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环境资源及其污染的经济成因

一 生态环境资源的基本属性

1.环境资源的稀缺性

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某环境要素只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而难以同时满足生产需求;或只能满足一些人的某种生产需求而难以满足另一些人的生产需求,这种现象导致环境资源的多元价值和环境功能的稀缺性(王燕,2009)。环境资源稀缺性的概念存在动态演变特征,即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动其稀缺性属性也会发生变化,并且环境资源稀缺性的存在使其成为经济物品,进而出现负外部性、产权界定不明晰等问题,进而引致政府环境规制的出现。

2.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

环境污染导致的负外部性,继而出现环境市场失灵是环境规制出现的根源。外部性又称为外差效应、溢出效应或毗邻效应。环境负外部性主要表现为社会公众、自然环境等主体承担了环境资源使用者应承担的责任,环境资源使用者将自身对环境资源的使用与破坏成本转嫁给社会及其他公众。环境资源负外部性的本质是自然资源的无效率配置,存在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性。

3.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

随着环境资源负外部性问题的出现,公共物品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收益的非竞争性两种典型特征(赵敏,2013)。环境资源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导致市场机制下的“搭便车”问题,进而带来环境质量贡献积极性的减弱甚至消失,最终引起环境质量的迅速下降。“公地悲剧”启示我们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下,环境资源作为公共物品将使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者忽视环境资源浪费和破坏对他人产生的影响,进而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

4.环境产权的模糊性

产权具有排他性、有限性、可交易性、可分割性等特征,但部分环境资源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并不具备一般产权制度所具有的特征,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资源环境的产权是缺位的,存在不确定性(赵敏,2013)。环境产权的模糊性是其负外部性存在的典型来源,因此适当界定所有权是消除负外部性带来扭曲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