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初遇
- 奇迹:篮球与轮椅少年
- 花小年
- 25451字
- 2023-12-14 17:59:13
一
“最新的两章我看过了,写得很棒啊。就是你这更新也太慢了吧。”
伏城敲击键盘,打出这句话,回车,发送。几秒钟后,蓝色的对话框抖动起来。
“谢谢夸奖,最近有些忙啦,所以更新的慢了些~下次会准时哒。”对方的回复很快。
伏城咧了咧嘴,对这家伙说的话他连一个字都不相信。不过伏城也懒得点破,随手打出“加油”,发了过去。
他在逛一个叫做“黑笔”的文学论坛,和他对话的家伙叫做“dark flame master”,是个业余作家。虽说是业余,可她的水平在伏城看来已经不能简单地用“优秀”来形容了,她甚至配得上“天赋异禀”这个词。
只是这家伙的更新速度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拖更理由更是千奇百怪,为了少写几章连“养的小乌龟有些抑郁要陪它聊天”这种话都能说出口。伏城是为了催更才加了她的的私信,结果催着催着发现还挺聊得来,一来二去就成了“笔友”。
“最近还有在打球吗?”对话框再次抖动了起来。
“打啊,每天都去。”伏城回复道。
“上次你跟我说的家伙还在吗?”
“上次?”伏城一愣,随即明白过来对方在说什么。男孩清秀的面庞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伏城想到了余安坐在轮椅上离去的背影,和他最后留给自己的那句话。
“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没有,上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伏城重重地敲下键盘。从两人交谈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一周,那个叫做余安的家伙都没有在场边出现,似乎那句“很快就会再见面”只是敷衍的客套话。如果不是小黑提起,他几乎都要忘了这件事情。
“那可真够遗憾的。该给小乌龟喂东西了,回头聊~”
“拜拜,记得更新!”
对话框上的头像已经灰暗了下来,伏城不知道对方是不是看到了这条消息。不过就算看到了,估计也是当做耳旁风,该拖更还是会拖更。
“你倒是勤奋点啊。”伏城仰面靠在座椅上,抬腿蹬在桌角,座椅骨碌碌地滑了出去。
明天就是报道的日子。不管伏城想不想,他都要回到枫杨学院。一想到即将再次见到文爵和球社的那群人,伏城就觉得头疼。
“嗡嗡。”
手机的震动打断了伏城的思绪,他掏出手机,发现是一条短信,发件人的备注是“小狐狸”。伏城一边转着椅子一边随手点开这条信息。
“就要开学了,以防万一还是提醒你一下,明天学院可是要收暑期实践报告的哦~可别忘啦。”短信的内容简明扼要。
“我去!”
伏城“垂死病中惊坐起”,一脚踹开座椅,急匆匆地从房间冲了出去。“臭小子,这么着急去哪呢?”厨房传来妈妈的声音。“去找季心雨。”伏城顾不上跟老妈解释,穿着拖鞋拉开了门,一路小跑来到了隔壁,着急地在大门上敲了敲。
“谁啊?”屋子里传来女孩懒洋洋的声音。
“我。”伏城抹了把汗,“江湖救急啊朋友!”
门后传来了拖鞋踩在地板上的声响,接着房门被打开了一条缝,女孩探出半个脑袋,栗色长发顺着肩膀垂落。“干嘛?”她眨巴着眼,上下打量着伏城。
“进去说。”伏城不由分说拉开了大门,自顾自地走向女孩的屋子。
“换鞋啊你,我刚拖的地!”女孩想要抓住伏城的肩膀,却被他一个闪身躲开了。“待会儿帮你擦地板,先解决正事儿。”伏城摆摆手,火急火燎地走开。
“真是的,每次都这么说。”女孩叉着手,嘴上说着抱怨的话,眼睛里却闪过一抹窃喜。她轻轻关上门,步履轻快,嘴角扬起,像只偷到蜂蜜的小熊,跟在伏城身后钻进了屋子。
伏城盘腿坐在地上,觉得有些束手束脚。
倒不是因为进了女孩的闺房,老实说这间屋子他已经不知道来过了多少次,闭着眼他都能找到房门在哪。
他觉得束手束脚,是真的因为手脚伸展不开。
在他的身边摆满了花花绿绿的纸箱,里面码放着各种漫画和galgame。屋子一角的书架上,《Nakayoshi》和《RIBON》按照月份整整齐齐地排列,周年庆的典藏版还被贴心地包裹了书皮。屋子的墙壁上贴满了海报,床上堆着了大大小小的抱枕和毛绒玩具,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找不到床的存在。床头的陈列架上摆着gsc和megahouse的手办,玻璃柜擦得一尘不染,五岛征桁衣冠楚楚,逢坂大河裙角飞扬。伏城曾经简单地做过算数,发现这些小玩意儿加一块儿够他买十几双限量款球鞋了。
如果不是已经相识了十多年,伏城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眼前的一切属于季心雨。
这不怪伏城,任谁都不会相信,这个因为发好人卡太多而被称作“枫杨发卡器”的女孩,枫杨学院的女神季心雨,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死宅。
“所以呢,找我干嘛。”季心雨坐在床边,随意地交叠双腿,白净的脚丫轻轻晃动,脚踝上的细银链跟着闪烁。
“这还用问,你不都给我发短信了吗。”伏城掏出手机晃了晃,“实践报告呢,借我看看。”
“不借。”季心雨回答得干脆。
“你忍心见死不救吗?”
“忍心。”
“说吧,怎么着才借。”伏城往前倾了倾身子,向女孩摊牌。
“先叫姐姐。”季心雨挑了挑眉毛,眸子里闪过一抹狡黠。
“等会儿,我先想想。”伏城条件反射地缩了缩脖子,满怀戒备地看着面前的女孩,“你不会又搞我吧?学校真的布置过这个玩意儿吗?”
不怪伏城太小心,这姑娘从小到大没少捉弄自己。别人看季心雨是腰细腿长的漂亮姑娘,伏城眼里她就是个一肚子坏水儿的小狐狸。
“自己看咯,教务处的公告。”季心雨把手机扔给了过来。伏城接住,屏幕上赫然显示着实践报告的提交时间。
“奇了怪了,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个东西?”伏城抓了抓头发,觉得脑袋大了一圈。
“怎么说?”季心雨翘着脚,朝伏踢了踢。
“返校帮你搬行李。”
“唉,据说实践报告交不上可是要扣学分的。”
“下个月的《Nakayoshi》和《RIBON》。”
“还有可能在年级大会上点名哦,学校真的很严格呢。”
“姐姐。”伏城放弃了抵抗。
“弟弟乖。”季心雨像只兔子一样轻轻踮脚,跳到伏城面前拍了拍他的脑袋。
伏城抬头盯着季心雨,季心雨歪了歪脑袋,一脸无辜地朝他眨着眼。两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
墙上的挂钟滴滴答答地响着,气氛有些诡异。
“你倒是给我啊。”伏城先憋不住了,朝女孩伸出手。
“什么?”季心雨露出疑问的表情。
“实践报告!”伏城觉得自己心口有些疼。
“没写。”季心雨耸了耸肩。
“没写?”伏城猛拍大腿,“没写你让我叫姐姐?”
“没关系咯,我们又不用交。”季心雨无所谓地摊了摊手。
伏城一愣,拿起手机指了指季心雨发给自己的短信:“你不是说……”
“拜托你看清楚,我只说学院要收实践报告,可没说要收我们的实践报告。”季心雨呲了呲牙,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姑娘,“你一没实习二不做社会实践,总不能在报告上写你打了几天球吧?这东西是大三才要交的,年级会早就讲过,你自己不听怪谁。”
“我就知道。”伏城一脸麻木,他早就习惯了。
“伏城弟弟乖,过年给你包红包。”季心雨眉开眼笑地揉乱伏城的头发,明明只是幼稚的把戏,可她似乎很是乐在其中。
“我说你老这样有意思吗?”伏城无奈地挡开季心雨的手掌,“你要是闲得慌想逗人玩,去学院贴吧发条帖子,排队报名的人估计能从东门站到西门。他们巴不得你穿着高跟鞋从他们脸上踩过去呢,你站他们身上跳踢踏舞都行。”
“别,说得我跟个变态一样。”季心雨撇撇嘴,“还不是你最近老是摆着张臭脸,看得我难受。怎么,打球又被人骂了?”
“什么叫又被人骂了?我什么时候被人骂过?你可别血口喷人!”伏城一挺胸,理不直气也壮。
“是吗?”季心雨故做惊讶,“上次张思远说你被人叫做铁头娃来着。”
“那是说我不畏强敌,敢打敢拼。”伏城梗着脖子说道。
“那打铁匠呢?”
