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来自女儿的启发

说到作家,除了用文字伸张正义外,我又想到了其另一个功能,那就是教育孩子。我女儿现在十四岁,初三学生,正处在青春叛逆期,我是这样教育她的。我给她写了一封短信说,宝贝,我一直想和你谈一次,但没有机会,因为你不爱答理我,所以只好笔谈。我给你讲过,人生的本质是一场战斗,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来争生存发展之权利的。现实很残忍,聪明人都在拚命努力学习,你现在不全力以赴,一旦考不上高中,显然就上不了重点大学了。我现在每天都要写作四个小时以上,我的书已经写了近十万字。你呢?中考能考六百分吗?必须考六百分你才能上一个比较好的高中。我已经五十多岁了,仍要为作家梦而战。你呢?你的梦想是什么?你准备怎么实现梦想?人生可贵,虚度可耻。学习很艰苦,但原谅自己,是软弱者才做的事。纵观人类几千年文明史,没有一个人是躺在床上就能成功的。当然孙膑和霍金除外,但他们在躺平前已经学好了真本事。如果连读书这点打基础的小事都做不好,谈何人生远大理想?生如夏花,要让自己的智慧绽放光芒!这样的人生才值得一过。我的人生大约还有二十年,在此期间我要证明我是一个厉害的人,我过了值得的一生,为此我要拿诺贝尔文学奖。不是玩笑。我是这样想的,假如我们都是一群鸡,那我不是要做最大最强的那只鸡,我要把自己锤炼成一只鸵鸟,这样,再大再强的鸡也无法与我竞争。或者我要把自己锤炼成一只老鹰,飞翔天际,大公鸡显然做不到,宝贝,希望你明白,只有自己飞得高,才能俯视世界。就算我是老鹰,我很爱你这只小老鹰,我也不可能背着你俯视世界,对吧?宝贝,全世界都只有一个宋陈馨薇,你基因优秀、天赋聪明、学习能力很强,我真心希望你成长为一只山鹰,飞翔在高高的天际,从容俯瞰美丽人生。楚国有个贵族宋玉,大概率是我们的祖先,他的诗句:“长剑耿介,倚天之外。”愿我们都有这种高远的胸襟。细想来,人到世上来走一趟,是一件机率极小的事情。从猩猩说起太远,就从宋玉说起,他的子孙后代到今天应该有上百代几十万人甚至几百万人了,其间只要有一代人出问题,可能就没有我,当然也就没有你。百万分之一的机会我们来到人世,悠哉游哉,两万多天就过去了,不留下一点东西就离开,是不是太可惜了?如你所知,我准备留下一本好书和一个大奖,哈哈,然后用奖金周游世界。我觉得这个世界之所以有趣,正在于它有无限可能。一个人应该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然后一直向这个方向前进,就算最终未能实现,但总比百无聊赖地走完两、三万天要强,强太多。因为,在回忆自己一生的时候,知道自己曾经有当总统的可能,或者觉得自己可以成为梵高,这些梦想本身就很牛!神啊,请赐予我力量!其实人生就跟打高尔夫球差不多,你永远也不知道哪天会遇到一个什么水平的对手?你只能勤加练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静静等待命运给你安排的对手。我打球遵循的原则是:全力打!拚命打!!死命打!!!然后,输赢自然就出来了。其实,这时候结果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享受了美妙的过程。那种激发出自己潜能的过程,会让人终身难忘。我战胜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说实话,写此信时,我感动了自己。发给女儿后,有无效果,我不知道。甚至她读没读信,我也不知道。这就是本作家教育子女的方式。尽人力,听天命。

教育下一代,这是一个艰巨的事情,漫长而煎熬,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大人都清楚,就算自己不成功,还有一道最后保险,那就是生活本身。生活本身就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我不担心孩子。我现在只是想和孩子们成为朋友,努力做到他们在想什么我都知道也能理解,我认为这很重要。我一直认为,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降临到我们家,是我的荣幸。所以我从来不打骂孩子,而且我觉得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打骂孩子,谁敢打天使?!除非我是上帝,否则我肯定不敢打骂天使。显然,我不是上帝。所谓教育,我认为就是与孩子商量他成长的事,绝对不是我希望他成为什么样的人,他就要向那个方向发展,他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必须由他自己做主。孩子们的压力已经够大的了,不要再去烦他们。所以我从来不担心孩子,我只是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适时提供一点力所能及的支持。当然,我也不是完全放任自流,如果孩子要杀人放火,我肯定要管。但说实话,你见过几个孩子杀人放火了?就算有,恐怕也是百万分之一的机率,可以忽略不计。还有一点,我从不把自己的孩子与别的孩子作比较,每个孩子的天赋是不同的,有些人学习厉害,有些要差一点,这都很正常。我特别反感要求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比别人的孩子强这种想法,毕竟人人都考上清华大学是不可能的。如果别人要求我一定要成为亿万富豪,我能做到吗?显然不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当然,如果孩子自己有这个想法,要上清华北大剑桥哈佛,我也支持。就象我想通过写作成为千万富翁,我就要努力让梦想成真,不管多么艰辛,我愿意。这不是谁逼我,是我自愿的。所谓“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个我信。实际上,这是我的座右铭。

