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20世纪70—80年代苏联共产党党情

一 苏联共产党的纲领

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的执政党,在1917年至1991年的74年中,苏共是苏联唯一的执政党和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1936年宪法、1977年宪法和1988年宪法修正案都明确规定苏共在社会政治体制中处于领导地位。苏共制定了1903年、1919年、1961年、1986年、1990年等5个党纲、党纲修订本和纲领性声明。

苏联第一个党纲是在列宁参与和主持下,由《火星报》编辑部起草并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03年)通过的。1919年3月,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二个党纲。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上,赫鲁晓夫主持通过了第三个党纲。

1986年3月,苏共二十七大审议通过了由戈尔巴乔夫主持制定的《苏联共产党纲领新修订本》,提出苏共现阶段的任务是有计划、全面地完善社会主义。这个党纲新修订本提出苏共当前的任务是在加快苏联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计划和全面地完善社会主义,使苏联社会继续向共产主义迈进。戈尔巴乔夫在会议报告中用“进入发达社会主义”代替“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的提法,提出“加速战略”和实行“彻底改革”的方针。

1990年7月,苏共二十八大召开,会议通过了纲领性声明《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

(一)苏共二十二大党纲:赫鲁晓夫提出“两全”理论

赫鲁晓夫执政时期是苏联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的一个转折时期,其执政理念、作风和他主持通过的第三个《苏联共产党纲领》,对苏联随后20余年的发展,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戈尔巴乔夫的许多错误理论,同赫鲁晓夫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导致苏联演变的思想渊源,应该追溯到赫鲁晓夫时期。

1961年10月17日至30日,苏共二十二大在莫斯科举行。赫鲁晓夫代表苏共中央向大会作了总结报告,作了《关于苏联共产党纲领》的报告,大会讨论并通过了《苏联共产党纲领》。这是苏共第三个党纲,距1919年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二个党纲,已过去了42年的时间。

这次会议是赫鲁晓夫政治生涯的转折点,他一方面对斯大林进行了全盘否定性的批判,抛弃了斯大林思想中马克思主义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却摆脱不了斯大林模式的束缚,接过斯大林晚年的口号,在通过的新党纲中宣布苏联将在“20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同时,一边在反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一边在树立自己的个人崇拜。

1.提出了“全民国家”和“全民党”的观点

在苏共二十二大会议上,赫鲁晓夫对党的性质认识发生了变化,提出了“全民党”的概念,宣布苏联已变成全民国家,苏共已变成全民党。

关于全民国家,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苏共纲领》说:“无产阶级专政在苏联已经不再是必要的了。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产生的国家,在新的阶段即现在阶段已变为全民的国家。”

关于全民党,《苏共纲领》指出:“由于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胜利,由于苏维埃社会的一致性得到加强,工人阶级的共产党已经变成苏联人民的先锋队,成了全体人民的党,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扩大了自己的指导作用。”“社会主义完全和最终地胜利了,共产党,由工人阶级的党,现在成了全体人民的党。”《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75、449页。

在苏共二十二大之前,赫鲁晓夫就提出了一系列与“两全”理论密切相关的理论观点,宣扬苏联国内已经没有阶级斗争。1957年11月6日,赫鲁晓夫在庆祝十月革命胜利40周年大会上作报告说:由于“剥削阶级的消灭,人民精神上政治上团结的形成”,苏维埃国家早先的“镇压剥削阶级及其国内残余的敌对活动,镇压被推翻的统治阶级复辟资本主义秩序的活动”的职能就“逐渐消失了”《赫鲁晓夫言论1957年7—12月》(第7集),世界知识出版社1965年版,第223、224页。

事实上,否认当时苏联社会还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正是赫鲁晓夫提出“全民国家”的理论基础。

赫鲁晓夫大讲全民党、全民国家,抛弃了无产阶级专政,背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国家是一个阶级概念,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任何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专政,不可能有超阶级的国家。在阶级社会里,也不可能有超阶级的,代表全民利益的政党。

2.否认苏联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

在论述“两全”理论的同时,赫鲁晓夫强调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消灭了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他在苏共二十二大政治报告中认为:“现在不仅在苏联,而且在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消灭了资本主义复辟的社会经济可能性”;“帝国主义想要使资本主义制度复辟、使社会主义国家蜕化的希望日益破灭”。《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8、39页。