“那是说我像铁匠一样持之以恒。”伏城的额头冒出了冷汗。
“那猪队友呢,还有歪把子,天龙八步,黏球怪……”季心雨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地数道。
“那是他们不懂篮球,他们知道个屁。”伏城终于撑不住了,连忙打断了女孩,“你去看你的霸道总裁去,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
“屁咯。”季心雨也懒得装了,毫不留情地戳穿道,“傻子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伏城一拍地板,想着士可杀不可辱,正准备跟季心雨鱼死网破。可女孩突然微微屈膝,低下了身子,凑到了他的脸前。伏城本能地往后一缩,紧张兮兮地看着季心雨,担心她会不会从背后掏出来什么奇怪的东西。
但季心雨只是抬起胳膊,大姐头似的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嗯,看你这么活蹦乱跳,应该问题不大。”她欣慰地点点头,“有什么不开心的就要说出来啊,让我也开心一下不好吗。”
伏城一怔。他看着季心雨近在咫尺的面庞,看着她深褐色眼睛和长长的睫毛,看着她坏笑时候翘起的嘴角,鼻尖似乎嗅到了女孩发梢的香味。
他突然发现这么一看,这个姑娘确实很好看。
学院里那帮痴汉经常痛心疾首地跟伏城提起,说他不懂近水楼台先得月,守着这么漂亮的姑娘也不知道下手。伏城总是嗤之以鼻,他觉得这帮人懂个屁的漂亮,像gakki那样笑起来好像会发光一样的人才叫漂亮。季心雨这种一肚子坏水儿,天天抱着狗血漫画一脸痴笑的宅女,怎么能和这么美好的词搭上边。他们觉得季心雨漂亮是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见过这丫头作起妖来有多可怕。
在伏城眼里,季心雨永远是十年前那个耀武扬威抢走自己漫画的小狐狸。
可现在这只小狐狸突然关心起了自己,这让伏城有些感动。所谓相由心生,不管平日里这个家伙怎么捉弄自己,至少这一刻伏城觉得季心雨是在发光的,他觉得季心雨确实顺眼了很多。所以有些话原本藏在伏城的心底,可现在他觉得自己应该告诉季心雨。
连这个没事儿就捉弄自己的小姑娘,都能冷不丁地说上句让人心暖的话,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保留呢?
伏城深深吸了口气,双手轻轻按在季心雨的肩膀上。
“干嘛?”季心雨地歪了歪头,有些好奇地看着面前的男孩。
“季心雨,有些话我从刚才就想跟你说了。”
“你说。”
“你最近……是不是吃胖了?”伏城表情认真地开口,满脸关切。
“……”
一丝杀气在房间里弥漫开来。
“其实没关系,男生都喜欢肉肉的女孩子。”伏城继续贴心地安慰道。
“滚出去。”季心雨面无表情地指了指门口。
“压到你的漫画书怎么办。”
“滚出去。”
“那还帮你擦地板吗?”
“……擦完再滚。”
“好的。”
二
不管伏城有多不情愿,报道的日子还是如期而至。
开学典礼一如既往的乏善可陈,伏城觉得如果除去“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之类毫无意义的词句,剩下的内容让他来讲绝不会超过五分钟。百无聊赖的伏城只能和张思远坐在会场最后侃大山。
“城仔你听说了吗,咱们专业新转来了个交换生,好像是美国回来的。”张思远弓着腰,压低了嗓子对伏城说道。
“美国来的,外国人?”伏城摇摇头,表示一无所知。
“不清楚,我也没见过。没准儿是个腿长腰细的漂亮姑娘呢。”张思远眼睛亮了起来。
“别想了,就算是跟你也没什么关系。”伏城冷笑。
“那你可真是小瞧张思远同学的魅力了。”张思远扯了扯身上那件五彩斑斓的T恤,指着胸口的一串字母,“知道这是什么吗。”
伏城眯着眼看了会儿,皱了皱眉头:“不就ABCDEFG吗。懂字母了不起?”
张思远一脸得意:“不懂了吧,A boy can do everything for girls(男孩可以为女孩们付出一切)。跟妹子打交道的终极真理,百试百灵,多学着点。”
伏城撇了撇嘴,这家伙说的话他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他觉得比起来给漂亮姑娘当牛做马,张思远还是把那身“ganster style”的衣服给换了靠谱。每次他看到张思远穿着大裤衩外加一件花里胡哨的肥大T恤,都觉得像是看一个成精了的布口袋。
开学典礼后张思远被辅导员拉去“亲切谈话”了,估计是上学期成绩全线飘红,长势喜人。伏城也没什么事情,就在学院里随便溜达,顺便欣赏一下元气满满的学妹们。
枫杨学院不算大,站在东门就能望见西门那座青铜鼎的雕塑。伏城沿着主路,穿过了勉强称之为“池塘”的眼镜湖,路过铺着红色地砖的小广场,走到了枫杨学生引以为傲的情人路。
这条路不长,路边的枫树却不知长了多少年,繁密的枝桠和叶片挡住了依旧刺眼的阳光,荫凉一片。时不时有年轻的男孩牵着女孩的手,低着头踩着脚下斑驳的光点,从伏城身边路过,空气里弥漫着青涩又甜蜜的味道。
伏城觉得很不舒服。
可他不是因为被恩爱的情侣们秀了一脸而心生怨念,事实上伏城压根儿就没在意牵手路过的到底是一男一女还是两个大老爷们。他不舒服是因为这条路的北边正对着篮球场,而更让伏城不舒服的是,篮球场上似乎有一个他很熟悉的人——枫杨球社队长,文爵。
伏城想走,他想离这个地方越远越好,他看到这家伙就想起来一年前那场糟糕透了的面试,这让他浑身不自在。可他还是停了下来。
文爵应该是在练习投篮。他沿着三分线跑动,表情认真,那头黑色的短发不驯地指向天空,球衣随着他的动作而飘动。
跳步,收球,屈膝,起跳,压腕,出手。
橘色的篮球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穿过篮筐,发出“唰”的一声脆响。文爵没有停下来,而是迅速冲刺拾起落地的篮球,再次运往三分线,进行下一轮的投射。一轮又一轮,他仿佛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而伏城已经记不清他出手了多少次,只觉得篮球穿过篮网的声音仿佛在耳边连成了一片,一声接着一声。
“妈的。”伏城咬了咬嘴唇,低声吐出这么两个字。
尽管伏城很不服气,可他不得不承认这个球社的队长确实有两把刷子。他运球停球的节奏感很强,起跳和出手的时机选择恰到好处,射程和命中率更是堪称完美。文爵的基础显然比伏城扎实得多,和他细腻的技术动作比起来,伏城糟糕的进攻和投篮简直就像是“王八拳”。
一年了,伏城以为自己已经很努力了,他想自己再怎么差也能跟文爵掰掰手腕了,可是好笑的是差距似乎越拉越大。这让伏城有些烦躁。
“他很厉害,对吧。”有人说道。
“嗯……”伏城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但很快就意识到了不对劲。他转过头,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
“好久不见,伏城。”轮椅上的男孩向伏城点了点头,笑容温热和煦,仿佛一位相识多年的老友。
“你怎么在这儿。”伏城有些惊讶。他已经整整一周没有见过余安了,没想到竟然在学校里碰到了这个家伙。
“我没有跟你说过吗?”余安攥了攥轮椅的把手,“我刚从美国回来,之后的一年就要作为交换生在枫杨学习了。”
伏城恍然大悟:“哦,感情张思远说的那细腰长腿的姑娘就是你啊。”
看到余安有些困惑的表情,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说的话确实奇怪,连忙岔开了话头:“咳咳,你说的这家伙叫文爵,枫杨球社的队长,大三的。打得嘛,嗯,还行。”
余安似笑非笑地看着伏城,那双眼睛似乎看穿了什么。伏城觉得在余安的注视下好像被扒光了一样,浑身不舒服,于是别过头,避开了他的目光。
“我知道他叫文爵,我也知道他是球社的大三队长。”余安不疾不徐地开口,语气平静,“我还知道你去年面试被他拒绝,所以你从不在学校的球场打球,而是选择去打野球。我说的对吗。”
伏城的身子一滞。他转过头,盯着余安的眼睛,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你怎么知道的。”伏城开口问道。
“There are always ways.(总会有办法的)”余安轻描淡写地带过。
“算了,知道就知道吧。”伏城叹了口气,朝球场上的文爵看去,“你说得对,我是看他不爽,我想赢他,赢不了我就不回来,就这么简单。不然谁乐意天天跟那帮大叔打球?”
