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轮椅上的男孩

枫杨学院,宏天球馆。

这栋坐落在学院角落的建筑颇有些年头了,前前后后已经不知道翻新了多少次。墨绿色的爬山虎沿着锈迹斑斑的下水管道,层层叠叠铺满整面外墙,勉强添了些生气。它是学院唯一的篮球馆,也是枫杨球社的训练场地。因为地处偏僻,往日的球馆总是显得有些冷清,除去球社训练外罕有人至,就连球社队员自己也喜欢开玩笑,说这里安静得像是“墓园”。

可今天的宏天球馆,却有些不一样。

球馆里,平常空荡荡的观众台,此刻早人头攒动,座无虚席,甚至连过道里都已经被占得满满当当。年轻的男孩女孩聚在一起,把炽热的目光投向球场,他们尖叫着,欢呼着,兴奋地挥舞手中的赭色毛巾——那是属于枫杨的颜色。巨大的旗帜悬挂在场地正中,漆黑的旗面上,象征着枫杨球社的赤色枫叶仿佛熊熊燃烧的火焰,明亮到刺眼。

伏城用球衣抹了抹手心的汗,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可效果好像并不理想,他觉得腿上像是被人注了水一样,酸软得厉害。

在伏城的对面,黑色球衣的男孩双手握球,精壮的小臂微微隆起。他的身子挺拔而匀称,坚实的胸背紧绷着,整个人仿佛一把蓄势待发的武士刀。伏城盯着那张俊朗的脸,企图找到些许紧张的痕迹。可男孩只是平静地看着自己,那双澄澈的眼睛里没有掀起一丝波澜。

真不愧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呐,伏城暗戳戳地想。

他们两个就这样站在球场中央,面对面地对峙着。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们身上,各种声音交织混杂成澎湃的声浪,铺天盖地地向两人涌来。

这是一场决斗,而他们是决斗的主角。当然,至少在纸面上,这是一场决斗。

事实上,所有人都更愿意称其为一场屠杀。一年前被球社拒绝的半吊子,连打野球都组不到队友的废柴伏城,对战学院最顶尖的得分后卫、学院少女心中的球场王子、枫杨球社大三队长文爵——如果这种一边倒的比赛都称得上“决斗”,那未免也太轻率了些。

可伏城不觉得自己会输。

因为那个人告诉自己,文爵会在这场决斗里彻底败在自己手中。

“可以开始了吗?”文爵摩挲着手中的篮球,向伏城询问。“我随时ok。”伏城冲他微微点了点头。两人交流了下眼神,默契地朝三分线走去。球场再次沸腾了起来,所有人都知道比赛即将开始,他们毫无保留地宣泄着自己的能量,为自己支持角斗士献上欢呼。

冷静,冷静,想想他说过的话。伏城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

“你先攻吧。”文爵走到罚球线,将球传到伏城的手中。伏城没有推脱,在三分线两步远的地方持球站定。他深呼吸,接着双脚分开,膝盖微屈,重心下沉,将球紧紧握在胸前。这是最标准的“三威胁”——传,运,投,三个篮球中最基本的进攻手段,都是由这个姿势起势。

但在文爵面前,所谓的“三威胁”,似乎没有任何“威胁”的意味。他将双臂张开,微微侧身站立,小腿紧绷,沉默却充满力量。伏城感觉自己仿佛面对着一堵无法突破的高墙,所有的进攻手段都被锁死。

既然绕不开,那就砸碎这面墙!

伏城微微翘起右脚尖,左腿猛地发力,带球冲向文爵的左手边。他的动作野蛮得像是只冲刺的猩猩,可速度却快得惊人。伏城和文爵打过球,他知道这个家伙的防守面积有多么恐怖,唯一的可能就是依靠速度和力量,强行撞开文爵的防守。

这个策略似乎有了效果。文爵的滑步很快,先伏城一步挡在伏城的进攻路线上。可起速的伏城像一柄攻城槌一般,丝毫不理会面前的文爵,就这么直愣愣地冲了过来。下一刻,城墙轰然倒塌,伏城顶开文爵的肩膀踉跄地闯过防守,而篮筐离他只有几步之遥。

“能行!”伏城咬了咬牙,迈开步子,屈膝,蹬地,高高跃起。他高举手中的篮球,想将它送入近在咫尺的篮筐中。

但他的眼前忽然暗了下来。

黑色的影子带着劲风冲向空中,拦在了伏城和篮筐中间,他伸展臂膀,如同鹰隼振翅。怎么可能?伏城瞪大了眼睛,眼睁睁看着文爵的侧脸从自己面前划过,仿佛被电流击中,连心跳都停滞了下来。

他犯了致命的失误。

伏城确实越过了文爵,可这条路本来就是文爵留给他的死胡同。在伏城以为自己将对方甩在脑后的时候,文爵就紧紧地贴在他的身后。他像只经验老道雄狐追逐着野兔,耐心地等待猎物失足的那一刻。而伏城升至最高点的那一刻,就是雄狐亮出尖牙的时候。

“完了。”伏城的心凉了半截,他拼命想收球躲过文爵的封盖,可身子已经开始下落。还在空中的篮球被文爵死死地钉在篮板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直直地坠落。失去平衡的伏城落地时一个趔趄,倒在了场边。

“好帽!”

