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记忆,有本书极有意思,必须要提一下。它是高行健的作品,叫《灵山》,这是一本好书。高行健用它得了大奖。我读这本书时很入迷,它就像一层又一层梦境,一直把人拉进去拉进去,它有一种魔力,仿佛能唤起你心中模糊的记忆,久远的记忆,已经忘记了但又在意识中潜藏着的记忆。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灵山,永远在心底等着自己去登攀。为什么一定要去登攀呢?因为山就在那里等你。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好象是在读别人,又好象是在读自己。简直欲罢不能。这本书我是在网上读的,线下买不到。互联网真好啊,几乎任何书籍你都可以在网上读到,而且不要一分钱,爽!从环保的角度讲,可以少印多少书,少砍多少树啊!所谓好的文学作品,一是可以供人欣赏品味,如同一杯好茶,如同一杯好酒。二是有很强的带入感,明明是在写别人,你却总觉得是在写你。读《灵山》的时候,我也很想写作。那时我也不知道我想写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写,就是手痒,想写,就觉得自己也有能力写出这种文字。或许,写作,本身也可以成为目的?《灵山》的写法,我现在想起来,觉得它既不是小说,也不是哲学,也不是散文,也不是诗歌,但又好象都是。你知道它不真实,但你又确信它存在,或者说你愿意相信它存在。这有点象人生。人是一种复杂的动物,太多不由自主的思想令人疲惫,写作,可以舒缓灵魂。写作,实际上是把复杂变单纯的一个过程。写到这里,我就觉得本书开始有点哲学的味道。这是《灵山》惹的祸。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成不了一个哲学家。因为我的智慧太浅无法控制我的意识。而我的意识,虽然多数时候是在胡思乱想,但有时又有一些闪光点,不写出来我觉得挺可惜。现在我脑海里就有一个闪光点,那是三亚的西岛。我早就想写西岛了,那年,我带老婆孩子去三亚度假,大概是在夏天,三亚的阳光那么耀眼夺目,走出机场,人就有一种头晕目眩之感。所有东西都在反射阳光,使人睁眼都困难。戴上墨镜,一家三口合个影,不错。我那时是每天坚持健身的,膀大腰圆,妻子女儿,一个是大美女,一个是小美女,合影相当好看。我现在就看着照片情不自禁地笑。相片是个好东西,它留住了我们很多美好瞬间。记忆或许会说谎,但相片不会。在三亚怎么玩的我记不清楚了,但我清楚地记得去西岛。因为在西岛我们认了一个妹妹。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坐船上了西岛,岛不大,也不小,有海滩,有椰林,在海滩上我们遇到个女孩子,大约十八九岁吧,聊了起来。她家就在岛上,渔民,也姓陈,与我老婆是家门,于是盛情邀请我们去她家玩。天涯海角遇家门,有缘,第二天我们就去了。去时是下午,骑摩托,阳光透过椰林撒在我们身上,一闪而过,像撒下一把又一把黄金的硬币,老婆和薇儿的欢叫声在椰林中随风而去,热带风光的原始美,在那一刻尽情展现在我们眼前。椰林深处有人家,而且挺讲究,进门脱鞋,洗手洗脸喝茶,随后吃饭。惊艳的是吃饭,一个大木桶提过来,满满一桶海鲜,各种各样的鱼虾蟹贝,才从海里打捞上来,一个个活蹦乱跳。一个大锅半锅水,半桶海鲜倒下去,水一开,就动手。说实话,这是我们生平第一次这样吃海鲜,那叫一个鲜美!配上一茶杯白酒,太爽了!边吃边聊天,边喝酒,感情直线上升,当场就认了这个妹妹。约好以后再去玩,一晃好多年过去了,再也未能相见,不知道这些年妹妹过得好不好?
