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杂质、不完善粒和纯粮率的检验
1.杂质
杂质是指无食用价值的物质和标准中有具体规定的异种粮粒及绝对筛层的筛下物。粮食或油料中杂质多少,主要取决于种植、收割、收获后的清理过程和贮运等环节。杂质对粮油加工、贮藏和食用品质均有不良影响,故在粮油质量标准中限制较严。
含杂粮食或油料通过一定筛孔筛子清理后,可将其分为大样杂质和小样杂质。大样杂质是指大样中的大型杂质和筛下物。筛下物是指通过绝对筛层筛下的物质(用规定筛层,按规定方法进行筛理,筛下物全部视为杂质的筛层称为绝对筛层)。由于大型杂质和筛下物在制样时不易混合,易造成取样误差,所以杂质测定一般先大量取样,然后取小样测定。小样杂质是指小样中的杂质。不同被检样品选择不同规格的筛层,如小麦测定通过Φ1.5毫米的筛孔,稻谷则通过Φ2.0毫米的筛孔。
根据各种粮食、油料的粒形与大小,标准中规定了各种粮食和油料的绝对筛层(表4-1),用绝对筛层和规定的筛理方法来筛选相应的粮食和油料,其筛下物一律视为杂质。
表4-1 检验原粮和油料杂质的绝对筛层
(1)杂质检验原理。利用杂质和被检样品籽粒的大小、形状、颜色、构成等外部性状的不同,采用筛网筛选、感官判断等方法分离出杂质,称取杂质的质量,最后计算其含量。
(2)仪器和用具。天平:感量0.01克、0.1克;谷物选筛或电动筛选器;分样器或分样板;分析盘、小盘、刀片、毛刷、镊子等。
(3)试样。检验杂质的试样分大样、小样两种:大样是用于检验大样杂质,包括大型杂质和绝对筛层的筛下物;小样是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样品中分出少量试样,检验小样中所有杂质。
(4)筛选。
①电动筛选器法:按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筛层套好(大孔筛在上,小孔筛在下,套上筛底),按规定取试样放入筛上,盖上筛盖,放在电动筛选器上,接通电源,打开开关,选筛自动地向左向右各筛1分钟(110~120转/分钟),筛后静止片刻,将筛上物和筛下物分别倒入分析盘内。卡在筛孔中间的顺粒属于筛上物。
②手筛法:按照上法将筛层套好,倒入试样,盖好筛盖。然后将选筛放在玻璃板或光滑的桌面上,用双手以110~120次/分钟的速度按顺时针方向和反时针方向各筛动1分钟,筛动的范围,掌握在选筛直径扩大8~10厘米。筛后的操作与上法同。
(5)大样杂质检验。
操作方法:从平均样品中,按规定称取试样(W),按筛选法分两次进行筛选(特大粒粮食、油料分4次筛选),然后拣出筛上大型杂质和筛下物合并称重(W1)(小麦大型杂质在4.5毫米筛上拣出)。
大样杂质含量按公式(4-3)计算:
式中W1——大样杂质质量,克;
W——大样质量,克;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3%,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小样杂质检验。
操作方法: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样品中,按照规定用量称取试样(W2),倒入分析盘中,按质量标准的规定拣出杂质称量(W3)
结果计算:小样杂质含量按公式(4-4)计算
式中:W3——小样杂质质量,克;
W2——小样质量,克;
M——大样杂质百分率,%。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3%,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7)矿物质检验。
①操作方法:质量标准中规定有矿物质指标的(不包括米类),从拣出的小样杂质中拣出矿物质称量(W4)。
②结果计算:矿物质含量按公式(4-5)计算:
式中:W4——矿物质质量,克;
W2——小样质量,克;
M——大样杂质质量分数,%。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1%,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8)杂质总量计算。一般粮食和油料的杂质总量按公式(4-6)计算:
式中:M——大样杂质质量分数,%;
N——小样杂质质量分数,%。
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2.米类杂质检验
(1)糠粉检验。从平均样品中分取试样约200毫克,分两次放入直径1.0毫米圆孔筛内,按规定的筛选法进行筛选,倒入试样,轻拍筛子使糠粉落入筛底。全部试样筛完后,刷下留存在筛层上的糠粉,合并称量(W1)。