3.强调“国家消亡”的问题

赫鲁晓夫认为,全民的国家——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的新阶段,是社会主义国家组织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自治的道路上极重要的里程碑。对于全民国家如何走向国家消亡,《苏共纲领》写道:“在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国家政权机关将逐渐变成社会自治机关”;“目前作为国家机关的计划机关、统计机关以及领导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机关将失去政治性质,变成社会自治机构”。《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52、246、252页。

4.提出“20年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口号

在赫鲁晓夫的总结报告和《苏共纲领》中,都谈到了20年内苏联要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问题。他指出,在20年内(1961—1980年),将建立起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以保证全体居民得到丰裕的物质和文化的财富。

《苏共纲领》乐观地描绘:“在最近十年(1961—1970年)里,苏联在建立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上,将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在工业产量的绝对量上和按人口平均计算的产量方面将超过最强大最富裕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在第二个十年(1971—1980年)结束时,由于建立了雄厚的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将紧紧地接近于实现按需分配的原则,将逐渐过渡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这样,苏联将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同上书,第216—217页。

事实上,赫鲁晓夫提出的“20年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口号,同“全民国家”、“全民党”、“国家消亡”的结论在思想理论方面是完全一致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赫鲁晓夫否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原则,带来了严重后果,动摇了苏联人民对实现预定目标可能性的信念李慎明:《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8集教育参考片解说词。,扰乱了党和人民的思想,苏共党内和广大干部群众失去了对资本主义复辟的警惕,苏共党内一些不熟悉党的革命传统、对社会主义缺乏坚定信念的青年人,正是在苏共二十大和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全盘否定斯大林的影响下开始成长起来的。他们后来被称作“二十大的产儿”,正是这其中的一些人,成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瓦解苏共、埋葬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骨干。

1964年10月召开的苏共中央十月全会,解除了赫鲁晓夫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职务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职务,由勃列日涅夫继任。自此,勃列日涅夫开始了长达18年之久的执政时期。

勃列日涅夫执政以后,苏共调整了某些政策,纠正了赫鲁晓夫时期一些草率改革的措施。他将赫鲁晓夫提出的“20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口号后退了一步,在1971年3月召开的苏联共产党第二十四次代表大会上,宣称苏联人以忘我的劳动建成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1976年2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五大会议上,“发达社会主义”的字眼反复出现。按照赫鲁晓夫主持的苏共二十二大《决议》和《党纲》的要求,到“十五”计划末(1980年)就将“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然而勃列日涅夫在二十五大说:“我们还没有达到共产主义。”辛华编译:《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7年版,第118页。只好用“发达社会主义”来取代。

1982年11月,勃列日涅夫病逝。安德罗波夫接任苏共中央总书记之后,即着手对勃列日涅夫的“发达社会主义建成论”的提法做了修正,对苏联所处发展阶段又降了一格。他提出,本世纪最后一二十年苏联的任务是“完善发达的社会主义”,苏联“正处于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起点”。纠正了前任对苏联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过高估计。

此后,苏共两任总书记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在总共不到三年的时间里相继去世。

(二)苏共二十七大:强调党的基本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

1981年,苏共二十六大决定,鉴于党纲通过20年来苏共“积累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共产主义建设的丰富经验”,国际局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和进程”,因而要对党纲“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在随后的四年中,苏共三位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接连去世,修改党纲的指导思想因之不断改变。

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出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提出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构想”并以此为主线,进行党纲修订本草案的起草工作,强调修订本应“更好地和更准确地”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和达到共产主义这一纲领性目标的“途径”。

1986年2月25日至3月6日,苏共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大会批判地总结了苏联20多年来所走过的道路,是苏联历史发展的新开始,也是苏共领导国家进入全面改革的标志。这次会议是苏联在国内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没有显著提高,国际上同美国争霸处于较为不利的背景下召开的。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苏共领导人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急于尽快扭转这种局面。

1.苏联社会在该阶段的性质和特点

1986年2月,苏共二十七大通过了《苏联共产党纲领新修订本》,新修订本由导言和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过渡是当代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苏共完善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任务”;第三部分是“苏共在国际舞台上争取和平和社会进步的任务”;第四部分是“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

关于苏联社会发展阶段的性质和特点,是苏共纲领新修订本最引人注目的。在第一部分论述中,指出苏联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阶段,党的基本任务是“全面完善社会主义社会,更充分而有效地利用这个社会的可能性和优越性,以便继续向共产主义迈进”辛华编译:《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9页。。提出了“社会主义完善论”,即认为是“有计划和全面地完善社会主义,在加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苏联社会继续向共产主义迈进”。