观众台上爆发出一阵欢呼,女孩的尖叫和男孩的口哨瞬间将球馆淹没。伏城坐在地上,看着身旁还在跳动的篮球,有些发懵。“没事吧?”文爵走了过来,弯腰向伏城伸出手。伏城握住文爵的手,借力起身,却没有答话。

他知道文爵是好意。这家伙性格伏城多少还是了解的,他问你“没事吧”的时候是真的想知道你有没有受伤。可伏城还是有些恼火。他听到了观众台上传来的哄笑和不怀好意的口哨,他知道那是给自己的。那些人才不会在乎伏城是不是受伤,他们只想看到一场猎手对猎物的屠戮,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表演赛。而文爵刚刚给了他们想要的——一记漂亮的追身钉板大帽。

就像猎手挥动弯刀,斩断了猎物的犄角,围观的人们为猎手叫好,却没人在意猎物发红的眼睛。

伏城就是那只猎物。

如果是平时的伏城,肯定早就忍不住朝他们竖中指了。可他只是晃了晃脑袋,一言不发地把球扔给文爵,扯扯球裤的裤脚,压低重心,张开双臂,重新摆出防守的架势。

冷静下来伏城,冷静下来。伏城不停地告诉自己,他的耳边似乎响起了那个人说过的话。

“第一个球大概率是你的进攻权。不要畏惧,用你最习惯的方式,尝试突破文爵的防守。如果打进了最好,打不进没有关系,回来准备下一回合。最重要的是,无论如何都不要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要保持头脑清醒。”

伏城紧紧咬住嘴唇,疼痛让他从愤怒里迅速地脱离,他再次镇定下来。“可以了吗。”文爵询问道。伏城冲他点了点头,身子压得更低了。文爵转了转手腕,并没有摆出“三威胁”的姿势,而是直接放球跨步,在三分线外开始了运球。

伏城的嘴角跳了跳。他知道文爵的最强点是远投和禁区附近的急停跳投,直接运球相当于放弃了远投的机会。这样的话,对方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他想用跳投杀死自己。

“文爵的弹跳不错,他的急停跳投在单打时很有效率。而对付跳投最好的手段,就是贴防。你要做的,就是拿出百分之两百的精力,用尽所有的力气,向只疯狗一样死死地咬住他,无路如何都不要松开。”

伏城动了,他双臂大张用力迈动右腿,左脚则蜻蜓点水似的拖在地面,螃蟹似的滑步逼近运球的文爵。他要压缩文爵的进攻空间,他要让文爵没有办法舒服地出手。文爵很快察觉了伏城的意图,他开始加速,试图依靠速度摆脱伏城的防守。但伏城的滑步似乎异常的快,无论文爵尝试朝哪个方向加速,伏城总能橡根尾巴一样将将跟上自己。

文爵微微皱了皱眉头,他向前猛跨一步,看似想要突破,却顺势一个转身,将球揽了回来。伏城扭腰想要跟上文爵的变向,脚步却来不及收住,小腿拌在了一起,整个人好像皮球似的飞了出去,在地板上滚了几滚才停下来。

伏城被硬生生地晃翻了。

观众台爆发出一阵大笑,所有人都被他狼狈的模样逗乐了。男生们夸张地模仿着伏城倒地的姿势,身旁的女孩子捂着嘴,笑得花枝乱颤。他们没想到能看到防守队员被晃翻在地,这种情况通常只能在搞笑视频里见到,所以他们觉得很有趣,他们觉得自己今天来得真是太值了。所有人都在为文爵的精彩表现而拼命喝彩,他是今天的英雄,他应该接受观众的致敬。

文爵收了球,有些担心地走向还在地上躺着的伏城。他来到伏城身边,再次向伏城伸出手,关切地询问道:“还好吗?没有受伤吧。”

“啪”。

他的手掌被伏城狠狠地打开了。

文爵惊讶地看着倒地的伏城,伸出去的手还停在半空,有些僵硬。伏城努力撑起身子,他的胳膊因为碰撞而微微泛红,双腿还在微微颤抖。

“你明明可以继续进攻,为什么要停下来?”伏城抬头,死死地盯着文爵的面孔,声音有些颤抖,“你在小瞧我吗,文爵?”

文爵愣住了,他怔怔地看着伏城像只瘸了腿的野狗一样,颤巍巍地从地上爬起来,没有再伸出手去,也没有回答。伏城拍了拍衣服上的浮尘,用力掰了掰手指,指节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他的球衣有些起皱,头发乱糟糟的一团,肩膀也塌了下去。可伏城就这么昂着头,像只斗败了却不肯认输的狮子,眼神认真得可怕。

“比赛可还没结束,给我认真起来啊!”伏城凶狠地朝文爵大吼,“不拿出全部本事的话,你可是会输的很惨的啊混蛋!”

他的样子看上去有些糟糕,这让他说出的话似乎变得更加糟糕。球馆异样地安静了几秒钟,接着嘲讽和哄笑混着嘘声笼罩了整个场地。

“开什么玩笑?就凭你?”

“爵哥好好教训这小子!”

“不过是个被晃翻的废物,别太嚣张了!”