“但你知道现在的你赢不了。”余安接着伏城的话说道。
伏城沉默了下来。
“文爵是个很好的二号位,即使放在整个高校联赛他也可以说是顶尖分卫。场均21分,三分命中率34%,场均失误次数只有1.3次,都远远高于联赛平均水平。如果不是去年的最后一场比赛,这个数据会更可怕。”
伏城抬了抬眉毛,有些讶异地看着面前的男孩。伏城觉得自己已经算比较了解文爵了,可余安说的东西显然已经超出了“了解”的范畴。
余安没有理会伏城的表情,仿佛他说的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抛开数据,单从个体层面分析,文爵的基础远远比你扎实。他的脚步很稳健,进攻和传球的选择更加合理,得分的手段更为多样化——当然,毕竟你只会右手强突,跟你比起来大部分球员的进攻手段都称得上多样化。”
伏城觉得这家伙又莫名其妙地捅了自己一刀。
“你对自己的判断很正确,现在的你,不是文爵的对手。不管和他打多少次,最后输掉的只会是你自己。”余安抬头,看着伏城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发现你这人怎么这么喜欢嘴炮?我打个野球你啰嗦几句就算了,现在又追到学校来说我菜,能不能放过我啊兄弟。”伏城摆出了求饶的姿势,“是是是,你说的都对,可说得对有什么用,我又不靠嘴打球。你要真想帮我,你倒是告诉我怎么赢啊。”
“你想知道吗。”余安笑了笑,反问道。
伏城一愣,以为男孩在跟自己开玩笑。他本来就不指望一个站都站不起来的人能给自己什么建议。能说会道的人多了去了,连天天蹲公园场边的那几个秃顶大叔都能对着詹姆斯科比杜兰特之流指指点点,吐沫星子横飞说得头头是道,可他们连技术犯规和违体都分不清。
“我没有开玩笑。”余安看出了伏城的心思,他收敛起笑容,表情认真起来。
“所以你能帮我赢下文爵?”伏城将信将疑地看着余安那张精致的脸。余安摇了摇头。
伏城眼角抽了抽,心想你帮不了就帮不了,绕来绕去有意思吗。可他吐槽的话刚要说出口,却被余安给打断。
“我的意思不是做不到。只是赢下文爵对我,对你,都没有任何意义。伏城,我能帮你做到的,远远比打败枫杨球社的队长要多。”
余安抬手,缓缓摘下了金丝框的眼镜。他微微扬起下巴,抬起眼睛,将目光牢牢锁定在伏城的脸上。
空气似乎在一瞬间凝滞了下来。
那个温和平静的大男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野兽般凶狠的男人。他的眉毛凌厉如刀剑,眼睛明亮如火炬,他盯着伏城好像饥饿的野豹在草丛间窥伺着羚羊,眼神燥热而危险。
“伏城,我要你成为篮球场上,最强的人。”余安缓缓开口。
伏城不由自主地后撤了一步。“你刚才说……什么?”他试探似的问道。
“你听到了。”余安面无表情。
“你没事儿吧。”伏城觉得面前这个人应该是疯了。他说的话已经不能算嘴炮了,嘴炮也要讲基本法的,可余安说的那句话有点吓到伏城了。明明是句中二满满的话,如果从别人嘴里吐出来恐怕伏城会忍不住笑出声。
可偏偏面前的男孩说得那么狠绝,那么认真。于是连伏城都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在野球场浪费时间,每天活在自己的幻觉里,一直到文爵毕业。然后你会成为枫杨的笑话,每年球社的新人都会知道有个不自量力的半吊子曾经想打败他们的老队长,可是到最后连球场都没回来。”
余安缓缓伸出食指,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要么,和我做一次交易。我会兑现我的所有承诺,而你要做的很简单:just do as I say(照我说的做)。”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伏城,秀致的眉眼间流露出狂热。
伏城吞了吞口水。
他不得不承认余安的话很有煽动性。事实上,连伏城自己都觉得照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他很有可能成为余安嘴里的“笑话”,所以但凡有任何能帮自己摆脱困境的机会,伏城都不会拒绝。反正一穷二白,输了就输了,债多不压身不差这一次。
可这个男孩所说东西实在有些离谱。他感觉余安就像个传销头子,还是个蛮中二的传销头子,满嘴的“一夜暴富无本万利”,偏偏自己这棵韭菜被说得动了心。
“不是,你这也太玄乎了吧。”伏城觉得自己的手心似乎在出汗,“不是我不想信你,咱俩满打满算才见过两次面,每次你都得啰里啰嗦半天告诉我我打球有多难看,现在突然又要帮我做什么‘最强’的人,你说换谁谁都得掂量掂量吧。”
一个让他毛骨悚然的年头闯入脑海:莫不是真跟张思远那小子说的一样,这家伙看上自己了?
伏城打了个冷战,要真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他倒是不介意出卖肉体,但是对象最起码也得是雌性吧。
“也对。”余安点了点头,抬手将眼镜再次戴上,神情里的燥热逐渐消退,眼神也柔软了下来。
他摩挲着下巴稍作思索,接着开了口:“那这样好了。两周时间,我帮你打败文爵,算是我的诚意。如果没有成功,就当我说的话都是玩笑。如果做到了,我们之间的交易正式达成。可以吗?”
虽然是询问,可余安的语气没有丝毫商量的意思。伏城琢磨了会儿,略作迟疑,还是开口问道:“听上去没什么大毛病,可你为啥非得找我啊?先不说能不能成,退一万步,我就是真的成了什么最强,对你有啥好处?无功不受禄不是,你不说清楚我也不踏实啊。”
余安合扣双手,轻轻抵在自己的下巴上。“确实,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任谁都会犹豫的吧。其实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你都是个差劲的球员。进攻手段单一切无效,投篮僵硬,防守漏洞百出,经常做出莫名其妙的传球和毫无作用的挡拆。我甚至都没有办法把现在的你当做‘球员’,你充其量算是个篮球爱好者。可你知道你最差劲的地方在哪里吗?”
伏城觉得喉咙里积了一腔老血。他想全都喷在余安脸上。“你说。”伏城面色有点难看,他下决心如果余安敢说得太难听,他就朝对方脸上吐口水。
“我在球场上见过无数的人,他们有的技术烂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可我从来不会觉得难受。只有你,伏城,每次在场边看你打球,我都会觉得如坐针毡。我不在乎其他人是因为他们不值得我在乎,他们就是和乔丹一起训练也最多是个三流选手,但你不一样。你在浪费上天赐予你的东西,伏城,你只是感受不到,可我看到了,我看了整整两个月。你知道那种感觉吗,上帝明明赐给一个人坚盾长枪,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却像个蠢货一样拿它们来劈柴烧火。还有比这更差劲的事了吗?”
伏城愣住了。他似乎猜到了什么,可他不敢确定。
“没错,你的朋友比你强,文爵也比你强,球社里随便拉出来个龙套打得都比你好,所有人都觉得你是个垃圾,所有人都把你当笑话,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跟谁说话。他们只是群投进个三分都会沾沾自喜的庸人,他们是铜铸的佩剑,看上去光鲜精致可是也仅此而已了,他们脆弱得连草垛都切不开。我要的是一柄足够坚韧的重剑,哪怕它现在看上去像一根难看的烧火棍,可只要给我时间我就能把它打磨成能够斩断一切的东西。”
男孩挺直了背,他抬高了声音,镜片后的眼睛里再次有滚烫的情绪涌动。
“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伏城,你就是我需要的那柄剑。不是我想要帮你,而是我只能帮你,我想要的只有你才能帮我做到。”
余安抬手握拳,轻轻打在伏城的小腹。
“因为你可不是什么废物啊,伏城。你是个天才。”
一阵燥热的风迅速穿过,头顶的树叶沙沙作响,阳光仿佛万花筒般碎裂,重组,光影在这条不长的路上变幻着。几片枫叶随风起起伏伏,最终在男孩的脚边缓缓落定。
“我是……天才?”伏城怔怔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余安没有再接话。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面前这个呆立的男孩,像个沉默着欣赏自己作品的匠人。
许久之后,伏城似乎回过神来了。他低头,缓缓摊开手掌。他不知道自己用这双手拿起了多少次篮球,也不知道指尖的水泡破了几次又长了几次。可伏城知道他打了这么多年球,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个词称呼自己。
他高中学历史的时候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当年燕王一穷二白光杆司令,姚广孝还是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起兵靖难,九死一生也义无反顾。做个逍遥和尚不好吗?
现在他有些懂了。说到底姚广孝也不过是个穷和尚,混到快五十岁连个一官半职都没蹭上,连算命的都说他眼如病虎不是什么好东西。可那个不过弱冠的年轻王爷却把他奉为座上宾,秉烛夜谈相见恨晚。他觉得自己终于被人瞧得起了,他窝囊了五十年总算出头了。
他凭什么不卖命?他就该为燕王卖命。
余安说了那么多,到最后还是没有告诉伏城他究竟想要什么,可伏城已经不在乎了。他被人笑了这么久,终于有人觉得自己是个宝贝,他觉得很开心,他觉得很爽,于是其他事情在伏城眼里都变得不值一提。
他就是那个穷和尚,谁瞧得起他他就跟谁干,他不在乎输赢。他已经输了那么多次,真的不差这一回。
“我觉得你应该参加传销,没准儿能当个头头什么的。”伏城撇了撇嘴,明明是在调侃,可眼底却露出不加掩饰的快意。
余安毫不在意地笑了笑:“确实有人这么说过。So,we got the deal?”
“Deal!”伏城回答得斩钉截铁。
“很好。”余安拍掌,冲伏城点了点头,“那么从现在开始,我需要你无条件地配合我所有的指令和训练。首先要想办法打败文爵。我们只有两周的时间,我虽然很有把握,但也需要你全神贯注去做。”
“小事。”伏城答应得干脆利落。
“所以现在我需要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文爵面前,告诉他两周之后你会向他发起挑战。”余安继续说道。
伏城原本自信满满的脸庞瞬间僵硬了下来。
“怎么,做不到?”余安挑了挑眉毛,“你就这点决心?”
