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贝斯能出声就行

表演开始,一个蘑菇头发型、戴着墨镜的男生抱着一把木吉他站到前列,伴随着口中“one,two,three,four”作为开始的标志,主唱的右手在木吉他首先刷起了和弦。

这是一首Oasis的歌,作为前奏的和弦是很经典的具有Noel色彩的和弦,虽然林雨不知道这首歌的具体名称,但他知道这首歌来自Oasis的第二张专辑,因为不久前他才在父亲的老屋里见过这张专辑,想到这里林雨忽觉一惊,他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蘑菇头的发型明显是为了致敬披头士,但主唱的声线既不像列侬那样清亮,也不像保罗那样深沉磁性,蘑菇头主唱的声音高亢又浑厚,虽然有些稚嫩,驾驭这首歌还是轻而易举的。在林雨的喜好里,相较于摇滚乐队的主唱唱功,情绪和情感在现场表演里起更大的作用。

电吉他和鼓的部分进入主歌,鼓的力道有些弱,节奏也有些不稳,一如架子鼓座上的鼓手一样瘦小;负责和弦垫音的节奏吉他手也是平平无奇,不好也不坏。

一段副歌之后,一个穿着露脐装和脱水牛仔裤、留着中短发的女生站上前来,抱着电吉他就是一段solo,solo虽然只是简单的爬格子套路,但电吉他出色的音色和女吉他手的英姿赢得场下一阵欢呼,只是不知道这欢呼声是因为吉他手的solo还是女生飒爽的英姿。

歌曲结束,场下还是送来阵阵的欢呼声和掌声,主唱对着观众深深鞠了一躬,说道:“谢谢,谢谢大家,我们是超音速乐队,我们的表演风格是朋克和英式摇滚,如果有意向加入我们的同学欢迎来旁边来棚子里报名,不限经验,谢谢。”

同样有学生乐队经历的林雨对这样的乐队再熟悉不过:一群志同道合的大学生,为了音乐梦想聚在一起,组成一支活力的乐队,不过一般这种乐队的生涯都会随着成员毕业后各奔东西而结束。

超音速乐队下了台,下一支上场的乐队让林雨眼前一亮:他们乐手齐备,手上的吉他一手的Fender或者Gibson,这些进口乐器在当年价格不菲,乐手的服装和打扮更是吸人眼球,主唱一条大辫子,吉他手莫西干,鼓手爆炸头,几人身着黑色皮衣,坦胸漏肚,比起上一支乐队的学生装扮那可就太时髦了,即使是放到林雨生活的二十一世纪也毫不落伍。

这支乐队表演的是一首来自唐朝乐队的金属歌曲,瞬间就点燃了全场,在周围参加其他社团活动的学生也都围过来看。

这支乐队技术成熟,乐手的表演都具有个人魅力,周围的学生都随着节奏挥舞着双手,大幅度地扭动着身体,跟先前超音速乐队的表演比起来,这支金属乐队更受大学生的喜欢。林雨注意到先前表演的那只学生范十足的乐队成员也都仔细看着这支金属风格乐队的表演。

表演很快就结束,后面的表演就是一些为吉他社招新的吉他独奏和其他音乐社团的表演,看来迎江大学目前就这两支乐队。

围在这边的人群逐渐散去,排在金属乐队招新棚子外的人排了很长的队列,而那支学生范的超音速乐队的棚子外却没有人的身影,几个乐队成员试图拉拢路过的学生,不过大家好像都绕过他们的棚子去向金属乐队的棚子。

也不奇怪,无论是演奏技术和观感,金属乐队都更胜一筹,比起那支学生范的乐队,金属乐队更加摇滚,更加的时尚。

林雨也朝着金属乐队的棚子走去,在经过超音速乐队的棚子时,那个戴墨镜的蘑菇头主唱突然窜出来一把抓住林雨的手,给林雨手里塞了一张传单。

“同学,麻烦看一下我们的乐队吧,不限经验,还加志愿分数哦。”

林雨有些许尴尬,想要挣脱开主唱的手,两人看向对方的眼睛,手上互相使劲,蘑菇头主唱一较劲,左手一把扯下墨镜,准备和林雨“一决生死”。蘑菇头主唱摘下墨镜,林雨正好看着眼前这个人的脸,忽然楞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这张脸他不久前才在父亲的老屋里见过,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一张脸,只是这张脸更加年轻和稚嫩,这个人就是林雨看到的照片里父亲林风年轻时候的模样,只不过现在的林风顶着一个滑稽的蘑菇头发型。

林风还在用劲,但林雨忽然全身无力,手上一卸力,身子直接被拉过去,两人双双摔倒在地。

旁边的乐队成员连忙扶起二人,林风拍了拍身上的灰,不悦地抱怨道:“不加就不加嘛,至于这么粗鲁吗。”

林雨站起身来,一时半会还没缓过神来,林风用手在林雨面前挥了挥。

“怎么了同学,不会摔傻了吧?”

林风招呼着其他乐队成员,没有招到新成员的他们准备收拾棚子就离开,这时发愣已久的林雨开口了。

“等等,我、我可以试试吗?”

