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数字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1.1.1 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

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它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根据2021年10月IMF(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2020年世界经济同比深度下滑3.1%[1]。但数字经济持续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疫情冲击下世界主要国家推动经济稳定发展的关键动力。

2021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该白皮书对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新态势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全球主要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对数字经济典型领域的全球发展格局进行探索。2020年,在测算的47个国家中,有35个国家的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国内生产总值)呈现负增长,47个国家的GDP平均同比名义增速为-2.8%。在此背景下,47个国家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2.6万亿美元,占GDP比重高达43.7%,同比名义增长3.0%,显著高于GDP增速[2]

2020年,在全球主要国家中,约半数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如表1-1所示,美国数字经济以约13.6万亿美元的规模蝉联全球第一;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接近5.4万亿美元,保持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的地位;德国、日本、英国和法国依次位居第三位至第六位[2]

表1-1 2020年全球主要国家数字经济规模

注:2022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将中国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修订为5.65万亿美元,合人民币39.2万亿元[3]

各国数字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显著提升,数字化已成为一国经济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标识。德国、英国、美国的数字经济在GDP中占主导地位,比重超过60%,韩国、日本、爱尔兰、法国、新加坡的数字经济占比超过40%,中国、芬兰、墨西哥的数字经济占比也都超过30%。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数字经济为带动全球经济复苏贡献了巨大力量。

1.1.2 数字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加速器”

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编辑注:因小数点进位问题,数字略有出入,下同),较“十三五”初期(2016年)增长了1倍多[3],如图1-1所示。数字经济规模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稳固、支撑作用更明显,下面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方面进行说明。

第一,我国数字产业化基础实力持续巩固。2021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达到8.4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9%,占GDP比重为7.3%,与2020年基本持平。其中,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信息通信技术)服务部分在数字产业中的主导地位更加稳固,软件产业和互联网行业在其中的占比持续小幅提升。

第二,我国产业数字化的发展已进入加速轨道。2021年,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7.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7.2%,占GDP比重为32.5%。各行各业已充分认识到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工业互联网成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方法论,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活跃,农业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

图1-1 我国2016—2021年数字经济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