“怎么会,这点小事有什么难的,我现在就去。”伏城一挺胸,雄赳赳气昂昂地朝球场走了过去,只是鬓角无端地淌下一行虚汗。
文爵刚刚结束了一轮投篮。他摩挲着手里的篮球,倚靠在篮球架投下的阴影里,怔怔地抬头望着篮筐,思绪似乎透过那个小小的圆环飘出了很远,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他和这座陈旧的篮球架。
伏城硬着头皮走到他的身边,冲他开口:“喂,文爵。”
文爵回过神来。他扭头看着面前的男孩,露出疑惑的表情:“你是……”
伏城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我叫伏城。”他没好气地朝文爵说道。
文爵微微皱眉,似乎在脑海里搜索有关这个名字的内容。“哦,我想起来了。你是去年来面试球社的那个学弟。”文爵终于拾起了零星的记忆碎片,他略带抱歉地朝伏城笑了笑,“找我有事吗。”
伏城深深吸了口气,接着开口:“两周之后,和我来一场斗牛吧。我想赢你已经很久了。”
文爵一愣,接着随意地点了点头:“可以啊。”
这回轮到伏城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没想到文爵竟然答应的这么干脆,这跟伏城的剧本相差甚远。这一幕本该是这个故事的高潮:饱受羞辱却卧薪尝胆的少年,历经千难万险终于找到了当年的仇家,于是仇家目瞪口呆两股战战,少年傲然挺立剑指苍穹,单是想想就让人热血沸腾。他甚至想好了文爵所有可能的回答,并设计好了针锋相对的帅气回复,没事儿就在脑海里演练一番。
可是文爵就这么轻描淡写地答应了。就好比少年拔剑仰天长啸哈哈没想到吧我胡汉三又回来了,仇家却随手捡了根竹竿说老胡咱俩快点我还赶着回家做饭。
喂朋友,一个你记都记不住的人突然要找你单挑,你倒是好歹给点反应啊?伏城觉得好没有成就感。
“在哪打?”文爵没有察觉伏城微妙的心理,继续问道。
“哦……那什么,还没定。”伏城支支吾吾地开口。
“那就在宏天球馆吧,周日球社刚好在那边有训练,你直接过来找我就好。”文爵大方地替伏城做出了决定。
“哦。”伏城有些僵硬地点了点头。
文爵冲伏城笑了笑,接着向他伸出手来:“帮个忙。”伏城一怔,下意识地握住文爵的手掌。文爵借力从地上起身,轻轻抚了抚球裤上的浮尘,朝伏城点了点头:“谢了哥们儿。我还有两组投篮练习,要一起来吗,我可以帮你捡球。”
伏城条件反射似的摆了摆手:“不……不用了,我待会儿还有点事儿。”
文爵略带遗憾地耸耸肩,伏身捡起脚边的篮球。“那就下次吧。”他迈开步子走向三分线,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对了,没事的话可以多来这儿打打球,总觉得你有些面生,是不经常来吧。如果觉得一个人打球没有意思可以叫我,我一般都在这儿的。”
伏城看着文爵俊朗的面庞和他嘴角暖洋洋的笑容,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女孩儿们会疯狂地迷恋这家伙,甚至组了个规模庞大的后援会。
长得帅,打球好,身材棒,关键是连性格都好到一塌糊涂,简直就像一只年轻威武的雄狮。雄狮就该被其他动物畏惧,就该被仰慕他的雌狮环绕。
伏城不喜欢文爵,但绝对称不上讨厌。有谁会讨厌这么个家伙呢?他只是不服气,他觉得自己也是只狮子,可是所有人都认为他只是只不知天高地厚的蜜獾。
“nailed it(搞定了)?”余安看到伏城沉着脸走回来,笑着开口问道。
伏城点了点头,眯着眼看着余安:“我说你能不能别一会儿中文一会儿英文的,听着难受。”
余安摊了摊手:“刚回来,还有些不习惯,以后注意。结果怎么样,你跟文爵。”
伏城无所谓地抬了抬眉毛,故作轻松地说道:“两周后,宏天球馆,我直接去找他。”
“宏天球馆吗。”余安合扣双手,似乎在思考些什么。伏城没有询问,也懒得去问,反正余安都说了只要听他的指示就好,也省的自己伤脑筋。
思索良久,余安把双手从下巴拿开,似乎得到了想要的结果。“接下来就是训练。我会在明天把接下来两周你要训练的内容告诉你,你只需要按照我说的做。不过对训练的场地,我有一点小小的要求。”他朝伏城伸出手指。
“你说。”一丝不祥的预感从伏城的心头掠过。
“训练场地就定在这里。”余安侧过脸,朝不远处的篮球场扬了扬下巴。
“我就知道。”伏城抚了抚额头,“为什么非要来学校,公园不行吗。”
他是真的不愿意回到这个地方,准确的说伏城压根儿就没来过这个球场。虽然仔细想想,除了一年前脑袋一热给自己立下的“军令状”,他似乎没有别的理由拒绝回来打球。可伏城就是不愿意回来,一想到会在场上遇到文爵,他就觉着胸口堵得慌。那不是畏惧,而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情绪。
“公园的篮筐比标准的篮筐要矮,三分线和禁区线太模糊,容易对训练造成干扰。”余安倒是很耐心地解释道,“更重要的是,你需要把‘墙’给破坏掉。”
“墙?”
“篮球对抗考验的不单单是技巧和身体,情绪和应变同样重要,这就要考验球员的心态。一旦心态出现了问题,很容易让自己陷入极为不利的境地。”余安看着伏城的眼睛,“你现在处在一个微妙的阶段,伏城,你困在一堵墙里,一堵你自己为自己修筑的墙。高强度的对抗要求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一旦局势出现对你不利的变化,负面的情绪就会像山洪一样在墙后堆积,直到决堤的那一刻。如果真到那个时候,之前所有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我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我自己修筑的墙吗?”伏城喃喃地重复着,想到刚才从心头涌出的近乎本能的抗拒,似乎有些明白余安的意思了。
“如果你没有别的问题,就这样定了。今天下午你就先来这里熟悉一下场地。明天开始正式训练。”余安再次攥了攥两旁的把手,似乎在轮椅上久坐让他很不舒服,“没什么事情你就先走吧。明天早上七点钟,我在球场等你。别迟到。”
“你不走吗?顺路的话我可以帮你一把。”伏城伸出手示意自己可以帮忙。
“我还有一个要见的人。”余安摇了摇头,脸上挂着主人送客时礼貌而刻意的笑,委婉地表达出“请快滚”的意思。
“好好,我走就是了。明早七点是吧,明白。”伏城心领神会,伸手想要拍拍余安的肩膀,又觉得有些不太合适,于是握拳冲余安挥了挥,算是告别,接着转身离开。
余安看着伏城的背影,眼睛里似乎无端升起了一层雾气,眼神变得捉摸不定。
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似乎心情不错,他双手插在裤兜,走路时不由自主地晃动着肩膀,步子迈得轻快,头顶漏下的阳光打在他身上,连脚下的影子似乎都在跳跃。
“伏城,不要让我失望。”余安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仿佛目送主公踏上征程的门客,眼神滚烫而坚决。
三
“你确定要在这儿打?”张思远第三次向伏城确认。
“你怎么那么多废话。”伏城用力把球扔向张思远,被对方轻松揽入怀里。
“不是,你这突然就转了性,我有点不太适应呐。”张思远冲伏城挑了挑眉毛,“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回学校打球了呢。你这是受什么刺激了?”
“我嫌公园那帮老头儿打得菜。”伏城含含糊糊地应付了过去,接着有些不耐烦地伸手从张思远怀里夺回篮球,“一句话,打还是不打?”
“那还用问,这可是你的处女秀,能不打?”张思远用力系紧红色的头巾,咧了咧嘴,活像个油嘴滑舌的海盗,“我们走我们走!”
