和国际会议的翻译,已形成规模化的翻译产业。为了保证翻译服务的质量,中国译协服务委员会已经制定出《翻译服务译文质量》国家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签发批准,在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文件具体规定译文应该“完整、准确地表达原文信息,无核心语义差错,术语符合目标语言行业、专业通用标准和表达习惯,行文清晰易懂。”目前《翻译服务笔译质量》和《翻译服务口译质量》也正在制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