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导言(5)

黑格尔主义者很可能会说,观念论和唯物论最后的综合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黑格尔逝世的年代,这种综合仍然显得遥遥无期。与这位伟大的观念论者同时代的英国人所构建的政治经济学模式,(正如博伊德·希尔顿等人所认为的)潜在地以宗教模式为基础,但从表面上看,他们仍然在很自觉地继续运用经验的、唯物论的原则。此外,19世纪早期政治经济学发展的典型特征在于,与黑格尔的相对乐观主义(黑格尔与康德在基本立场上都持历史进步论)比较起来,它更呈现出一种悲观主义的色彩。李嘉图的农业收益递减律、利润率下降规律以及工资铁律,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一样,将经济描述为一个能够自我约束、自我平衡与有道德报应的系统——其增长不可避免地会伴随有停滞和收缩。因此,英国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模式与历史循环论而非历史进步论更为相似。

黑格尔关于历史过程的观念论模式与同时代法国的众多唯物论也没有太多明显的雷同。孔德的《实证哲学教程》宣称发现了另一条“伟大的基本定律”:“我们拥有的每个重要概念——每一种知识,都要相继经历三种不同的理论状态:神学的(或虚构的)阶段、形而上学的(或抽象的)阶段以及科学的(或实证的)阶段。”照泰纳的说法,这本专著是历史学家最好的工具:“他如同利刃扎入历史,抽出来时带着过去真实的血液。在二三十次这样的勘测后,一个人才能对一个时代有所理解。”总之,没有人想到过让英国政治经济学和黑格尔哲学彼此联姻,从而发展出最成功的决定论。

马克思与19世纪其他历史哲学家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并不担心自由意志问题,也许这恰恰是他之所以能成功的原因。当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号召“真正崇尚科学的思想家通过将事实与普遍历史理论相联系”,来“找出社会秩序与社会进步的衍生法则”时,他是在回应此前的孔德和康德。然而就像19世纪其他的自由主义者一样,穆勒暗地里有点害怕从决定论滑向宿命论。毕竟,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抛弃自由意志——个体的作用——是很困难的。穆勒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是重新定义“因果关系或必然性的学说”,以便表明“只有人类的活动是普遍法则、人类本性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特定性格相结合的产物;这种性格又成为构成其教育背景的自然环境与人为因素的结果,这当中,环境必须被视为他们有意识的努力。”不过,仔细考察的话,这显然是个相当大的限定。而且,在一段明显进行了反事实假设的文字中,穆勒公开地承认“普遍原因是举足轻重的,但个体也会让历史产生重要的变化”:

任何尊重历史事件的可能性判断都会肯定地认为:如果没有塞米斯托克利斯,就不会有萨拉米斯战役的胜利;而如果此战失利,我们的文明从何而来?如果指挥喀罗尼亚战役的不是卡雷斯和吕西克列斯,而是伊巴密浓达、蒂莫莱翁甚至是伊菲克拉底,情况又会有怎样的不同?

穆勒对于两个反事实假设的确是赞成的:没有恺撒,“欧洲文明的……进程或许会有所改变”,而没有征服者威廉,“我们的历史或民族性格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他此后得出的结论却是:个人的“有意识的努力”会在集体水平上,而且是在长远的时期里服从“人类生活的法则”。这个结论是难以让人信服的:

人类存续时间越长……前代对现在的影响就越大,人类集体对于其中个体的影响也越大,这是一股主导性的力量……族群集体产生的作用将不断地增强,并压倒其他所有因素的作用,不断地将人类的进化向预定的轨道上引领而不至过于偏离。

即使在亨利·托马斯·巴克尔的著作中也能找到同样的不确定性,他的《英国文明史》(第一卷于1856年出版)似乎对穆勒描述的“科学的”历史有所回应。在他笔下,将历史与自然科学的类比是明显而自信的:

关于自然,即使是看上去最不规律和最多变的现象也已经得到解释,并被证明是与某些确定、普遍的法则一致的……如果以类似的方式来处理人类的事件,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类似的结果……每一代人都证明了某些事件的规律性和可预测性,而它们在上一代人眼里是杂乱无章的,所以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倾向就在于增强我们对于秩序、方法以及定律的普适性的信念。

