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国际秩序

在过去两百年里,国际秩序受到了自由民主国家崛起的深刻影响。这种自由主义的支配地位体现在自由主义强国之权力、势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崛起上,还体现在这些国家所建立的国际秩序上。从维多利亚时代直到20世纪,自由民主国家获得了繁荣,随之而来的是这些国家的自由主义精神内核及组织原则的发展和扩展。世界政治逐渐披上了一件自由国际主义的外衣。“二战”之后,自由主义支配地位在美国的手中实现了极大跃进,美国在西方世界内部按照自由主义理念和原则建立了战后秩序,这一秩序后来则向外扩展。16

自由主义支配地位在英国和美国分别掌控的两大历史时代之间经历了转移。英国和美国都成了当时的主导国家,将其他国家拖拽到自由主义的方向上来,打理照看着体系的总体稳定和开放。19世纪,英国领导塑造了以大国关系、帝国主义和自由主义安排为标记的国际体系。在拿破仑战争结束后的数十年中,欧洲大国在一整套指导大国关系的规则和预期方面达成了一致。英国和其他大国还在非洲、亚洲和世界的其他地方经营着帝国。与此同时,以1846年《谷物法》被废除为开端,英国管理着围绕开放贸易、金本位和航海自由建立起来的全球商业体系的扩展。17

在20世纪,自由主义秩序构建变得更加张扬和雄心勃勃。在这几十年中的不同时刻,美国都努力创造或拓展开放的、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架构。伍德罗·威尔逊为“一战”后的和解带来了自由主义世界秩序的愿景,倡导了建立国联(League of Nations)的提议,即便后来未能如愿。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又一次发现自己处于构建国际秩序的位置上,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和哈里·杜鲁门扩展并最终彻底改造了自由主义国际事业。在“二战”结束后的数十年中,美国和其他西方自由国家参与了冷战,实现了社会的现代化,重建和拓展了民主资本主义世界中的经济和安全关系,与此同时,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本身也在不断演进。冷战结束后,美国的国际自由主义事业再次实现进化。两极世界秩序让位给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掌控的全球体系。如果说“二战”后自由主义秩序主要建立在西方内部的话,那么,冷战的终结就使这种秩序转变为一种向外扩散的全球体系。在世界的所有地区都有国家经历着民主转型,追求着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战略。贸易和投资在国际体系中实现了扩展。18

这种自由民主的扩展以及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适应和延伸与战争和动荡相伴随。在每一个转折期,非自由主义的国家都提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替代模式以及为国际政治带来秩序的对抗性方式。从20世纪30年代直到冷战时期,地缘政治并不仅是权力之争,还是关于现代性实现道路的博弈。帝国主义的日本和纳粹德国所体现的是一种独裁资本主义选择。苏联体现的则是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从世界政治的深层意义上来说,它是这些不同选择之间的竞争。成功是按照创造权力和财富,建立阵线和联盟以及应对地缘政治挑战者的能力来界定的。随着“二战”中轴心国被打败,这场“大搏斗”就变成了共产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和自由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19

由此,我们可以就自由国家的崛起和自由主义秩序构建问题提出若干总体看法。

首先,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被视为国际秩序的一种特殊类型。如前文所言,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指的是那种开放的、大体上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当国家在相互获益的基础上进行贸易和交换时,这种开放性就可以体现出来。规则和制度作为治理机制得以运行,相对于国家权力的使用,它们至少具有部分的自主性。在理想状态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为国家进行互惠和机制化合作奠定基础。因此,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与封闭的、不以规则为基础的关系(无论是地缘政治阵营、排他性的地区范围,还是封闭的帝国体系)形成了对比。20

在理想状态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通过赢得同意而非制衡或统制得以维持。国家自愿加入秩序并在其中根据相互商定的规则和安排进行活动。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框架是法治而非粗暴的权力政治。然而,真实世界中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当然是更为复杂的秩序,权力平衡和等级制度以各种不同方式介入,塑造和制约着国家间的关系。

其次,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更具体特征呈现了很大的变化。自由主义愿景内容很广泛,与自由国际主义相关的理念在过去两个世纪中不断演化。在19世纪,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基本上被理解为一种对开放贸易、金本位制和大国协调(accommodation)的保障。20世纪,按照人们的理解,它需要更加复杂精深的规则和机制化合作形式。在刚过去的这个世纪中,合作安全、民主共同体、集体解决问题、普世权利和共享主权这些概念不断演化,组成了自由主义秩序构建的议程。