第二天清晨,我起得特别早。黎明时分我就出门,找地方游泳。其实也不用找,这是海中孤岛,不管方向,顺着林中随便一条小路走一段就到了海边。这里有一段防波堤,水非常清亮,我就从这里下海。清晨的海水有一点冰凉,我是冬泳者,当然不惧。不仅不惧,而且是越游越带劲,越游越远。海天一色,空无一人,天蓝海蓝,一深一浅,我有一种错觉,仿佛从海里游进了天空里,漂浮着,孤独地享受着只属于自己的美好时光。那天估计游了两三公里,突然,一个东西刺了我一下,疼得要命。我一看,白色的半透明生物,象舞女的裙,应该是水母,我赶紧逃跑,往回游。这小东西挺厉害,我以前在深圳小梅沙被刺过,得赶紧避开。它有毒,如果被它刺晕过去就可怕了。因为游得快,回到岛上时把我给累坏了,我勉力爬上防波堤,就地躺着大口喘气,一边在心里咒骂可恶的水母。这时,阳光已经普照大海,波光鳞鳞,金光灿烂,海浪一下又一下有节奏地拍打着防波堤,哗哗哗哗,令人放松得浑身发软。有一架飞机飞过天空,银光闪闪,仿佛正在穿越梦幻般的天空之城。这时候,我也想变成天空中的一朵突明突暗的云,就象王小波曾经希望的那样。我发现,热带的天空下,人容易莫名其妙的幻想。其实,我那时还想到一件事,或者说我希望一件事发生,那就是天空中突然飞来一艘外星飞船,把我带走。我不知道我为何会这样想,但当时确实想了。但这个意识并未起作用,如果起了作用,我现在应该在火星了。甚至到天狼星去了。既然说到胡思乱想,就多说一点,其实当时我是在一个孤岛上,四野无人,只有大海和椰林,我躺着,全身心放松,什么都没想想,而外星飞船的念头自己就进来了。前面我写过,多年前我曾经遇到过不明飞行器,在大雨天。我想,它那天在那里出现有两种可能,一是避雨,二是来接我。避雨很好理解,雷电交加,高达几十万伏的电压应该对任何飞行器都有威胁,所以要避。来接我不太让我相信,但不是完全不可能。坦率的说,我认为,我们人类还远远不够了解自己。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其实我们自己并不清楚。至少是不完全清楚。基于此,那只飞行器也有可能是专门来接我的,因为某种原因,那天没接成。所以我潜意识里一直在等待这一天到来。这一天,可能我这一生都不会到来,也可能明天就来,所以,在回外星老家之前,我要抓紧时间写作。因为时间可能真的不多了。或许我到了别的星球仍会写作,但想到不能给人类读,我就觉得很难过。
老婆问我写了多少字了,我说大约一万多字。她说她想读,我说最好写到十万字后再读。这本书我准备至少写二十万字,字数太少,我怕写不过瘾。比如你追剧,追了一半,后面的还没拍出来,会很难受。我算了一下,以目前的进度,写到二十万字时,差不多就快过年了。我现在没钱,无法给她送钻戒什么的,也不能给她一个大红包,就想把这本书作为新年礼物送给我老婆,不知她喜欢不喜欢?但我想,不管怎样,这都是一件挺浪漫的事。如果有人写一本书送我,在我看来,比送我一百万更珍贵。当然,如果这本书将来成了畅销书,卖了一千万,那就更好,我就把这本书和一千万都送给我老婆。万一没卖出去,一分钱也换不来,但只要我在首页上写下:谨以此书献给我最爱的老婆。我想她一定会感动。这样,我的写作目标也算达到了。你想,如果一个人专门用几百个小时为你写了一本二十万字的书,无论写得好坏,我敢说,你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件事。如果你终于还是无动于衷,那就是:你要么不识字,要么不懂感情,要么就是住在火星。当然,就算我老婆不喜欢我的作品,我也不能说她不懂感情,我觉得她是很重感情的一个人。例如,她在嫁给我之前什么家务都不会做,连饭都不会煮,更别说做菜了。但在嫁给我以后,由于我是一个标准的吃货,对什么菜好吃,什么菜不好吃,清楚得很。她为了讨好我,当然,也不能这样说,应该是她因为爱我,就努力去学习做菜,最后几乎做菜上瘾,成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大厨,不仅会做家常菜,而且会做大菜,相当厉害。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大喜事,这件事足以说明我老婆很懂感情。俗话说:“要到达一个男人的心,必须要通过他的胃。”我觉得这是真理。我老婆把我的胃照顾得非常好,所以,我对她的爱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想到我老婆在当姑娘的时候一直是父母的宝贝,什么家务事都不用做,对比现在,真是天上人间。而我总是让她伤心焦虑,我确实深感内疚。还有,我老婆为了做好饭菜给我吃,经常受伤,不是被烫伤了就是被割伤了,总之手上是伤痕累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如果我说她粗心大意,那就叫没良心。我觉得老婆很不容易,一个残疾人还有这么坚强的毅力,路都走不稳,却一定要让老公每天吃得好身体壮,使我深受感动。以她的情况,本来应该是我做给她吃的。所以,我再说一遍,我对老婆的爱是永远不会变的。就算变,也是变得越来越多。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很穷,连钻戒都没能给老婆买一颗,我准备等此书卖出后,用稿费或版税给她买一颗,大的,至少也有几克拉。