在社会发展阶段问题上,苏共纲领新修订本显然要比过去的认识清醒一些,修改了安德罗波夫提出的“全面完善发达社会主义”的提法。

在对苏联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方面,从苏共二十二大至苏共二十七大,从“20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到“建成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到“完善发达的社会主义”,再到“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四个时期的苏联领导人构筑了一条层次分明的“递降”曲线,但基本上都没能摆脱超越阶段论的束缚。

2.提出“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党纲新修订本第二部分论述了苏共在完善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方面的任务,提出加速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任务是:首先在经济领域中有深刻的转变。应实现向生产集约化的急剧转折,使每个企业和各个部门充分利用经济增长的质量因素,确保过渡到具有全面发达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协调的经济机制、组织程度很高和效益很高的经济状态。到2000年,使国家的生产潜力翻一番,并在对它进行质的改造的条件下,使国民收入提高1倍;用于改善生活条件的资金预计增长1倍,人均实际收入将增加60%—80%;在今后15年内使劳动生产率提高1.3—1.5倍。辛华编译:《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46页。

为此,它提出了一些根本措施和目标:

第一,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实现国民经济新的技术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争取实现生产的全面集约化、合理化和高效率,以期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改组社会生产结构。把投资重心从建设新企业转到对现有企业的技术改装和改建上面,进一步发展作为经济实力基础的重工业;加速发展消费品的生产和整个服务行业,完善生产力的布局;加快开发西伯利亚和远东资源,完善对外经济战略等。

第三,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管理体制和经营方法。发展农工综合体和合作经济,完善分配关系,阻止非劳动收入和反对在分配问题上的平均主义;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在加强集中领导、管理和计划的同时,注意扩大企业的自主权,把整个经济工作的重心放在地方和企业上面;加强经济核算,完善价格形式;精减管理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经济领导工作,吸收群众参加管理,发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等。

在提高人民福利、改善其劳动和生活条件方面,苏共提出的任务是:把苏联人民的物质福利、社会福利和文化福利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并保证人民的实际消费达到这样的水平,它们能在最大程度上符合造就和谐发展的和精神丰富的人,以及创造必要的条件让苏联人最充分地发挥聪明才智以利于社会。

党纲新修订本指出,在今后15年内使满足人民需求的资源增加一倍。认为加速解决住宅问题是一项具有特殊社会意义的事业,到2000年要达到每个苏联家庭几乎都有独门独户的住房——一套住房或一幢住宅。同上书,第359页。

3.全民党和全民国家

对于党的性质,《苏共纲领新修订本》规定:苏共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与指导力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是“全民的党,而就其阶级实质和意识形态来说依然是工人阶级的党”,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奋斗目标是在苏联“建成共产主义”。辛华编译:《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7页。

上述内容,基本上保留了1961年第三个党纲的基本理论和政治原理。

关于“全民党”的提法,虽然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精神,但从党纲的基本精神看,此时还是遵循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这时苏共的性质还没有蜕变。沈云锁、潘强恩:《共产党通史(第2卷)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402页。

4.设想“民主化”蓝图

在苏共二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戈尔巴乔夫设想出了一幅以人民自治为中心目标的民主化蓝图。提出“社会进一步民主化,社会主义人民自治加深”的问题。具体措施为:广泛吸收劳动人民参加管理,充分发挥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进苏维埃工作,实行各种形式的代表制民主和直接民主;扩大公开性;区分党和国家机关的职能;等等。党纲新修订本第四部分也指出了“加深民主和人民的社会主义自治”。在这次会议上,苏共认为过去几次改革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是没有发扬和扩大民主,因此提出加快民主化的步伐,仿佛民主是独立于社会主义之外的东西。

二 苏共党组织的加盟构成和垂直体系

苏联共产党,前身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1918年3月苏共七大将党的名称改为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俄共(布)。1925年12月苏共十四大改称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联共(布)。1952年苏共十九大决定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改名为苏联共产党,简称苏共。

苏共经历了列宁、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以及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短暂的领导时期,直至被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解散前,一直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这中间,苏共历经革命、战争和和平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从一个地下的秘密的革命家组织,成长为长期单独执政的共产主义政党。