伏城悄悄吞了口口水,跟在张思远身后,一脸决然,好像他手里拿的不是篮球而是炸药包,他们不是去打球而是要躺在敌人的车轮下英勇就义。其实在伏城看来两者差别不大,反倒是跟敌人同归于尽要痛快一点。
这是他一年来第一次要在枫杨学院的球场打球。
本来伏城是不打算下午过来的。可毕竟刚刚跟余安那家伙夸下海口,既然答应了总归还是要做的。他把篮球夹在身子一侧,从篮球架之间的通道路过。篮球撞击地面发出沉闷的声响,此起彼伏的叫嚷混杂着金属球筐震动的嗡响,连呼吸的空气似乎都让人血脉喷张。没人在乎伏城,顶多在他身上匆匆扫一眼,看中也只是那颗看上去手感不错的篮球。
这让伏城稍微放松了些。事实上伏城自己给自己定下的规矩,压根儿就没几个人知道。鬼晓得余安是怎么搞到这个消息的。在其他人眼里,伏城不过是个来打球的普通学生,还是个看上去蛮菜的学生。
“嘿,天行哥,来这么早啊。”张思远带着伏城来到东北角的场地,稔熟地同球场上的人打招呼。
伏城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觉得手心一凉。
那是个足有一米九的壮汉,头发很短,露出青色的头皮,黝黑的后颈上缠绕着可怖的疤痕。他灰色的背心已经被打湿,胳膊如同树根般粗壮,汗津津的大臂上,黑色的六芒星刺青格外扎眼。不知为什么,伏城总觉得这家伙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壮汉听到张思远的话,转过身来,冲他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缺人吗,我这儿刚好两个,凑个数再来一波呗,半场人多才有意思。”张思远指了指伏城和自己。
壮汉微微扬起下巴用眼角瞥了一眼伏城,眼神阴鹜。“这人谁啊。”他皱了皱眉头,语气不善。
“我发小儿,咱们学院的。”张思远对壮汉的态度似乎不以为意。壮汉上下打量了伏城几眼,没有搭话,转身继续投篮去了,好像突然失去了对伏城的兴趣。
“马天行,球社老学长,跟爵队一届的。别看长得凶,人挺好的,仗义。”张思远拍了拍伏城的肩膀,示意他不用太紧张。
伏城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没有问题。他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觉得这家伙眼熟了。
去年燕城冷得早,才刚过十月没多久,晚上情人路旁的草地就能结一层灰白的霜,到了十一月更是冷得让人恨不得裹着被子出门。可就是这哥们儿,愣是天天背心儿裤衩穿到了快期末,直到初雪那天才敷衍似的套了件针织衫。
伏城还记得马天行走在散课后的人群里,简直是只像没有毛的猩猩。
伏城同意张思远前半句话,这家伙长得确实很凶。可他对后半句他持保留态度。相反,马天行可是枫杨出了名的球痞,抓胳膊垫脚背什么的就不提了,据说大一时候愣是一肘子把防守队员的下巴给打脱臼了。饶是伏城这种远离学校球场的人,对他的事都有所耳闻。
麻烦了啊。伏城心里默默说道。
球场上的人很快组好了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伏城刚好和马天行在同一组里。
“不会打就传球。”马天行走到伏城身后,沉声说道,似乎话里有话。
“那你可要接稳了。”伏城侧过脸,毫不退缩地盯着对方的眼睛。马天行一怔,接着难看地扯了扯嘴角,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
比赛很快开始。张思远顶弧控球,伏城在四十五度策应,马天行则站在罚球线卡位。
到底是球社的人,从一开始局面就被张思远和马天行两人牢牢地掌控。张思远娴熟的运球和突破让他在单打时几乎无解,而被迫协防的结果就是将禁区向蛮牛一样的马天行敞开。这个一米九的野兽嘶吼着顶开所有挡在面前的人,仿佛一台势不可当的铁甲车,碾过一个又一个防守队员。
深蹲卡位,持球背打,转身抡臂,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他就像骑着烈马的蛮族骑兵,大开大合地挥舞着沉重的弯刀,每一次刀落都宣告对手的落败。
负责策应的伏城似乎成了局外人,他只需要帮忙挡拆,剩下的工作就是看着队友把球送入篮筐。这让他有些不爽。他来这里是想进球的,不是做一个可有可无的蓝领。
终于,突破入内线的张思远找到机会,将球迅速分给了底角站定的伏城。
就是现在!伏城沉肩迈步,冲向篮筐,他启动得如此坚决,好像完全忽略了面前的防守队员。
“啧。”马天行咂了咂嘴,脸上露出玩味的表情。张思远从篮下绕开,转身看到起速的伏城,微微皱起眉头。
可伏城完全没有功夫注意队友的表情。他的眼里只有篮筐和手中的篮球,只差最后一步,离他的进攻范围只差最后一步,只要自己起跳,就没有什么能拦住他。
但那最后一步终究还是没有迈出来。
就在伏城起跳前的最后一秒,他怀中的篮球被斜里闪出的手掌生生挑飞。坠落的球撞在伏城发力抬起的膝盖,子弹似的弹了出去。
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橘色的弧线,飞向场中。所有人的目光追随着这颗飞射出去的球体,表情十分淡定。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吃惊的事情,伏城的护球做得简直糟糕透顶,只要稍有经验的防守队员,都可以轻松断下他的球。不过是个菜鸟的失误,他们见得多了。
但很快,所有人的表情由平淡逐渐转为惊恐,直至近乎失控,似乎看到了什么糟糕的事情。
有什么东西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半场中央,短发的女孩抱着厚厚的笔记本,好奇地张望着。她背着亚麻色的双肩包,鼻梁上架着玳瑁色的圆框眼镜,镜片后的眼镜眨啊眨,像只迷了路的兔子。
可这只迷路的兔子恰好走到她不该来的地方。
“小心!”伏城用尽力气向女孩喊道。
但已经太迟了,女孩可爱的小脑瓜恰好挡在篮球飞行的轨迹上。没人能追上飞在空中的篮球,下一刻,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一幕注定要发生。
女孩听到了叫喊,她懵懂地转过脸来,瞪大了眼睛看向伏城,似乎被吓了一跳。
完了。这是伏城心中最后的念头。
当十九岁的江晓筱看着在自己眼前不断放大的篮球,她有些后悔没有相信今天的星座运势。
“诸事不宜,谨言慎行。”
可她偏偏不信邪,她觉得自己最近已经够倒霉了,俗话说否极泰来,也许今天出门就能转运了呢。事实证明天命难违,该来的还是要来。
不过江晓筱在枫杨学院新闻系的这一年过得,着实有些糟糕。
如果天赋能够遗传,那江晓筱大概就是未来的范长江,中国的普利策——至少她的爹妈是这么觉得的。从江晓筱记事起,在报社工作的父母就没少对自己进行熏陶。别的小朋友还坐在沙坑里和泥巴的时候,早慧的江晓筱就已经抱着文摘报,一个字一个字地向老爹朗读冰心奶奶的散文了。
爹妈自然是没少向外人炫耀,时间久了连江晓筱自己也觉得她就应该搞新闻,她就是为新闻而生的,针砭时弊是她的使命。
直到她考上枫杨学院,她才发现原来这些都是自己的错觉。
当身边的同学已经能独立完成长篇的新闻稿时,江晓筱连一篇最简单的新闻摘要都写不好。每次她拿着写好的东西找到导师,那个上了年纪的老先生总会无奈地挠着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为难地说:“晓筱啊,你的文笔确实很不错,可为什么写的东西读起来那么像编的呢?”
江晓筱后来仔细思考了这个问题,觉得跟自己喜欢写小说有莫大的关系。
由于她的父母属于相当传统的媒体人,对于所谓的“青春文学”“幻想文学”总是嗤之以鼻,觉得简直就是小儿胡闹。偏偏江晓筱就喜欢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读还不够过瘾,她还在论坛上连载自己写的小说,已经有整整一年了。
这导致她在写新闻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揣摩当事人的心情,在脑海勾勒他们的动作神情,再将采访和调查中没有涉及的情节脑补完整,甚至有时候凭空多出来几个莫名其妙的角色。
于是本来只是“见义勇为的刘先生在公交车将歹徒制服”,在江晓筱笔下就变成了“电光火石间,只见那个梳着背头的中年男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劈手夺过恶徒手中锋利的长刀,顺势沉肩冲拳,一记力道十足的寸劲,将歹徒打翻在地。他英武的背影让旁边美丽的张小姐忍不住流出了感动的泪水。”
“梳背头就算了,什么冲拳寸劲我也忍了,你能告诉我这个张小姐是从哪冒出来的吗?”教她“采访与写作”的老师恨铁不成钢地拍着桌子向她质问。
“这么帅,肯定有人喜欢咯。”江晓筱低着头小声嘟囔。
江晓筱自己也知道自己新闻稿写得很烂,所以今天早上导师向她布置任务的时候,江晓筱有些不知所措。
“晓筱,写新闻和做其他事情一样,都讲究熟能生巧,要多练。所以这学期给你安排一个新的任务——你去跟踪报道咱们学院的一个社团的社长,记录他和社团的活动,要详实,要想办法抓住新闻的要素,要真实,还要注意时效性,不要像平常那样拖到最后了。期末时候上交所有的新闻稿,算你的实践得分。至于社团的话,学院里那么多,就由你自己挑吧。”
老先生虽说讲话时笑眯眯的,字里行间却颇有些迫不及待的意味。江晓筱觉得老师就是已经放弃自己了,所以想办法让自己自生自灭。
可是导师的话也不能不听。于是江晓筱琢磨了一中午,最后把目标定在了枫杨球社。
倒不是她有多喜欢篮球,事实上她对篮球的了解仅限于它是用手拍的,不是用脚踢的。如果不是论坛上的好友没事就跟她分享自己的篮球故事,江晓筱可能压根儿就想不到还有这么项运动。
不过更重要的是,她跟踪采访的对象是社团的社长,对于球社来说就是球队队长。
枫杨球社的队长,叫做文爵。
只需这一个理由就够了。
江晓筱并不认识文爵,只是偶尔路过情人路,远远地看过球场上那个背影挺拔的男孩,看他一次一次跃起,仿佛只矫健的野豹。她到现在都能记起那天文爵那件黑色的球服,和他撩起衣服下摆擦拭额头的样子。
有些人仿佛身上笼罩着光环,也许只是不经意间的一个动作,便不知莫名撩动了谁的心弦。文爵就是这样一个人。
江晓筱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春心萌动”,可她确实觉得球场上的文爵,似乎在闪闪发光,连投丢后懊丧的挥手看上去都那么帅气。如果能跟文爵共事,怎么想都是件颇让人幸福的事情,所以江晓筱没怎么犹豫,想到后立马拍板,就是他了。
确定目标后,本着求实细致的原则,江晓筱决定提起前往球场考察一番。虽然天气着实有些炎热,她又偏偏有些怕热。可作为一个记者,提前做好工作也是她的职责。她可不想见到文爵后闹什么笑话。
于是江晓筱背上自己的背包,抱着记录用的牛皮本,满心舒畅地来到了球场。想到将要和枫杨有名的男神共事,她有些小小的开心。小姑娘开心时总会忘记一些很关键的事情,所以江晓筱没有注意到脚下白色的边界线,绿色塑胶场地,和砖红色的中场圆环。她就这么好奇地一路向前,歪着脑袋看着身旁跑来跑去的男孩子,像只误入跑马场的小猫,觉得又新奇又好玩。
直到那声颇为惨烈的呼喊打断了江晓筱的旅程。
她转过头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那颗橘色的篮球在眼底不断地放大。
完了。这是江晓筱心中最后的念头。
太阳已经微微西斜,橘红色的光透过树梢叶片的间隙,打在素白的屋子里。窗户半开着,远远的能听到操场的欢呼和喧闹。时不时的微风吹过,透明的窗帘随着轻轻摆动,空气里依旧残留着夏末的燥热。
伏城盘着腿坐在黑色的座椅上,呆呆地用手支着下巴。在他面前,面色有些苍白的女孩躺在病床上,双眼紧闭,额头微微泛红。
“暂时没有什么问题,可能是天气太热有些中暑,再加上被篮球突然砸中,一时间头有些晕。休息一下就好。”校医从病房走出来的时候,是这么跟伏城说的。
“女孩子可真是娇贵啊。”伏城心里暗自咂舌。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用膝盖踢飞的球能刚好砸中一个女生的脑袋。当看到女孩像被放了气的皮球一样,软绵绵地倒在地上时,伏城的脑海几乎一片空白。他来不及多想,冲上前抱起女孩就往校医院跑,心里不停地祈祷“兄弟你可千万别挂了啊我才十九岁我不想蹲大牢”。
所幸女孩没有什么大事。虽然医生已经说了问题不大,可是伏城觉得自己必须在这里待着,直到她休息到醒来,再郑重地当面道歉。所以他让张思远和挑飞他篮球的大一学弟先离开,自己在这儿等着女孩睡醒。
无论何时,男孩总是要让着女生的,更不要说让女孩子受伤了,这是伏城一直信奉的准则。所以被季心雨捉弄了这么多年,他也没有实施报复,顶多一个人时候偷偷骂她几句“没人要的死宅”。
不过朋友,你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啊?
