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编写说明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也是全面总结地方立法与实践经验的法治成果。家庭教育促进法分为6章,共55条,规定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原则、内容和方式方法,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机关、妇女联合会、家庭教育机构、学校等的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等内容,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将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1年11月22日,栗战书委员长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强调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要组织好对重点法律条文内容的宣讲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这部法律,真正拥护这部法律,真正践行这部法律。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使社会各界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原意,了解和掌握本法确定的各项制度,保障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直接参与研究起草工作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全国妇联副主席蔡淑敏担任本书主编,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陈晓霞担任副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吴晓华、郑全红、刘斌、赵光、王涛、吕翔、顾冰以及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靳清平、何敏等同志参与编写。本书力求准确、详尽、通俗地阐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原意和相关内容。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不妥和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