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起来了,大地呈现出一派祥和的气象。阳光洒在静静的村庄,仿佛在向人们赐福。
吃过早饭,波莉姨妈召集全家做祷告。她引用大段的经文,中间掺杂着她自己的原创,二者的结合达到巅峰,在这巅峰时刻,她宣读了西奈山顶摩西律法[1]中最严酷的一章。
接下来,汤姆可以说是摩拳擦掌,准备用功背“经文”。希德几天前就记住了自己的功课。汤姆要集中精力记住五段经文,他从“登山宝训”[2]中选了五节,因为他实在找不出更短的经文。
半小时后,汤姆对自己的功课只有一个大概的模糊印象,因为他的大脑在人类思想之外徘徊,两只手不停地搞小动作。玛丽拿过他的书,要听他背诵。他只好在迷雾中寻找出路:
“有福的是……呃……呃……”[3]
“穷人!”
“对……穷人;有福的是穷人……呃……呃……”
“的灵性……”
“的灵性。有福的是穷人的灵性,因为他们……他们……”
“他们的灵性……”
“因为他们的灵性。有福的是穷人的灵性,因为他们的灵性就是天国。有福的是哀恸的人,因为他们……他们……”
“必……”
“因为他们……呃……”
“必……”
“因为他们必……哎呀,下面的不会了!”
“必得!”
“对,必得!因为他们必得……呃……必得哀恸……呃……哀恸……哀恸……哀恸的人,因为他们必得……呃……什么?玛丽,你怎么不告诉我?干吗这么小气?”
“唉,汤姆,你这个木头脑子,我不是逗你玩。我不想逗你。你必须重新背!别灰心,汤姆,你能背下来。等你背会了,我给你个好东西。去吧,听话。”
“好吧!什么东西,玛丽?你告诉我是什么东西。”
“你别管什么东西,汤姆!我说是好东西就是好东西。”
“你说话可要算数,玛丽。好吧,我再去把它搞定。”
汤姆果然“搞定”了。在好奇心和有望获得的双重驱使下,他集中精力背诵,取得辉煌成功。
玛丽送给他一把崭新的“巴洛刀”[4],价值一毛两分五。汤姆大喜若狂,兴奋得手舞足蹈。说实话,这把刀什么也割不动,却是正宗的巴洛刀。握着它,你想不出有多么神气——尽管西部的男孩子们都认为,这样的刀具可能会因为被仿造,从而损害它的名气——但这种难以想象的气派一直是个未解之谜,让人至今难忘,也许永远是个谜团。
汤姆打算挥刀砍橱柜,他正准备在桌上先试试刀锋,突然听到玛丽叫他换衣裳去主日学校[5]。
玛丽端给他一盆水,递上一块肥皂。汤姆把盆子端到院子里,放在一个小凳上,然后把肥皂在水里蘸一下,捞出来放在地上,卷起袖子,把水轻轻泼到地上,然后转身走进厨房,拉起挂在门后的毛巾,在脸上使劲擦了两下。玛丽抢过毛巾,说:
“汤姆,你害不害臊?怎么这么坏,水又不会吃了你。”
汤姆有些慌张,重新换了盆水。这一回,他下定决心,弓着腰在脸盆边站了一会儿,然后深吸一口气,开始洗起脸来,结果弄得眼睛上全是肥皂泡沫,他只能闭着眼睛走进厨房,两手摸索着去找毛巾。不过,他总算光荣地证明了自己洗过脸。
可是,他的脸从毛巾后面露出来时,却并不让人满意。因为只有下巴和两腮这片区域是干净的,看上去就像戴了一张面具,这条边界线以外的区域未经浇灌,仍然是黑乎乎的一大片,一直往下延伸到脖子周围。
玛丽把他拉过来,给他收拾一番。这位小弟终于又像个男人样。脸上已经没有明显的颜色差别,湿漉漉的头发也给梳得整整齐齐,凌乱的小卷发大体上也给弄得对称好看了。(他曾私下费尽周折,想把自己的卷发捋展,让它紧贴头皮,因为他认为留卷发没男子汉气概。他的卷发给他的生活增添了痛苦。)
玛丽从他的衣服堆里取出一套让他换上,这套衣服两年来只在礼拜天才穿,简称为“另一身衣裳”——听了这个名称,我们应该知道汤姆有多少衣服。
他换上衣服后,玛丽给他整理好。把他外套的纽扣全部扣上,一直扣到下巴底下,又把衬衣的宽领子翻下来搭在肩膀上,然后拿刷子把他整个扫了一遍,最后给他戴上那顶带有斑点的草帽。这下,他看着帅气多了,但也浑身不自在。干净整齐的衣服束缚了他行动的自由,对他是一种折磨。
他希望玛丽忘了叫他穿鞋,但却失望得要命。她把他的皮鞋整个上了一层蜡油——那个年代只有蜡油——拿过来给他。他终于忍不住了,抱怨说,老是有人逼他干他不愿干的事。玛丽劝道:
“求求你!汤姆,你是好孩子。”
他嘴里嘟囔着穿上鞋。玛丽很快准备好了。三个孩子一起出发,去主日学校——那是汤姆极其讨厌的地方,可是希德和玛丽却喜欢那里。
主日学校从上午九点开始上课,上到十点半,然后是教堂礼拜。两个孩子总是自愿留下来听布道,另一个孩子通常也留下来——那是因为他有更重要的原因。教堂里摆着许多不带坐垫的高背长条椅,可以坐得下三百多人。它的规模不大,风格简约,顶上用松木板搭成长方体,充当教堂尖顶。汤姆来到教堂门口,放慢一步,招呼一个穿礼拜服的伙伴:
“喂,贝利,有黄书票吗?”
