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雪花膏-遍唱阳春(一)

注:本章引用华晨宇《小镇里的花》和《黑白艺术家》歌词,如有雷同或相似,不是巧合。

展馆一角,一个雪花膏静静躺在展柜中的一张宣纸旁,盖上的民国美女凝视着展柜前的老人,含情脉脉。

恍惚间,那民国美女的面容似乎化为另一个人,老人取出烟卷,紧锁眉头;划燃火柴,“嚓”的一声,火光摇曳,回忆如洪奔涌而来。

知更支起背了一路的画板,顺手拍了拍衣角的灰尘,左手叉腰,右手架在额头上望向天边,“落霞与孤鹜齐飞……这儿的风景果然非同寻常!”只见一只飞鸟振翅向南飞去,化为橙红晚霞中的一点淡墨。

正值盛夏,蝉声四起,非但不吵闹,欢快的合唱让人更觉盛夏舒爽。

这安远县城位置偏僻,深藏于一处山腰,但俗话说得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粮仓、诊所、商铺应有尽有,还算得上是一个重要交通枢纽,车马源源不断从主道经过。早些时候村民们还搭起戏台,请来了城里小有名气的戏班子。

于是乎,周四傍晚,男女老少都搁下手中的活,赶去戏台听戏,久而久之,竟成了安远县城的“习俗”。

知更是大城市来的学生,学美术,先生跟他介绍了安远县城,说是风景好,取材容易,因此他便背着画板来了。

“小伙子,你不是这儿的人吧,看这面相不熟哩。”一位大婶挑着竹制扁担,缓缓走向知更。她打量了一番这个新来的年轻人,开口问道。

“婶婶,我不是这个县城的人。我是来写生的,先生说这儿风景好!”知更笑道。

“哦,好啊,以后常来啊!

“哎,好嘞,婶婶!”

“叫俺王婶吧!”她说着向不远处的小楼走去。

知更点点头,站起身送行。

提笔,调色,点染……不知不觉,天色已晚。

王婶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路的尽头。她挥挥手,喊道:“喂,小伙子,天色不早啦,来俺们家吃口饭吧,专门给你多煮了碗面,进来吃点,暖和暖和,夜里凉!”

好意难却,知更赶忙把画笔洗涮干净,收起画板,小步跑向王婶。

“这安远呐,啥都好,就是早晚冷的渗人。”王婶吸着面条,抱怨道。吃面的空档,知更稍作介绍了自己的事,不时称赞几句面香并向王婶道谢。

没吃一会,她竟催起知更来。

“知更,吃快点啊,等会磨场边上唱戏呢,听说今儿唱的是《桃花扇》。你没听先前唱的戏真是可惜啊,可别小看这戏子,唱得好听的很!”

知更顿时眼前一亮。他打小便喜欢听戏,为此他还学会了戏腔,三四岁听完戏后竟在自家院里摆起托月的手势转起来,口中还念着“锵锵锵……”。

不知再听戏曲,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走到戏台前,知更才算真正感到震撼。

平日里倒不见得,在这天夜里,人头攒动,竟是把这偌大的“广场”堵的水泄不通,戏台还空着,人们已经开始指着紧掩的戏幕纷纷议论了。

只见戏台两侧坠着大红对联:“戏中戏,戏子戏言戏梦人;梦中梦,梦真梦假梦前尘。”灯笼透着亮光,将那和人身高相差无几的戏台映染上一抹红晕。

待夜幕降临,群星闪耀之时,白光骤然聚在戏台中央,一声锣鼓将所有人的心连在一起,全部投在戏台上。

知更踮起脚尖。

“想起那拆鸳鸯,离魂散;相思苦,会期难。”人影未至声先至。这声音似丝绸绵绵柔柔,却又不失魂魄。音调高低水到渠成;高,铿锵有力,如骇浪之中乱石穿空,星河欲转,让人欲罢不能;低,含蓄深沉,宛如桃花潭水千尺之深,沧海月明,仙雾弥漫;时而沉默,万籁俱静,此时无声胜有声。

沉默片刻后,霎时,戏幕缓缓拉起。

布制绣花鞋映入眼帘。银白绣球点缀其上,青蓝布料清新脱俗,愈看愈觉灵巧生动。君子兰盛放两侧,银色花纹恰到好处。一身黛绿刺绣戏服,大气惊艳,珠光玉辉,如同湖水波光粼粼,使人浮想联翩;明黄凤鸟栖息于裙摆,凤凰翘首瞭望,俨然构成百鸟朝凤之画卷。凤冠头饰靛蓝、檀紫、朱红百色齐放,点翠头面,浮翠流丹;流苏随着戏子抬手压腕左右摇晃,珠子轻撞在凤冠上,叮当作响好似朝露滴落潭间。