伏城有些郁闷地看着病床上的女孩。她的个头不高,被宽大的蚕丝被包裹起来,看上去小小的一只,只露出脖颈和脑袋,有点像缩在袋鼠妈妈肚子里的小袋鼠。她的脸庞很小巧,可是两颊却颇为圆润,鼻梁虽然纤细却意外的好看。
伏城看着她好像樱花颜色的果冻一样的嘴唇,忍住了伸手轻轻触碰的念头。
女孩闭着眼,浓密挺直的眉毛舒展开来,眼睑透出浅浅的紫色,长长的睫毛似乎在微微颤动。伏城看着她还有些泛红的额头,往前凑了凑,低头仔细地端详着女孩。
她的睫毛好长啊。伏城心中暗想。
毫无征兆的,女孩缓缓睁开了眼睛。她有些迷茫地看着脸前的伏城,似乎还没有从眩晕中恢复。等她终于反应过来,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嘴里发出一声惊呼。
“抱歉抱歉。”伏城赶紧坐正,朝她摆了摆手,“你没事吧?”
江晓筱用力撑起身子,倚靠着床头的枕头坐了起来。她皱着眉头抬手摸了摸额头,觉得隐隐作痛。“你是……”她看着面前这个满脸歉意的男孩,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什么,刚才我不小心用篮球砸中你了,真的很抱歉。”伏城合掌鞠躬,“看到你倒在地上我还以为把你砸出毛病来了呢,还好只是有些中暑了,休息一下就好。”
“等一下。”江晓筱捂着额头,觉得有些不妙,“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不小心用球砸中你了……”
“后一句。”
“被砸中之后你就倒在地上了。”
“你是说,我被篮球……砸晕在球场上了?”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我确认一下,倒在地上……是真的躺在地上那种吗。”江晓筱试图做最后的挣扎。
“不是躺在地上,是趴在地上。”伏城说完,想了想接着补充道:“就像只没有壳的乌龟。”
江晓筱绝望地捂住了脸,她想起来了刚才发生了什么。
那颗飞来的篮球精准地打中自己的额头。江晓筱只觉得眼前一阵金星乱冒,双腿发软。再之后的事情,她已经记不太清了,只依稀感觉自己似乎倚靠在一团滚烫的东西上,双脚离开了地面,耳边有急促的呼吸声和沉闷的心跳。
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九岁的姑娘江晓筱,在大二开学的第一天,被篮球砸中,像只没有壳的乌龟一样倒在了全是男生的篮球场。
太丢脸了,简直是自己这辈子最丢脸的时候。江晓筱现在就想找到自己的壳,然后狠狠地缩进去,再也不出来。
“你……还好吧。”伏城看到女孩脸色阴晴不定,以为她还有些难受,顿时紧张起来。
“就是你!”江晓筱被伏城这么一打岔,突然想起来罪魁祸首就在自己眼前,“你为什么要用篮球砸我!”
“嗯?”伏城被她问得一愣,“我没有故意用球砸你,只是不小心踢到了……”
“你还踢球!你不知道篮球不能用脚踢吗?”江晓筱忿忿地往前挺了挺身子。
“我知道不能踢球,我只是不小心……”伏城觉得有些无力,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女孩解释。
“不小心就可以随便拿球砸人啊!你打球的时候就不能看看周围有没有路过的人吗?很危险的啊你知不知道?”江晓筱大声地质问。
“不是这样的……”伏城觉得女孩是不是脑子被砸出问题了。
“你还敢狡辩!”江晓筱得理不饶人。
伏城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说什么好。砸中女孩确实是他不对,可是自己已经诚心道过歉,哪怕不接受事情也已经发生了,需要赔偿还是有别的要求伏城连半个不字都不会说。可现在女孩似乎只是单纯地在发脾气。
更重要的是,自己之所以会砸中女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自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场地中央,就算追究责任,也是对半分。
想到这儿,原本还觉得自己理亏的伏城顿时有了些底气:“拜托,有谁会在打球时候注意中场是不是站了个人啊。不是我没有注意,是正常人压根儿就不会从球场正中路过好吗?”
“你是说我不正常咯!”江晓筱生气地皱了皱眉头,她现在就像只炸毛的猫,“明明就是你不对,你还要反咬一口?你这个人为什么这么坏啊?”
“我……”伏城被她呛得说不出来话,只得求饶,“好好,都是我的不对,我再次向你郑重道歉,砸着你了真的很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我,不,接,受。”江晓筱睁大了眼睛,一字一字地说道。
“那你说怎么办。”伏城也失去了耐心,继季心雨之后,他再次体会到“女生”这种生物的恐怖。她们简直就没有“逻辑”和“道理”这种东西!
江晓筱转了转眼珠,一时间也想不出来太好的解决办法。实际情况是无论现在伏城做什么,江晓筱同学在篮球场倒地的事实都不会改变,这让她有些窝火。
“要不我请你吃饭?”伏城小心翼翼地建议道。
“不饿。”
“看电影怎么样?”
“没兴趣。”
“那陪你买衣服小首饰什么的呢?我可以当苦力啊。”
“想得美!”江晓筱觉得剧情在往奇怪的方向发展,为什么这么像男孩在求着自己……约会?
“啊,好麻烦啊!”伏城抓狂地扯了扯头发,他快要疯了,“早知道我就不该在这儿待着,不,我就不该把你抱过来,留你在球场自生自灭好了,你说我图个什么啊……”
“你你你说什么?”江晓筱闻言心中一惊,说话都有些结巴,“抱……抱过来?”
“不然你以为你怎么到这儿来的啊,自己飞过来不成。我可是一秒钟都不敢停,生怕把你砸出什么毛病。现在看来真是想多了。”伏城无奈地耸耸肩,伸出手比划了一下,“你说你看着那么小只,没想到还挺沉的。”
“你才沉!你们全家都沉!”江晓筱激动地拍打着床沿,觉得脸似乎着了火似的发烫。
完了,全完了。单身十九年的可怜姑娘江晓筱,先是倒在了全是男生的球场,然后又被这个不讲理的家伙抱了一路,可她连反抗都做不到。
江晓筱突然明白了自己被砸中后倚靠的那团温热的东西是什么了。那是男孩的胸膛。所以她听到了呼吸,听到了心跳,她觉得自己似乎飘了起来,是因为男孩像个强盗一样把她抱住。
“你脸怎么这么红啊?还是不舒服吗?”伏城看着女孩徒然泛起红晕的脸颊,吓了一跳,顾不上和她斗嘴,连忙关切地往前凑了凑。
“离我远点!”江晓筱一把将伏城的脑袋掰开,“你怎么这么流氓啊!”