“有!”
“你想换什么?”
“你能给什么?”
“一块甘草糖和一个鱼钩。”
“我瞧瞧。”
汤姆亮出东西。成色不错,令人满意,交易完成。接着,汤姆用两颗白石头弹子换了三张红书票,又拿几个小玩意换了两张蓝书票,后来又拦住其他男孩,继续收购各种颜色的书票,这样过了足足有十五分钟的时间,然后随着一群孩子走进教堂。
孩子们穿得干干净净,叽叽喳喳地走向各自的座位。
汤姆刚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便和一个离他最近的男孩子吵了起来。上课的老师是个一本正经、上了年纪的男人,他把汤姆呵斥了一顿。可是,他刚一转身,汤姆又伸手揪了一下坐在前排的一个男孩的头发。等那个男孩回过头时,他又假装在埋头看书。过了一会儿,他又拿出别针把另一个男孩扎了一下,就为了想听他“哎哟”地一声叫,结果又挨了老师的一顿臭骂。
汤姆所在的整个班级全是一副德行——不安心听课,大声喧哗,调皮捣蛋。背经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能完整背出几段经文,都得要老师不停提示。不过,孩子们终于硬着头皮过了关,每个人都得到奖品——一张蓝书票,上面印着一段经文。
能背两段经文就奖励一张蓝书票,十张蓝书票的价值等于一张红书票;十张红书票可兑换一张黄书票。谁攒够十张黄书票,校长就奖励谁一本简装《圣经》(在那个年代,这本《圣经》能卖四十美分)。请问读者,你们谁愿意为了一本《圣经》,即使是多雷版《圣经》[6],付出艰辛背诵两千段经文?可是,玛丽却以这种方式,下了整整两年的苦功,得到两本《圣经》。一个德裔男孩竟然得了四五本,他曾经一口气背出三千段经文,结果因为脑子过度劳累,从那以后几乎变成了白痴——这对主日学校来说,实在是一个不幸的灾难,因为每逢重大场合校长总要让这男孩子当众“露一手”——这是汤姆的说法。
只有年龄稍大的学生才会长久下苦功,努力积攒书票,就为得到一本《圣经》。因此,颁发奖品《圣经》是罕见的一大盛事。颁奖那天,获奖者声名显赫,夺人眼球,场内每位学子的雄心烈火都会重新燃起,但这种雄心通常只持续一两个星期而已。汤姆在内心深处可能从没真正渴望得到这样的奖品,但毫无疑问,他整个人多少天来一直向往着这种奖品带来的荣耀和掌声。
等到合适的时候,校长便在讲坛的前面站起身来,左手拿着一本合上的赞美诗,右手的食指夹在书页里,命令大家注意听讲。主日学校的每一任校长按照惯例作简短发言的时候,手里必定拿着一本赞美诗,这和演唱会的情形一样,站在台前独唱的歌唱家,手里必定拿着一页歌谱,但谁也不知其中的奥秘。赞美诗也好,歌谱也罢,台上受罪的那个人是从来都不看的。
眼前的这位校长是个三十五岁的瘦子,留着一缕淡棕色的山羊胡子和同样颜色的短发;他穿着一件立领的上衣,领边直挺挺地往上竖起,几乎顶到耳垂;两个尖尖的领角顺着脖子往前弯过来并向嘴角——就像一堵篱笆墙——逼得他只能直直往前看,要想往两侧看,就得把整个身子转过来。他的下巴支在一条宽大的领结上,那领结就像是一张钞票那样又宽又长,周围还带有花边。他那尖尖的靴子头往上翘起,就像两端尖尖翘起的雪橇滑板一样,这种式样的靴子在当时是非常时髦的,穿在脚上的感觉,就像年轻人耐心而又吃力地用脚尖顶住墙连坐好几个小时一样。
沃尔斯特先生的态度很认真,心地诚挚而又正直,对神圣的东西和神圣的场所怀有敬畏之心,对待它们和对待世俗事务截然不同,所以他在主日学校讲话时,语调不由自主变得有些怪异,和平时说话的声音完全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