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难兄难弟的生活圈子里,忽然就来了一个高贵明丽的女人,于是就有了传奇的故事。一不留神,曾铁和好哥们儿袁十一成了情敌。袁十一家世显赫,是袁世凯最宠爱的四姨太何氏所生。袁世凯自戊戌政变后,正蒙慈禧恩宠眷深,权重倾国。这八国联军一走,袁世凯就被慈禧招进北京,钦点会办大臣,与庆亲王、铁良共同组成一个武官内阁,一起支撑中国倾颓的大厦,可谓炙手可热,权势煊赫。而曾铁算什么,此刻,他只是袁家的一条寄生虫。客气一点算是个食客,不客气地说也就是个高级狗腿子,他有什么资格跟袁十一争高争低的。平日里,袁十一出门,曾铁跟着护卫,袁十一吃肉,他也就舔舔盘子而已。可曾铁是旗人,旗人骨子里高傲,因为江山历来是大清的,因此他也就有点旗人的狗脾气,谁都不服。袁十一看上去过于文弱,一介书生,没什么气概。而曾铁,显然是那个时代的标准美男,圆头方脑,英武潇洒,是个招蜂惹蝶的高手。飘然而至的这个女人,是迷人的,是可以让男人一下子就疯狂起来的极品。曾铁的外表一直就讨女人喜爱,他身边从来也不缺乏名媛靓女,可是他却爱上了这个女人,这个叫溥明霞的名闺。在不多的几次接触下,曾铁对她产生了疯狂的爱意。在她面前,曾铁的举手投足、一目一颦满是爱慕,像一只见了母狗的猛獒,藏起了犬牙呜咽着,将饥渴的爱恋展露无遗。溥明霞当然读懂了他眼里蕴含的全部,时而的惊鸿一瞥也大有深意。于是在一个梦幻的时分,溥明霞也就是明格格,将她的初吻给了曾铁。
没想到袁十一比曾铁更疯狂地爱上了这个女人,且绝不容他人插一小足。这天夜里,醉了酒的袁十一闯进溥明霞的闺门,要与明格格吃一场夜酒。彼时溥明霞穿着油绿色的背心,大红缎裤,一身便装,连裙子也不曾穿,正躲在袁家的暖阁里看书。女人百般推却,终于挣脱了袁十一的纠缠,逃到曾铁的房间。她坐在一只长长的烟榻上,气急败坏地盘着腿问曾铁:“你是袁十一的哥们儿,还是他的狗腿子?”曾铁又惊又喜:“怎么了,我们是哥们儿。”女人说:“他是袁十一,是袁世凯的儿子。”曾铁关紧了门,笑着说:“那又怎么样?我没怕过谁。”明格格推开他的双臂:“你愿意为我跟他打架?”曾铁演戏一样拿起墙上的剑:“你吩咐吧,格格。”他觉得自己像个木偶,完全循着她手里的线在转动。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甚至死。“我说的是真的,三哥,不是玩笑……”他放下剑:“格格,我可以发誓……”他抱住了女人的腰。女人泥鳅一样挣脱出他的手臂,摇头说:“我不要你杀人,你带我走。”“行,我们连夜就走。你说吧,去哪?”明格格抓住了他的手:“三哥,走,上哪儿都成,离开这儿,这不是人待的地方。”“行,我们私奔。”曾铁再次揽住她的腰,就势亲了她一口。明格格的舌头是带钩的,凉凉的,带有一种艾草的味道。曾铁像一匹马尝到了津液里头特殊的信息。而她的身子细嫩柔软,洁白可人,温润得很,让男人恨不能溶化其间。
溥明霞忽然将他推开,雕花的门楹外人影浮动。有人在砸门。曾铁省过神来,他知道外面是袁十一,一定是他,这是袁府,谁敢这么霸道呀。曾铁头上冒了汗,他轻咳了一声。袁十一在外面叫嚷上着:“曾铁,你小子给我开门。”曾铁看了溥明霞一眼,她那对狭长的柳眼里似乎有一丝鄙夷,让他很是不堪。他用袖子抹了一下额头,而女人似乎看到了他的尴尬,掏出一块丝帕塞给了他,他捏在手里走到门前,坚定地说:“老十一,我睡了。”“睡你个蛋,开门。”曾铁对着门缝,陡然提高了声气:“老十一,别胡闹,我真的睡了。”外面猛地踢门:“少跟我来他妈这套,我知道明格格在里面!”曾铁回身看了看女人,热血涌上心头:“老十一,少他妈废话,有话明天说。”话音没落,袁十一一脚将门踹破,闯进了屋来。眼见溥明霞斜躺在榻上,斜楞着媚眼,瞅也不瞅他,袁十一更气了,“曾铁,你毛驴托生的,伸舌头跟狗舔屎似的,一股臭气。你他妈是个奴才,装什么正儿八经主子。老子养了只跳蚤,现在会咬人喝血了。”曾铁挡住了袁十一,大声地说:“老十一,你嘴干净点,我可不是破蒸笼屉子,随你撒气。你不想认朋友,行,我就走。走,格格,咱们走。”他拉起溥明霞,想要出门。“曾铁,你走,滚你妈的,明格格是你什么人,凭什么要跟你走?”他上来挡住了两人的去路。曾铁拉过溥明霞,将身子挡在她前面:“老十一,你算个(尸求),跟我摆谱?你野鸡戴了皮帽子,真以为自个儿是老鹰呢?你算什么人物,我告诉你,现在还是大清的天下,老子是旗人,正宗的正蓝旗。大清的天下是老子打出来的,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一个奴才,刚给了你点颜色,你就要开作坊?瞧你歪瓜裂枣的模样,你想和明格格好,你配吗?”