儿女我不担心,我现在担心的是我的写作方向问题,我这是在写百科全书吗?下一步怎么写?我有点懵,我得看看成功者是怎么做的,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嘛。打开脑洞,首先看到的是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作者是马尔克斯。此人我就不介绍了,喜欢读书的人都认识,不喜欢读书的人也可能认识,因为拍摄了同名电影。如果你既不喜欢读书又不喜欢看电影,那我也没必要介绍了。但我还是没忍住要介绍两句,因为我很喜欢此人的作品。而且,万一有人看了我的介绍而去读了他的书,也是一件好事。马尔克斯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百年孤独是本好书,我读过,老马据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应该。有时我觉得一生其实很短,人都还来不及把世上的好书读完,差不多就老了。人老了一般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写一本好书,另一个就是实在写不出来、就努力把自己变成一本好书。说到底,哪个人不是一本书呢?无论我写不写作,我都是自己这本书的作者。生活出题,各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作品,好坏由后人评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说的是两个人长达六十年的爱情故事,据说是作者以自己父母亲的实例为蓝本创作,我读的时候深受其害热泪盈眶。用六十年来爱一个人,真是漫长,这得要怎样的忍耐和坚强才能做到?真是用情比天高比海深,要知道,很多人都活不了六十年啊。这样看来,要拥有真爱,不仅要真诚热烈稳定持续,还要活得长。爱一个人,海枯石烂就别说了,六十年,已经封神。两位主角在八十岁时象二十岁一样相爱,让我读懂得了真正的爱和自由。这个时候,我又相信七十岁的杜拉斯可以与她的中国老情人约会,即使已经五十年未见,即使已经双双银发披肩皱纹满面。在真爱面前,岁月不是距离,衰老不是问题,再爱一次,没有问题。写到这里,我的写作方向自动显现,那就是写自己所想,想自己所写。也就是说,我准备开创一种全新的试验性质的写作方法,从现在开始,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看看这本书写完是种什么效果?那我现在想到了什么呢?我想起我在凉山的短暂时光。

我说过,我是一个少数民族,这个我前面已有简单交待,现在说细一点,我是彝族。彝族是一个十分古老的民族,从文化传承和考古方面看,彝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近万年前。打个比方,有的甲骨文用古代汉语无法翻译,用古代彝族文字就能翻译出来。古文字方面我不是专家,这是我从书上看来的。这至少说明,彝族文字出现得很早,可能早在商王朝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不然就无法解释此类翻译事件。再打个比方,三星堆所在之地正是古代彝族聚居地,出土的文物特别是人像,有明显的彝族人特征。我去过四川凉山,知道那里的人都长啥样,神似。我也不是考古专家,但我有亲身经历,可信度很高。我是二十多年前去的凉山,那时的道路远没有现在这样发达,从雅安开始就一直在爬山,高到天上的大凉山,海拔超过四千米,道路就围着大山向上转,有头无尾的感觉,真能把汽车都爬得喘不过气来、哀号不止。整个地貌环境是相当的原始,完全没有人类开发过的痕迹。正因如此,就有着一种世荒凉之大美,那纯粹的蓝天,那比天还蓝的山峰,就在眼前。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响起了《山鹰之歌》,我幻想自己是一只展翅的山鹰,在大凉山顶上高高飞翔、从容俯瞰。我说蓝色的山峰,你可能不信,其实我第一眼看见,也不信。但是不骗你,那些山峰确实是蓝色的,这事对我来说也是个迷,这些年我一直没能搞清楚此事。于是我马上在手机上找凉山的视频来看,果然,记忆诚不欺我,视频上凉山的山峰仍和我多年前所见,确实是蓝色的,甚至比蓝天还要蓝,真美。但我仍然不清楚原因,只好发挥文学想象力,就当是蓝天把山峰浸染了吧。这想法有点创意。一直在大凉山上爬行,速度是没有的,景色却是绝美的,所以也不觉得累,也不觉得烦。爬了几个小时吧,在一个山坳里有一些山民在出售樱桃,大樱桃,黑红黑红的,长像有点类似现在的车厘子。那时候我还没见过车厘子,那大樱桃是我见过的最大的樱桃,刚从树上摘下来就背来卖,酸甜酸甜的,新鲜之极,太好吃。大山上生长的,毫无污染的可能,日照长温差大皮薄肉厚核小水多,品质上乘,放现在至少也得几十元一斤,那时真是白菜价,两元一斤吧,大概。反正我们二十元钱买了一大堆,吃了个够。樱桃是不易保存的水果,从树上摘下,一天之内没事,第二天品相就不行了,吃味也差。比杨贵妃吃的荔枝还金贵。这又是一种颇具诗意的小东西,“未结黄金果,先开白玉花”,说的就是它。我家老院子里种有两棵樱桃,是岳父找来种的,吃味一般,但那花开时,一树纯白,象下了一场大雪,真的不是白玉胜似白玉。常引我痴迷地看着她入神,象个呆子。

