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市更新理论的发展流变
纵观城市更新的发展和演变历史,中国和西方国家在不同的阶段和时期对城市更新概念有不同的定义和陈述。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的说法早已出现,它是城市新陈代谢的必然过程,也是城市物理结构变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在西方,学者对城市更新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和实践,城市更新概念经历了多次变化:20世纪50年代的城市重建(Urban Reconstruction),20世纪60年代的城市振兴(Urban Revitalization),20世纪70年代的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20世纪80年代的城市再开发(Urban Redevelopment),以及20世纪90年代的城市再生(Urban Regeneration)。
城市更新早期较为权威的概念出现在荷兰海牙市举行的城市更新第一届研究会上,会上对城市更新进行了以下阐述:“生活于都市的人,对于自己所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的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希望与不满,对于自己所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街路、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的消除等环境的改善,有要求及早施行,尤其对于土地利用的形态或地域地区制的改善、大规模都市计划事业的实施,以便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等都有很大的希望,包括有关这些都市改善的建设活动,就是城市更新。”
芝加哥学派城市社会学家伯吉斯(E. W. Bergess)和博格(D. J. Bogue)认为,如果一座城市被视作一个有机体,那么城市动态变化过程将出现成长、成熟、衰退、没落或更新等现象。城市更新是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进行的新陈代谢过程,其表现形式是城市物质结构和空间结构的不断变化。
苏格兰邓迪大学欧洲战略规划研究领域教授彼得·罗伯茨(Peter Roberts)认为,城市更新是综合协调和统筹兼顾的目标和行动,其引导着城市问题的解决并寻求持续改善亟待发展地区的经济、物质、社会和环境条件。在我国,学术界对城市更新概念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认识,在实践中,往往使用类似城市更新的术语,如旧城改造、危房改造、城市改造、旧城更新、城市再开发、城市复兴等,城市更新被理解为一种简单的、大规模的拆除重建,即被理解为单一的物质环境更新改造。20世纪80年代初,在建筑及规划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下,国内相继召开了各种城市更新学术交流会,如1984年在合肥举行的全国首次旧城改造经验交流会,1987年在沈阳举行的旧城改造经验交流会,1995年在西安举行的旧城更新学术研讨会,1996年在无锡成立了城市更新专业学术委员会。就此,城市更新问题得到了专家学者的广泛探讨,推动了我国城市更新的研究和发展。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学术界的一些专家学者逐渐提出了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符的城市更新概念与理论。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陈占祥将城市更新定义为“城市新陈代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更新路径涉及许多方面,既包括拆除重建,也包括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旧建筑物的修复。1980年,吴良镛教授提出“有机更新”理论,该理论主要基于吴良镛教授对中国和西方城市发展的历史和理论的理解,以及对北京旧城规划建设的长期研究。2003年,吴晨提出了“城市复兴”理论,该理论主要基于青岛旧城中山路和北京大栅栏地区的城市复兴实践,被称为中国城市复兴实践的起源。2004年,张平宇提出了“城市再生”理论,该理论主要基于张平宇对西方城市再生理论的理解,并结合对中国城镇化道路的长期研究,他认为中国必须探索一条符合国情的城镇化道路,即走内涵式、质量型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城市再生是内涵式、质量型城市化政策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