观众们毫不掩饰地冲着那个狼狈的身影喝倒彩,他们觉得伏城的脑子大概是坏掉了。从一开始就没人指望伏城能从文爵手上赢下比赛。他们更想看到是这个不自量力的家伙认清现实后,脸上羞恼愤恨的表情。他们是来看猎手戏耍猎物的,既然这场表演属于猎手,猎物就要乖乖配合才对。

可现在猎物明明已经倒在了地上,却还是梗着脖子朝猎手吐口水,死犟着不肯低头。这让他们觉得好笑。

但文爵没有笑。

“明白了。”他看着伏城的眼睛,郑重地点了点头,弯腰捡起脚旁的篮球,重新走向三分线顶弧。

他不认为这有什么好笑的,他觉得伏城说的很对,伏城摔倒不是自己的错,他不该停止进攻。从踏上球场的那一刻起,他们两个人的目标就只剩下一个——赢下来。在最后一个球弹入篮筐前,他都必须全力以赴,只要规则允许,他就要不择手段地赢下来。

这与实力无关,这就是篮球。

文爵在三分线外站定。他深深吸气,接着双手持球,沉下肩膀。这是文爵第一次摆出“三威胁”的姿势。伏城咬着嘴唇,踱步至罚球线,张开双臂,朝文爵勾了勾手掌。

文爵没有理会伏城的挑衅。他抬起右脚,做出试探步,同时腰部紧绷,双腿微微弯曲,随时准备起跳投篮。伏城离自己还有两步远,他有足够的投射空间。一旦伏城上来紧逼,自己就可以像刚才一样甩开对方的贴防。

但伏城似乎没有任何想要扑上来的意思。他就这么站在离文爵两步远的地方,低腰屈膝,像一尊造型怪异的雕塑。

他在想什么?难道他准备放自己投篮吗?文爵微微皱眉,揣测伏城的想法。

但时间不允许他再等下去了,他必须开始进攻。

文爵猛地直起身子,右臂高举,肘部微收,折叠出完美的九十度,做出标准的投篮姿势。他的动作干脆利落,速度极快,以伏城的脚步,根本来不及补防。事实也确实如此,伏城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依旧呆立在原地,连手臂都没有扬起。

下一刻,篮球就会从文爵手中旋转着飞向篮筐,这是文爵射程范围,他几乎不可能投丢。大局已定,所有人似乎都已经听到了篮球擦过篮网那声“唰”的脆响。

但这一幕并没有出现。

出乎意料的,文爵在即将出手的最后一刻重新收回了手臂,那道想象中的弧线被生生掐断。就在他收球的一瞬间,一直静止的伏城动了。他像是终于打开了蓄力已久的引擎,箭步冲到文爵的面前,用力挥动小臂,狠狠切向文爵胸口的篮球。文爵没有选择,他只能闪过身子,用背隔开伏城,放球加速,重新拉开与对方的距离。

攻势被化解,局面再次回到原点,文爵失去了远投的机会,而伏城依旧像狗皮膏药一样,紧紧粘着文爵。所有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文爵要放弃那么好的投篮机会。对方已经放开了防守区域,这明明是终结这一回合的最优解。

但伏城知道。

“文爵的远投很强,但他更习惯利用挡拆投空位球,一旦有干扰命中率会直线下降。在直面防守队员,尤其是一对一的情况下,文爵的第一次投篮一定是虚晃,利用防守队员前扑的空档变向突破。你的防守太差,重心一旦起伏就不可能跟上文爵。所以不要起跳,保持重心,在他收球的瞬间进逼,强迫他放球。要狠,要坚决。”

伏城咬着嘴唇,不停地滑步,交叉步,死死地咬住文爵不放。他确实成功地逼着文爵放球,可这只是第一步。如果他还像刚才一样,无法识破文爵的进攻路线,所谓的贴防不过是陪跑,没有任何意义。

文爵自然明白这一点。他再次跨步,压低身子,一个漂亮的胯下运球,甩开了伏城的贴防。伏城勉强收住步子,可文爵的下一次进攻已经蓄势待发。

究竟是哪边?他要从哪里发动进攻?汗水顺着伏城的鬓角滑落,他的大脑像台发热的机器,疯狂运转。文爵是极为优秀的二号位,他的投射能给对方造成巨大的困扰,是撕裂联防的利器。但很少有人知道文爵同样拥有运球突破的能力,虽然称不上顶尖,但足以胜任球社的一号位。他担任得分后卫的唯一原因是枫杨学院找不出第二个像样的投手。

文爵将身子压低到近乎九十度,他迅速地双手交替运球,每次左右的拉球幅度都极大,可球触地弹起的时间却短到让人吃惊。没有办法切球,没有办法逼近,伏城感觉自己的腿上似乎被系上了看不到的线,限制着他的移动。那是文爵给他的压迫感。

想,伏城,快点想啊!究竟是哪边!伏城死死咬住嘴唇,把注意力全部放在文爵身上。

“进攻的时候,上半身是自由的,肩膀配合腰部的旋转,能够做出各种欺骗动作。一旦你把眼睛放在他的上身,你的防守就已经垮了。盯住他的脚,那才是他的根,是进攻的真正发起点。无论文爵想做什么,腿脚都会暴露他的真实意图。”

原来如此!

仿佛一道炽热的光刺透迷雾,伏城的眼睛亮了。

盯住,盯住,盯住!要看穿他,在进攻开始前彻底看穿他!

一切在伏城的眼睛里似乎都慢了下来。他听不到任何声音,他的世界寂静了下来,他的眼睛里只有一样东西。看得到,我看得到。伏城在心里一遍遍地重复,他的眼睛因为兴奋而微微泛红,他的神经仿佛在灼烧。

球鞋在地板上摩擦的声音刺穿了沉默。文爵的左脚稍稍挪动了半寸。

看到了!

