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不仅是我觉得他厉害,我确实听到过很多人说他厉害,文武双全。记得我从小到大,他很少和我交流,我其实对他了解不多。但一些老人说我很象我父亲,这勾起了我对他的记忆,所以决定先写他。我父亲生于1938年,那时候世道昏乱土匪横行。他是一个孤儿,刚几个月时父亲就失踪了,四岁时,母亲又亡故了,因为被土匪抢劫时砍了一马刀。只剩他和一个姐姐,姐姐也只有五、六岁,两姐弟成了孤儿,被一位家族中的老奶奶收养。他那时候的大概情况就是这样。生存的艰难是可想而知的,我父亲从小就自强自立,事实上,不自强自立就活不下去。冬天的时候,高原的乡下很冷,十来岁的他一个人砍倒一棵大树,又把大树劈成一块一块的木材,从山上背回家用作取暖烧饭,一棵树烧了两个冬天。雪凝寒天的,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光着双脚,凭一己之力做成这件事,在我看来,堪称奇迹。这是听我大姑讲的,这种事她讲了不少,说明他弟弟从小就极为强悍、有志气。这小男孩也读过几天私塾,天资聪明加上异常努力,塾师又凶,动不动就要用板子打屁股,所以他死记硬背了不少古文,即使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解。换言之,文学基础相当扎实,达到了出口成章的水平。毛笔字也写得很好,特别是楷书。后来解放了,去学校读书,十分了得,中学时文科考了全地区前三名,被保送到BJ读书,学医。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我估计就不会有我了。他大概率会成为一个北京人,一位受人尊敬的医师了。但他没有,他中途去报名参军了。当时好象我国与印度关系紧张,他是爱国者,投笔从戎,毫不犹豫。他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出身又好,又极能吃苦耐劳,在部队里很快就提干。他在部队里是搞测绘的,打仗前都要搞测绘,这叫掌握地利,这个挺厉害,保密度很高。所以对人的要求也很高,必须是“一红二专”。总的来说,可以肯定前途远大光明。但他在部队干了几年后,又没继续干下去,因为我母亲。我父亲和我母亲是中学的同班同学,早有感情,但我母亲是资本家的女儿。这在那时,对一个人是件影响巨大的事。所以我父亲选择了退役。他在事业和爱情面前,选择了爱情。我表示赞同。当然,那时还没有我,也没有我哥。我赞同,是我认可这种价值观。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环境,设身处地一想,我很佩服他。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也证明我母亲的魅力,真是无敌。我父亲退役后,并没能回到故乡,而是分配到了一个离家乡几百里外的县,乡下干部,那时候的交通条件很差,回一趟家要一个星期。他们结婚了,然后两地分居多年。1970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在此之前,1968年,我哥先我一步来了。我有印象,那时候,一年到头基本没有肉吃。这是我一生都喜欢吃肉的根本原因,其实我也喜欢吃豆腐。打个比方,如果说豆腐是我的命,那肉就是我的仇人,见了仇人,我连命都不要了!小时候,我因为想吃一颗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鸡蛋,被母亲骂了,说那是给外婆补身体的。可见鸡蛋之可贵,更不用说肉类了。还记得有一次,同样好肉的老舅带着我把陈年的猪大骨用锤子一根根敲开,吸食里面的骨膸,那叫一个香!可怜!所幸我父亲很厉害,他在极偏远的乡下,自己养猪,自己杀猪,用盐腌好,自己从几百公里外背回家,完全是走路,山路,要走一个多星期。我小时候只知道肉好吃,长大后才真正对父亲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自己是舍不得吃肉的,这从他一年比一年明显消瘦的体形可以看出。凭良心说,我身体这么壮实,与我父亲的艰辛真的分不开。我们那时候的孩子,都单薄得很,没肉吃,肯定单薄。但我是个例外,我小时候的外号叫二蛮子,说明我蛋白质吸收够量,很壮实,又黑又粗。举个例,我哥从小就打不赢我,虽然他比我大两岁,但却单薄得多,因为肉没我吃得多。“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此言不虚。