对巴克尔来说,社会统计数据(当时正开始迅速增长,直到今天势头也没减)研究可以揭示这条伟大的真理:“现实中的人类行为从不一致,但这看上去的混乱无序只是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宇宙秩序体系的一部分……道德世界不可移易的规律性。”然而,巴克尔也对自由意志问题颇感忧虑。和穆勒一样,他的因果模式声称“我们实施某种行为总是出于某一个或多个动机;这些动机是某些前因导致的后果;因此,如果我们找出并熟悉这些原因及其活动法则,我们就可以准确无误地预测到紧随其后的全部结果”。因此“人类行为仅仅由前因所决定,其必然有着一致的特性,也就是说,如果在完全相同的环境下,同一种行为必然就会产生完全相同的结果”。这显然很有宿命论的味道,于是巴克尔附加了一段无甚说服力的解释:“历史所充满的种种变化都是两种行为的结果:一种是外部现象之于精神的行为,另一种是精神之于现象的行为。”

也许19世纪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末章那样更纠结于自由意志与历史决定论间矛盾的难题了。为了解释这部史诗般作品的时代背景——1789~1815年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尤其是法国对俄国的入侵及失败,托尔斯泰嘲讽地提到了当时著名历史学家、回忆录作家和传记作家有心无力的尝试,乃至黑格尔主义的观念论者。神意、机会、伟人英雄……在托尔斯泰看来,所有这些因素都不足以解释拿破仑时期无数人进行的运动。对托尔斯泰来说,“历史的新学派应该研究的不是力量,而是产生力量的原因……如果历史的目的是描述人性与人们的变化,第一个要回答的问题……就是:推动国家的是什么力量”。他借用牛顿的术语认为“唯一能解释民族运动的概念,就是某种与之相称的力的概念”。而有人基于法理学来定义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关系,甚至暗示前者的权力源自后者契约式的委派,托尔斯泰对此不屑一顾:

每一条被执行的命令总是无数未执行命令中之一。一切不可能的命令都不符合事件的进展,因此也就未被执行。只有那些可能执行的命令根据事件过程相继联结起来,并得到了执行……每个不可避免地发生的事件总是会与某个表现出的欲望不谋而合,在为自己找到合理性辩护后,看上去就变成了一个或多个人意志的产物……不管发生了怎样的事件,看上去也总是符合之前的预测甚至像是已决定好的……历史人物及其发出的命令也都取决于事件……一个人如果在集体行为的观点、理论及其合理性辩护上表达得越多,他在该行为中的参与度就越低……那些在最大程度上直接参与了事件的人,所担负的责任最小,反之亦然。

这段论证似乎让他走进了死胡同:“从道德上看是权力促使了事件产生;而从物理现实的角度看,则是服从这股权力的人们制造了事件。但由于我们很难想象脱离物理活动的道德活动是什么样的,所以事件背后的原因既不在于单纯的道德活动,也不在于单纯的物理活动,而在于二者的结合。或者换句话说,原因这个概念并不适用于我们目前正考察的现象。”不过,托尔斯泰在此只是为了说明自己已经达到了论证的目的:社会运动法则和物理法则是类似的:“电产生热,热产生电。原子彼此吸引和排斥……我们说不出这当中的原因,(所以)我们说这就是这些现象的本性,就是它们的法则。历史现象也是如此。为什么会发生战争与革命?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人类为了战争或革命自行组织起来,每个人都参与其中;于是我们说这就是人类的本性,这就是一条法则。”

当然,稍作思考就足以看出,这个关于自然法则的定义(即一条法则就是事物间我们无法解释的关系)是多么的空洞。但接下来,随着托尔斯泰继续讨论他所谓的个体自由意志“法则”,我们更加困惑了。因为“只要存在一条主导人类行为的法则,自由意志就无法立足”。所以,为了不破坏决定论的一致性,这位伟大的小说家——他对个体动机的深刻洞察赋予了《战争与和平》持久的生命力——开始反对自由意志的存在。他是否真的认为皮埃尔的全部痛苦与他无法挣脱的命运毫无关系?似乎的确如此。按托尔斯泰的看法,个体对他所谓的权力法则的服从就如同对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服从。这样的个体会由于非理性地去理解自由拒绝而像对待万有引力定律那样接受和遵从权力法则:

人类基于既有的经验,通过推断石头会向下掉落,进而坚定不移地相信并且期待这样的法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效的……但当他们得知自己的意志也必然服从法则时,却怎么也无法相信……如果意识到自由对于理性是种无甚意义的抵触……那这只能说明意识并不服从理性。

托尔斯泰的另一条法则更有说服力,详细地解释了这种对历史的区别对待:“我们在考察的每种行为中都能看到某种程度的自由和某种程度的必然……自由与必然的比率有增有减,这要看以怎样的视角来衡量该行为。”托尔斯泰随后得出的结论是:历史学家越是明白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描述的事件越是久远,越是能理解“在理性要求下的因果链中,任何现象都能得到解释,这种因果链没有止境……由于因果相续,它必然有其确定明晰的秩序”,他们就越不会想要去用自由意志来增加自己研究结果的说服力。

有趣的是,托尔斯泰被迫在这一点上承认历史写作中“从来不存在绝对的必然性”,因为“为了设想出一种仅仅服从必然性法则、毫无自由可言的人类行为,我们必须假定自己对无限的空间和时间乃至无止境的因果链有全然的了解”:

自由是内容,必然是形式……我们关于人类生活所知的一切,都只是自由意志与必然性在某种比例下的关系,亦即意识与理性法则间的某种关系……自由意志的力量如何体现在时间和空间上、如何依赖于因果关系,构成了历史的课题。

事实上,上述这段话从逻辑上完全体现不出严格意义上的决定论。不过,托尔斯泰随后又说道:

我们将自己所知道的称为必然性法则,将自己所不知道的称为自由意志。就历史来说,自由意志只是表达了我们关于人类生活所不知道的一切……承认人类的自由意志是种能够影响历史事件的力量,这就好比天文学中承认天体组织的运行来自某种自由力量的推动……如果存在一种可归因于自由意志的人类行为,那么历史中就不存在任何法则……只有将自由意志限制至无限小的地步……我们才能让自己相信原因是神秘难测的,于是历史的任务不再是寻根问源,而在于摸索历史法则……要承认个体必须服从空间、时间和因果关系,其困难就在于必须摒弃个人独立于法则这样的想法。

然而,我们仍然没搞清楚,为什么当历史的参与者真正意识到自由意志时,他们却应该为了维护决定论法则——历史学家如果不具备近乎无限的知识,就不能真正理解这些法则——在最大程度上去限制自由意志。托尔斯泰努力想要构建一个有说服力的历史决定论,但这个英勇的尝试最终宣告失败了。

只有一个人,我们可以说他在托尔斯泰(与其他许多人)失败的地方成功了。我们可以将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置于其自身的语境中去理解:作为众多决定论中最有说服力的理论,马克思的历史哲学近乎完美地综合了黑格尔的观念论和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历史仍然是一个辩证的过程,但推动历史前进的不是精神冲突,而是物质矛盾,所以(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真正的生产过程”取代了“思想对自身的思考”,成为了“全部历史的基础”。蒲鲁东最先尝试过,马克思则是对之加以完善,否认国家支持了各阶级间的和谐这种观点,从而“纠正”了黑格尔,并在《哲学的贫困》的争论中抛弃了蒲鲁东。1848年《共产党宣言》提出了19世纪最持久流行的警句——“到目前为止,现存所有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非常简单好记。

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汲取的不仅是辩证法,也吸收了黑格尔对自由意志的轻蔑:“人类创造了并仍然在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却浑不自知。”“在历史斗争中,一个人必须将政党的口号、幻想与自己现实……的利益区别开,将对自己的认识与现实区别开。”“人类在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生产中进入了独立于其意志的确定而必然的关系。”“人类是否能自由地选择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形式?完全没有。”但在黑格尔背后有着加尔文甚至更早年代的先知的影子。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某些个体——被剥夺和被异化的无产阶级——成为了新的“选民”,担负着推翻资本主义、接手整个世界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