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招生执行状况与优化路径研究
- 王振洲
- 875字
- 2024-07-10 17:58:12
二、残疾考生单考单招是残疾学生进入大学的主要渠道
在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是指招收残疾学生的中等教育阶段以上的特殊教育,残疾人高等教育既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残疾人高等教育多是指为患有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和肢体残疾学生而实施的高等教育。在我国,残疾人进入大学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专门招收残疾人(主要是听力残疾学生和视力残疾学生)的残疾考生单考单招,又称为残疾人单招考试。残疾考生单考单招是指经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考试政策。执行残疾考生单考单招的是高等院校的特殊教育学院或特殊教育系,或单独设置的特殊教育院校。残疾人进入大学后,以高等院校特教班的形式接受高等教育。二是普通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是我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的选拔性考试。通过高考进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以融合教育的形式接受高等教育。上述两种高等教育的入学途径共同创造了残疾人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机会,本书研究的是前者。
1987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举行了全国第一次残疾考生单考单招。此后,残疾考生单考单招成为残疾人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主要渠道之一。该政策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开发残疾人人力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身心障碍影响了残疾学生的知识理解和信息加工的能力,加上特殊教育学校(注:若无特别说明,本书中的“特殊教育学校”均指高中段)的课程内容偏少,与普通高中的课程大纲、进度、难易程度等都不相同,这些学校残疾学生(主要是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要低于普通高中学校的健全学生,这就极大地降低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被成功录取的概率。所以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进入大学的主要途径是残疾考生单考单招。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有关数据,2012年至2021年这十年间,我国共有17727名残疾学生通过残疾考生单考单招进入特殊教育院校接受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