说实话,我也是在写这些的时候,才想起父亲对我的好。以前我经常想到的是,他打我。我说过,我少年时挺爱打架斗殴,所以常被父亲管教。他管教的方式很简单,就是打,他相信的是黄金棍下出好人。这本来也没什么错,我们那个时代的孩子,都是被打出来的,也没听说谁抑郁了、谁脑袋瓜有问题了、谁跳楼了。这点比现在的孩子强。但被打狠了,人就会反抗。毛主席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真理。就算是父子之间,这也是真理。所以说,凡是真理,绝不含糊。那年我十八岁,正在家里宰猪草,我们家一直养猪,所以每天都要宰猪草,要不然草太长,猪不好吃。猪很能吃,我经常都要一次宰几十斤猪草。这是一个细心的活路,刀很锋利,一只手紧压着猪草,另一只手握着菜刀宰下去,不小心就会宰到手。我就宰到过,连皮带肉削一片下来,疼死!那天我正在干这事,我是把猪草想象成日本鬼子的脖子,一刀两断!这样宰比较不累。我光着上身,膀大腰圆,正宰得热火朝天,我父亲突然从背后给了我一闷棍!那一棍子是真猛,一根锄把,当场打断。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记不起是因为什么事,我父亲要这么凶狠的打我。但当时,我是真给打火了。怒火中烧,多年压抑的愤怒集中爆发,我一下站起来,手提宰刀指着我父亲说:“从现在起,你如果再碰我一下,我就宰了你!”一字一句,毫不含糊。这是我父亲最后一次打我,从此以后,他真的再也没有碰过我一次。而我哥,一直被他打到四十多岁。我现在已经五十多岁了,我有一子一女,从小到大,我从未打过他们。因为,我不相信黄金棍下出好人那一套。与之相比,我觉得,爱比锄头把更有说服力。其实,我知道我父亲之所以打我,根子上也是希望我学好,出发点是好的,但我始终不能接受用暴力来克服暴力这种思想。我多数时候是因为打架才挨父亲的打,其结果是,他打我,我就出去打别人,而且更凶更狠。这就是黄金棍下出好人教育方式的结果。推而广之,我觉得人类的一切暴力争斗包括战争,都是不应该的。屠杀同类,无论如何,无论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应该是高级智慧的人类做的事,特别是进化到今天的人,毕竟,敌人也是人。归根到底,人类都是一家人。当然,自卫可以理解。因为我就是这样做的。你要杀我,我只能反抗,其它的理由都不成立。这是生存的第一要义,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是如此。这是我的战争观。最近听了宋宇航的歌《边境》,有些许感触,我在与人打架的时候,对手在我眼里就是邪灵,而我在对手眼里又何尝不是邪灵呢?战争也不过如此吧。人类几千年历史,多数时候都在和同类打仗,如果把史书上记录的战死将士统计一下,恐怕是个惊人的数字,不信你去读史,随便读几页就能看到阵斩多少多少,坑杀多少多少,这事细想起来挺可悲的,毕竟敌人也是人,也是娘生父母养的。从古到今,这个事好像没人做过,哪天我要试着统计一下,看看历史上到底有多少人战死沙场?据说人类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这让我感到羞耻,真的。嬉皮士说:“不要战争!”我赞同。
我父亲在当兵的时候,有件事我要写一下,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那时他们驻扎在一处密林中,他正走在回驻地的小路上,小路在密林中穿行,有点胡志明小道的意思。参天大树,曲径通幽,百草丰茂,鸟叫虫鸣,走着走着,突然间,眼前十来米处站着一只野兽,好像是一只獐子,挺大,他带了一支冲锋枪,悄悄从背上拿下来,对着獐子就是一梭子。哒哒哒哒!獐子一下子从地上弹起来就跑,象腿上装了弹簧,说时迟,那时快,几个嘣哒就跳进了密林,我父亲以为没打中。他跑过去一看地上有血,就跟着血迹寻去,几十米外,找到了它。身中数弹,已经身亡。他把獐子拖到背上背起,挺大挺重的,估计得有好几十斤。背回驻地,战友们一起改善生活。我想他后来能想到背猪回家,大概也和这次经历有关,有经验。这次狩猎,父亲用的是冲锋枪。另一次狩猎中,他用的是手榴弹。真是越演越烈。