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中国历史研究法(20)

第五,精研一史迹之心的基件——曷为每一史迹必须认取其“人格者”耶?凡史迹皆人类心理所构成,非深入心理之奥以洞察其动态,则真相未由见也。而每一史迹之构成心理,恒以彼之“人格者”为其聚光点。故研究彼“人格者”之素性及其临时之冲动断制,而全史迹之筋脉乃活现。此种研究法,若认定彼“人格者”为一人或数人,则宜深注意于其个人的特性。因彼之特性非惟影响于彼个人之私生活,而实影响于多数人之公生活。例如凡尔赛条约,论者或谓可以为将来世界再战之火种;而此条约之铸一大错,则克里曼梭、劳特佐治、威尔逊三人之性格及头脑,最少亦当为其原因之一部;故此三人特性之表现,其影响乃及于将来世界也。又如袁世凯,倘使其性格稍正直或稍庸懦,则十年来之民国局面或全异于今日,亦未可知;故袁世凯之特性,关系于其个人运命者犹小,关系于中国人运命者甚大也。史家研究此类心理,最要者为研究其吸射力之根源。其在圣贤豪杰,则观其德量之最大感化性,或其情热之最大摩荡性。其在元凶巨猾,则观其权术之最大控弄性,或观其魔恶之最大诱染性。从此处看得真切,则此一团史迹之把鼻,可以捉得矣。

其在“多数的人格者”之时,吾侪名之曰民族人格,或阶级人格,党派人格。吾侪宜将彼全民族全阶级全党派看作一个人,以观察其心理。此种“人格者”以其意识之觉醒,觇其人格之存在;以其组织之确立,觇其人格之长成;以其运动之奋迅,觇其人格之扩大;以其运动之衰息,组织之涣散,意识之沈睡,觇其人格之萎病或死亡。爱尔兰人成一民族的人格,犹太人未能,犹太人民族建国的意识不一致也。欧美劳工,成一阶级的人格,中国未能,中国劳工并未有阶级意识也。中国十年来所谓政党,全不能发现其党派的人格,以其无组织,且无运动也。治西洋史者,常以研究此类集团人格的心理为第一义;其在中国,不过从半明半昧的意识中,偶睹其人格的胎影而已。研究史之心的基件,则正负两面,皆当注意凡“人格者”无论为个人为集团,其能演成史迹者,必其人格活动之扩大也。其所以能扩大之故,有正有负:所谓正者,活动力昂进,能使从前多数反对者或怀疑者之心理皆翕合于我心理。在欧美近代,无论政治上,宗教上,学艺上,随处皆见此力之弥满。其在中国,则六朝唐之佛教运动,最其显列。次则韩欧等之古文学运动,宋明两代之理学运动,清代之朴学运动,及最近之新文化运动,皆含此意。惟政治上极阙如,清末曾国藩、胡林翼等略近之,然所成就殊少;现代所谓政党,其方向则全未循此以行也。所谓负者,利用多数人消极苟安的心理,以图自己之扩大。表面上极似全国心理翕聚于此一点,实则其心理在睡眠状态中耳。中国二千年政治界之伟物,大率活动于此种心理状态之上,此实国民心理之病征也。虽然,治史者不能不深注意焉;盖中国史迹之所以成立,大半由是也。

第六,精研一史迹之物的基件——物的基件者,如吾前所言:“物的运动不能与心的运动同其速率。”倘史迹能离却物的制约而单独进行,则所谓“乌托邦”“华藏世界”者,或当早已成立。然而在势不能尔尔。故心的进展,时或被物的势力所堵截而折回;或为所牵率而入于其所不豫期之歧路;直待渐达心物相应的境界,然后此史迹乃成熟物者何?谓与心对待的环境。详言之,则自然界之状况,以及累代遗传成为固形的之风俗,法律,与夫政治现象,经济现象,乃至他社会之物的心的抵抗力,皆是也。非攻寝兵之理想,中外贤哲倡之数千年,曷为而始终不得实现?辛亥革命,本悬拟一“德谟克拉西”的政治以为鹄,曷为十年以来适得其反?欧洲之社会主义,本滥觞于百年以前,曷为直至欧战前后乃始骤盛?物的基件限之也。假使今之日本移至百年以前,必能如其所欲,效满洲之入主中国;假使袁世凯生在千数百年前,必能如其所欲,效曹操、司马懿之有天下;然而皆不能者,物的基件限之也。吾前屡言矣:“凡史迹皆以‘当时’‘此地’之两观念而存在。”故同一之心的活动,易时易地而全异其价值,治史者不可不深察也。