伏城猛地蹬地,像只扑食的鬣狗,冲向文爵的右手边。下一刻,文爵的肩膀狠狠地撞在伏城的胸口,他的进攻路线就这么被硬生生切断。球打在文爵的脚面,不受控制地弹了出去,撞在场边的护栏上,发出一声闷响。

伏城踉踉跄跄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篮下。起速后文爵的动量简直惊人,他觉得自己像是被发疯的大象踩了一脚,气儿都喘不上来,只能捂着胸口,吭哧半天也说不出来话。

球馆安静了下来,没有人吭声,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场上的两人,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防住了?就这么防住了?那个半吊子的废物,竟然挡下了文爵的进攻?

文爵看着自己的双手,又看了看不远处打气筒似的喘粗气的伏城,眼睛里满是震惊。

不可能,自己的进攻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被看破?

文爵承认自己的运球并不算出色,放在高校联赛甚至只能称得上一般。但他面对过无数的对手,他对位过所有的位置,除了那个人,从来没有谁能像今天这样,提前一步看穿自己的行动。

可就在刚才,面前这个被自己晃翻的半吊子,这个连防守姿势都做得漏洞百出的菜鸟,竟然判断出了自己的进攻方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坐在地上的伏城终于缓了过来。他抬头,冲文爵咧了咧嘴,伸出大拇指在脖颈前缓缓划了一道,开了口:“我不是说了吗,不拿出真本事的话,你会输的很惨的。”

说完,伏城艰难地起身,他呲牙咧嘴地揉了揉胸口,模样有些滑稽。这一次,没有人再笑了。细碎的声音从观众台传出,所有人都在小声地交头接耳,谈论些什么。

但伏城已经不在乎了,他知道能够左右这场比赛的,只有现在在场上的两个人。半吊子也好,球社队长也罢,这场比赛与他人无关。能刺穿猎物心脏的,只有猎人手中的刀;能咬断猎人脖子的,也只有猎物的獠牙。这是属于他们的战斗,也将由他们自己结束。

“愣什么呢,捡球去啊。”伏城看着还在发呆的文爵,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催促道。

“捡球?”文爵回过神来,不自觉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对啊,不然呢?你踢出去的总不能让我捡吧。”伏城皱皱鼻子,笑了。他扬起头,眼睛里充盈闪烁着炽热的光,仿佛有赤色的枫叶在熊熊燃烧:“我们的比赛可才刚开始啊,文爵。怎么,你不会就这点本事吧?”

文爵一怔,旋即点了点头,也笑了。

“没错,比赛才刚刚开始。”他舔了舔嘴唇,耳廓因为兴奋而微微泛红,“小心了伏城,我较起劲儿来可是连自己都怕的。”

伏城掰了掰手指,高昂着头,嘴角不驯地勾了勾:“求之不得。”

耀眼的阳光透过头顶的窗户,打在伏城身上,那件紫色的24号球衣似乎也在发光。球馆外,布满墙面的爬山虎随着微风摇晃,墨绿色的一片。空气里依旧残留着夏天的味道,远处似乎传来断断续续的蝉鸣,听不真切。

这是九月普通的一天,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这一天,伏城十九岁,他打球还是很菜,他依旧被所有人当做半吊子,他拼尽全力也仅仅是防下文爵的一次进攻。似乎没有什么不一样。

可他还是想赢下这场比赛。他要赢下来,他必须赢下来。

伏城知道自己很菜,一年前他是个半吊子,现在他还是个半吊子。没人觉得他能赢,球社的人都把他当傻X,那个叫江晓筱的臭丫头满世界地宣传就是想让所有人都看他出丑,连发小张思远也只是告诉他放轻松去打,输赢不重要。

可余安说,伏城,这场比赛你会赢下来的。

他说,既然所有人都觉得你不行,那我就让你成为这个球场最强的人。

他还说,伏城,你知道吗,你是个天才。

于是伏城真的就觉得自己能赢下来。

球馆再次喧嚷起来,震惊的情绪逐渐消退,观众们被刚才那个不可思议的防守彻底点燃了。他们拼命挥舞着手中的毛巾,用力地踩着看台,朝着场地中央的两人呐喊。伏城张开双臂,扬起头,看着头顶垂落的那面巨大的黑色旗帜。他知道那些加油声不是给自己的,夹杂在助威声里的谩骂才是。

伏城晃了晃脑袋,捡起滚落到脚边的篮球。他面对着篮筐,离他两步远的地方,文爵已经摆出了防守的姿势。伏城用力握了握手中的篮球,他觉得有什么滚烫的东西在胸腔里奔突汹涌,他想叫喊,他想让所有人都听着自己要说出的话。

我要让你们记住,今天打败文爵的人,叫做伏城。总有一天,你们会像为他呐喊一样,在这座球馆高呼我的名字。

为什么?

因为余安说过,我可是个天才啊!

伏城迈开步子,冲向文爵,他的球衣随着飘动,他的动作野蛮而拙劣,他的眼神像野兽一样充满力量,他是出膛的子弹,离弦的弓箭,他的世界只剩下篮筐,文爵和自己,他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赢下来,我要赢下来。

很久之后,伏城和文爵在水光学院的体育中心外闲聊时,偶然间回忆起了这个画面。“你知道吗,你当时的样子很像一条脱了绳的野狗,我真的害怕你会冲上来咬我一口。”文爵笑着说。

“你还真别说,我当时是想咬你来着。”伏城耸耸肩,“没办法啊,我是真的想赢。我知道我打不过你,可我还是想赢。”

“因为余安吗。”文爵问。

“是吗?”伏城扬起头,似乎陷入了思索,“应该吧。我不知道。”

他的心里有了答案,他只是不想说。

伏城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和那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孩道别的时候,自己一直注视着他远去的身影,等到那台轮椅消失在球场门口粗壮的杨树后,才收回目光。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看那么久,他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