苏共是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具有非常严密的组织制度。党员根据工作单位或生产地点成立基层组织;基层组织再按地区联合成区、市、专区、州、边疆区、共和国或全苏联党组织。

从组织结构上看,苏共分为三级:中央领导机关、地方领导机关和基层党组织。

(一)中央领导机关

苏共中央领导机关可以划分为8个组织部分,即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会议、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机关各部、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中央检察委员会。

全国代表大会是苏共的最高权力机关。按照苏共章程规定,它拥有非常广泛的权力,包括:听取并且批准中央委员会和其他中央机关的工作报告;重新审查、修改和批准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定党的内外方针、政策和路线;审议和决定党和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选举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检查委员会等。从1898年3月召开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至1991年苏联解体为止,苏联共产党共召开过28次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会议同中央委员会根据需要举行,其目的是讨论党的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苏共党章规定,在前后两次代表大会之间,中央委员会可以召集各地方党组织的代表举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从1905年到1988年,苏共共召开了19次全国代表会议。

中央委员会由苏共的代表大会选出,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领导全党和地方党机关的全部活动,选举中央委员会的政治局、书记处和总书记,代表苏共与其他国家的政党进行联系。

政治局是苏共中央最核心的领导机构,也是最高的政治决策中心,通常由委员和候补委员各若干人组成。

苏共中央书记处是领导党的日常工作的中央机关,主要负责挑选干部,组织对执行中央决议情况的检查,由中央书记若干人和总书记组成。中央书记处和政治局是并存的两个最高决策机构,它们的权力不相上下,各自通过决议,这些决议都被看成是苏共中央委员会的决议。

中央机关各部是书记处直接领导下的中央部门领导机构,是按生产和部门原则建立的,分别负责苏共某一部门的工作。

中央监察委员会是苏共党内监察机关,由中央委员会选出并受其领导。它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反党纲和党章、破坏党的纪律以及违反党的道德的党员进行处分。

中央检察委员会是党的最高检察机关,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检查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而正确地处理事务,检查苏共中央会计处和各项事业单位。

(二)地方领导机关

地方党组织是按照全国的行政区划而建立的,包括共和国、边疆区、州、专区、市和区党组织。各地方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是该地党的代表会议或全体党员大会。在休会期间则由各地方党的委员会行使领导权。党的地方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和委员会书记,同时还要设立党的机关工作部。地方领导机关的职能主要在于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指示,组织党的各种机构并领导它们的活动,向党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汇报工作等。俞可平、孔寒冰:《当代各国政治体制(俄罗斯)》,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0页。

(三)基层党组织

苏共的基础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苏共党员的工作地点建立,并联合成区、市和其他地区性组织。将某一地区的党员联合起来的组织,是这个地区各个党组织的基层组织。

按照苏联党章规定,在工厂、国营农场、机器拖拉机站和其他经济企业中,在集体农庄、苏联陆军和海军部队中,在乡村、机关、学校等单位,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在党员不满3人的企业、集体农庄、机关等,成立预备党员小组或党员和共青团员混合小组,由区委员会、市委员会或政治部委派一个党组织来领导,基层党组织的最高机关是党员大会。

凡是整个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和预备党员超过100人的企业、机关和集体农庄等单位,经过区委员会、市委员会或相当的政治部批准,可以按车间、工段、部门等成立党的组织。党员和预备党员超过300人的大企业和大机关,经过党中央委员会个别批准,成立党的委员会,这些企业和机关中的车间党组织具有基层党组织的职权。周尚文:《苏共执政模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51页。

三 苏共党章党纲的发展方向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苏联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急剧下降,同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社会问题严重,社会保障没有充分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社会服务质量下降,社会道德开始堕落;在政治领域,党的领导削弱,地方上的许多党组织不能坚持原则立场,许多身居领导职位的共产党员不受监督,出现了无视法律、贪污受贿等现象。

戈尔巴乔夫认为,“所有的情况足以使人认识到,我国社会各个领域的状况是多么严重,多么需要深刻的变革”。[苏]米·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苏群译,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页。

可以说,苏共党章党纲的发展方向,与戈尔巴乔夫进行改革的思路密切相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以公开性为核心的新思维理论改革。

(一)新思维理论与公开性、民主化方针的提出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理论,用他自己的话来概括就是新思维。1987年出版的《改革与新思维》一书,标志着戈尔巴乔夫的改革理论初步形成。在这本书里,戈尔巴乔夫把新思维概括为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彻底改革的思想;第二,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批判和对社会主义新面貌的阐述,提出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概念;第三,外交新思维,提出了“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的口号。