糠粉含量按公式(4-7)计算:
式中:W1——糠粉质量,%;
W——试样质量,克。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4%,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后第二位。
(2)矿物质检验。从检验过糠粉的试样中拣出矿物质,称量(W2)。
矿物质含量按公式(4-8)计算:
式中:W2——矿物质质量,克;
W——试样质量,克。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05%,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其他杂质检验。从检验过糠粉和矿物质的试样中,拣出稻谷粒、稗粒及杂质等一并称量(W3)。
杂质含量按公式(4-9)计算:
式中:W3——稻谷粒、稗粒及杂质质量,克;
W——试样质量,克。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4%,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4)带壳稗粒和稻谷粒检验。从平均样品中分取试样500克,拣出带壳稗粒和稻谷粒,分别计算含量。拣出的粒数乘以2即为检验结果,以“粒/千克”表示。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带壳稗粒不超过3粒/千克,稻谷粒不超过2粒/千克,分别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平均数不足1粒时按1粒计算。
(5)米类杂质总量计算。米类杂质总量按公式(4-10)计算:
式中:A——糠粉质量分数,%;
B——矿物质质量分数,%;
C——杂质质量分数,%。
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不完善粒检验
不完善粒是指有缺陷但尚有食用价值的籽粒。如虫蚀粒、病斑粒、生芽粒、霉变粒、破损粒、冻伤位、烘伤粒、未熟粒等。
未熟粒:发育不饱满、尚未成熟的粮食、油料籽粒。不同粮油品种的未熟粒,其具体定义由各自的标准作出不同的规定。
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及胚乳(子叶)的颗粒。
霉变粒:稻谷生霉,剥壳后糙米也有霉点,胚乳变色变质的颗粒,小麦、大豆、玉米等粒面生霉,或胚乳、子叶变色变质的颗粒。
病斑粒:粒面有病斑并伤及胚或胚乳(子叶)的颗粒。还包括小麦赤霉病粒。
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破损粒:压扁、破碎,伤及胚或胚乳(子叶)的颗粒。
破碎粒:花生果果皮或花生仁因外力作用破损,伤及整粒体积或子叶体积五分之一及以上的颗粒,包括花生仁破碎的单片子叶。
冻伤粒:经受严重冻伤的颗粒。如大豆籽粒透明,或子叶僵硬呈暗绿色的颗粒。
烘伤粒:亦称热损粒,经过烘干损伤的籽粒,如小麦粒面筋质特性受到削弱或玉米粒胚、胚乳变为深褐色的颗粒等。
由于不完善粒食用价值降低,易受虫、霉侵害,又影响商品外观和加工出品率,所以在纯粮(质)率的计算上将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并且在某些粮食质量指标中不完善粒还作为控制指标。
操作方法:在检验小样杂质的同时,按质量标准的规
定拣出不完善粒,称量(W1)。
不完善粒含量按公式(4-11)计算:
式中:W1——不完善粒质量,克;
W——试样质量,克;
M——大样杂质质量分数,%。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大粒、特大粒不超过1.0%,中小粒不超过0.5%,求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4.纯粮率检验
纯粮率是指除去杂质的谷物、豆类籽粒(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质量分数(%)。纯粮率分净粮纯粮率和毛粮纯粮率。用除去杂质之后试样做出的纯粮率为净粮纯粮率;以自然试样做出的纯粮率为毛粮纯粮率。
(1)净粮纯粮率按公式(4-12)计算:
式中:W1——不完善粒质量,克;
W——试样质量,克。
(2)毛粮纯粮率按公式(4-13)计算:
式中:W1——不完善粒质量,克;
W2——杂质质量,克;
W——试样质量,克。
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