直到某一天,伏城回忆起这个闷热的下午,回忆起余安的背影,才明白过来,那是一种“本能”。他隐隐约约感觉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而故事就是从这个时候产生了新的支线,结局有了新的可能。就像即将出手的篮球被看不到的力量拨动,本已确定的弧度,角度,速度全都被重新定义,伏城的未来在这一刻被投向了新的篮筐,而球手却不是伏城自己。

可这时的伏城还不知道这些。

他只知道这是八月末的一天,这天很热,热到他想把自己扔进公园门口的喷泉池子里。

他脸上盖着毛巾,懒洋洋地叉着腿,瘫倒在球场边的长椅上。那件紫色的“24”号球衣早就被他脱掉扔在一旁,像是刚从洗衣机里捞出来似的,湿漉漉地淌着水。他就这么赤着膀子,抬起手把一整瓶矿泉水浇到脸上,水沿着脖颈哗啦啦地流下来,和他身上的汗液融汇在了一起。阳光从头顶的树叶间投下,打在伏城的小腹和胸口,斑驳一片。

他刚刚结束了一场混乱的野球赛,参赛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十二三岁投个篮都费劲的初中生,油肠肥脑走两步就喘的秃顶大叔,头发花白但骂起人来中气十足的老大爷。比赛中途参赛选手们陷入“走步到底是犯规还是违例”的争执,“犯规党”和“违例党”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最终大家统一了意见,一致同意把走步的球员清除出局,彻底解决这个矛盾。最后自然是皆大欢喜。

倒霉的是,伏城就是那个走步的球员。

“你这样子好像只油腻的八爪鱼。”翘着二郎腿的张思远甩着自己湿透额红色头巾,表情真诚地说道。“别把汗甩我身上。”伏城有气无力地开口,他已经懒得吐槽为什么这家伙每次打球都要戴头巾。

“明明大家都是油腻的人呐,就不要互相伤害了。”张思远从包里掏出保温杯,扔到伏城的胸口,接着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罐冒着冷气的可乐,熟练地拉开拉环。

伏城没有答话,张思远也没有再开口,他捏着手里的可乐罐子,感觉有些无聊,便把目光投向球场上那个灰背心的大叔。大叔低着脑袋,笨拙地拍打着有些褪皮的篮球,肚子上的肥肉一颤一颤,像只学骑独轮车的狗熊。篮球撞击滚烫的塑胶地面,发出砰砰的响声,和鞋底摩擦地面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在闷热的午后显得有些聒噪。

伏城和张思远就这么沉默着,叶缝里投在地上的光斑打在两人身上,一阵风吹过,光斑微微闪烁颤动。

“我们离开学还有多久啊。”伏城突然开了口。

张思远一愣:“一周吧,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想起来了随口一问。”伏城掀开毛巾,仰头看着头顶层层叠叠的墨绿色树叶,嘴里喃喃自语,“过得可真快呐,就剩一周了啊……”

一周之后,十九岁的伏城将升入枫杨学院的二年级,从一个满脸写着稚嫩的“freshman”变成油盐不浸的“老油条”,实现光荣而伟大的阶级跨越。

这确实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这意味着你可以不用眼睁睁地看着同级的漂亮女孩子,被学长的花言巧语骗走,也不用每次上课都替在宿舍酣睡的学长答道,球场见到前辈也不用点头哈腰地把好不容易占到的场子让出来。因为你已经长大了了,翅膀硬了,可以去扮演那个油嘴滑舌好吃懒做的学长了。忍气吞声了一整年,终于能翻身农奴把歌唱,任谁半夜都会忍不住乐出声。

可伏城一点都不开心。他不在乎是不是有可爱的学妹,也不在乎上课有没有人替自己答道,更不在乎能不能抢下学弟们占好的场子——他甚至都没办法在学院打球。

没错,他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地踏上学院的球场,肆无忌惮地把球扔进篮筐。

这听起来有些奇怪,伏城是枫杨学院的学生,他没有翻围栏,拽篮网之类的黑历史,学校的球场没有拒绝他入场的理由。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奢侈地去宏天球馆打一场一小时两百块的室内球。但事实就是这样。在打败那个叫做文爵的家伙之前,他不可能踏入学校球场半步。

这是十八岁的伏城惨遭枫叶球社拒绝之后,给自己立下的军令状。

时间回到一年前。那时候的伏城还是个刚刚升入枫杨学院的毛头小子。毛头小子往往有个通病,就是自我感觉极度良好。说好听了叫“初生牛犊不怕虎”,说难听了就是“头铁”。于是得知枫杨学院有自己的篮球社时,伏城觉得自己的时代就要到来了。直到枫杨球社面试开始的前一分钟,伏城都是自信满满。他打了那么多年球,他觉得自己很生猛,他甚至觉得这个面试就是浪费时间,自己就是为篮球而生的,没有理由被球社拒绝。

然后他参加了面试,那场面试的面试官是枫杨球社的新晋队长,文爵。

伏城到现在都忘不了文爵看向自己时紧皱的眉头。那表情让他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参加面试的球员,而是一只上蹿下跳抢香蕉的猴子。面试结束的第二天,球社发来短信,内容简明扼要:伏城同学,很遗憾你暂时没有达到入社要求,但我们看到了你对篮球的热爱,希望你继续努力。