民主是戈尔巴乔夫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进行革新的主要内容,也是戈尔巴乔夫新思维的核心问题。在他关于改革的论述中,民主一词的使用频率最高。戈尔巴乔夫期待政治民主化的作用,强调加深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人民自治。在实践中,民主口号成为了他攫取党和国家权力的手段。从本质上讲,苏联民主化进程走上了极端的道路,完全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成为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夺权的工具。

对此,戈尔巴乔夫时期的苏共中央总务部长博尔金,根据对戈尔巴乔夫的行动分析得出结论说:“戈尔巴乔夫高喊民主化,并谴责自己战友的斯大林主义,但实际上他独揽党和国家大权,独断人们的命运,一个人根据自己的偏见、好恶决定中央委员和政治局组成、各共和国共产党中央及各州和边疆区委第一书记的人选。他大谈集体通过决定、遵守协商原则,但却独断专行,一人通过或发布国家重要决定,排斥异己,并清除自己的竞争者”。[俄]瓦·博尔金:《戈尔巴乔夫沉浮录》,李永全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412页。

戈尔巴乔夫执政不久,就提出了“公开性”问题。他将公开性看做是达到民主的手段和程序。戈尔巴乔夫认为公开性就是“开放的形势”,苏群译:《戈尔巴乔夫关于改革的讲话》(1986.6—1987.6),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58页。“这种形势有利于使每个人表明自己的公民立场,积极参加讨论和解决切身重要性社会问题,加深这方面正在进行的过程”。

戈尔巴乔夫强调“公开性”,“我们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光明正大一些,以便让党和人民知道一切,曝光和监督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阴暗角落。让人们相信,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正在与各种腐败与不正当特权进行坚决的斗争。但是,我们离这场斗争的结束还很远。因此,需要多一些光明正大”。苏联《真理报》1987年1月30日。他主张最大限度的公开性,“历史无禁区,公开无限制”,要让人民“知道一切”,“任何事件,不论是今天的痛处或是过去历史上的悲惨事件,都可以成为报纸分析的对象”。[苏]米·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苏群译,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第94页。

“公开性”方针推行后不久,苏联境内就掀起一股全面否定历史的浪潮。在全面否定苏联和苏联历史的同时,戈尔巴乔夫提出了人道的民主主义,苏联的社会制度开始全面地向资本主义方向演变,苏共也逐渐社会民主党化。

1988年6月至7月召开的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首次提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在这次会议的报告中,戈尔巴乔夫提出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七个特征:社会主义是一个真正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是一种有效而活跃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公正的制度;社会主义是一种具有高度文化素养和道德的制度;社会主义是一种真正的人民政权制度;社会主义是各民族真正平等的制度;社会主义就其本质和利益来说是一种渴望和平的制度。

1989年11月26日,戈尔巴乔夫在《真理报》发表的长篇文章《社会主义思想与革命性变革》,完整而系统地阐述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构想和思想理论基础。他认为“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是人”,是人的“物质、精神和道德的全面发展”。革新社会主义就是要使“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政治结构保证整个社会制度面向人的转折”。

自此,苏联政治改革的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即由“完善社会主义”转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这标志着其政治体制改革方向发生逆转。赵佐良等:《当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简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2页。

(二)苏共二十八大: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

1990年7月2日至13日,苏共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戈尔巴乔夫再次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这是苏共历史上第一次由党代表大会而不是由中央全会选举总书记。

这次大会是在苏联政治、经济形势十分尖锐、复杂,党内产生严重分歧的情况下召开的。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集中表现在改变共产党的性质等重要问题上。戈尔巴乔夫自推行改革以来就对苏共进行了一系列的“根本性变革”,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而苏共二十八大是对几年来改革和执政理论的一个总结。这次会议使苏共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会议通过了苏共二十八大纲领性声明《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宣布“改革政策的实质在于,从极权官僚制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把“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确立国际主义和全人类价值”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和基本理论口号,也是改革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大会还通过了新党章以及有关民族政策、经济改革、文化政策、军事政策等九项决议。

