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目标模式

一、运行机制

自去年以来,理论界和管理界开始瞩目于一种新的目标模式——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尽管这种模式的具体设计还有待具体化,实施难度也还相当大,但它的突出优点是力图从结合部的角度去研究和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力求从双重机制兼容的角度去找到解决矛盾的方式,因此有可能解决好上面提出的结构矛盾和过程矛盾。

这种运行机制的关键是市场,这本来是改革伊始就作为企业环境条件提了出来的。不过,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市场的地位只是在它被当作调节国企关系的中介以后,才引起人们对它的再认识。

勿庸置言,社会主义市场出现较迟、机制形成较慢,从这一点讲,其发育程度是低的;然而,社会主义市场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地要成为企业之间、国家与企业之间甚至中央与地方之间权益关系的调节中介,不可能也不必要回过头去从原始交换发端,从这点讲,起点又是很高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从发生之时起,就呈现出更为广泛的交换内容,这就有必要从市场内涵的改造角度对市场进行再认识。

二、广义市场

为了说明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市场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的市场其内涵的差异,需要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广义市场”。所谓广义市场,是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对生产资料具有不同权益的主体之间的利益交换中介,它所容纳的交换主体、交换对象和交换机制都较一般商品市场广义化。

(一)广义主体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的一般商品市场,本质上是不同所有者之间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和经济利益的对等交换,它所容纳的只有作为不同所有者的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政府间的商品交换行为,而社会主义的广义市场所容纳的交换行为则至少有三种形态:一是不同所有权益主体间的交换,如国营、集体、个体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交换;二是所有权益主体与经营权益主体间的交换,最典型的是国营企业两权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不同资产权益的交换,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国营企业之间的经营权益的交换,包括生产要素、生活消费品和企业资产的交换;三是同一所有权益主体之间的权益交换,最有意义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资产管理权益之间的交换,包括产权划分、财政包干、资产流动等跨地域的要素及资产权益交换,以及由此而出现的依经济区域划分而产生的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纵向的和横向的权益交换。可以说,广义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的质的差异,在于后两种形态交换关系是权益交换关系,所以产生的原因是国家与国营企业,中央与地方政府等多元利益主体并存的局面。

(二)广义对象

广义市场仍然要容纳一般商品市场的交换对象。但是随着市场的现代化,它不仅要容纳消费品、资金、物资的交换,而且要容纳技术、信息、资产的交换。广义市场最显著的特征是,资产作为一切生产要素在经济运行中的更高聚集形态,在市场交换中居于主导地位,成为制导各类要素交换主体行为的基本交换对象。尤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资产所有权益在不同层次发生了分解,包括国家的资产所有权及相应的资产所有权收益、各级政府的资产管理权及相应的管理权收益、国营企业的资产经营权及相应的经营权收益、劳动者的所有权及相应劳动权收益,由此产生了各种权益主体的资产权益划分和交换的复杂过程,使各种权益主体间的商品、要素交换始终要以权益交换为中心而上下波动。这就导致与一般商品市场仅仅在不同所有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换呈现出更为广泛也更为深刻的状态。

(三)广义机制

广义市场虽然容纳了作为资产所有者和资产管理者的国家主体,容纳了各种层次的资产权益交换关系,但它仍然具有一般商品市场的调节机制——价格调节机制,仍然具有一般商品市场的交换原则——权益对等交换原则。只不过在广义市场调节过程中,价格机制和对等原则都发生了质的变异:一是由于交换对象的广义化,广义市场的价格也广义化了,它将形成一个多层次、多形式的广义价格体系,其高层形式是资产价格,即资产收益率。资产价格要对较低层的要素价格发生基本调节作用:当资产价格变动时,要素的需求和供给相应发生诱导性变动,从而产生要素价格的波动。而要素价格又是构成资产价格的基础,对资产价格产生反调节作用。当要素价格发生变动时,资产聚集的要素供求也会产生变动,又导致资产价格的涨落。广义市场价格的这种结构调节作用,正是其与一般商品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的不同特征所在。二是由于交换主体的广义化,广义市场的价格形态也广义化了,由单一的市场均衡价格变为双重价格形态;价格的形成途径也广义化了,由单一的市场供求调节变为双向调节过程。由于国家和企业都是参与市场交换的主体,就都将根据各自的权益目标影响资产价格的形成。国家运用资产所有权收益转化的各类经济杠杆调节资产及要素的配置,影响市场供求总水平;企业将凭借资产经营权调节生产、销售,影响供求结构,从而促使资产收益率的提高。这种双向调节过程,将促使资产、要素围绕宏观与微观经济运行的最佳结合点上下波动,形成动态均衡运行过程,产生调节资产权益主体行为的双重市场价格。