“倩人寄扇,擦招桃花。”

凤冠下面目清秀,浓眉大眼,浓妆虽掩了真实相貌,却仍是引人心头一颤。唇红齿白,眸子明亮清澈,有一瞬竟是与知更对视,后者不禁失了神。

《桃花扇》想必人人皆知。侯方域在南京旧院结识李香君,共订婚姻,阉党余孽阮大铖得知侯方域手头拮据,暗送妆奁用以拉拢。李香君识破圈套,阮大铖怀恨。南明王朝建立后,阮大铖诬告侯方域迫使他逃离南京。得势的阮大铖欲强迫李香君改嫁党羽田仰遭拒,李香君血溅桃花扇。友人杨龙友将扇上血迹点染成折枝桃花,故名桃花扇。

再看戏台,唱罢,他将手中的团扇半掩面,目光缓落,团扇转而搭在手腕,身子渐渐向后卧去。

卧鱼这个动作是需要苦练的,要求表演者一点一点向后仰,最后背要卧到几乎与地面齐平,难度自然不言而喻。而这位戏子的师父练了大半辈子也只能卧两分钟三十一秒。

此时,他坚持到整整两分钟才起身。观众中爆发出一阵喝彩声:“好!”

这戏子不但唱得好,翻莲、托月、斗芳,动作绕得人眼花缭乱,端腿立扇,顶花一颤,台下的人心神也随之颤三分;团扇从鬓花旁掠过,水袖起落,台下的人情思也不禁起起落落。唱词的空档,锣鼓声骤起,又掀起一阵波澜起伏。

知更愈听愈发迷茫,他虽听不懂部分词意,却越觉得心生悲怆。

当戏子唱到“俺曾见金陵王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时,王婶抬手抹了抹眼泪。

等知更回过神,戏子端着团扇弯腰谢了幕。轰天震地的喝彩声与掌声如雷霆般久久不肯停歇,直到不见他的身影才缓缓平息。

戏幕落后,走在山间小路上,知更忍不住对王婶说:“今晚我留在安远,把这戏子的模样画下来,太美了!”

话音刚落,王婶便笑道:“俺正想和你说呢,不知道怎么开口,你倒是自己讲了!好啊好啊!你画的挺好,让你来画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与知更、王婶同路的人不在少数,知更和王婶道别后拿了画板,缓缓走向客栈,回头看到王婶与几个路人笑谈着些什么,还不是指向知更,也许是在说他画戏子的事吧。

客栈的房间不大,一床一桌,方便要去客栈旁边的公厕,但对知更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再次拿起画笔,勾勒、上色,皱着眉撕掉;再勾勒、上色,摇摇头又撕掉。

一张又一张,知更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竭尽全力将戏子的相貌一丝不差描绘出来,却仍缺些什么。七七四十九幅画后,知更终于抵不过困意,趴在画板上睡了。此时,远山腰响起鸡鸣。

半梦半醒时,他隐隐约约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掌柜的讲话声,断断续续听不真切,好像还夹杂着另一个声音的低语。

“画家?哦对!昨儿个晚上是有个画家……叫……知更,写有登记册,知更鸟的那个知更……你找他有事吗?我这就去叫他……好,好,那儿有个空桌子,你先坐啊,我给你倒茶……”

知更又倒头睡去。

待知更睁眼时,已是艳阳高照,正午刚过。

他捧起水洗了脸,整了整衣角,利索地将撕掉的画纸揉成一团,只留下最后一幅,推开房门去买饭——早上睡得正香,没顾上吃饭,此时托了肚子的“福”他才醒过来。

昨晚有关掌柜的事他早都忘得一干二净。

知更是学美术的,故而他对周围环境的关注度高于常人,也正因此,他快步向前走时注意到墙边一张小方桌旁坐着的一位与客栈氛围格格不入的男子。

那个男子面目清秀,宛若天仙,眉间又不失阳刚之气。

他端着一盏茶,轻轻吹去热气。

知更从未与他谋面,却似曾相识。

“来,小心啊!让一让,让一让!”小二端着饭菜眼看着要撞向知更。后者被这喊声拽回现实,赶忙侧身让路,连声道着“抱歉”,不再关注那男子,随即向门口走去。

不过眨眼的功夫,知更便被人叫住了。

“哎?客官,你是不是叫知更?”那小二突然停脚望向知更。

“对。”

“哎呀,你可算是出来了!这位……大清早九点一刻左右来找你,看你在休息,一直等到了现在呐!”

“啊?”