没想到自己居然阴差阳错穿越到了三十年前父亲正年轻的年代,想起自己在父亲的老屋里见到的那些摇滚专辑收藏品,加上自己亲眼所见的作为主唱的年轻父亲,一切都对应上了。

听到这句话,还在垂头丧气的几个成员瞬间恢复了活力,把林雨安排在椅子上,收拾好台子后几个人整整齐齐地坐在了林雨的对面,看起来就像是林雨一个人面试他们几个人。

林雨这才得以近距离观察到几个人的面貌,一共四个人,除开年轻的林风还有两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几个大学生成熟的面容上还带有一些稚气。

在一番简单的交流之后,林雨大概了解了这支乐队的基本情况,乐队目前的配置是林风主唱、节奏吉他手小刚、主音吉他手辛雯、一个瘦弱的鼓手阿伟以及一个正在上课不在现场的经纪人,乐队成立一年,成员都是大四的学生。

在被问及自己的身份时,林雨撒了谎,他谎称自己叫江雨,是隔壁市音乐学院的学生,擅长钢琴,来迎江市实习,大家对此都深信不疑。

林风有些犯了难,现阶段乐队排的歌暂时也用不上钢琴,现在乐队急缺贝斯手。

这让林雨有些犹豫,贝斯他不是很熟悉,不过他会弹一点吉他,而且乐理强,贝斯的话上手不难,最重要的是他此刻也对父亲所在的这支乐队充满好奇。

“没事,只要能出声就行。”林风开了句玩笑,这让乐队众人爆发出快活的笑声,林雨点点头,接受了超音速乐队的邀请,回以尴尬的微笑融在队伍之中。

林风将一只手搭在林雨身上,郑重地对他说道:“欢迎你加入我们。”

面前的这个人,这个对于林雨来说再熟悉不过,但稚嫩年轻的脸庞也让林雨感到陌生。林雨坚定了他穿越到父亲年轻时代的想法,得到父亲离世的消息后,林雨思绪良多,他一直怀疑当初和父亲决裂的决定有没有做错,固执的两个男人错过了最后的和解机会。

现在的他有机会接触一下父亲年轻时代的生活,一是为了母亲,二是为了自己的心结,但他也有一丝担忧,他怕会一直困在这个时代回不去。

一下午的时间,除了来搭讪女吉他手的社会小混混,超音速乐队的棚子前都再没有人来报名。林雨和乐队成员融入得很快,现代时空里林雨经常觉得自己衰老无比,但和一群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混在一起,自己心态也年轻了很多。时间很快来到傍晚,社团招新活动结束,学生们都散去,广场上剩下社团的人各自收拾自己的棚子。

超音速乐队也开始收拾东西,虽然只招到一个人,但对他们来说已经很满足了,林风向林雨问起他的住处,林雨尴尬地笑了笑,如实回答了自己刚来迎江,还没解决住所的问题。

“不然你到我们练团室住吧。”节奏吉他手小刚灵光一闪这个想法。

“对哈,那里地方也宽敞,还能帮我们看一下器材。”主音吉他手辛雯也附和到。

练团室?林雨有些诧异,大学生乐队没有资金收入,租一个练团室对于他们来说可是不菲的价格。

林风回答了林雨的疑问,附近的光明村里有一家废弃的工厂,林风他们以低廉的价格租到一间小仓库,也不是什么专业的练团室,稍微改装了一下就用来做练团室了。

林雨有些犹豫,不过他现在身上身无分文,能有个暂时的落脚地还是很不错了,最后还是很不好意思地接受了大家的建议。

“不麻烦,不麻烦,还得辛苦你照看一下我们的乐器。”

一群人有说有笑地准备出发,隔壁棚子的金属乐队几人突然凑了过来,一副挑衅的模样。金属乐队的辫子头主唱拦在林风身前,轻蔑地打量了林雨几眼,一脸挑衅地对林风说道。

“林大主唱,恭喜你终于找到乐手。”辫子主唱对着林雨不屑地打量了一番,“学弟,你这细皮嫩肉的按得了F和弦吗?哈哈哈哈哈。”金属乐队的几个乐手也跟着大笑起来。

林风走上前顶住辫子头主唱,“唐虎,你少瞧不起人,我们的新乐手可是音乐学院的,钢琴十级!”

“对吧,小雨。”林风给林雨使了个眼色,林雨很自信地点了点头,这种场合可不能让人给欺负了。

辫子头主唱唐虎依旧一副不屑的神情,“哦哟哟,还钢琴十级,我看你是骗别人可以加志愿分数随便拉来的吧。”

唐虎朝着林雨靠近,一米九的身高像是要把林雨给吃了,“这位同学,先不说钢琴,你能把那台电子琴给弹明白了我都服你。”唐虎一边说着话,下巴朝着表演区域里的一架电子琴方向支去。

林雨没有犹豫就要朝着电子琴走去,林风拉住林雨,在他耳边小声问道:“有信心吗?”

林雨点点头,回答道:“相信我没问题,你来帮我打个简单的节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