袁十一气得大叫一声,拔出身上佩刀,两人在石门廊里像两条恶狗一样打了起来。一时间袁家人纷纷从四处赶来。曾铁飞起一脚,踢掉了袁十一镶着银龙的短刀,两人滚倒在地。袁家人七手八脚也来帮衬,情急之中,曾铁摸到了被他踢飞的短刀,向扑过来的老十一刺去。只听一声尖叫,老十一满身是血地倒在了地上。家仆们慌乱了,七手八脚将老十一抬进大厅里救助。趁乱曾铁拉过溥明霞,想拉她一起走,可是她推开了他说:“三哥,你快走吧,你闯大祸了。”于是曾铁逃出袁府,连夜乘车南下。在火车上,他看了报纸,知道袁十一的要害处中了一刀,生死未卜。袁家大为震怒,已派人缉拿自己。曾铁不敢回北京,他想起父亲的一个老佛友澄星大师,在太湖边弁山的法华寺当方丈,于是决定去投奔他。
这是大清光绪二十八年,督守苏州的正是淮军的重要将领左家军。由于太湖里匪事连连,淮军在太湖南岸设了两个军栅,而水营的总部却设在了乌程。曾铁在法华寺住了没有十天,淮军的一个千总探得消息,派人包围了法华寺。曾铁借助古寺的暗道逃下山,在跳下山崖时,不幸被树枝扎伤了大腿……
四
黑老头为这名男子绑扎了腿上的伤口。伤口不大,却很深,估计伤到了骨头。他很奇怪,这伤口像是被铁器所刺,可这人却说是跳下山崖时摔伤的。难道是扎到了竹茬子?黑老头已明白一切,他不动声色地问:“你是逃犯?”曾铁点了点头,想要解释什么,可是老头阻止了他。“别说,我不想知道,这儿不安全,我给你另找地方。”离老头的住处不远,是一片茂密的芦苇丛,黑老头用小船划开芦苇丛,就看到一个突出的水岬,好像在水中央。那儿有一个孤立的渔棚,是老头平素里扳鱼守夜搭的,遮雨避风,很是隐蔽。除了丛生的水草、水鸟,根本看不到人影。“老伯……”曾铁有些担心。“放心,吃喝我会送来。”曾铁朝他磕了个头,可黑老头的脸阴得如铁钟,什么也不说就走了。果然这天夜里,淮军的一支小分队在这一带搜索,闹腾了半夜,一无所获。黑老头曾向一个要水喝的官兵问了一句:抓什么人?官兵说是杀人犯。他想问得更详细些,可又怕官兵犯疑。湖中芦苇船上的曾铁饿了一天。老头没送吃的来,曾铁抓了一只生螃蟹吃了充饥。他看着茫茫的湖水,心里发虚。他知道那边肯定有情况,官兵肯定还在。
官兵刚走,黑凤心悬曾铁,就起来推老头:“爹爹,起来吧,那人肯定饿了。”黑老头坐了起来:“你点火煮些粽子吧。”黑凤一边点火一边问:“爹爹,你说官兵为何要抓他?”黑老头看了看灶膛里的火说:“不知道,说是个杀人犯。”黑凤说:“不会,那人不像杀人的。”黑老头用手擦着她脸上的草灰说:“谁像?爹像杀了人不?”黑凤发嗲了:“爹,你说啥笑话,我跟你说真事的。”黑老头吧吧地抽着烟:“爹也说真事的,爹杀过人,真的。那年有个太监把你往德胜门下的护城河里扔,我杀了他。”黑凤伏在他膝上:“我不信,你编的。”黑老头看了她一眼:“凤儿,你长大了,是个大闺女了,爹总有一天要把事情告诉你。”黑凤起来揭开锅盖:“我不要听,都是瞎话。粽子蒸好了。”黑老头看了看锅里:“别急,没好呢,里面还是生的。凤儿,是真的,你大了,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嫁个男人,过自己的日子。”黑凤无奈地盖上锅:“我嫁了人,那爹爹呢?”黑老头撩着灶火:“我回武当山找我师傅去。”黑凤笑了:“我又不相信了,爹爹这么老了,哪有啥师傅。”黑老头摸了摸她的头,慈爱地说:“不说了,你还是再睡一会儿,我送饭去。”黑凤站起来说:“不,我不睡了,让我去。”黑老头吓唬她:“你敢送,那人可是杀过人。”看着黑凤稚气的脸,老头又说:“你不信?他没杀人,官兵才不会捉他。”