此事是这样的,有一次他在一条大河边发现一个大瀑布,瀑布的水流冲击使此处成了一个深潭,黑幽幽的,深不见底,估计里面应该有大鱼。他直接丢了一颗手榴弹进去,轰的一声巨响后就开始捡鱼,捡了两水桶。忽然,他看到一个巨大的白肚皮在水中若隐若现,于是立即冲进去一把抱住,天,这是一条重达八十多斤的巨物。据说他们吃了一个星期也没吃完,那时候又没有冰箱,只好丢掉。我第一次接触枪,也是父亲带的。那时他有一个朋友是武装部的,我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战友,反正他带我去他朋友家玩,那人就拿了一把左轮枪出来给我玩,还让我在他家院子里放了一枪,当然是对天放枪。我从小就对枪入迷得很。说真的,那时谁要是给我一把左轮枪,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因为我父亲,我有很强的军人情节,虽然我从未当过兵。长大一点后,知道私人拥有枪支是不可能的,只好退而求其次,疯狂喜欢刀剑,现在也还收藏着一、两把价值不菲的刀剑,当然,说价值不菲,只是对我而言,并不是能值几万几十万。不过,绝对是好钢手工打造的艺术品,削木如泥,确有一定收藏价值。刀剑这种东西,你拿它收藏欣赏,它就是艺术品,你拿它斩人,它就是凶器,你拿它习武,它就是健身器材。就象核动力一样,你拿它打仗,它就是大凶器,你拿它科研,它就可能带你冲出太阳系。据说马斯克在研究核动力火箭和核动力飞船,我是真高兴!如果成功的话,从地球到火星只需要几天时间,这真是人类的福音。这意味着我们有望成为跨星球物种,再也不用担心突发灾难地球毁于一旦。让唯一的家园有个备份,这才是对人类最大的负责任。老话说狡兔三窟,很有道理。人类号称是万物之灵,至少也应该有两窟吧,不应该不如兔子。
此时此刻,《破碎的四月》又来到我心头。这就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而且是一个家族循环式的复仇,可怕之极。它是以一个法典为基础,《卡努法典》规定,一个人被杀,无论什么原因,他的家族有责任为其复仇。比如你杀了我哥哥,我就一定要杀了你。然后,你弟弟又必须要杀了我。然后,我弟弟又要杀了你弟弟。周而复始,无限循环。据书上说,某个家族的墓地里仇杀墓碑多达八十多个,几百年间,年轻男人很少有长大的。阿尔巴尼亚北部山区永远不需要计划生育,法典已经为他们计划好了,人口永远不会快速增长,因为刚长大,就准备着要结束了。找不到一个家族没有血债要还。所以我说这本书惊世骇俗,绝不是危言悚听。细想起来,它简直就是人类历史的简写版。如果你不愿读世界史又想了解世界,那你读这本书就可以了。因为它是如此直接的血淋淋,每天都在你身边真实发生,让人难以置信。这个法典,确实是神对人的最好的启示录。如果存在神的话。它启示人类,自相残杀永远没有止境,直到同归于尽。写到这里,不能不提二战,二战死于战火的人大约有一亿,而且多数是年轻人。蒙古西征,据说也杀了近一亿人。再往上溯,三皇五帝都是征战起家,历朝历代帝王将相,杀人无数啊!我以前爱打一个游戏,叫星际争霸,在游戏里我也是杀人如麻,刀枪坦克大炮飞机航母核弹星际飞船,无所不用其极,恨不得杀光对手最后一个人,只为争胜。现在想来,人类的真实历史,比游戏有过之而无不及。我说这些的意思是,如果人类把用在战争上的智慧用在和平发展上,是不是更有意义?对人对己,是不是更有利?杀了几千年还没清醒,看了那么多恐怖的历史仍不清醒,只能说明我们当代人太蠢。再这样搞下去,不用担心未知文明降维打击,核弹满天飞,人类自己很快就会让游戏结束。文明重启。
我父亲对我的影响,比我自己认为的大得多,这是我写这本书时才发现的。当我按出父亲这两个字时,一个景象立即出现在我脑海里。那是他扛着我在马路上走着的景象。我那时大概只有几岁吧,我骑在他脖子上,两腿从他肩膀上掉下来,这叫“骑马马颠”。母亲走在我们旁边,好像牵着我哥,又好像没有。我们正在回家的路上,然后,父亲把我放下来,他要倒立走路给我看。就是用双手走路。只见他助跑两步,一个侧翻就用双臂倒立在地上,然后开始用手臂走路。当时我觉得很厉害,现在我仍然觉得很厉害,因为这个动作我一辈子也没有学会。倒立走路对手臂力量和身体平衡能力要求很高,我父亲曾报考过空军,当时对体能要求极高,几千身强力壮的现役军人当中才选出一个,五十多个考核项目他只差一项就成了,好象是鼻炎,可惜。这证明他身体素质确实很厉害。从倒立行走就可见一斑。我现在回忆,父亲对我期望很高,要求很严,但我生性顽劣,一直未能实现他的希望,很惭愧。