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深圳市海洋事业发展报告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著
- 4789字
- 2024-06-28 16:26:26
第三节 深圳成就
2020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府办函〔2020〕8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2021年是《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之年,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年。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围绕海洋产业、海洋科技、海洋生态文明、海洋开放合作和海洋综合管理5个维度,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加速推进。
一、海洋事业发展动能持续强化
——聚焦海洋产业集群
围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深圳正致力于加快汇聚海洋发展高端要素,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聚焦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能源与矿产业、海洋渔业、海洋工程和装备制造业、海洋电子信息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现代服务业等8大细分领域,明确具体目标:到2025年,海洋产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培育一批涉海龙头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海洋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突破一批前沿交叉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争取推动海洋领域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建设3个海洋科技基础设施,建成6~8个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海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提高,深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3300万标箱,海洋油气产量持续提升,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力争取得突破,海洋现代服务业支撑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海洋产业集群。
——持续扩大创新载体群
深圳海洋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持续推进,截至2021年底,现有涉海创新载体72个,集聚了近千名海洋领域高级研究人员。已与香港城市大学海洋污染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创孵化器公司签订入驻前海意向协议,与大连海事大学、同济大学、中国船级社深圳分公司等单位达成招商初步意向,积极推动相关海洋科技平台尽快落户前海,打造前海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园集聚区。
——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实施方案》提出63个重点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已完成的项目有8个,取得较大突破的项目有17个,28个项目正常推进。其中《先行示范区意见》中海洋大学、深海科考中心、国际海洋开发银行3个项目正常推进:
按程序组建海洋大学和深海科考中心。已完成《深圳海洋大学筹建方案(送审稿)》编制,依托南方科技大学筹建,选址在大鹏新区坝光片区。已纳入《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组建深海科考中心。深入研究深海科考中心组建方案,以深海科考中心为平台带动科技和产业集成创新发展,吸引陆地空天技术下海,探索新型海洋领域科教融合模式,会聚培育海洋人才在深发展。
推动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已完成《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研究报告,后续市金融监管局将推动向国家各部委征求方案意见并争取获得支持,推动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尽早在深圳落地。
——加快布局重点海洋园区
深圳高度重视谋划海洋产业空间布局,打造了若干海洋产业园区,对主要涉海园区在研发资助、租金减免和人才补贴等方面均进行了扶持,对于已建成的市级海洋产业园区,根据年度运营情况给予一定奖励。目前已有和正在规划建设的海洋园区包括海洋新城、大铲湾蓝色未来科技园、赤湾海洋科技产业园、前海智慧数科产业园、赤湾石油基地、孖洲岛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园区、海力德海洋科技产业园、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等。
二、海洋绿色转型发展步伐加快
以实际行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动海洋产业绿色化升级。积极推动海上“绿色油田”建设,引入创新型环保设备实现减排增效,启动我国首个海上二氧化碳封存示范工程,恩平油田作业区荣获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称号。积极参与汕尾红海湾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推进岭澳核电三期工程、国家管网深圳LNG应急调峰站等项目规划建设。盐田港建成六套可移动式岸基船舶供电系统,岸电覆盖率达80%,荣获2021年“最佳绿色集装箱码头”大奖。持续推进海上国际LNG加注中心建设,华安码头完成LNG加注中心改建,探索建立LNG水上加注操作规范,引领国际海运向低碳零碳方向发展。获批深圳市大鹏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打造海洋生态牧场产业综合生态系统。“长山号”500KW鹰式波浪能风电装备、20000m3LNG运输加注船、双燃料全压式LPG船、双燃料LNG滚装船等绿色装备批量交付,助力海洋领域降碳减排,中集集团荣膺绿色发展标杆企业。
三、海洋事业改革创新走在前列
海洋海域管理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制定。出台《深圳市申请批准使用海域目录》,明确通过申请批准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具体情形。出台《深圳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明确招拍挂程序,加大市场化在海域空间资源配置方面的力度。印发《深圳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作为海域资源批后监管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用海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出台《深圳市海域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规范海域管理范围的划定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转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立体分层确权管理制度、涉海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技术规范等一批政策制度研究,全面提升我市海域法制化管理水平。
海洋发展政策内容不断丰富。研究制定海洋产业扶持专项政策,编制《深圳市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针对涉海产业发展需求,在企业引进、陆海融合、降低成本、地方标准等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研究制定海洋人才引进专项政策,印发《深圳市高端紧缺人才目录》,将海洋产业单独作为产业大类,设置15类岗位,涵盖海洋电子信息及高端海工装备制造、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港航服务等4大重点产业。争取试点启运港退税政策,2021年12月,深圳海关成功在前海放行4票启运港退税货报关单,合计金额约为41.3万元,标志退税政策落地实施。
