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与日常生活:婚姻篇
- 王康主编 李恒副主编
- 133字
- 2024-07-18 14:20:27
7.一方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参见“案例编56”)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参见“案例编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