伏城被女孩突如其来的这一下打得一愣,接着也有些恼了:“我好心抱你过来,怎么就流氓了?再说谁会对你耍流氓啊,又沉又平胸的,我还不如对着自己耍流氓呢。”
话一说出口,伏城马上就知道自己失言了。
“平……平胸?”江晓筱下意识地抬手捂住领口,随后像是被人揪中耳朵的兔子一样,又气又急,恨不得扑上去咬伏城一口,“平胸怎么了?平胸吃你家大米了啊?谁规定平胸就不能被耍流氓了?你自己不还是个平胸!”
江晓筱越说越气,越说越委屈。她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啊,明明就是他用球先砸中了自己,让自己在那么多人面前丢脸,接着又趁自己没有办法反抗占便宜,最后还要骂自己是个平胸。
“你这个人为什么这么坏啊。”江晓筱说完,所有的委屈和不甘全都哗啦啦地涌了上来,她觉得自己像是个被人虏来做压寨夫人的可怜姑娘,她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自己这么倒霉,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她只是想好好地完成自己的作业。
伏城刚想还嘴,可话到嘴边却被他生生给咽了回去。
他看到了女孩泛红的眼眶,和眼睛里打着转的泪花。看得出来女孩在强忍着不让眼泪掉出来,可她眨了眨眼,泪珠还是顺着眼角不争气地淌了下来。
伏城还是不知道女孩为什么要这么生气,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就落泪了。可这些都不重要了。
一个女孩就这么坐在你的面前,她眼泪汪汪地看着你,满脸委屈,像个弄丢了玩具的小姑娘,似乎全世界都在跟她作对。虽然她很不讲理,说话也不中听,可她看上去真的蛮可怜的。
你又忍心说些什么呢?
“对不起。”伏城垂下了脑袋,低声开口。
江晓筱抽了抽鼻子,用手背抹了抹眼睛,没有说话。于是屋子里安静了下来。橘色的光线打在女孩的脸上,两条泪痕清晰可见。窗外繁密的树叶沙沙地响着,几只叫不出来名字的鸟扑闪着翅膀从窗前飞过,楼下似乎传来车轮碾压路面的声音。气氛有些尴尬。
“如果你没什么事儿,我就不打搅你休息了。医生说没有大问题,注意补水,如果还是头晕的话一定要及时过来复查。”伏城侧过脸,避开了女孩的眼睛。说完,他起身,朝门口走去。就在伏城即将迈出大门的时候,他想到了什么,随即停住了脚步。“对了,我叫伏城,大二的。如果你之后感觉有什么不舒服,或者需要我做些什么,直接联系我就行。”他转身,从一旁的床头柜拿起黑色水笔和病历本,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不需要。”江晓筱赌气似的小声嘟囔,话里带着重重的鼻音。
“那最好。”伏城把病历本放在女孩的手边,迈开步子走到门口,轻轻带上了房门。
江晓筱低头,看了看一旁的病历本。一串歪歪扭扭的数字难看地写在雪白的纸上,显得分外扎眼。似乎是怕她注意不到,这个叫伏城的家伙重重地在数字上画了两个圈,圈后还跟了两个感叹号。江晓筱呆愣了一会儿,接着用力扯下那张白纸,气呼呼地揉成一团,扔向门口的垃圾桶。“还想让我联系你,做梦去吧。”她撇撇嘴,似乎终于出了一口气似的,表情轻松了些。
“呼。”
走出病房的伏城长长出了一口气,发生了这么些麻烦事,他也没了打球的兴致。现在的他只想早点回到自己的房间,好好睡上一觉,把刚才发生的一切全都抛在脑后。
说到底,还是怪余安那家伙非得让自己在学校打球。这倒好,球没打明白,还给人砸晕了。伏城已经想好了明天怎么找余安“兴师问罪”,要是女孩真的找到自己,他就推着余安让那家伙替自己解决好了。
想到这儿,伏城忍不住咧了咧嘴。
四
早七点,伏城准时来到枫杨的球场。
七点钟的枫杨已经苏醒了过来。阳光明亮却不刺眼,空气里残留着夜里的凉爽。遛弯儿的大妈大爷摇着蒲扇,晃晃悠悠走在草地旁的石砖路上,穿着运动服的年轻女孩从他们身旁跑过,长长的高马尾一甩一甩,腰肢纤细,步履轻盈。
真好啊,伏城心想。
“你倒是‘准时’。”余安晃了晃手腕上的机械表,指针刚好指向七点整。伏城到的时候,他已经端坐在场边,若有所思地看着空无一人的球场。
“男人就是要言出必行,说七点就七点。”伏城挠了挠头,理不直气也壮。
其实他是想早点来的,毕竟是和余安约定的第一天。可是昨天发生了那么多,让伏城着实有些疲惫,早上睁眼的时候已经离迟到不远了。
“怎么说。”他尝试岔开话题。
“训练计划我已经准备好了,不过做事之前,有一些事情我想跟你交流一下。”余安稍稍向前探了探身子,“我之前说过,我们的目标是让你成为球场上‘最强’的人,不过关于‘最强’的定义,每个人可能看法都不同。正式训练开始前,我很想听听你对这个词的定义。这很可能关系到今后的训练计划,我希望你认真考虑再告诉我。”
伏城闻言一愣。
余安的问题看上去简单,可偏偏越是简单的问题回答起来越是没那么容易。伏城抓了抓下巴,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回答:“最强……大概就是能打进别人打不进的球,防下别人防不了的进攻……吧。”
“所以在你看来,一个称得上最强的球员,必须要有超越其他人的个人能力。”余安总结道。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伏城击掌,表示认同。
“很有意思。”余安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却并未对伏城的话做出任何评价,只是同往常一样合扣双手,目光平静,似有所想。伏城没有打岔,他知道反正自己说话余安也不一定搭理自己,索性耐着性子等着。
“你看高校联赛吗。”余安再次开口问道。
“看啊,打球的没几个不看的吧。”伏城耸耸肩。
“从你的角度看,联赛里面有谁称得上‘最强’。”余安盯着伏城的眼睛,语气里听不出丝毫情绪。
“联赛吗……”
一个名字条件反射般突兀地闯入伏城的脑海,近乎蛮横却让人无法抗拒,仿佛那就是问题唯一的答案。事实上这可能不是伏城一个人的反应。如果联赛是一座金字塔,那么最后登顶的人只会是他。
“大概是燕予宁吧。”伏城缓缓开口。
伏城没有加入枫杨球社,但不代表他不关注联赛。事实上,去年枫杨的每场比赛,他都去球馆看了。去年可能是枫杨最被看好的一年,他们有冉冉升起的新秀文爵,有三套完整的轮换阵容,甚至赛程的安排都无限偏向枫杨。如果一切顺利,枫杨将第一次闯入淘汰赛。
如果一切顺利。
枫杨的最后一场比赛,是在宏天球馆主场作战。伏城清楚地记得,球馆从人声鼎沸到偶有喧嚷,直至最后的鸦雀无声。只有篮球穿透篮网发出清脆的唰唰声回荡在座无虚席的球馆,单调而冰冷。
那是只属于一个人的声音。
白色球衣的男孩风一般穿过球场,黑色的长发扬起,他的眼底没有丝毫情绪波动,只是起跳,出手,起跳,出手,如此循环往复,似乎所做的只是流水线上某个乏善可陈的工序。
可场上没有一个人能够拦住他,没有人能拦住风,胆敢尝试的人只会弄得自己满面尘土。
那似乎是伏城看过最无趣的一场比赛。之前的比赛里所向披靡的文爵一分未得,甚至最后一节连上场都放弃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那么沮丧的文爵,那个一向开朗得像是金毛犬的家伙仿佛全身被抽空了力气,连呼吸都需要付出十分的努力。可伏城没有丝毫的幸灾乐祸,他只是觉得震撼。
那根本就不能称之为比赛,简直就是一场惨无人道的屠戮。没人能从那样对局里幸存下来,哪怕强如文爵。
也就是在那天,伏城记住了那个名字:燕予宁。
不出所料,这个看上去颇为冷淡的男孩带领水光学院拿到了联赛的冠军。而他的名号也仿佛病毒般在高校间流传了开来,甚至有人称他为“征服王”——每到一个客场,燕予宁就会用他不可思议的实力征服整座球馆,恰如当年挥师东征的亚历山大大帝。
“是吗,看来你也这么觉得。”余安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只是伏城没有看到,那双古井般的眸子深处,剧烈的波动一闪而过,仿佛海底徒然裂开的火山口,炽热的熔岩在沉寂冰冷海水中翻滚沸腾。
“我说,咱差不多该开始了吧,问这些有什么用。”伏城有些耐不住性子了,说实话他对燕予宁不怎么感兴趣,他觉得自己和那个家伙是两个世界的人——至少目前是这样。伏城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的是余安为自己安排的训练计划——能够让他击败文爵的计划——究竟是什么。
“既然你这么着急,那就开始吧。”余安点了点头,“接下来的两周,我需要你完全按照我所说的去做,不管碰到任何情况,没有我的允许都不能终止。你的训练任务很简单,只有四项,滑步,深蹲,摸高,还有徒手抓乒乓球。前三项每天早上两小时,晚上一小时,就在这个场地。抓乒乓球的地点在器材室。”
伏城晃了晃脑袋,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等会儿,滑步和深蹲什么的就算了,徒手抓乒乓球是什么玩意?”他祈求似的看着余安的眼睛,希望这只是个玩笑。
“器材室的发球机,会随机向不同的方向弹射乒乓球,乒乓球队训练用的,你需要每天抓住两百个。”余安认真地解释道。
“大哥,你玩儿我吧?你就准备让我靠这个干翻文爵?抓乒乓球?”伏城绝望地扯了扯头发,“你不带着我练投篮运球,练这个干嘛?让我跟文爵比谁抓的准吗?”
