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以“促进区域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入黄泥沙”为宗旨,是我国第一个利用外资进行水土保持建设的大型工程。1991年开始立项,经过三年的项目前期准备与可行性分析论证,1993年11月顺利通过了世界银行评估;1994年6月7日我国政府与世行签订项目协议,同年10月3日项目正式生效。

项目区涉及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4省(区),7个地(市、盟),22个县(市、旗);该项目由设立在黄委会的“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简称中央项目办)统一协调管理,4省(区)组织实施。经过8年实施,全面实现了项目规划目标,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培养了一批水土保持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实际技能。

党和国家领导人、世行官员对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7年6月姜春云同志在陕北延安市和榆林市就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问题作了实地调查,同年8月,国务院在陕北召开了全国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期间参观学习世行贷款项目建设成就。1999年朱镕基总理视察延安项目区时,充分肯定项目建设成就。1995年9月,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在延河项目区考察时说:“中国延安项目区是我所见到过的最出色的项目之一;在许多国家都有同类项目,能取得这样大成就的只有中国”。世界银行将该项目誉为世行农业项目的“旗帜工程”。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引起国内外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美联社等国外数家新闻单位记者到项目区采访,向全世界广泛宣传报导;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报社记者多次到项目区采访,向国内外报道项目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