这种希望最先体现在一件事上,那时我刚高中毕业,他让我去报名参军,我去了。报名参军的同时,有单位招工,我母亲又让我去报考,我也报了而且考取了。接兵的干部很喜欢我,专门到我家去做工作,希望我去部队。我父亲也很希望我去部队。这也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选择。我选了我母亲,因为我母亲希望我直接参加工作,实际上她是舍不得我离开她,这个我懂。总之,我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吧。参军是忠,报效国家,在家是孝,陪伴父母。中国人讲究的就是忠孝二字,我选了孝。当然,这样选择也不能说我不忠,但现在想来,我父亲对我大概是很失望的。其实,我对自己也有点失望,真的。这辈子没有参军,成了我心里一个永远的结,解不开。再以后,我读历史书籍时,经常读得多的都是战争史实,世上有名的战将,古今中外,大概少有我不知道的。我细想,好战,好强,好胜,也是我父亲传给我的。比如《项羽本纪》,我读了怕有几十遍,作为史上明确记载的第一个“千人斩”,也可能是唯一的一个,项羽是我的第一偶像。项羽只活了32岁,他的生命如此短暂,但却象一颗耀眼的流星,永远在人类的历史天空中灿烂辉煌。“力拔山兮气盖世”,翻遍二十四史,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的生物能量达到如此境界。司马迁说,近古以来,未之有也。司马迁之后千年以降,我看也没有。我喜欢读史,实际上也是受父亲影响。我母亲不好战,她就象观音菩萨转世,她是来救苦救难的。
父亲送过我一本书,叫《古文观止》。他很喜欢此书,我读了,也很喜欢。“观止”的意思就是读了此书就不用再读其它古文了,可见其收录甚精甚广。虽不尽然,但是也算当之无愧了。我父亲是一个治学严谨的人,是一个艰苦朴素的人,是一个严于律己的人,是一个爱国者,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写这些并不是为了吹捧他,而是他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我父亲曾经评价过我一次,他说我这个人做学问不行,但可以做点事。我这半辈子,做了一点事,这是肯定的。但我不太服气父亲说的前半句,我还想做点学问,具体讲那就是写一本书。如果写好了,得到大家的好评,得到社会的承认,不知道算不算做了点学问?我想,自古以来,著书立说嘛,写书应该算是做学问的。所以我写书,有点不服父亲评价的意思。好战的人都好胜,我也不例外。想起这些,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写出一本好书,不说千年不朽,定要当世闻名。只有这样,才能不让父亲小瞧了他的逆子。我想,父亲说这话大概也有刺激一下我的意思,知子莫若父,他当然知道我有懒惰的毛病。你说我做学问不行,我偏要做点学问让你看看。这是我写作的又一个原因。
我父亲的一生堪称传奇,相当励志。你想,一个偏远乡村的孤儿,无依无靠,凭着自己的不懈努力,走南闯北,一生勤奋扎实地学习工作生活,敢爱敢恨,最后成了副县长,到老都只喝两元一斤的酒,抽三元一包的烟,令人难以置信。清正廉洁,死的时候全部存款只有五千元,这在全中国的副县长中恐怕都没几个。律己如此,确实很厉害。纵观其一生,真是一个干脆利落的人,就连死,也非常干脆。他有心脏病,本应该做心脏搭桥手术,作为领导干部他有这个条件。我也几次劝过他去做手术。但父亲说,他不想麻烦组织上,也不愿多花国家的钱。说句实话,能达到他这种思想境界的人,真的不多。就因为他不肯手术,最后就死在心脏病上。父亲走的时候,我不在家,是我老婆打电话叫我的,我赶回去时,他已经走了。坐着就走了,英姿挺拔,而且脸上居然还带着一丝微笑。一点也没有麻烦任何人,包括我,真干脆。他生前立有遗嘱,指定我是执行人,他要求把他的遗体捐给医院搞研究,能用的都取下来捐赠,余下的火化。不得土葬,与民争地。不撒江河,污染水源。不做道场,封建迷信。一个盒子,埋在后院。但我终于没能实现他的遗愿,他交待的身后事我一样也没做到,但这不能怪我,因为真正做主的不是我,而是他姐姐,也就是我大姑。我父亲临终之前没能留下一句话给我,有点遗憾,但我想,言传身教,身教重于言传,父心光明,夫复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