总体而言,20世纪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经历了以两次世界大战为标志的两个阶段。“一战”结束后,伍德罗·威尔逊和其他自由主义者推动建立一种以全球集体安全机构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国际秩序,在这个集体安全机构里,主权国家可以一起行动以维护保障领土和平的架构。开放贸易、民族自决以及对全球进步性变革的信念支撑了威尔逊主义的世界观——建立由民族国家组成的“同一世界”(one world),各国在法律多边体系中展开贸易和互动,从而构建一个有序的国际共同体。1918年7月4日,威尔逊在弗农山(Mount Vernon)宣称:“我们所寻求的是法律之治,以被统治者的同意为基础,靠人类有组织的公意来维持。”除了这一雄心之外,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威尔逊方案几乎没有涉及如何建立制度化体系以及大国如何对这一体系进行正式的管理。这是一种“没有血肉的”(thin)自由主义秩序,各国在其中主要通过对自由主义理念和原则的共同接受来进行合作。21最终,这项构建自由主义秩序的尝试失败了,世界后来很快进入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战间期,出现了多个封闭的经济体系和对抗性的帝国阵营。

“二战”结束后,当罗斯福政府发现自己行将塑造一个全球体系时,他最开始仍寻求沿着威尔逊的路线进行秩序构建。罗斯福政府信奉这样一种愿景: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体系与可由大国来合作维护和平的世界组织。除此之外,战后秩序的美国设计师们吸取了威尔逊的失败教训,并吸收了“新政”(the New Deal)时期的思想,在经济和政治合作方面他们提出了更具雄心的想法,这些想法体现在布雷顿森林机制(the Bretton Woods institutions)之中。但是,战后欧洲的虚弱和与苏联之间紧张关系的增强将自由主义秩序的构建推向一种更依赖美国领导和更以西方为中心的体系。随着冷战的展开,美国在组织和运营这一体系方面占据了支配地位。在安全和经济领域,美国发现自己做出新的承诺并承担了新的功能性角色。美国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实际上成为更大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的核心组成部分。

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区分出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各种不同特征。自由主义秩序可以是相对扁平的,就像威尔逊在1919年之后所设想的那样,也可以按照机制化的等级性关系来构建,正如1945年之后它最终所形成的那种样子。在范围上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是世界性的,或者是在一个地区性或排他性的集团中运行。它可以在西方民主国家之间建立,也可以在更广的全球体系中建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证实和体现国家主权、民族自决的原则,也支持共享主权(shared sovereignty)这种更具超国家性的形式。它可以通过正式的法制性规则而具有高度的机制性,也可依靠非正式形成的预期和承诺来运转。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仅仅成为一种安全秩序,正如国联就是与集体安全相关的,它也可以被发展成为一种更具雄心的合作安全及共享权利与义务的体系。22

再次,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以及自由主义构建的连续几波浪潮都建立在现代国家体系的基础上,成为一种不断演进的大国关系处理框架。也就是说,自由主义秩序,无论是它19世纪还是20世纪所呈现的形式,都建立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大体上,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开放的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关系的构建都是由自由主义大国完成的,而这些大国是在一个更大的国家体系中展开活动的。其次,近代以来,在较深或基础层面上,威斯特伐利亚国家体系占据着优势地位,这一体系是指大国以多极或两极方式组织起来并共享国家主权方面的规范。一直是在这种国家体系中行事的大国从事着自由主义秩序的构建。

在过去两个世纪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的大国不断发展着可以处理和稳定它们彼此关系的原则与实践。从1815年开始,这些国家逐渐意识到,成功的和解要建立在一套体现克制与协调的原则之上。维也纳和解体现了这种处理国际秩序的“国家社会”(society of states)方式,它没有排斥被打败的法国,承认了法国正当的国家和安全利益,并在共享原则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开启了解决各种新出现问题的外交进程。23最终出现的“欧洲协调”被普遍视为稳定和成功的国际秩序的范本。体现克制与协调原则的1919年凡尔赛和解的失败则被普遍视为不稳定和后来发生战争的重要因素。相反,在“二战”后的安排中,美国将德国和日本全面重建为自由主义民主国家,并将它们融入了战后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吸收了大国克制和协调的原则与实践,这些原则与实践是之前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进行秩序构建的时代中被提出的。24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看到自由主义秩序构建的若干不同时代,从这些不同时代中我们能够发现不断演化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理念和实践。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不过是自由主义秩序的其中一种。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本身是在一个国家体系的基础上被建立的,在这个国家体系中大国发展了克制与冲突管理的原则及实践。国际体系的各种不同“浪潮”和“层面”共存于当代全球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