老实说这条短信倒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对一只抢香蕉的猴子,也只能用“热爱”这种敷衍的词安慰一下。可年轻气盛的伏城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侮辱,他觉得那个叫文爵的人根本不懂篮球,他觉得枫杨球社把自己淘汰简直是瞎了眼。于是伏城脑袋一热猛拍大腿对自己立下毒誓:在能够打败文爵一雪前耻之前,再也不踏入学校的球场一步。

之后一整年,伏城都在学校旁的这个公园里,和一帮大叔大爷较劲儿,希望“实践出真知”,用自己的野路子狠狠抽文爵的脸,让目中无人的枫杨球社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天才。那时候他晚上做梦都是文爵抱着自己的大腿涕泗横流,巴巴地求着自己回去。

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实践出没出真知伏城不清楚,荣誉称号自己倒是打出来不少,什么“铁头娃”“猪队友”之类的,数都数不过来。他用实际行动阐释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的真谛,成功用短短一年时间在这个球场完成了从“默默无闻”到“臭名昭著”的逆袭,那些和他组过队的老家伙听到他的名字手就打哆嗦。

这与伏城原来的设想相差甚远,他本来想把野球场当做自己的跳板,一年之后上演一出“基督山伯爵”之类的复仇好戏,在文爵追悔莫及的表情里潇洒地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

不过这块跳板似乎有点撑不住伏城的野心,还没起跳,他就已经快把跳板给踩断了。

日子久了,伏城的心也一点一点凉了下来。他不得不面对一个很残酷的现实:自己好像打得确实有点问题。他也不是没有反思过,可是球场那帮大叔大爷也给不出什么像样的建议,大都是类似“篮球是圆的所以要注意阴阳调和”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

更糟糕的是,情况似乎在逐渐恶化。伏城自己把自己赶出了学校的球场,可他现在连打野球都组不着队,那群大叔大爷听说队伍里有他恨不得拔腿就跑。好在张思远这小子够意思,虽说已经混到了球社的首发后卫,本着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原则,三天两头翘了球社的训练,溜出来陪伏城横扫野球场——张思远负责大杀四方,伏城负责平衡敌我实力,俩人一优一劣捆绑销售,伏城倒也不至于惨到野球都打不上。

不过这小子,到底是怎么练的,现在这么厉害?

伏城侧过脑袋,看向身边的发小,想跟他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却发现张思远正直勾勾地盯着对面,双眼放光。

“看什么呢。”伏城抬起腿踢了踢他。

“城仔,你看那。”张思远没有理会伏城的小动作,而是朝对面伸了伸下巴,“又来了”。

伏城微微眯起眼睛,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视线便挪不开了。

球场对面的树阴下,碎发的男孩安静地坐在轮椅里,枝桠间漏下的阳光打在他白皙的脸上,投出明灭的阴影。他双手合扣,轻轻抵住下巴,衬衫领口露出线条明晰的锁骨,精致的金丝框眼镜闪烁着细碎的光。

他的年纪应该和伏城差不多,五官称得上清秀,甚至可以说俊俏,大眼看去颇有几分阴柔的感觉。饶是终日和糙汉们贴身肉搏,审美严重退化的伏城,也不得不承认男孩生得很是好看。这么一个秀气的男生,本应该坐在街角那间凉爽的咖啡厅,手里捧着一本名字晦涩的散文集,随手翻页的样子都满是书卷气,轻而易举地就能偷走某个少女的芳心。

可他就这么坐在轮椅上,穿着不透气的衬衫待在闷热的球场边,面前没有春心萌动的漂亮姑娘,只有一群活蹦乱跳满身大汗的臭男人。

兄弟,开开心心做个偷心贼不好吗,你就是潘安再世这帮人也不会看你一眼啊。伏城心想。

这不是男孩第一次出现在这里。准确地说,从暑假开始,伏城每天都能在球场旁看到他的身影。一开始伏城也没有在意,球场又不是自己开的,人家坐轮椅打不了球总不能连看都不让看吧,万一人家就是身不能只心向往之呢?

可是时间久了,伏城也不由自主地关注起这个有些奇怪的家伙。男孩似乎是来看球,他的目光总是时不时地投向球场,追随着那些奔跑跃动的人们。但是更多的时候,他只是低着头,眼神放空,像是在思考些什么。

大概注意到了两人的目光,男孩微微偏过头来,看向这边。接着他松开了相扣的双手,朝他们勾了勾手指。

“他在叫谁呢?”伏城一愣,看着男孩的眼睛,伸出手指指了指张思远。男孩轻轻摇了摇头。伏城又指了指自己,男孩点点头,弯了弯嘴角,露出整齐好看的牙齿。

伏城觉得头皮一阵发麻。他承认男孩笑起来很好看,可这种皇帝选妃子的感觉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搭讪?

“去吧城仔,虽说你没女人缘,看起来男人缘还不错。”张思远朝伏城挤挤眼睛,一脸“我懂”的表情,“要到微信了记得告诉我。”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伏城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接着从长椅上起身,拍了拍屁股,就这么光着膀子搭着毛巾朝男孩走了过去。

“加油城仔!加油!你可以的!”身后张思远贱兮兮地挥舞着头巾,不回头伏城都能想象得到他那挤眉弄眼的模样,也懒得再理他。

走近了伏城才发现,这个坐在轮椅上行动不便的男孩,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文弱。他的肩膀很宽,衬衫下胸膛和手臂坚实的线条隐约可见,虽然是坐着,伏城依旧能想象到他起身后那橡木般挺拔身姿。男孩的面庞有些消瘦,圆框眼镜更让他多了几分文质彬彬的感觉。可镜片后那双黑色的眸子里满是遮掩不住的风发意气,如果只是和他对视,伏城绝不会相信这是属于一个“病人”的目光。