据说现在已经是百岁时代来临,六十岁才是人生的第二次开始,这样计算的话,我的人生都还没真正开始。这让我不再感到恐慌。原来我是经常感到恐慌的,总觉得自己老之将至还一事无成,沮丧得很。那种时候我只好安慰自己,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只要曾经努力工作生活过,认识几个值得认识的人,做过几件值得做的事,也就不算白来一趟。但每次想到自己怀揣壮志、大吼一声降落凡间,努力挣扎了半辈子却终将很快就被遗忘,这象从未来过一样,我就感到心里一阵阵空虚。我觉得浪费了自己的智慧,浪费了仅有一次的机会。痛定思痛,综合分析自己,能让我青史留名的大概只有写作了。毕竟我读过那么多书,经过那么多事,思考过那么多问题。就象喝了一瓶白酒,难道还吐不出一杯来?我想,这是我心心念念一直想写作的深层原因。说到喝酒这事,我想起了诗仙李白,我没有李白过人的酒量,更没有他超凡的才气,按说读了他那些震古烁今的作品,我应该不敢想写作这事。但话说回来,我知道有星舰,李白不知道。我知道有黑洞,李白也不知道。我还知道很多东西,李白肯定没听说过。也就是说,我能写出一些连诗仙都不知道的事,所以我有勇气写作。据说我们从历史中吸取的唯一教训就是:我们永远也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既然不能从历史中获取教训,那就自己创造一段历史,这就是我写作的又一个理由。与其每天伏在历史书里寻找感动,不如自己设法感动自己,也就是说,自己写本书出来感动自己。最好也能感动别人。这主意不错。朋友说我应该生活在话剧里,我觉得挺有道理。一个人,整天想着要感动自己,感动别人,甚至感动全人类,确实有点象生活在话剧里。但如果你看过电影《楚门的世界》,我相信你就会有不同的感想。我看过这部电影,它让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了几层楼,甚至可以说是提升了一个维度。如果我们站在太空看地球的话,也不过一场话剧。一个人演戏与八十亿人演戏,在太空看,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蚂蚁。再走远一点看,连地球都只是一只蚂蚁,在太空中漂浮着,可有可无,微不足道。这样写,太让人绝望了。但宇宙的真相,就是令人绝望。所以我写作,本质上是对这种绝望的反抗。虽然明知徒劳。
说起来,我老婆年轻时曾拍过电影,虽然没有成为一个电影明星,但她确实参拍过电影,而且是主角。开拍前选主角,几十个美女中,导演一眼就看中了她。那是深圳来的导演,见过大世面,足见陈燕妮的外形气质非同一般。这一点我也有同感。这个电影在中央三台纪录频道播出过,大概二十年前,不知现在还能找到否?我也想看看。我老婆年轻时是相当优秀的,这一点无容置疑。比如她钢琴弹得很好,舞跳得更好,虽然现在不能跳了,但我亲眼目睹她跳过,堪称“皎若明月舒其光”。又如她在学校读书时,追求者众多,经常有人专门开车在校门口等她致使交通堵塞,出现此种盛况,可见其容貌出众已经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她后来上班了,单位大门前竟然天天蹲着一排年轻人,目光炯炯,象一群斗鸡,只为看此美女一眼。这种奇事我也是第一次听说,真有点详而视之、夺人目精的意思了。还有好多美男子,也有可能是不那么美的男子,总在夜深人静月黑风高之夜,在她家下面高喊,陈燕妮,我爱你!这证明识货的不只我一个人。老祖宗宋玉千年前写过《神女赋》,后来曹植又写过《洛神赋》,我写陈燕妮时,总想起这两篇文章,说明她在我心中形象之美、位置之高。我老婆还有些厉害的特点,我也一并说说,她其实挺能打架,我们夫妻年轻时也打过架,当然,我没打她,是她打我,我专心格挡也身中数招,确实不简单。第二天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证明其出手不凡。此人相当耿直,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搞急了就会直接上手,一点也不婆婆妈妈。这事让我知道,跳舞厉害的人一般打架也挺厉害。古时候有战舞,我觉得她就是学战舞的,相当专业。我老婆又极善吃醋,婚后多次怀疑我出轨。这事我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我何德何能?得女神如此眷顾。间接证明本人才华出众武功高强十分优秀。忧的是她整日疑神疑鬼,搞得我头昏脑胀,有口难辩,苦不堪言。当然,总的来讲,我还是高兴的,如果一个人不爱我,心里没有我,她都不会看我一眼,何谈吃醋?而且还让我欣赏贴身战舞。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