顺着小二眼神示意的方向看去,正是那名男子。小二的声音很大,男子显然听到了二人的对话,循声看过来,目光正巧与知更对上。

这一刻,知更恍然明白,这便是昨晚台上那戏子明亮清澈的眸子。

他木偶似的走到小方桌前,头一次经历这种事——让别人等他将近一个早上,更何况这人还是曾让他神魂颠倒的人。

看知更有些不知所措,对方先开了口。

“林榷烨。你是知更?”这声音与昨晚唱戏时的声音截然相反。

“抱歉,久等了。我是知更。”紧张归紧张,知更还是懂些礼节的。

“师傅在我小时总叫我林雀,不曾想,今日在此又结识了知更鸟。”他的嘴边挂起会心的笑。

对方提起儿时往事。这是知更未想到的。他低下头,笑的露出了虎牙。

小二端来一碗米饭和两道家常小菜,一道麻婆豆腐,一道酱炒卷心菜。

林榷烨将饭菜向知更推了推,“我不会点菜,不知合不合你胃口。”

知更顿时红了脸。“这,林……林先生,您等了我这么久,我怎么还好意思让您请我吃饭……?”

林榷烨没有回应这个话题。“镇里人说有个画家要画我。”

其实他的意思有两个,一是告诉知更不用在意之前的等候与饭菜的事,二是想感谢知更对他的重视与对戏曲的关注。

这年头,虽说戏曲较受欢迎,但大多数人只是图个乐子,过个眼瘾,顺便“彰显”一下自己的文化素养,向他吹嘘时便有了新素材;真正能打心里热爱戏曲、理解戏曲的人极少。

戏子的待遇并没有想象中的声色犬马,荣华富贵,只有无限的练习与表演,唱尽生离死别繁华刹那,最后迎来的唯有人群一哄而散,剩下自己只身一人立在空旷戏台,甚至平日里都要受到漠视和嘲讽——“你一个唱戏的,能干什么大事儿?”“会唱不代表有文化!”……

曾几何时,林榷烨通读经史,吟诵诗歌,但对戏子的刻板印象已在人们心中深之入骨。

受过的伤太多,也就感受不到痛了。

时间一晃便是十五载春秋。他不再去反驳,不再去争辩,因为他知道,说的再多都是徒劳。于是他转过身,不再理会那些讽言讽语,挑肥拣瘦。泥土里的蚂蚁怎会理解天边的海鸥?他点了胭脂,贴上鬓花,穿上戏服,避开世间喧嚣,化为另一个人唱尽悲欢离合。

林榷烨清楚,面前的这个俊朗少年,定是之音。

人生很长,遇到的人很多,错过也是难免,相逢已是幸事。觅得知音如大海捞针,难上加难。

而此时知更却会错了意,“先生若不喜欢,我这就撕掉扔了。”

林榷烨赶忙抬手制止,“怎么会?我倒是很感谢你。”

看到对方并未生气,知更暗自松了口气,滔滔不绝起来,“昨天您唱的《桃花扇》,我打心底里喜欢!特别是那句‘恨在心苗,愁在眉梢,洗了胭脂,涴了鲛绡。’独具风情!”

“此言差矣。”林雀夜虽甚是心喜,却仍谦虚道。“风情一词,我还尚未达到。商前辈曾讲,‘让人想睡,那叫风骚,让人想爱,那才叫风情。❶’我自知不足。”

知更摇摇头,“不,您很好。对了,您来找我……”

“林雀总会寻着叫声找到知更,不是吗?”他的眸子亮了几分,“若有知音见采,”

“不辞遍唱阳春。”“不辞遍唱阳春。”两个人的声音融为一体。

他们望着对方,目光坚定又激动。

林榷烨抿着嘴微笑,知更再次露出了虎牙,眼神里多了几分欣慰与释然,似一轮明月挂在树梢。

那一刻,客栈人来人往,喧嚣吵闹与两人脱离开来。

知更心中又生出了疑惑:“林先生,为何您如此确信我是您的知音?”林榷烨倒是没有急着回答这个问题,他饮下一小口茶,示意知更看向墙角的一位书生,他捧着手中的诗集,目光迥异,恨不得将其看透,可见他的投入痴迷。林榷烨又抬手示意了另一个方向,掌柜为一位人生地不熟的客人指着远方说些什么,眼神飘忽不定,根本没把那人放在眼里,只想打发他离开,生怕影响自己的生意。

“是眼神?”知更恍然大悟。

“不错。昨晚在台上,我忽然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眼神,正是我苦苦寻觅的被戏曲着迷的人。”

“那眼神正是我的。”知更喃喃道。

两人又谈了良久,从《桃花扇》到《霸王别姬》,从唱词到戴头面,从戏曲到人生,浑然不知天色渐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