这里,我们只是简要地概括了广义市场的内涵,其运行机制将在后面各章节逐步展开论述。

三、有组织市场

广义市场是一种有组织运行的市场。即它既不是完全地由企业间自发交换所形成,也不是完全由国家按既定目标调控运行。经济系统正如基本细胞一样,具有自动生成、自动运行、自动发展的机制,否则,它或者是低温有序系统,由僵化至死亡;或者是高温无序系统,由活跃至崩溃。经济系统的这两种状态,既不能由改革设计者主观选择,也不是经济系统的自行发展所能避免。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按照经济系统的自身生命特点,去寻求一种自组织机制。我们认为广义市场正是这样一种自组织机制。

第一,广义市场是自组织发生的。私有制条件下的一般商品市场,是在不同所有权益的微观主体之间的利益交换过程中发生的,而随着微观主体无政府破坏力的增长,国家才开始以宏观调节者的身份从外部干予市场的运行,并逐步在经济发达国家形成一些约束规范。而公有制条件下的广义市场,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发生着宏观主体和微观主体共同组织市场的活动。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实践证明,企业的市场行为是在确立国家所有权益和企业经营权益的前提下产生的;要素和资产市场体系是在国家组织和企业参与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的经济杠杆调节行为也是在国家与企业间的权益交换的条件下发生的。总之,广义市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组织下发生的,是公有资产权益有组织交换的结果。

第二,广义市场是自组织运行的。其运行过程主要由三种自组织机制来调节:一是权益目标自调节机制。中央、地方、企业、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不同权力地位,决定了它们在广义市场中的不同收益目标和相互交换行为。国家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达到国有资产所有权益最优化目标,必然产生资产宏观配置和调节行为;企业为了实现经营权收益最大化目标,必然要求要素的有序供给和自由选择,双方竞争的结果是资产收益在双向调节中达到最优化。中央政府为了实现资产收益最优化目标,必然要对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进行调节;地方政府为了实现资产管理权收益最大化目标,必然要通过区际竞争和联合追求比较收益,双方行为的结果是促使供求总量在增长中达到均衡。国民经济运行就是在多元权益主体的相互行为中得到自我调节的。二是经济杠杆的运行有了一个协调点,从而影响生产要素价格的形成。例如,“财政——工资”协调资产收益的分配,影响劳务价格的水平;“财政——税收”协调资产收益率的变动,促进资产的流动和组合;“财政——信贷”协调资产增量的变化,引导区域、行业的资产配置,等等。三是市场自发育机制。广义市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但又对资产权益进行了一系列分解,促成了多元主体的市场交换行为,因而它能够在吸纳旧体制合理内容的基础上自动创新,实现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自动转换。由于多元权益主体的产生,各自不同的行为目标将繁殖大量的交换行为,企业市场和各类要素市场也将应运而生。我国改革的实践证明,两权分离的改革正是广义市场发育的催化剂。

四、目标模式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把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概括为“广义市场自组织”,并对新体制的目标模式提出了这样的构想:“权益主体组织广义市场,广义市场交换资产权益,资产权益制导机制运行。”即: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将资产所有权益分解为:所有权益、管理权益、经营权益、劳动权益,并由中央、地方、企业、劳动者主体按各自的行为目标,共同组织广义市场;广义市场由广义价格调节,广义价格主要由资产价格和要素价格所构成,资产价格调节各主体间的权益交换过程,进而影响要素价格的形成,促成资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资产权益的交换成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核心,主体权益目标将受到资产权益交换的调节,经济杠杆运行将围绕资产价格协同调节,企业市场和要素市场将在资产权益运动中发育,从而,实现经济体制的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协调,达到国民经济运行系统的活跃和有序的统一,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