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表现的造字法则

目前所知,有大量出土的中国最早的文字是公元前14至前11世纪的晚商甲骨文。甲骨文是契刻在龟甲或牛肩胛骨上的商王室的占卜记录。早在隋唐时代就可能已有甲骨出土过,但未为人们所注意。村农往往以之售给药店,研磨成粉末以作刀创药。1899年,一说金石学家王懿荣因生病购药,在草药中发现杂有契刻文字的碎骨,进一步检验,才知是有价值的古物;一说是古董商向王懿荣兜售,才开始高价收集,以致引起村农竞相私掘以谋高利(张秉权1967:831—832)。后来政府做有计划的发掘,甲骨学终于成为一种专门的研究学问。

文字的创造法则,中国传统的分类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外国的则为原始的、引申的、图式的、义符的、代音的、音符的六类(Gelb,文字:100—101)。为解说方便,暂将商代的文字简要归纳为以下的三类:象形、象意和形声(唐兰,文字学:57—108)。

一、象形:它是最容易了解的一类。它或详细或简略地描画一件东西形象的轮廓,使人一看就明白其意义,不用加以解说。譬如“人”字是侧立的人形(),而画一匹有鬃有尾的马形就是“马”字()。有时整体太过复杂,书写太过费时,不妨只取最具特征的部分来表示。如以角上翘的牛头代表“牛”(),角下弯的羊头代表“羊”()。有时突出整体中的某部分以表达该部分的意义。如“身”字就是强调人身腹部的部分()。象形文字的取材主要来自和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实物,包括动物、植物、家具、工具等,它们都是人们生活的具体素材,是研究古代社会的重要材料。

[1] 为使关于各字创意的解说易于理解,本书附有如上的甲骨文以来字形演变的简要示例图栏。首栏为商代的文字,绝大多数取自甲骨刻辞,字形主要取自黄沛荣先生根据《甲骨文编》所开发的电脑字形,少量商代铜器上的字形暂纳入次栏。第二栏为两周文字,主要取自金文,来自黄沛荣先生根据《文编》所开发的电脑字形,其他载体的字形暂不列示。第三栏为《说文解字》所收,代表秦朝文字的小篆,例子取自网络上的字形,包括籀文、古文及其他书体。第四栏代表汉朝的文字,主要取自电脑的隶体W5(P)。第五栏乃今日通行的字体以及对创意的简要解说。

二、象意:此类文字是以图画的方式表现不可摸触的、没有形体的概念。譬如,“大”字表达的是与小相对的、抽象的概念,甲骨文以大人的身子去表示()。它表达大人的身躯比小孩子庞大的那种抽象的概念。又如“上”字以一道短划在长划之上(),“下”字以一道短划在长划之下去表示()。长短的笔画都不描写某种具体的东西,只是借以表示两道横线间的上下关系而已。又如“木”字是描绘有树枝有根的树木象形()。“林”字则是以两株树木表示树木众多的地方()。它的重点不在树木枝干的本身,乃在种植的地点与范围。“休”字则作一个人在树下,以表示休息的概念()。它不是用来表示人与树木的其他,如砍伐树木或种植树木等的关系。“刀”字是一把刀的象形(),而“刃”字则是以一道短划指出刃在刀上的部位()。

就像“休”字所要表达的,象意字是假实体的东西以表达不可摸触的概念。由于我们对商代或其前的社会了解有限,不能做到明白每一个字创造时的具体含意。但是古人所要表达的意图,一般还是可以理解的。不但如此,对于同一概念的表达,不同的生活经验也可以有不同的逻辑和表现方法。因此还可以通过文字,去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内涵而得出有趣的对比。譬如在中国,甲骨文的“疾”字,是以病人躺在病床上表达的()。但在古埃及,木乃伊放在床上则用以表示死亡(Gardiner,埃及:443,447)。而“死”在甲骨文则是以死人埋葬于棺中(),或一人跪于朽骨之旁哀悼()去表达的(参考第十三章的讨论)。

三、形声:这是最进步的造字方法。它由义符及声符组成,分别代表其意义的类属及读音。譬如“湄”()字,“水”()的部分表示此字的意义与水流、河岸有关;“眉”()的部分则表示湄的读音与眉字相近。又如“麓”()字,“林”()表示山麓是树林所生长的地方,“鹿”()则为读音。在商代,此字有时用“彔”()字去表音。

形声是一种可以应用无穷的简便造字法。它是经过长期的发展才形成的。在人们还没有领会此种造字法之前,由于语言中有很多概念很难用适当的图画方式去表达,而且日益繁复的人事,也没有办法给每一个意思创造一个专字。于是就想出了两个变通的办法以解决使用上的困难。一是引申,一是假借。