1.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取代共产主义

苏共二十七大的党纲和党章表明,苏共的最终目标是在苏联建立共产主义。在苏共二十八大会议上,戈尔巴乔夫的政治报告以及党章,虽然保留了苏共“以社会主义为选择,以共产主义为前景”的提法,但又把“全人类价值”和“共产主义理想”并列为苏共纲领性目标的基础,认为苏共要“献身于全人类的和人道主义的理想”,苏共“以在国内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保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为自己的目标”。苏群编译:《苏联共产党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42页、146页、36页、146页。

建立人类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是共产党人的最高纲领和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发展规律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因而成为广大的共产党员终生不渝的信念。而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取代共产主义作为党的纲领性目标,表明苏共的奋斗目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沈云锁、潘强恩:《共产党通史(第2卷)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60页。

2.用“发展、创新”手法反对马克思主义

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的《纲领性声明》和《二十八大章程》通篇未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体系的指导作用,并且声言要发展“马克思主义”,“革新”社会主义。

关于苏共的指导思想,《纲领性声明》的提法是:“苏共主张以创造性的态度对待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主张在建设性地思考20世纪的历史经验以及摆脱了教条主义解释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遗产的道路上发展这些理论和实践”。苏群编译:《苏联共产党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6页。

苏共章程中说,苏联共产党“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它以在国内建立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保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作为自己的目标”。同上书,第146页。

戈尔巴乔夫在政治报告中说:“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所创立的社会理论的内容是在分析19世纪的现状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列宁的社会理论内容又是在分析20世纪头几十年现实的基础上形成的。从那时起,世界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同上书,第34页。其言外之意,就是马克思主义不适应当时苏联社会的发展了。

3.苏共被彻底改造为“全民的党”

在苏共二十二大会议上,赫鲁晓夫首次提出“全民党”的概念。苏共二十七大文件也表述说,苏共“已成为全民的党,而就其阶级实质和思想体系而言仍然是工人阶级的党”。苏共二十八大共产党章程则明确指出,苏共是“按自愿原则联合苏联公民”的“政治组织”,它“表达和捍卫工人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忠于社会主义选择的社会阶层的利益”,是一个“反映全体人民的利益”的“全民的政治组织”。同上书,第41、146页。这表明苏共已彻底变为“全民的党”。

在苏联社会依然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情况下,戈尔巴乔夫再次提出“全民党”理论,把苏共看作“自治的社会政治组织”,实质上是背离了共产党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本质,抹杀了党的先进性。尽管苏共名称没有变化,但其已经完全蜕变为在性质上与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对立的社会民主党,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再代表工人阶级以及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而是代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少数当权派的利益。

关于苏共是国家和社会领导力量和核心的提法,在苏共二十八大党纲党章中并没有出现。不仅如此,还提出共产党与其他政党、政治组织是平等竞争和合作伙伴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苏共是放弃了自己的政治领导地位。

苏共二十八大为党内派别组织合法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纲领性声明指出,“根据共产党员的倡议可成立党组织书记委员会、党的俱乐部、理论研讨会、辩论中心、老党员委员会和按志趣和问题成立的其他形式的党员联合组织并进行活动,并确定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立场”。戈尔巴乔夫在政治报告中也指出:“如果一些党员对某些问题持有不同于多数党员立场的观点,他们可以自由讨论和宣传自己的观点,甚至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公开宣布这些观点。”苏群编译:《苏联共产党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5、152页。

4.民主集中制内涵失去意义

苏共二十八大纲领性声明“党的民主化”部分指出,苏共坚决放弃在行政命令体制条件下形成的那种硬性集中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原则即坚持选举制和更换制、公开性和报告制,少数服从多数、少数有权坚持自己的观点,包括在党的舆论工具上坚持自己观点的权利。同上书,第129页。

苏共二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也说,“少数人有权在党员大会、代表会议、代表大会、执行和监察机关的会议上、在党的舆论工具中捍卫自己的立场,提出补充报告,在记录中载明自己的意见,要求在自己的组织或上级机关重新审议争论的问题”。同上书,第150、151页。

由此不难看出,既然少数人有权坚持自己的立场,并可以通过媒体宣扬自己的观点,纲领性声明中提到的“少数服从多数”就成了一句空话。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执政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在思想上、组织上保持高度统一,不允许党内存在派别活动,这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和具有强大战斗力的根本前提。

苏共抛弃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原来组织严密的党在组织上被搞乱了,大批党员退党,对社会主义、共产党失去信心,党内派别众多,昔日有着严格纪律、团结统一的苏共大党一下子变成了组织庞杂、党心涣散的政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