黑凤忽然扭过头说:“杀过人我也不怕。”黑老头眯起眼:“你要么看这人生得气派,喜欢他?”黑凤捶着他说:“爹爹,你乱说的……”说完转身也不理他,去锅里拿了粽子,一大碗饭,外加一大块腌肉,半盘炒茹果,匆匆就出门了。
黑凤到渔棚的时候,曾铁正为芦丛里的蚊子忙个不停,他的额上多了一个通红的大肿包,是一只毒蚊咬的。他看见黑凤,如见救星:“你可来得正好,再晚些,我可要被蚊子吃没了。”黑凤说:“你好笨,这不是有艾草,你点呀。”“我不敢,我听得官兵在搜我。”曾铁从竹篮里拿出饭,饥不择食地吃了起来。黑凤将粽子给他剥好,菜放好,然后挥手驱赶野蚊子:“官兵走了,我给你点艾草熏蚊子。”黑凤麻溜地点起拧好的艾草,一股青烟飘起的时候,黑凤用手轻轻挥洒,将烟四散开,蚊蝇瞬间少了,但仍不肯飞远,在四下里嘤舞。黑凤看着他头上的大红肿块说:“你们城里的人皮嫩,蚊子爱咬。”曾铁正经地说:“不是,我受了伤,身上有血腥味,蚊子爱叮。”黑凤想起父亲说的,就问:“你杀过人,是吗?”“我?当然,我杀过洋人。”他吞下一枚茹果。“是因为你杀了洋人,所以他们要抓你?”黑凤问。“不是,小妞,这你不懂。”黑凤睁大眼:“啥是小妞,你为啥叫我小妞?”“嘿嘿,”曾铁笑了,“我们北方人把小丫头叫小妞。”“我不是小丫头,往后你别叫我小妞。”一条黄绿的水蛇游过,曾铁吓了一跳,黑凤笑起来:“还杀人呢,胆这么小,这是水蛇,不咬人的。”她将粽子递了上去:“吃吧。”“我快饿死了。”曾铁接过粽子,大口大口地吞咽着。这江南的粽子夹着青豆,咸中带甜,带有山野的清香,虽有风味但不解饿。可旗人最爱的是肉。他想起了旗人家里的烤肉,就问:“你们为啥不吃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你这也不明白?要不湖里的白鹭你吃吧?”黑凤觉得好笑。看他吃完,她收拾了东西。黑凤的心里一直萦绕着一个问题,如果他不叫自己小妞,那他该叫我啥呢?她想问又没问,最后她站起来说:“我走了。”“谢谢你们,你们是好人。”曾铁抹了一下嘴:“等我好点就走。”“你去哪呢?”她一愣回身问道。“我回京城。”黑凤惊奇地睁大眼,“京城,我也要去呢。”“你要去京城?”曾铁不由有一点点吃惊。黑凤说:“我爹爹说,我们是从京城逃出来的,那儿才是我们的家。哎,你也是京城的,那你带我们回去吧。”“好呀。”曾铁言不由衷地说。看着她渐去的身影,他想,这个一身乡野气息的小妞长得水灵,也算是个小家碧玉,她身上总有些让人思谋不透的地方。还有她那爹爹,言语气度绝不像是乡间的土氓,该是有来头的人。这深山旷野之间,难免就藏龙卧虎,就像自己,一个武卫军的都骑尉,竟然落魄到这境地,像野狗一样,生活在太湖边的芦荡里,以身饲蚊。
黑凤回眸一笑的样子,又让这男人想起了溥明霞。明格格,他灵与魂的终极目标,他心里牢记着明格格在上海的地址,准备伤一好就转去上海。曾铁知道,袁世凯虽然权势显赫,但在江南,还是有一股新生的力量在与他抗衡,在江沪一带自己相对安全。
五
三天以后,曾铁的腿伤稍好,他从芦荡里撤了出来。黑老头在堆柴的竹寮里,为他搭了一竹榻,并为他特制了伤药,很管用,他的外伤好得很快。老头也许喜欢他,总向他打听京里的什么事,特别是朝廷里的动静,有一次还问到了隆裕皇后。他更加确信,这父女两人大有奥秘。他也试着想探底,可是黑老头的嘴很是严密,纹丝不露。那个小妞,在他眼皮下晃来晃去,她已成年,性感诱人,浑身漾着青春的骚动,眼里那一丝灼人的情焰,烤得人心疼。若没有溥明霞,他也许会有些举动。可是黑凤太纠缠自己了,像一条清溪正慢慢地浸润着他的肉体,那水流里的小鱼儿,正轻轻啄食着他的心情,让他的灵魂产生了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