在凉山的时候,还有件事要说一说。已经晚上十点左右了,我们还在山上爬,天上下起了大雨雪,冷得要命。凉山的气候是独特的,白天还是艳阳高照,夜里却是真正的风雨凄凄,而且还挟杂着雪米。风很大,感觉车都要给吹漂起来了,在这山顶的狂风暴雪中,车灯亮处我看到一个牧羊人,身形高大,披着毛皮披风,头戴英雄结,腰刀横跨,手挥牧羊鞭,正在驱赶羊群牛群,稳健如山,粗犷豪放,相当强悍。这个画面提醒我,此地在几十年前还是奴隶社会,追溯至几千年前一直如此。忽然有一种古今交汇的错觉。彝族的老家正是大凉山,说是远古时候有六弟兄从此地出发分道扬镳各自发展,几千年后已经拓展到整个西南,近千万人口,其中也包括我。我这次特意前来,是跟着长辈来参加几省同办的火把节,在我内心,就有些寻根拜祖的意思,颇为神圣。临近终点时已经凌晨,有一段高速路灯火通明地迎接我们,随后就是蒋介石最喜欢的避暑用地,西昌。当晚无话。第二天早上,一起来就开始喝酒,此地喝酒是真厉害,我估计一是天气寒冷,二是对远道而来的同胞特别热情所致。反正我在西昌三天,没有一分钟是清醒的,人潮涌动,你哥我弟,都是一个字,醉。彝族人喝酒,是用碗,吃肉,是用坨,喝一碗酒吃一坨肉,那一坨肉得有拳头大小,无论牛肉猪肉羊肉鸡肉全是如此,大名鼎鼎的坨坨肉就是它。大铁锅煮熟,或者是半生不熟,用盆子端上来,几大盆摆在桌上或者地上,开席。和我坐一桌的是十来个高大的凉山彝人,高鼻大眼,又黑又壮,节日盛装,龙虎纹饰,身带腰刀,举止庄重,双手捧碗,开始敬酒。很有压迫感,但感情真挚。入乡随俗,不,是回乡回俗,我喜欢!我觉得有一种远古的感情直接进入了我的大脑和身体,我身不由己地就融入了离别已久的故土乡情。我都不用弟兄们劝,几大碗酒几大坨肉就把自己给搞定了。然后就是喝咂酒,所谓咂酒,就是大家围着一个装饰华丽的大酒坛,几根或十几根长管子扎进坛里,用嘴把酒从管子里吸出来喝,想喝多就多吸点,想少喝就少吸点,全凭自己的心意。当然,以多吸为贵。这个咂酒,真是吸得黄河水倒流,你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酒?!古往今来,不知降服了多少英雄豪杰!我那时还不是一个作家,但已经颇有点诗意,即诗人的意思。此情此景,必须歌之,刚站起来说了一句:“黄河之水天上来,今朝被咱当酒喝”,终于吟诵不下去,栽了。不是我没有作诗之才,而是我喝醉了。但我没有吐,我们彝人喝酒很少有吐的,酒肉是好东西,不能浪费,吃得再多,我们也要用毅力把它消化掉。说真的,我那几天天天醉,但没有吐过一次。我在其它地方就不行,象这种喝法,大概早就吐出肠子来了。这是故土的魔力。或者说是因为我十分珍惜同胞的情义,用强大的小宇宙控制了自己的身体反应,坚决不吐。我那几天喝酒的总量,可以封神了。坨坨肉也吃了不少,但有的里面确实没煮熟,实在吃不下去,还望一家兄弟谅解。真的,大凉山的彝人,穿着彝族最古老的传统服饰,跟三星堆出土的众多青铜人像非常相似。不信你可以亲自去看看。总之,记忆之深刻,此生难忘。

喝了三天的咂酒后,离开了八千年的兄弟。大凉山,我还要来!这是我当时在心里发了誓的,然而岁月磋砣,快三十年过去了,我没有第二次踏上这古老的故乡。小蚂蚁心里有点悲伤。古话说,富贵而不归故乡,犹如锦衣夜行,有谁知之?混了几十年,我已将老,仍离富贵二字相当遥远。然而,穷人也是会思念祖地的,我想,在跑不动之前,我还要再去一次大凉山。因为,那些山峰,那么美丽,真的很蓝很蓝,那些兄弟,那么真诚,真的很想很想,不再去看一次,难以释怀。今天女儿看了此书两章,评价很高。用她的话说:帅的。我相当高兴,对自己的书又增添一笔信心。年轻人是未来的希望所在,一切终将由她们主宰,包括移民外星。因为我,我俩个孩子都是彝族,可见我对彝族的感情极深。找机会,我想带孩子们去大凉山走走看看,就像我父亲曾带我去一样。我敢肯定,移民外星的人中,肯定有彝族人。因为这个民族的人具有很强的开拓能力,有史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