第七,量度心物两方面可能性之极限——史之开拓,不外人类自改变其环境质言之,则心对于物之征服也。心之征服的可能性有极限耶?物之被征服的可能性有极限耶?通无穷的宇宙为一历史,则此极限可谓之无。若立于“当时”“此地”的观点上,则两者俱有极限明矣。在双极限之内,则以心的奋进程度与物的障碍程度强弱比较,判历史前途之歧向。例如今日中国政治,若从障碍力方面欲至于恢复帝制,此其不可能者也;若从奋进力方面欲立变为美国的德谟克拉西,亦其不可能者也。障碍力方面之极限,则可以使惰气日积,举国呻吟憔悴,历百数十年,甚者招外人之监督统治。奋进力方面之极限,则可以使社会少数优秀者觉醒,克服袁世凯之游魂,在“半保育的”政策之下,历若干年,成立多数政治。史家对于将来之豫测,可以在此两可能性之大极限中,推论其果报之极限。而予国民以一种暗示,唤醒其意识而使知所择,则良史之责也。

第八,观察所缘——有可能性谓之因,使此可能性触发者谓之缘。以世界大战之一史团而论,军国主义之猖獗,商场竞争之酷剧,外交上同盟协商之对抗……等等,皆使大战有可能性,所谓因也;奥储被刺,破坏比利时中立,潜艇无制限战略……等等,能使此可能性爆发或扩大,所谓缘也。以辛亥革命之一史团而论,国人种族观念之郁积,晚清政治之腐恶及威信之失坠,新思潮之输入……等等,皆使革命有可能性,所谓因也。铁路国有政策之高压,瑞澄之逃遁,袁世凯之起用,能使此可能性爆发或扩大,所谓缘也。因为史家所能测知者,缘为史家所不能测知者。治史者万不容误缘为因,然无缘则史迹不能现,故以观所缘终焉。

因果之义,晰言之当云因缘果报。一史迹之因缘果报,恒复杂幻变至不可思议。非深察而密勘之,则推论鲜有不谬误者。今试取义和团事件为例,供研究者参考焉。

义和团事件之起,根于历史上遗传之两种心理:其一,则排外的心理。此种心理,出于国民之自大性及自卫性,原属人类所同然。惟中国则已成为畸形的发达,千年以来科举策论家之尊王攘夷论,纯然为虚囗的,非逻辑的。故无意识且不彻底的排外,形成国民性之一部。其二,则迷信的心理。因科学思想缺乏之故,种种迷信,支配民心之势力甚大,而野心家常利用之以倡乱。自汉末之五斗米道,以迄明清间白莲教匪等,其根株蟠积于愚民社会间者甚厚,乘间辄发。此两种心理,实使义和团有随时爆发的可能性。此“因”之在心的方面者也。

虽有此两种心理,其性质完全为潜伏的;苟环境不宜于彼之发育,彼亦终无由自遂。然而清季之环境,实有以滋酿之。其一,则外力之压迫。自鸦片战争以后,觏闵既多,受侮不少。其中天主教会在内地专横,尤予一般人民以莫大之积愤。其二,则政纲之废弛。自洪杨构乱以后,表面上虽大难削平,实际上仍伏莽遍地;至光绪间而老成凋谢,朝无重臣,国事既专决于一阴鸷之妇人,而更无人能匡救其失。在此两种环境之下,实使义和团有当时爆发的可能性。此“因”之在境的方面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