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课题研究的具体方法

本课题采用了以下方法进行研究:第一,概念分析法。从厘清法律责任、诉讼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等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入手,通过对法律规范的分析和上述概念的梳理,以求发现民事诉讼法律责任的独特性。以此为基础,合理界定民事诉讼法律责任的性质,以使后续研究具有针对性和规范性。第二,规范研究法,从理论出发探讨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的应然问题,从本土化、科学化的学术规范和实践要求出发,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认识论、本体论、价值论、运行论、制度论等。第三,比较研究法。本课题对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美国、英国的相关立法和学说进行梳理和分析,探究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的立法状况、责任形态及责任追究程序,并进行比较、评析,总结有益经验,以便构建既符合诉讼规律,又契合我国国情的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程序。第四,实证研究法。选择一定数量的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调研对象,围绕民事诉讼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设置问卷,对当事人、法官、律师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进行访谈,以掌握实践中民事诉讼程序被违反的情况以及程序违法者承担何种责任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以大量裁判文书为分析对象,对各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进行实证分析,客观描述其运行现状,分析其存在的具体问题,以使相关建议具有现实可行性和针对性,并与实践需求相洽。


(1) 通说认为,诉讼行为是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为的足以发生诉讼法上效果的行为。法院的诉讼行为包括裁判行为、调查证据等程序内部发展行为、指定日期等程序外部发展行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有声明、陈述和诉讼上的法律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诉讼系属前所为私法上行为,虽然可能发生诉讼法上的效果,但如果这些行为不是以发生诉讼上效果为主要目的,例如管辖合意、仲裁合意、诉讼委托、选定当事人等,当然无须列入诉讼行为内。与此相对,在诉讼系属后,当事人依民事诉讼法规定所为的行为,既然法院将当事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作为审判的资料,那么,无论该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实体法上的效果,应当定性为诉讼行为。参见姜世明:《民事诉讼法基础论》,台湾元照出版社2006年版,第104~109页。

(2) 黄国昌:《民事诉讼法的制高点——进入一个博大精深的美丽殿堂》,载《月旦法学教室》2011年第100期,第130~131页。

(3) 《民诉法解释》第176条新增了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以及以移动通信方式进行现场转播审判活动。如若行为人实施了前述禁止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可以适用强制措施。2019年修正的《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63条规定了真实、完整陈述义务及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自处罚措施。

(4) 例如,为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办案质量终审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司法机关内部产生了不小的震动。

(5) 2019年修正的《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30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

(6) 北京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讲义》,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153页。

(7) 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可参见赵义娟:《民事案件中的程序违法现象及其措施》,载《贵州审判》1998年第1期;王国征:《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问题及原因探析》,载《东方论坛》1998年第1期;张汝申,王乃伦:《民事审判中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载《人民检察》1999年第11期;吴英姿:《民事诉讼程序的非正常运作——兼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实践理性》,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

(8) 陈桂明,刘萍:《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载《法学》2007年第10期。

(9) 《中国法庭上何以谎言和伪证泛滥?》,资料来源:http://www.148hb.com/newsview/541.html,访问日期:2019年8月30日。

(10) 亦言:《拘留“故意拖延诉讼”者没依据》,载《检察日报》2004年9月8日,第8版。

(11) 陈瑞华:《程序性制裁理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12) 如田平安,罗健豪:《民事诉讼法律责任论》,载《现代法学》2002年第2期;刘后务:《<民事诉讼法>增设“法律责任”一章的必要性探析》,载《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廖永安,熊英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之构建》,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吴英旗,崔柏,张燕:《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初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