他甚至从男孩的眼神里,嗅到了“同类”的味道。

盯着对方看了好一会儿,直到瞥见男孩嘴角那抹意味不明的笑,伏城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样子,很像个伸长脑袋窥探女孩裙底的痴汉。

“那个,叫我有什么事情吗?”他有些尴尬地整了整脖子上的毛巾,后悔为什么不穿件衣服再过来。

“没什么要紧的事,只是想跟你聊聊。”男孩仰起脸,朝伏城笑了笑,抬手轻轻拍了拍身旁长椅的扶手,“坐下来说吧,我还不太习惯这样跟人说话。”

伏城“哦”地应了一声,倒也没客气,顺势坐在了男孩身边,一边摩挲膝盖,一边琢磨男孩所说的“这样跟人说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是叫做伏城吧。”男孩先开了口,声音清朗干脆。

“你知道我?”伏城挑了挑眉毛,有些吃惊。

“算是吧,毕竟经常听他们提起。”男孩侧过脸,朝球场那群打得热火朝天的大叔们扬了扬下巴,“不过倒不都是什么好话。”

伏城眼角抽了抽,心想兄弟你倒是耿直,我当然知道那帮人嘴里吐不出什么好东西,你非得说出来捅我一刀吗?“啊,没办法,打得菜,总不能说都不让人说咯。”他对男孩的话感到有些不快,可又挑不出什么毛病,索性自己把话挑明了。

“那倒也是。”男孩听了,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伏城胸口一闷,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朋友,我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咱顺坡下驴打个马虎眼不好吗?我都破罐子破摔了你就别上来再踩几脚了啊!

好在男孩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看样子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戳到了伏城的疮疤。不知者无罪,总不能跟一个残疾人计较吧,伏城这么安慰着自己。“你好像很喜欢打野球。”男孩攥了攥轮椅把手,转头看着伏城的眼睛,“没想过去打一打正规的比赛吗,高校联赛之类的。”

伏城觉得这家伙不去当排雷兵真的可惜了,怎么能有人句句话都能踩到自己的痛点?“想是想过,不过现在还是待在野球场更好一些吧。”他马马虎虎地回答。

“为什么?”男孩饶有兴致地侧了侧身子,问道。

“练技术咯。”伏城耸了耸肩,“老实说就是因为打不了比赛,才天天顶着太阳来这儿练球啊。”

“你觉得有效果吗?”男孩继续追问。

“不知道。”伏城一仰头,懒洋洋地仰靠在长椅上,“也许有一点吧,也许。”

男孩没有再问下去,伏城也不愿意开口。对话就这么停止了下来,两人陷入了沉默。一阵风吹过,树叶摇晃,光影交错,远远地从球场上传来欢呼,不知又是谁把球送入了篮筐。伏城叉着腿,感受着身上的水分一点一点蒸干,有些心不在焉。

“我觉得没有任何效果。”沉默突然被打破。

伏城偏过脑袋,眯起眼睛看着男孩,有些吃惊。

男孩没有理会伏城,不加停顿地继续说道:“我在这里看了两个月,你的进攻手段毫无变化,两个月前你只会冲到人堆里跳投,现在你还是只会这一招,可你的投篮简直差到可怕。你的视野极度狭窄,传球毫无章法,没有任何串联队友的作用。在身高优势的情况下,你糟糕的卡位让你丢掉了绝大多数篮板球。外线拿球时大多数动作毫无意义,无法晃开防守队员,只会让你的突破漏洞百出。你的技术在这两个月里毫无进步,再继续打下去结果也不会有变化。”

他的的语速越来越快,语气越来越强硬,脸上暖暖的笑容逐渐消失,眼睛却愈发明亮。

“如果只是为了开心,野球场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是想要变得更强,想证明自己不是个菜鸟,想要去打真正的篮球,我劝你还是就此罢手吧,没有用。你确实很努力,可你走上了一条岔路,流再多的汗也不可能有效果。付出一切却一无所获的感觉,可是很难受的。”男孩盯着伏城的眼睛,声音淡漠,表情却很认真。

伏城呆愣了几秒,对方突如其来的一连串话,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等他明白男孩的意思后,只觉得气血翻涌,胸腔里腾的窜起一股火。他挺起身子,缓缓地从长椅上起身,向前迈了一步,站定在男孩面前。

“所以呢,跟你有什么关系?”伏城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男孩,脸色沉了下来,“我就是再菜,也轮不到一个瘸子来教我打球。”

男孩扬起头,脸上露出颇为玩味的笑,眼神毫不退缩:“可是连一个瘸子都能看出来你打得很差,你不觉得很讽刺吗。”

“我说了,我打得怎么样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也不需要你来指手画脚。”伏城皱起眉头,声音因为愤怒而变得低沉凶狠,“我脾气没那么好的,别过分了。”

“这么生气,是因为被我说中,恼羞成怒了么。”男孩没有理会他的警告,继续说道。

伏城眼角跳了跳。他用力掰了掰手指,关节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你知道吗,我不喜欢跟人动手,尤其是像你这种残疾人。不过我现在很好奇,掀翻你的轮椅会是种什么感觉。”

“应该挺开心的吧,比起在球场上被当成累赘。”男孩扶了扶眼镜,对伏城的威胁似乎毫不在意,“如果能让你打得更好,我不介意在地上躺一会儿。”

