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面对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新挑战,我国把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当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有以下一些政策措施。

(一)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机制

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机制的具体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

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就业资源开发机制,充分发挥专职就业工作队伍和党政干部、校友的积极性,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高校通过组团、联盟等方式开拓就业岗位,推动校内校外就业资源共享。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发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作用,建设、打造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

2.促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

教育部升级打造“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引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深入实施“岗位精选计划”,推进就业信息联通共享。各地各高校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求职毕业生注册使用 “24365智慧就业平台”,加强线上服务联动。高校大力推进校园网络招聘市场建设,建设并维护本地和本校用人单位需求库、毕业生求职意向库等,及时发布专业设置信息和生源信息。高校还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服务,鼓励用人单位通过线上宣讲、远程面试、网上签约的方式开展校园招聘,促进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提高招聘成功率。

3.鼓励中小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

各高校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不设置限制条件。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大型平台企业,举办“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各地积极配合本地相关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用足用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4.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各地各高校加大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积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切实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提供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发布、解读、项目对接等服务。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到基层创业就业。

5.支持引导灵活就业

各地各高校积极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高校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权益。各高校还组织开发了一些面向市场的培训项目,开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的具体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

1.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

国家和地方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方式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组织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见表2-2)。有关部门设立“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等相关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扩大实施地方基层就业项目。

表2-2 中央基层就业项目

2.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各地各高校落实“两征两退” 改革要求,配合兵役机关制定本地本校征兵工作方案,做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高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退役普通高职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办好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畅通入伍绿色通道,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提高毕业生入伍数量。

3.促进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

各地各高校统筹安排各类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坚持复合型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高校教务、招生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扎实开展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并将这些工作纳入高校整体工作进行统筹部署。

4.优化招考时间安排

各地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动各地尽早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办好“国聘行动”,发挥国有企业稳就业示范作用,并配合国有企业尽早完成招录工作。

(三)强化就业指导服务

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的具体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

各地各高校把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以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基地,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高校加强重点领域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调查活动,持续打造“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优质师资库,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高校还加强了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组织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活动。

2.强化就业实习实践

各地各高校将实习实践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将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了校企校地合作,开发出更多实习实践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地方政府、高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打造了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各方配合落实好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至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的政策,积极组织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3.加强高职毕业生就业服务

各地各高校针对高职扩招毕业生群体制定了专门就业工作方案,结合扩招毕业生生源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了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积极主动就业。高职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了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做好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衔接工作。

4.加强就业权益保护

各地各高校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加强诚信和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防范招聘欺诈、“培训贷”陷阱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的具体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宏志助航计划

教育部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设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面向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群体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各地各高校和各培训基地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提高项目培训效果,努力帮助参加培训的毕业生实现就业。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宏志助航计划”覆盖更多毕业生。

2.完善就业帮扶机制

教育部组织开展直属高校与地方高校、东部高校与西部高校就业对口帮扶,推动区域间、校际就业渠道互补、就业资源共享。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帮扶工作台账,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重点毕业生群体,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开展重点帮扶。

3.规范就业工作管理

各地各高校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建立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高校严密防范“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公平、安全、有序。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结果互认机制,尽力避免手续过于烦琐、重复体检。

4.提高就业指导能力

各地各高校加强了就业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业绩,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各高校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将课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探索慕课等新型课程形式并为大学生职业发展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

5.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作用

各地各高校认真落实就业情况统计和监测责任制度,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高校还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