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基础(第3版)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
- 2785字
- 2024-11-03 11:10:07
第二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还是会计系统提供信息的基本工具。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难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例如债权人关心其债务能否按时收回并获得利息,需要关注企业资产的构成情况,债权人中的短期债权人关注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而长期债权人关注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如企业的资产规模及构成,企业资产的收益能力等信息。换言之,必须对会计要素作进一步分类。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也是经济业务按管理要求归类后的名称。每一会计科目都有它的经济意义和经济内容。例如,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各项资产的增减变动,需要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会计科目。再如,为了反映和监督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需要设置“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二、设置会计科目的意义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标志,每一个会计科目都有明确的含义。通过设置会计科目,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科学的分类,可以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科学、详细的分类指标体系。在会计核算的各种方法中,设置会计科目占有重要的位置。设置会计科目具有如下意义。
(1) 会计科目是复式记账的基础。通过设置会计科目,可以将企业纷繁复杂、性质不同的经济业务按照预先设置的会计科目,进行科学分类,转换为有规律的会计信息。复式记账也是会计核算的一种基本方法,它要求每一笔经济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以完整地反映企业资金(价值)运动。使用复式记账方法的前提是预先设置好会计科目。
(2) 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的基础。会计系统要完整地反映企业经济业务,就需要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在账簿中,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进行分类,系统、连续地进行登记入账。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开设,所以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的基础。
(3) 会计科目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填制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账簿是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所以会计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
(4) 会计科目是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基础。财务会计报表是会计信息的载体,会计报表的项目是根据会计账簿汇总、分析填列的,会计账簿又是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所以,会计科目也是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基础。
三、会计科目的分类
企业的资金运动需要有一个完整的会计科目体系来全面地反映。会计科目之间既有严格的区别,又有紧密的联系。会计科目按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
(一) 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
(1) 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核算流动资产的会计科目属于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核算非流动资产的会计科目属于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2) 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所有者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4) 成本类科目:按成本的不同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反映制造成本的科目和反映劳务成本的科目。
(5) 损益类科目:按损益的不同内容可以分为反映收入的科目和反映费用的科目。
(二) 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 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总分类科目反映各种经济业务的概括情况,是进行总分类核算的依据。例如,“原材料”、“固定资产”、“应付账款”等都是总分类科目。
(2) 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和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例如,在“原材料”总分类科目下,可以按照原材料的类别设置“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明细分类科目。明细可以做进一步的分类,如“原材料”在上述分类基础上,还可以按材料的品种、规格设置更进一步的明细科目。
(3) 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是,总分类科目对其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具有统驭和控制的作用,而明细分类科目是对其所归属的总分类科目的补充和说明。
(三) 按照与会计报表的关系分类
会计科目按照与会计报表的关系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内科目是指用来核算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直接构成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项目的会计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表外科目是一般用来核算不属于本会计主体会计要素的账户,如“代管商品物资”会计科目就是表外科目。
四、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要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科目及有关规定进行选择,符合合法性要求,如会计科目的名称、编号、核算内容、账务处理程序及账户余额等应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以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
(2) 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信息包括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运营水平、偿债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信息,这类信息主要是由通用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会计报表等载体来提供的。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尽量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符合相关性原则。
(3) 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会计主体在能够提供统一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各会计主体应根据本单位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删减或者增补会计科目。
(二) 常用会计科目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下,会计科目覆盖了金融类行业,所以会计科目增加了“共同类”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具体分类如表2-1所示。
表2-1 会计科目表(2009)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五、会计科目编号
会计科目编号就是确定会计科目的号码。对会计科目进行编号是为了便于确定会计科目类别和位置,便于查阅和书写,便于信息化条件下会计管理信息化的需要。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下,对会计科目实行的是四位数字编码法。其中,“1”是资产类,“2”是负债类,“3”是共同类,“4”是所有者权益类,“5”是成本类,“6”是损益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