伏城觉得脑袋里最后那根弦快要断了。他咬着嘴唇,紧攥的拳头微微颤抖,身子绷得像张拉满的弓。他不知道男孩到底出于什么目的,但他清楚这是挑衅,赤裸裸的挑衅。偏偏伏城又是个受不了任何挑衅的人。他是没少听大叔们的抱怨,也没少遇到过对自己的冷嘲热讽,至于吹口哨勾手指,更是家常便饭。

可这不代表伏城已经习惯了这些,相反每次遇到这些事儿时,他都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狗,呲牙咧嘴地冲他们竖中指。

伏城咬了咬牙,眉头皱的像块干抹布,脖子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一跳一跳的。他觉得男孩有毛病,他很想一拳打在那张好看的脸上,让对方知道就算是残疾人随便嘴炮别人也是要挨打的,他真的快忍不住了。

可最后伏城还是没能挥起拳头。他只是用力扯下脖子上的毛巾,狠狠地摔到长椅上,朝一旁吐了口口水,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怎么了,不打算动手吗。”男孩挑了挑眉毛,似乎有些讶异。

“你是抖m吗,这么想挨打。”伏城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眼睛盯着脚边的泛灰的地砖,“我倒是真想揍你一顿,可那又有什么用呢,我就是把你轮椅拆了,也不会多进几个球。”

他的头发被汗浸湿,本就有些凌乱,被这么一抓更是乱糟糟的一团,让伏城看上去像只斗败了的公鸡。

“你说的没错,我是打得很菜。你看了两个月就能发现,我花了整整一年才明白过来。我知道自己被人嫌弃,那帮老头儿看见我脸都能拉到裤裆去,我怎么会不知道。可我也超想做个英雄啊。我都记不清梦到过多少回自己投出了巨他妈帅的绝杀球,你不知道,是真的帅,帅到我做梦都能笑醒。”

伏城说着,握紧了拳头,眼底满是不甘。

“你们这帮人老是没事儿就凑过来,告诉我别做梦了,没用的,你就是个废物。但我就是不信邪,废物怎么了,废物就不能打球了啊,废物想投个绝杀就是做梦了啊。你们说我废物可我就是想干翻你们所有人,我就是想让那个文爵知道我不比他差,今年打不赢他我明年打,他毕业了去哪工作我就追到哪跟他打,我就是要赢他一次,我就是这么别扭。别以为你看了两个月球就懂了,你懂个屁。”

男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有些失落的伏城,不知在想些什么。

“想笑就笑吧,不差你这一个。”伏城重新把毛巾绕在脖子上,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反正我也不在乎。”

“很好。”

令伏城想不到的是,男孩竟然轻轻拍了拍手,赞许地点了点头。

“好你妹啊?我发现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不招人待见。”伏城皱了皱眉头。

“不要误会,我只是真的觉得你很有意思。”男孩朝他笑了笑,方才的脸上的戏谑和嘲讽全都消失不见,“我向你道歉。刚才的话是我说得有些过火了。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嗯?这是什么情况?

突如其来的转折让伏城有些摸不着头脑,准备好的垃圾话都到了嘴边,又生生给憋了回去。

“我只是想作为旁观者给出一些自己的建议,没想到给你造成了困扰,实在是不好意思,是我太过主观臆断了。”男孩微微低头,再次向伏城道歉,态度诚恳,表情真切。反倒是本来准备和对面互飙垃圾话的伏城不知如何应对,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差点蹦出一句“爱卿平身”。

朋友,你这变脸变得也太快了点吧,你倒是给我个骂脏话的机会啊?伏城捏着毛巾暗想,可心里却悄悄松了口气。

虽然他对男孩话还是有些耿耿于怀,可伏城这人脾气来得快,去的也快,他也不希望跟别人结梁子。虽然伏城觉得男孩的态度变得有些奇怪,前一秒还朝你吐口水下一秒就握着你的手跟你哥俩好,可毕竟人家都道歉了,一大老爷们儿一直揪着不放,传出去蛮掉价的。

“算了,你倒也没说什么瞎话,我就是菜嘛。刚才有点儿激动,说了些不好的话,对不住了。”他叹了口气,摆摆手,示意过去就过去了。

“说起来,你好像挺懂篮球的,经常看比赛吗。”伏城突然想起来男孩刚才对自己的评价,好像很像那么回事。

“比赛倒是不怎么看,之前倒是经常打球。”男孩轻描淡写地说到,“我也不是一出生就坐着这个东西的。”

伏城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下去。一个经常打球的人突然坐上了轮椅,怎么想都是件残忍的事情,再问下去就有点不近人情了。于是两人再次沉默了下来。

良久,男孩抬手看了看腕表,朝伏城开口:“时间到了,我该走了。耽误了你的时间,不好意思。下次再见吧,我想应该不会太久。”说完,他向伏城点了点头,便伸手推动轮椅的轮子,缓缓地朝球场的出口行进。

伏城看着男孩的背影,突然想起来什么:“哎哥们儿,还没问你名字呢。”

男孩转过头,侧脸的线条精致得像是一幅画。“余安。”他开口,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记不住也没关系,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余安,倒是蛮好记的。”伏城喃喃地重复着这个名字,并没有领会到男孩这句话的深意,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将对自己的未来有多大的影响。

伏城就这么认识了这个坐在轮椅上,叫做余安的男孩。他突然闯入伏城的生活,却没有溅起太大的涟漪,似乎这只是一段小小的插曲,对伏城的生活没有任何影响,也不值得伏城把它放在心上。

事实证明,伏城真是太天真了。

这岂止不是一段插曲,这简直就是一场宏大的交响乐,而他仅仅是听到了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