海域海岛管理保障力度不断强化。积极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洋部分)编制工作,完成海洋生态空间、海洋开发利用空间和海洋生态红线试划。着力推进小梅沙、海洋新城、土洋—官湖、金沙湾、沙鱼涌等重点海域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创新开展海洋工程规划预论证,提出滨海空间设计指引,强化陆海统筹和项目的实施性。土洋—官湖海岸带地区详细规划作为全国第一个海域详细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制订《深圳市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审核指引》,加强我市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管理。组织开展赖氏洲规划研究、洲仔岛详细设计等海岛规划,摸清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禀赋,明确海岛定位,编制完成赖氏洲单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推进西部海域海岛群功能定位与发展策略研究,完成《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标准与准则》,增强海岛保护和利用的规划管控,提升海岛资源管理水平。探索按照海域的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分别设立使用权,强化重大项目用海保障力度,研究草拟了深圳市海域定级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加快。编制《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0—2035年)》,始终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坚持规划统筹,系统修复,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通过识别和诊断问题,明确修复目标,同时制定了主要修复任务。一是湾区协同保护,发挥深圳在美丽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实施区域生态协同战略,共同构筑区域生态骨架,引领“双碳”目标落实。二是出台《深圳市沙滩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完善沙滩分类、部门职责、滩面垃圾清理等内容,促进沙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护卫蓝色国土,保护修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养护海洋资源优化群落结构,实施陆海污染综合治理,强化重点岸段综合整治修复,有序降低沿海人类活动干扰。四是重点海湾综合治理。以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为核心,提升自然岸线恢复率,改善近海海水水质,增加滨海湿地面积,开展综合整治工程,打造“蓝色海湾”。
四、海洋事业标杆项目成果丰硕
——首只蓝色债券
深交所积极推进固收创新产品试点,于2021年7月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推出蓝色债券创新品种,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等相关项目,助力海洋经济发展。
——首单国际船舶融资保理
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累计向涉海企业发放贷款76亿元,支持海工装备、海洋运输和能源开采,落地深圳首单国际船舶融资保理项目。
——首个5G智慧港口
妈湾智慧港已于2021年11月全面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是粤港澳大湾区首个5G智慧港口。获深圳市首个“交通强国试点”项目授牌。妈湾智慧港是我国首个由传统码头升级改造成的自动化码头,其前身妈湾港作为传统散杂货码头,为深圳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此次智慧化改造升级依托人工智能、5G应用、北斗系统、区块链等科技元素,将原海星码头4个泊位升级改造为全新的自动化集装箱港区,与现MCT港区一体化运营,形成年吞吐量约250万标箱的现代化智慧港口。
图1-3 首个5G智慧港口
——首个海上二氧化碳封存示范工程
2021年8月,中海油深圳分公司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动海洋产业绿色化升级,积极开展海上“绿色油田”建设,引入创新型环保设备实现减排增效,在恩平15-1油田启动我国首个海上二氧化碳封存示范项目,恩平油田作业区荣获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称号。以该项目为基础开展“岸碳入海”研究,可为深圳市一批电厂、工业企业二氧化碳封存探索新路。恩平15-1油田CCS达到国际领先、国内海上首创,可形成推广复制模式,为国内后续海上CCS/CCUS项目提供技术储备和经验借鉴,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发展。
图1-4 首个海上CO2封存示范工程
——首艘加装SCR尾气处理装置的拖轮——“盐田拖19”
2021年3月,6000匹马力港作拖轮“盐田拖19”下水,成为我国首艘加装SCR尾气处理装置的拖轮。建造“盐田拖19”轮是深圳盐田拖轮有限公司践行盐田港集团“向海图强”发展战略、响应政府“深圳蓝计划”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海上服务保障、新技术示范运用和绿色环保发展方面迈向新高度。“盐田拖19”轮是国内首艘6000马力满足Tier-Ⅲ排放的全回转拖轮,总长约39米,型宽11米,型深4.9米,设计满载吃水4米,航速节系柱拖力,正拖不小于75吨,倒拖不小于70吨,主机最大功率达6000匹马力,船舶设计航速13节。该船率先采用先进的SCR柴油机尾气处理装置,可使船舶尾气排放达到国际TierⅢ标准,是国内首艘安装SCR装置的港作拖轮。该船配置了可以互为备用的先进绞缆机,且具备FIFI-1消防功能(即一类消防功能),配置2800m3/小时的消防泵,消防水射程可达150米,能较好地执行水上船只灭火救援、对岸供水、海上抢险救援等多重任务。
——首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本地牌照
深圳海事局依托全国首个船舶大气防治领域试验基地——大鹏湾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试验区大力支持深圳国际海上保税燃料加注中心建设,协助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并颁发深圳首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本地牌照,助推新获批资质的加油单位于2021年6月在盐田港成功完成首单保税燃油加注作业,标志着深圳国际海上保税燃料加注中心建设迈出关键一步。深圳海事局将持续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监测监管示范工程建设,建成覆盖全辖区海域的船舶大气污染排放一体化立体监测监管系统,并推动《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作业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为海上LNG加注作业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首艘五星旗高端游轮“招商伊敦号”首航
2021年6月,中国首艘五星旗高端游轮“招商伊敦号”首航,以深圳蛇口为母港,开展以国内旅游目的地体验为核心的沿海航线。“招商伊敦号”游轮作为招商维京游轮船队的第一艘海轮,也是中国第一艘悬挂五星红旗的高端游轮、第一艘由中国自主经营管理的高端游轮,是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邮轮产业跨进了新时代。
图1-5 首艘悬挂五星红旗的高端游轮“招商伊敦号”
(1)据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不完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