伏城脑补了发球机像豌豆射手一样朝他和文爵“噗噗噗”吐着黄色白色的乒乓球,他俩则像那些爱吃脑子的僵尸一样在对面张牙舞爪……这画面也太美了吧。
“忘了我们的约定了吗?你只管照做就好,剩下的交给我。”余安不咸不淡地回应。
伏城被呛得哑口无言。确实,他答应了一切照做,按照约定想要赢球就必须无条件配合余安。可是现在怎么看这家伙都像是和文爵一伙儿等着看自己出丑的,他安排的这四项训练甚至连篮球都不用碰!
“后悔了?”余安将伏城的反应瞧在眼里,却不动声色,“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后悔不至于,就是有点懵。”伏城咬了咬牙,还是下定了决心,“行,不就是滑步深蹲摸高抓乒乓球吗,有什么大不了,就当锻炼身体了。现在就开始吗?”
“没错。”余安点点头,“不过昨天我听到了个有意思的故事,想先向你求证一下。”
伏城觉得心头一颤。他大概猜到了余安要说什么。
“听说你用球把一个女孩儿砸晕了?”余安勾勾嘴角,露出意味不明的笑来。
“对,砸晕了,怎么了,是你亲戚?”伏城黑着脸说道。
“怎么做到的?”余安饶有兴致地欣赏着伏城逐渐扭曲的脸庞,继续追问道。
“我麒麟臂不行吗,你有意见?”伏城也懒得跟这家伙解释,索性眼一瞪就这么理直气壮地回答。
“没什么。”余安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并没有别的意思。不过少顷,他像有什么不得不说的话一样,踌躇了会儿还是开了口:“训练的时候……你还是不要带球了,毕竟我腿脚不方便……”
“……”伏城现在就想把球扔到余安脑袋上。
江晓筱看着面前这栋颇有些老旧的建筑,深深吸了一口气。
今天是她和枫杨球社的队长文爵约定的日子。要到文爵的联系方式颇有些周折,毕竟这东西在枫杨可是抢手玩意儿。为此江晓筱向自己那个胸大腰细的舍友软磨硬泡了好久,请吃饭帮打水,就差以身相许了,最后才搞到那串电话号码。
不过出乎江晓筱意料的是,文爵很快回复了江晓筱的请求,并主动向她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这让江晓筱对文爵的好感度再次飙升。她本来以为要再多费一些口舌,可这个被人称作“枫杨男神”的男孩出人意料得好说话,对这件事似乎比自己还要上心。
江晓筱稳了稳心神,小心翼翼地走进球馆。她现在对篮球场有了本能的恐惧,昨天血一般的教训让她不得不提高了警惕,人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两次。
球馆里似乎正在进行着训练。身穿黑色球服的男孩们踩着淡棕色的木地板,或迅捷地跑动,或高高跃起投篮出手,篮球划过弧线,在橘色的筐上弹了几弹才坠落在地。各种各样的声响混在一起,零零散散却不甚嘈杂。光线透过高高的天窗打在场上,男孩们随意地抹去汗珠,空旷的球馆里充盈着荷尔蒙的味道。
江晓筱一眼就找到了文爵。那并不是什么难事,他实在是太耀眼了。
文爵依旧穿着枫杨球社专属的黑金相间的球服,健硕的右臂套着黑色的护臂,左腕佩戴着那枚象征着队长的黑色护腕,脚上那双白色的篮球鞋干净得像是初雪后学校的草地。他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动作,只是规规矩矩地随着球队其他队员一起训练,甚至姿势都称不上最标准的。可仿佛有看不见的光打在文爵的身上,一旦把视线投向他,便再也挪不开了。
就在江晓筱犹豫着要不要打断文爵的训练时,对方似乎察觉到了自己的目光。文爵转过头,看到了场边那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孩。他朝江晓筱挥了挥手,便径直走了过来。
“晓筱吗?”文爵走近了,笑着问道。
“哦……对,是我。”江晓筱紧张兮兮地站直了身子。
“初次见面,文爵,球社大三的队长。”文爵朝女孩微微点头,笑容仿佛四月携着花香的暖风般让人舒适。
江晓筱连忙跟着点了点头:“我知道的知道的。”
“所以接下来的一年你要跟着球社做跟踪报道,是这样吧。”文爵确认似的问道。
“嗯,更准确的说是跟着球社的队长做采访记录,不过球社的活动和新闻也会报道啦,毕竟我也是在校报工作嘛。”江晓筱解释道,“要是给你添麻烦了,真的很不好意思。”
“队长吗……”文爵脸上闪过一丝异样,但很快便消散,“不碍事,不如说大家都很期待着你来呢。毕竟能上新闻可是让人开心的事情。有什么要求只管告诉我就好。”
“真是太谢谢了!”江晓筱感激地向文爵鞠躬。
“那就这么定了。现在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文爵询问道。
“没有没有,我今天来主要是来看看大家平常训练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做个简单的记录。”江晓筱晃了晃手中棕色的笔记本,“你快去训练吧,剩下的我自己做就好啦。”
“那我就先过去了,有什么事随时联系我。不过还是第一次打球有人在旁边记录啊,感觉蛮紧张的。希望我投丢球的时候不要被你看到了。”文爵笑着朝江晓筱挥了挥手,转身朝球场走去。
他的步履稳健,背影挺拔,仿佛一只年轻又强壮的雄狮,走向属于他的狮群。
江晓筱用力抱了抱怀中的笔记本,觉得胸腔里似乎住了只不安分的兔子。
她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甚至觉得这种行为很愚蠢,所以当她看到文爵有那么多拥簇的时候,心里总有些别扭。可江晓筱现在完全不这么想。
因为这个男孩子真的是太棒了啊!
江晓筱觉得昨天发生的一切似乎都无关紧要了。被篮球砸晕算什么,被讨厌的人抱又怎么样,她就要跟枫杨最棒的男孩一起共事,那个仿佛海风一般清爽干净,像春天的树一样朝气蓬勃的男孩子。江晓筱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五十年代老旧的宣传画上,那些挽起袖子面色红润的农妇,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儿。
米白色的横格纸很快被一行行娟秀的字填满。江晓筱是个典型的情绪型选手,心情差的时候她能对着电脑屏幕发一下午呆,所以写新闻也好写连载也罢拖更欠稿简直是家常便饭。可一旦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她就会化身活体打字机,恨不得把脑袋里所有想到的东西都榨成汁一股脑倒出来。
“搞定。”江晓筱满意地合上手中的笔记本,脸上露出舒心的笑。第一天的工作似乎很顺利,这让她多少有些小小的得意。不想再打扰文爵,江晓筱一个人绕过球场,从球馆的大门悄悄走了出去。
球馆外多少有些闷热,九月的阳光依旧毒辣得不饶人。江晓筱抬手把笔记本挡在脸前,有些后悔没有带遮阳伞,看样子只能一路狂奔回宿舍了。
“江晓筱吗。”
就在她准备同大自然展开殊死搏斗的时候,有人从背后叫住了她。
“在!”江晓筱条件反射似的回答到,接着转过身去,四处张望着,找寻声音的主人。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球馆旁的那棵枫树旁。
那是个秀致的男孩,他一直在球馆门口那棵枫树的树阴里,所以江晓筱出门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男孩的皮肤很白,五官称得上精致,鼻梁上那副金丝框的眼镜更让他多了几分优雅。如果他坐在学院的图书馆的书桌前,恐怕会让对面的女孩意乱心慌。
可这么一个好看的男孩,此刻却坐在轮椅上。他的双腿看不出有什么伤病的迹象,但想来是遭受了让人惋惜的事情。
“叫我吗?”江晓筱的声音不由得柔软了下来。也许是从小接触新闻,她一向对别人的不幸怀有遗憾乃至同情。更何况轮椅上的人是个颇让人心动的男孩子,单是那双眼睛便仿佛盈满水的古井,明亮却又深邃,似乎想要传达些什么。
男孩点了点头:“是的,耽误你一些时间可以吗。我叫余安,是这学期来枫杨交换学习的交换生。有些事情想要同你交流一下,不知道现在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你说吧。”江晓筱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听说你最近在跟踪采访球社队长,将来还要撰写球社的新闻稿,是这样吗。”自称余安的男孩问道。
“嗯……差不多吧。”江晓筱有些迟疑地回答道。这件事情知道的人虽然有,但不算很多。这个跟自己毫不相关的男孩是从哪里听说的呢?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这里应该有一些你比较感兴趣的东西。”余安笑了笑,从衬衫胸口的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递给江晓筱,“这个人,你应该不陌生吧。”
江晓筱接过照片,接着眼角不受控制地抽了抽。岂止是不陌生,她这辈子应该都忘不了那张痞里痞气的脸。
“有些事情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这可能对你未来的工作十分重要。”余安合扣双手,眼底闪过着猎人发现猎物时的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